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ga037588 (丹楓) 看板 marvel
標題 [經驗] 舊憶叢談-消波塊是我的好朋友5
時間 Wed Sep 23 11:54:57 2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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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版主商議後決定
"請版友移去個版發問"等同於"有問題請站內信"之行為。
而此種行為日前已經由公告#1L-jAwLP (marvel)禁止,故給予警告一支。
為了這支警告,我們大概花了兩三天去討論,最後決定禁止這種行為。
我們可以接受宣傳個版的行為(版上也有些許文章是作者從個人資源轉來的)
,但這種跟版規相違背的宣傳行為並不在接受之列。
我們知道這支警告一定有很多人有意見,所以稍微解釋一下版主們的認知標
準。
根據文章中所提到的
目前版上規定,推文問問題必須與內容相關,不得問事。
版友推文前請務必斟酌,以免違反版規。
問題可以在個版文章裡推文,以便公開討論。
如果版友的問題是在版規接受的範圍內,那自然沒有去個版發問的必要。因
此這邊版主群認為有其規避的嫌疑,當然作者本身可能沒這個意思,故只給
予一次警告稍作提醒。
Marvel版最近人數越來越多,跟以前只有幾百人的小型熱門看版已不可同日
而語。所以在管理上可能也無法再向以前一樣隨性,也希望版友如果有任何
想法或意見可以在置底發表、討論,讓大家一起把Marvel版變得越來越好。
謝謝大家。
作者:
x83184 (叭叭叭)
2015-09-24 02:36:00...
作者:
PMDD (差勁的獵人)
2015-09-24 02:38:00問問題的人不爬文 各種為難 辛苦了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2:44:00
...............
作者:
joba030515 (中山nickwooster)
2015-09-24 02:45:00繼續主觀意識阿
作者:
kaltu (ka)
2015-09-24 02:46:00請人爬文就違規了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2:46:00
版規是你們定的,你們詮釋的,你們逐步增加的。
作者:
dafeiiiii (腹語術)
2015-09-24 02:46:00又不給人問問題,又不許叫人內信問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2:47:00
你們是版主,我很尊重你們。Your house,your rule.會那樣寫,是為了配合你們管理的方便。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2:49:00
我也不太明白,不準我公開回應討論你們認為"靈學"的東西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2:51:00
然後現在上面有回文要我解釋"系統",那個回文應該違反版
作者:
hanna64 (Hanna)
2015-09-24 02:51:00請大家不要造成丹楓大困擾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2:52:00
規了,也不見你們處理。這是對人不對事的多重標準嗎?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2:56:00
那一開始就請定義個人空間等於站內信意義,我也不會寫。
作者: nicoli75 2015-09-24 02:56:00
同意對人不對事的多重標準..支持丹楓大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2:57:00
照你的規則,直接刪就好了,我以前就直接回文了。然後回文大家熱烈討論,可能又失焦,造成管理困擾。我尊重你們的警告,我會接受。但我想講的是,我一直很尊重你們,也努力在我作自己想發的文回的問題時,儘量減少你們的困擾。這件事情,我情感上有些遺憾罷了。
作者:
Tsuhsiung (Tsuhsiung)
2015-09-24 03:05:00你板規就沒規定"請版友移去個版發問"是要被懲處的 憑什麼說等同於寄站內信問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3:05:00
是不是擴張詮釋,大家都是成年人,自己會判斷。
作者: Jerry10 (Jerry) 2015-09-24 03:06:00
...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3:06:00
不管你舉別人哪些例子如何,這跟擴不擴張詮釋一點關係都沒有。
作者:
joba030515 (中山nickwooster)
2015-09-24 03:09:00幹我按成推,你們版主繼續主觀評斷吧,大家有眼睛有腦袋會有把尺,你任期內我們就電電當平民吧。丹楓大你加油,把那行換成你個板開了,老讀者都知道你意思,不用跟他們在那邊頭痛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3:12:00
我擔心的事,今天這種擴張詮釋會一再發生,有一就有二你們用公告改版規,加入新銓釋,我都可接受。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3:14:00
直接自行銓釋後給警告,這真的太過份了。
我覺得版主既然要定位此版為分享平台 乾脆鎖推文不會有人討論到離題 不會有人推文問事 大家文章看一看自己左轉出去 完全就是一片樂土嘛 多好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3:22:00
禁止徵求的是站內信,站內信屬非公開性質。在我個版公開問問題,這並非私人隱密資訊性質。你如果說是我要求寄到私人其他信箱,這屬違規我也認了。你的版規規定寫的就是禁止徵求站內信之行為。
這板規當初要防止的是一個「目的」,一個行為,這狀況只是管理者碰到了,才發現原來這樣的效果是同樣的。就像被砍的經驗文藉創作還魂,大家才發現原來有這個洞;那後續這個洞就該填了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3:24:00
是我的國文太差,還是腦袋殘缺,我實在無法明白,這兩個是一樣的概念。
作者: LINGKING (莫忘初衷) 2015-09-24 03:24:00
...............................,,,,,,,,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3:26:00
填洞是必要的。但是公告改版規就好,為何要警告?
