[公告] 警告名單(多人)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09-01 20:04:48
推文問事 依據板規13給予警告一次
名單如下:
Phineas
hayate4821
bling11409
lyc456
pse0609
Lunachen
ericzhung
chaud
j5826497110
yahc
drewmiwu
lukana
再犯者,水桶一周。
13.禁止推文問事
與文章相關之內容可於推文討論,但是禁止於推文問事,違反者警告一次。
1.#1Luq78-3 (marvel)
推 Phineas: 請問它們能作用的能力有限,那可以影響人的意念而走向不同 08/31 07:51
→ Phineas: 方向嗎? 08/31 07:51
→ hayate4821: 話說這讓我想起來我小學的時候也聽得到類似的聲音,那 08/31 11:27
→ hayate4821: 段時間常常被帶去收驚......但效果有限。 08/31 11:27
→ hayate4821: 藉機問一下丹楓大,小時候能感覺到長大卻變得鈍感是真 08/31 11:27
→ hayate4821: 有這麼一說嗎?我似乎就是這樣。
2.#1LtX-7oK (marvel)
推 bling11409: 文祥你好 我想請問如果要跟神明拜拜或問事不是要說出 08/30 03:12
→ bling11409: 自己的住址嗎 那是要說宿舍還是故鄉的家啊 08/30 03:12
推 lyc456: 請問 每次拜拜時都腦袋空白有關係嗎? 08/29 19:39
→ pse0609: 想請問文祥,如果睡覺被鬼壓有破解方法嗎? 08/29 20:05
推 Lunachen: 請問 拜拜對神明講話時,會無法很專心在要講事情上 08/29 20:11
→ Lunachen: 神明會搞懂要講的事情嗎? 08/29 20:11
推 ericzhung: 文祥爺,我想請問教會中的上帝與耶穌是否真的存在嗎? 08/29 09:34
→ ericzhung: 與一般的神明有何不同?這問題困擾我很久了,麻煩您幫 08/29 09:34
→ chaud: 請問如果您在版上觸發別人唸經 這樣會有公德嗎? 08/29 08:27
推 j5826497110: 哈囉~文祥哥 之前求的兩個平安符因為錢包不見也跟 08/29 03:28
→ j5826497110: 著不見了,請問重新求一個就好了,還是需要到廟裡先 08/29 03:28
→ j5826497110: 告知? 08/29 03:28
推 yahc: 想請問一下,我有時候到比較陰的地方就會劇烈頭痛 08/29 00:23
→ yahc: 平常很少頭痛的,請問這算是靈異體質嗎? 08/29 00:23
3.#1LuXD
作者: kg9101266 (Lulu)   2015-09-01 21:18:00
我困惑了,這些推文範例算問事嗎?感覺只是交流而已啊!?
作者: s89227 (Kei)   2015-09-01 21:23:00
我覺得算問事欸,樓下你覺得呢
作者: flyjj   2015-09-01 21:23:00
我覺得問要說家鄉還是現在的住址根本不算問事,版主會不會矯枉過正了!?
作者: kg9101266 (Lulu)   2015-09-01 21:25:00
剛剛回去看新增板規的公告,裡面並沒有對問事做出定義,所以我一直當成是問鬼神之事才算問事。本篇受罰者有些人言論看起來就是對自身特殊經驗進行討論,如果要當成問事來判,能否先告知其定義?否則個人認為判決爭議性太大,這個板的性質本來就是分享不可思議之事,只要不違反求人求點,經驗上的討論應該不算問事範疇吧?
作者: ebo1073 (ebo)   2015-09-01 21:28:00
莫名其妙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5-09-01 21:32:00
我覺得不是一般人所謂"問事" 但的確是風波的前奏 XD
作者: kaaaaat (persevere)   2015-09-01 21:35:00
這樣也不行QQ
作者: bymee (殘眼)   2015-09-01 21:46:00
有些我覺得太嚴了
作者: s90382 (taylor)   2015-09-01 21:52:00
覺得有點太嚴了
作者: diy7822 (懶惰)   2015-09-01 21:52:00
問事定義應該明確定出來,這也太嚴格了吧!