作者:
Tsuhsiung (Tsuhsiung)
2015-09-24 03:26:00請先把這條板規修完善 有違反再來懲處 這概念很難理解嗎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3:27:00
我覺得這種行為,非常的無理,過份,而且具備個人針對性當然這只是我個人看法,跟你認為站內信跟個版公開問一樣都是個人看法。我很遺憾。
作者:
joba030515 (中山nickwooster)
2015-09-24 03:28:00我的國家這個月制定了強盜罪,我在兩年前偷了東西,所以我現在被關了
作者:
HIV (康斯坦汀:驅魔神探)
2015-09-24 03:30:00難得故事敘述思路清晰有條有理的竟然被警告=.=
……那你前面就不要說你接受,看能不能開成勸導單。你也沒犯過啥別的規定,不用把警告看成大汙點,就只是個提醒,你可以先在個板寫新文,再看要不要貼來,你怕被弄可以寄信板主看還有沒違規,總不敢真的陰你吧針對啥啊?這板上現在一堆人想問事的就你跟文祥,文祥就沒寫這些東西,不然是?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3:34:00
文祥版友的個人規劃,是他的事情,與我個人無關。這個公開平台的板主是你,你說得算。我沒意見。另一個公開平台的版主是我,你的版規你新增,你詮釋,但是你銓釋後開罰,而非公告後自此開始,我就有意見了。
作者: lulumoon 2015-09-24 03:36:00
丹楓大體貼版友怕有人不小心違反版規的行為卻變得被警告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3:37:00
你說這兩個都公開平台,哪有這種道理,你版規寫的是站內
國家制定了不得偷竊,你用手是偷,用鉤子也是偷;你偷的東西放到口袋裡是贓物,放到背包裡也是贓物。這只是根據推文比喻,我沒有認為丹楓有惡意犯罪的意思
作者:
Tsuhsiung (Tsuhsiung)
2015-09-24 03:37:00V板友的講法感覺就像 緩刑也沒什麼啊 不要再犯就不會被抓去關一樣
我同意你對警告是否過重提問,但我不認為你被針對,這不是在說文祥的規劃,而是說他如果也開個板跟你說一樣的話,現在警告名單就是兩個我也吃過警告啊,不然?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3:41:00
這件事我們討論無交集,我直接申訴組長處理。尊重上頭
作者:
Lcfl (Delosis)
2015-09-24 03:49:00喔 不是小版所以版主就比較屌? 好文被你這樣搞以後我們還看什麼 是要鄉民們抵制marvel版等沒人來了 冷清一點你才會動腦思考?再說人家開個版你管得到? 人家去個版say Hi 灌灌水這你又管的到? 你好大的官威啊
來了,沒人願意分享沒人來看你怎麼辦的大絕擊發了,RRRRRR
作者:
Lcfl (Delosis)
2015-09-24 04:08:00我只能說禁推文問事我沒意見,想問的當然是自己找方法。但我沒問題純看文的觀點來看,老實說,我真的看不出他哪裡有到"徵求"這個程度意義的文字在文內。就像"可以"和"務必"我覺得這二個詞彙的意義就相差甚遠,每個個體對於詞彙的見解可能都不相同,還是你要不要一一列出寫個清清楚楚讓版友們能"完全"沒有疑慮,才不會造成版主界定的"違規"呢?
你說管理上無法再向以前一樣隨性 但根本就隨性解讀板規
作者:
Lcfl (Delosis)
2015-09-24 04:22:00再更直接一點,如果你的"徵求"跟我的徵求定義不同,那是否版主"應該"直接在版規說明一下在marvel版上對於"徵求"的定義是如何? 而非直接警告,這樣我也可以說版規沒寫清楚對於徵求的定義不全就發警告啊,不服來辯
作者:
t88965 (TTC)
2015-09-24 04:22:00小題大做了點,公告勸導就可以的,何必把場子弄臭呢...
建議開勸告單,畢竟是一開始規則不完善,事後處理。目前直接警告一支跟直銷公司制度出漏洞,被凹大筆獎金,然後說"規則不完善,這獎金我不發一樣",我覺得有類似感覺
仔細看就可發現紅字第一句跟第三句很矛盾,知道是會違規的問題所以才要想問的人去自己的地方問,不然有必要多繞一圈嗎。神棍條款就是阻絕有心人邀集有機可乘的板友去他的地方,不管邀去的管道是私信,個板,FB其行為不會因此而異啊
作者: cando17 2015-09-24 04:28:00
版主處理的手法很粗糙
作者:
thasi (我瑜)
2015-09-24 04:31:00丹楓大加油 希望不要應影響你發文動力QAQ
作者:
RatFink (RF)
2015-09-24 04:34:00推版主,板上應該少一點這種文章,搞得整個板像是廟在問事喔,造神夠了沒
內容第三條 透露或徵求其相關資訊不過其實很多人都常常會提到某些資訊就是
作者: hayby (分享長高藥方) 2015-09-24 04:35:00
噓
但版主是用推文問事那條來罰,就顯得有點放大檢視...
作者: hayby (分享長高藥方) 2015-09-24 04:39:00
優質作者被欺負了
給green,這支警告本來就是以嚴格執行板規8之3來定規,也就是你一開始說的那條喔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5-09-24 04:41:00
啥毀啦
作者:
Lcfl (Delosis)
2015-09-24 04:41:00那有疑似神棍的就疑慮你當然可以合理的懷疑,但你沒在版規把對於徵求的定義解釋清楚、也無法舉證證實某人"就是個神棍"之前,你直接發警告,你覺得如果你被這樣對待 會不會想去告妨礙名譽?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5-09-24 04:46:00
真是欠噓 版主你好大 我好怕三更半夜看這篇超恐怖
警告不是因「認定是神棍」而發,是違反8之3而發,以提醒莫再使用。不然來解釋一下,紅字第一句跟第三句並存,所為何用意?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4:50:00
拜託,問問題跟內容相關不相關,是誰認定阿?不是版者嗎?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4:51:00
你們搞專制獨裁,什麼都你們主觀判決,我希望大家以和為貴,請大家要問問題,別在板上問就好了。所有問題要問我都公開回應,大家都可以看。扯到神棍防治,這太過份了我還不知道我牟了什麼利,搞了什麼棍,每個開口閉口防治拿根本都還沒發生的事,搞一堆莫須有的理由,然後自己愛
你倒說看看,跟內容有關或吃飽沒這種閒聊,為何還要到你個板才能問?會到你個板才能問的不就是不能在這問的嗎?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4:55:00
怎麼詮釋就詮適。這真的是欺人太甚。
作者: leaveoutx 2015-09-24 04:55:00
到底又三小了,推丹楓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4:57:00
一大堆問題我覺得根本都跟文章相關,我的文章每篇都在告訴大家,不要迷信,不要迷信玄學,不要迷信科學。是因為你們的認定那些不相關,我不想起爭議,所以一再配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4:58:00
合。配合到最後,愈搞愈誇張,那天是不是我愈尊重你們,我突然就被桶了?這種事是合理推斷會發生的吧?我們不能
作者:
setaki (kis)
2015-09-24 04:59:00g大別動氣了。不過版主處理有瑕疵,應該先懲處發問者,而不是先開刀回覆人
講直白點,這不是專為你而設的,是為所有神棍而設的。現在沒人認定你就是神棍,但你要不要想想爆文不是只有你,為何文祥跟山野就是沒踩到這個規?你第三句是不是有希望信你的人都去你那跟你討論被禁的問事類型?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5:00:00
去思考,防治這種事情發生嗎?這才是該防治的吧。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5-09-24 05:01:00
等等666又要套上 你有個版 不怕沒人看的歪理了
作者:
RatFink (RF)
2015-09-24 05:01:00推版主、推vicious666大
不過這種規定根本等同於否定觀者的好奇心啊 真要完全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5:02:00
笑話,不是針對我?那你們應該要先公告改版規,不是直接警告我。這不是針對,什麼才是針對?