作者: AtaPAS (迷你小兔)   2015-09-01 21:54:00
我也覺得有些推文不是我認知的問事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09-01 21:54:00
感覺這個系列再下去 又要起爭議了..冏
作者: mimiiy (綠)   2015-09-01 21:56:00
這跟一般認知的問事根本不一樣,難道提問=問事?乾脆禁止推文問問題算了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01 22:02:00
以我的看法來說,版主是相當盡責的,也很努力在找一個平衡。不過很多地方,大家看法不太一樣,我想是有討論的價
作者: g7a7n7 (Caine)   2015-09-01 22:02:00
無聊,這也要禁,吃飽太閒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01 22:03:00
值。管版是很累的事,版主是義務職。要考慮許多問題,也不容易。但是有些問事與討論,我也分不清楚適合的分際。舉例來說,我較傾向於第一第二的例子是討論。但如果這是違反規定的。我還是會尊重版主的判決。但我想這些規定,細則認定的部份,確實是可以好好研究的我認為發文者在能力範圍內,其實對推文的回應方法,是可以作到些對問事行為本身的約束。太像問事的,用討論的方式,汎用性的回答,或許也是種對應的方法。我認為以自身經驗為出發點,與文內內容呼應度夠高的,其實可以作為討論的判斷。而非直接的問事。但是呼應度的高低,這是很主觀的問題,所以評斷起來相當麻煩。
作者: tiiiio (朕)   2015-09-01 22:12:00
唉 這樣也要禁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01 22:13:00
我認為版主制定新規的立意是盡職且良善的,希望新規的細部研究,可以有充足與平和的討論。畢竟這是有點難處的。很難一開始就讓所有人滿意。
作者: rename   2015-09-01 22:33:00
覺得管過頭了
作者: ATHEM7 (已停產)   2015-09-01 22:38:00
問事的定義?
作者: kg9101266 (Lulu)   2015-09-01 22:45:00
雖然丹楓板友出聲緩頰,但我還是覺得應該馬上對問事做出定義。禁(民俗所謂)問事這條規定除了抑阻不肖神棍借機詐騙外,也可保護板眾免除病急亂投醫的風險。有些人用詞巧妙,一般提問和民俗問事的界限有時難免不易判斷,但列舉的數個案例,很明顯是經驗交流,像問地址那則,我個人也困擾很久,這些問答其實根本是日常交流,看不出有不妥之處。如果要禁止這些提問,板規應該使用“禁止提問”比較貼切,而非用”禁止問事“。定義很重要,請板主慎重思考。
作者: ellinsa (ellinsa)   2015-09-01 22:49:00
不能問事變成大家都要發信,作者回信回到手軟,或者乾脆不回信,或者乾脆不發文,甚至大家有同樣的問題結果大家都寫信去問作者,這是我們不想見到的狀況,希望多加考慮!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01 22:52:00
我真的是回信回到...,一早起來,打開信箱=Marvel!!!
作者: violet780511 (阿紫)   2015-09-01 23:07:00
應該有定義先出
作者: Linzoma (Heaven knows I tried)   2015-09-01 23:09:00
唉~~版主們討論一下好嗎...
作者: jim8q9a63 (tony.jim)   2015-09-01 23:12:00
覺得都是問事
作者: uppowergo (uppower)   2015-09-01 23:17:00
交流吧
作者: silverair (木柵福山雅治)   2015-09-01 23:32:00
推,問事就去靈學版阿
作者: Lunachen (期待愛情)   2015-09-01 23:42:00
原來問問題(拜拜容易分心)~也叫問事喔
作者: sukinoneko (neko)   2015-09-01 23:54:00
樓上,我覺得是耶…當然見人見智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1 23:55:00
這些推文如果獨立一篇發文,有逃得過問事的嗎?如果發文問事是不許的那在推文卻可大肆進行,那不就像之前丹某不符板旨的經驗卻用創作重生一樣,是個可鑽的漏洞?
作者: mildsevenani (鰻)   2015-09-01 23:55:00
我覺得如果跟文章無關的問題,似乎就不太妥當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1 23:59:00
與文章內容有關的是討論,這幾則推文很多都是用自己的狀況在請作者替私人解惑的吧,但明明有民俗板或靈學板等專業板,何以在這分享性質的板尋求答案呢?是那兩板皆無能人?回信的狀況,個人的想法,不好意思的說我認為那是作者自己建立的文章性質跟風格,請用自身的機會解決吧更正 自身的智慧
作者: s89227 (Kei)   2015-09-02 00:11:00
我覺得V大提的標準還不錯,如果單獨成一篇算問事就該禁反之則否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02 00:15:00
單獨成篇的邏輯是不夠周密的,許多推文就是討論,單獨成篇也很突兀。有些是心情短語分享,單獨成篇也不該在版上只用單獨成篇不符版歸該禁,這種理由那大家文都不要推了
作者: d8668514260 (4260)   2015-09-02 00:34:00
帶問號就是問事…樓下你怎麼看呢?