防範就乾脆像前面james講的那樣好了 大家不用推文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5:06:00
是嗎?靈學提問文,發出來就該被警告被桶,現在還在上面呢。那個更沒爭議吧?不處置那問題,去扭曲版規警告我。
阿,反正要說我的是歪理,那我講歪到底好了,要麼靜待申訴,你贏了你開心板主也可以大開放也輕鬆;要麼你信徒帶一帶去揚善你個板,反正兩個板沒有禁止互相出入,這板沒人就讓它沒人,真的沒差的啦
作者:
Lcfl (Delosis)
2015-09-24 05:09:00可以 對於這個詞彙我不認為有任何的"徵求"的定義,再坦白一點,我根本沒去看過楓大的個版,但我認為對於"直接發警告"這樣的處理,似乎有欠妥當? 還是要不要公開投票一下每個人對於楓大文內的"可以"是否有"徵求"的定義?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5-09-24 05:09:00
這邊人治>法治啦 被噹就是要你吞 還溯往 好棒棒來睏咖實在
作者:
Lcfl (Delosis)
2015-09-24 05:10:00你敢開我就敢投票等結果啊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5:10:00
#1LvcdGst 板主說,要討論靈的影響力請去別版。
你的問題人家討論了幾天才做這決定的,又不是你發文當天就直接動你,我置底檢舉的也還沒動呢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5:11:00
現在版上就躺著要討論系統跟現世比較的發問文。這個發問文跟靈學無關嗎?我見到的事實就是這樣,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5:13:00
理由什麼的,大家都可以編。這就是現在的現實,一個明顯
作者:
kaltu (ka)
2015-09-24 05:13:00根本就沒有明文規定卻便宜行事援引類似條文,擬懲處再來「估念」whatever任何理由只給警告。這種步驟不管怎麼樣都違反程序正義。現實的例子,強暴條文只有婦女尚未修法之前,性侵男性不管怎樣就是不能用強暴來辦。無論你如何主張引用強暴條文是因為立法概念相同還是啥小只有你自己相信的論點,不能用就是不能用。明文禁止站內信不代表你可以用這一條來懲處各版,無論你認為背後概念再怎麼像也是一樣。板主集立法與司法於一身本就更該注意法治程序。
要投票就直接投是否開放板上問事辦事救世修仙了,還針對這種個人的事開投票幹嘛,直接解放比較乾脆
作者:
RatFink (RF)
2015-09-24 05:14:00某g別再狡辯了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5:14:00
新的詮釋,馬上就處理了,拜託,他引用的是我第五篇文耶
作者:
RatFink (RF)
2015-09-24 05:16:00V大,萬萬不能開放問事,這種妖言惑眾的文章會讓某g的信徒集體高潮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5:17:00
那講什麼兩三天討論。根本就是馬上處理了,下面為何不馬上處理?這不是雙重標準是什?
高潮就高潮啊,板規又沒規定不能高潮。這只是個娛樂板,全拿去吧
起床再看 事實上這判決就是爭議很大才這麼多人幹譙zz
你的行為是持續進行的,引用新的然後下警告,就是請你以後別放第三句,如此而已
作者: ravelson (TAIWAN) 2015-09-24 05:19:00
......
作者:
Rexmb 2015-09-24 05:20:00問題是板規都還沒改? 拿這篇文章不算溯及既往?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5:21:00
請我別放第三句,一個公告改版規就好,為何要給警告?
你這幾篇都放了那句,板主開始討論,你這中間會發幾篇文又不是他們會知道的,你因為用你最新的一篇就推定是斬立決啊?
作者:
Saaski (GreedIsGood)
2015-09-24 05:21:00這種類推適用有填補到漏洞,給推然後某g就別狡辯了吧
可以啊,你覺得警告還過重,申訴嚕倒是丹大你能不能說說第三句到底是哪類的問題要在你個板才能問,為何有這句跟第一句矛盾的啊?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5:25:00
我就是不知道板主是怎樣判斷到底相關不相關,一堆我認為相關,也不是問事的被判為相關。那好,不清楚標準我們也
作者:
kaltu (ka)
2015-09-24 05:26:00就算改版規是針對性,但改完就是通則了還沒改之前就擬懲處是在?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5:26:00
別為難版主,去我個版問總行了吧?這很難理解嗎?
作者: dreamchild (心,小孩( ̄▽ ̄)~*) 2015-09-24 05:26:00
不合理+1,引用丹楓大文章回文的沒有先處理,卻對原作者進行延伸開罰,於情於理明顯都不對啊。
作者:
kaltu (ka)
2015-09-24 05:27:00之後都不要版規好了,板主說了算反正看了版規也不能知道哪些行為會被「事後」認為違規
作者:
Rexmb 2015-09-24 05:28:00本來板規說明不夠詳細,版主應該要改詳細,再以此規範並非因為覺得事情較嚴重後才行規範警告
你認為是不是跟你要不要加那句無關耶,你加了一樣有人在問事啊,你認為有關別的板友認為無關去檢舉了,板主也是要判定的,還是今天桶你文章的推文要先請示過你,信你者免罰?你文章裡的一切你說了算?你要有這種心態你還是專心個板好囉?你要警示讀者第一句足矣
作者:
Rexmb 2015-09-24 05:29:00舉例,你們怕神棍條款,所以說 不得站內信 會嚴重取締
作者:
kaltu (ka)
2015-09-24 05:30:00規定改了,再來警告,基本的法治規則,多版主來說很困難嗎
作者:
Rexmb 2015-09-24 05:30:00那為什麼不能先提醒不得宣傳個版、去各版詢問呢?
作者:
Rexmb 2015-09-24 05:31:00直接警告,擴大解釋意味太濃,都討論兩三天了,難道先宣導
作者: huangemmawww (花枝) 2015-09-24 05:31:00
支持先改公告規定再警告
作者:
kaltu (ka)
2015-09-24 05:31:00沒有法源就什麼事都不能做,懂?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5:32:00
我不接受的原因,就是你直接判警告,明顯有問題的不判。
作者:
Rexmb 2015-09-24 05:32:00不好嗎?沒想過先宣導或解釋更詳細嘛? 三思吧!!
你第三句到底要表示什麼?這白白的粉這裡說不能吸,我在外國有一個窩,你跟我去那裡吸就沒事了,是這種用意?
作者:
Lcfl (Delosis)
2015-09-24 05:34:00那以後大家都PO文貼個個版位置再點進去看就好了啊,這就是你希望的嗎? 鄉民們抱歉,我PO過的文我自己刪了。我覺得這樣的Marvel版讓我很失望...
板規都可以叫人去其他板問事了 憑甚麼文章就不行只准州官放火啊 官威好大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5:35:00
第三句就是要討論在這討論,別在版上讓人為難,扯毒品?
個板可以宣傳,但你不能說這裡不給問的辦事,你來我個板問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5:36:00
我有說這裡不給問的,都來我那問嗎?我只說有問題可以在
作者:
A380 (大懶虫)
2015-09-24 05:37:00罪刑法定主義 罪刑法定主義 罪刑法定主義 懂嗎?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5:37:00
我那邊問,這跟叫人去相關版問,有什麼兩樣?
作者:
Rexmb 2015-09-24 05:37:00板規說要問事...等 可以去其他版(如靈學、宗教.等)算不符
作者:
Rexmb 2015-09-24 05:38:00板規嘛? 若有人發文,並說要問事去上述各版公開問(如宗教)算違反板規還是不違反板規?我只是要說 這都是有很大的空間討論的(灰色地帶很多)
作者:
kaltu (ka)
2015-09-24 05:40:00這公告等同於用強暴婦女罪辦強暴男性然後說沒有擴大解釋那公告內文特別強調「等同於」是什麼意思?我的理解就是為了擴大解釋站內信的意義才加的啦。
作者:
Rexmb 2015-09-24 05:40:00不是版主認為違反就違反的,若事先知道有爭議,應先做提醒而非今天這樣處理另外 交由組務判定 一樣可以討論,組務也可以看此篇有爭議文章討論,更了解整件事情來龍去脈,不是交由組務 就沒了
作者:
A380 (大懶虫)
2015-09-24 05:43:00罪刑法定主義 沒寫清楚的就是不罰 沒有類推適用的 懂?
其他專板啥時變個人板了勒?假如你說的是到某板友的私人板問事你就違反,到ptt的公開專板怎麼會是灰色勒?