作者: poppy6868 (秀香)   2015-09-02 00:45:00
所以樓上g大快開台~大家好轉台呀XDD喔~記得順便揪文祥一起過去您那唷^^
作者: chuu0134 (啾134)   2015-09-02 00:47:00
哼!
作者: koalawayne (愛羅一尾)   2015-09-02 01:24:00
我覺得探討世界觀的不算吧
作者: Choco1107 (一.一)   2015-09-02 01:28:00
都給你玩就好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2 01:40:00
誤會了,不是因為單篇突兀的問題,是假設這些推文如果先不管字數,以文章的型式貼出的話以過往的經驗是很難逃過問事刪除的。除了第一則或許可再議,多數都是在跟作者問答一些可以獨立文章外的問題板規是推文不得問事,個人認為其標準應該跟發文不得問事採相同標準。只要是從文章沿伸,既使是問鬼神之事也是在討論之列,例如“作者你文章說的那個神像是否成魔”,而不是“我家拜的那尊神像是否成魔”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15-09-02 02:40:00
有些好像太嚴了吧
作者: CFfisher (心)   2015-09-02 02:56:00
有些好像真的還好@@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02 02:58:00
這樣說起來,汎用的概念討論應是允許的。而非針對特定私人事物。例如,我家神像上頭產生黑氣,這會怎麼樣嗎?與,聽聞神像上頭產生黑氣,是不吉的象徵嗎?這是行的第一個例子是針對私人的問題。這算是問事。第二的例子是如有與文章提到內容相呼應,我認為是應允許的。
作者: sbbkk (地瓜)   2015-09-02 03:01:00
戒嚴嗎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02 03:01:00
否則,經驗文要遭受質疑,解釋,給予說法。版友以自己的
作者: asboy0525 (昨是今非)   2015-09-02 03:02:00
覺得禁止是正確的,有問題請寄信,已經有版規都可以問一堆了,要是開放問事,一定有人故意鬧版問不相關却又不違反版規的問題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02 03:02:00
切身經驗提出反例挑戰,提問發文者提供合理解釋。或是板友提供切身經驗佐證。我覺得這些都不宜視為有目地性,特定對象,預求解決的問事。討論的意義只要在合理範圍,本來就能增加板上的活性與趣味。以太嚴厲的標準禁止,我認為這是本末倒置了。版規規定不開放問事文,這本來就是管理上的必要。但是相關問題,在當事的文章中積極討論的。並沒有影響到版面管理。每個人在自己喜歡的主題中積極參與討論,推理。這應該不是件壞事阿。該禁的應只有過於私人,特定性,目地性的問題才是。汎用性的概念陳述討論,應是可以合理允許的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2 03:39:00
反例挑戰,切身經驗,仍不該離文章內容太遠啊,從內容去提問至少你確定這作者有相關的經歷,否則怎能確定作者給的答案不會誤人?又假設"拜拜頭痛",作者給了一個廣泛的答案,另位板友剛好狀況類似就覺自己也是,其實卻是隱疾。這誰能說負責?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02 03:41:00
涉及醫療的切身事物事例,影響人身安全的事例,可以特別在此事例之外,尚有很多可討論的面向。您又如何可確定給予的答案不會誤人?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2 03:43:00
這板規與其說是防止神棍,個人認為更多是在保護這板自身,畢竟要信被騙的怎樣都擋不住,其實是不讓惡者以板為媒介,出事了牽連到板上而已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02 03:43:00
醫療與安危事例,這涉及公眾常識判斷。特定事例不能擴大為全面。這本身邏輯有嚴重可議之處。您的個人主觀認定,不一定能代表客觀標準,但是可以討論另外,您所提的例子,如果已然發生,是須要提出佐證參考若未發生。這只是合理推測。合理推測者就有討論的空間。所謂的惡者以版為媒介,造成困擾。相關版規已有規定,不涉及交易與鼓吹非法。我認為這已有足夠的規範性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2 03:48:00
誤人這事是問與答者之間的問題,從文章內容出發只是相對讓答案較有所本,若答者本身文章資料或答案就錯了,只能說這就是網路交流的一環,是你自己選擇這人去信去問的。不過這點應只是附帶的效果而已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02 03:53:00
既然您都說誤人此事是問與答者的問題。只要沒牽涉非法性質,與主題相關的合理討論。經驗交流應該都要是允許的。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2 03:57:00
我先補充,從文章內容提問方面是我個人認為這是附帶的好處,跟板規的本意非有一定相關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02 03:57:00
當討論主題所提到的內容,成為新的討論探討的事情,一直闊充與延申,這也是很正常的討論過程。所以我個人是主張要禁推文問事。要禁就是禁針對個人性,私人目的性的此類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2 03:59:00
既然您同意要與主題相關,請問您認為這名單中哪幾則是附合此點卻被警告,想知道您的視角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02 03:59:00
提他與主題相關,或相關內容的延申,都只是討論與交流的正常化過程罷了。這些過程帶來版友閱讀的樂趣。增加板上活力,對此議題未感興趣的版友,自然不看該文也不參與討論。這不是很正常常識性的事情嗎?我認為第一例與第二例是討論。第二例雖關自身經驗,但那應被歸於佐證。且此提問之說法,確實與主題相關。
作者: hty0203 (black tea)   2015-09-02 04:14:00
問事的定義跟標準模糊 這樣太嚴格了吧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2 04:15:00
這邊的推文都不是在檢舉區出現的,所以目前可以視為就是板主的標準,我也很期待板主能做出一個共識及較細的定則,我想主要還有一個重要的準則“是否為板上業務”,期待板主會有說明。我自己是認為第一則有再議性,因為他說從文章…等,但第二則他說了“藉機問”及“我自己”,我認為是為了問事。休息了。謝謝討論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02 04:18:00
辛苦您了,謝謝您的諸多好意見與好建議。第二則,我想在本質意義上列為問事不佳。因為那幾字抽掉之後。這討論就具充份性。只因字詞表達成為迴避規定而造成判決差異,我覺得是很遺憾的。這樣大家用官方方式問問題,反而較無事,這是很可惜的事。我想版主有版主的考量與難處。新版規在方行的陣痛期是正常的。期待日後版上會有個妥善統一的標準。
作者: Phineas   2015-09-02 05:56:00
我是第一則被警告的,還搞不清楚自己是問了什麼事?
作者: j7862278622 (瞎子看到啞巴說瘸子在跑)   2015-09-02 06:58:00
沒有人這樣判的啦
作者: pse0609 (charlie)   2015-09-02 08:17:00
我覺得問事每個人的定義都不同,版主這樣判還真有點矯枉過正不過這裡版主最大,也只能乖乖聽話,以後會記得只能回應推、搶頭香,第一名之類的話語。
作者: k22941920 (Daniel)   2015-09-02 08:54:00
爛版規
作者: asdasd0729 (似乎)   2015-09-02 09:09:00
不然現在是推文只剩 哇故事好棒 推
作者: fiendghoul (惡魔般的食屍鬼)   2015-09-02 09:19:00
莫名其妙的版歸,根本就是道士條款
作者: saikaze   2015-09-02 09:38:00
版主辛苦了,但是有一些覺得太嚴格
作者: carolefan (carole)   2015-09-02 10:18:00
我覺得第一則被警告的挺莫名其妙的
作者: Phineas   2015-09-02 10:28:00
第一個警告,明明就是討論原文裡的一句話,也被說是問事?警告人之前都不看原文?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9-02 10:41:00
就是有看推文才知道不是原文,是推文啊..
作者: Phineas   2015-09-02 11:00:00
那句也是原作者提出的,提出疑問討論?也叫問事?如果只要是「問」 都被歸類在問事 那海龜湯遊戲不就是問事大會師的概念?
作者: pearMA (小肥宅酪梨)   2015-09-02 12:08:00
覺得有點太嚴格了....
作者: johns2486   2015-09-02 12:21:00
是否太過嚴苛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2 12:23:00
哪裡看到只要是問都被歸類在問事的?“洗碗機如何”跟內文有關就沒事啊
作者: awesomeSS66 (巫乃泥)   2015-09-02 12:36:00
推大奶奶
作者: BoyRock (Rock)   2015-09-02 19:37:00
大奶奶又出來了~
作者: annatzang (安大娜)   2015-09-02 20:58:00
文祥文終於處理了 爽 根本一堆在問事
作者: sky85924 (may)   2015-09-03 00:06:00
這個版規也太針對了
作者: hisana1205 (緋)   2015-09-03 13:06:00
太嚴ˊˋ
作者: firre (isaac)   2015-09-03 16:09:00
HI 你好嗎?! 我也在問事喔!!!!!!!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3 17:03:00
樓上你對文字有理解困難嗎?還是你以為我這也是問事?
作者: ron830927 (鬍子滷肉飯)   2015-09-03 22:36:00
問版主 警告是吃飽太閒嗎?
作者: auspicious1 (我痛恨兒童)   2015-09-04 00:14:00
是不能問事還是不能問號????????意思是推文不能有問號就是了笑死人了什麼標準啊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04 04:05:00
可以理解成不能有問號的真的很厲害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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