作者:
Lcfl (Delosis)
2015-09-24 05:54:00好啦,發文不多,找到電腦後就刪完了,以後我也不想發文,僅以此表示失望。
作者:
wike3di77 (Rainnight)
2015-09-24 05:56:00蠻失望的
作者: genliroya 2015-09-24 05:57:00
丹楓大已經很尊重版規了,常提醒大家不要迷信,非文章所有關的不能問,這樣還能有事,只能說樹大招風啊
作者:
kriz (Encoded)
2015-09-24 05:58:00補洞可直說,溯及既往非常不妥,就這個公告給噓。
作者:
A380 (大懶虫)
2015-09-24 05:59:00板規8之3就只有說「站內信」 如果認為主動要板友到作者個板或是其他私人平台發問 這個行為也要被禁止 就應該先公告修改板規 而不是類推適用 法規本來就是落後於現實的 一直修改很正常 知道板主的用心 但是程序正義也是必須要遵守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4 06:01:00好熱門的版,好忙的版主,好大的官威,嘻嘻
作者:
smi1e (smile)
2015-09-24 06:03:00莫名其妙,個板要怎樣歸此板板規管?
作者:
kaltu (ka)
2015-09-24 06:04:00推空中巴士
怎麼歪到個板啦?他要在個板成神成仙都可以,這裡只是警告別鑽8之3,別用第三句在這告訴大家去我家問事不是?沒禁止誰去啊?
作者:
watchr (30怒獅)
2015-09-24 06:08:00原文是"有問題可以至個板公開發問",中文程度差到連"可以"和"請"的意思都能混肴,嘖,還有這種可以在勸導範圍內解決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6:08:00
這個版的版主,版規認定與裁權以不同標準,主觀獨裁。
作者: qg999qg999 (double_do) 2015-09-24 06:09:00
噓
作者: genliroya 2015-09-24 06:09:00
在我看來用第一點來警告還是很牽強,就是隨便抓個含糊不清的版規來認定違規吧?
作者:
A380 (大懶虫)
2015-09-24 06:14:00如果個板 個人網站也在禁止透漏範圍之內 請載明於板規 ok?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6:16:00
只要看這些下面的討論,就可以明顯了解,版主是多麼地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6:17:00
剛愎自用與獨裁。而且不斷主觀擴張解釋與硬坳。
禁止徵求人名地點,那你乾脆說這個板改成匿名板好了。
作者:
A380 (大懶虫)
2015-09-24 06:19:00「"請版友移去個版發問"等同於"有問題請站內信"之行為。」這句話可不是我說的 現在說是8之3第一項而不是第二項???
嗯,所以你第三句到底是設限了怎樣的問題會讓這板上為難而不能在這板上你的文章裡問的,抽空答一下好不?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6:20:00
第三句哪裡有設限問題,為何我要為你的國文解讀能力負責這問題應該交由你的國文老師。哪來的設限?
作者: kaunaz (貓適合憂鬱) 2015-09-24 06:21:00
本來就該私下問了,推
你點進去看清楚,站內信後面有一個“等”字,這板規本就未必僅限站內信,禁的是「招集,徵求」的動作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6:22:00
第一句,提醒問問題要合版規,不要問會被桶的問題。第三句,有問題可以在個版問,我管那問題跟版規有沒相關兩件事是獨立事件,我不曉得你是邏輯不好還是國文不好。
作者: kaunaz (貓適合憂鬱) 2015-09-24 06:25:00
眼殘看錯文,補回來…
作者: leo7847 (LEO) 2015-09-24 06:25:00
我還以為辦主是芙丸呢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6:25:00
我可沒說,要問事來我個版問,問題那麼多種,想問可以到我那問。這是多麼驚天動地的問題,要到被警告?
作者: a1430555 (熊貓) 2015-09-24 06:26:00
版主辛苦了,可是是不是要把版規規定完善而不是突然擴張解釋去處罰人,罪刑法定不能隨便自己解釋不是嗎
請你前後一致,會造成為難是你自己說的,不是我幫你加的,若無違反,那何來為難板上?還是你現在嫌我邏輯跟國文爛,對我口出惡言對你有所好處?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6:28:00
前後完全一致。邏輯就是,版主的邏輯我們無法判斷他的主觀,請留意版規的規定。與其因此起爭議,尚有一個地方,就是我的個版,該處對問問題沒有限制。這樣的邏輯很簡單這真的不是口出惡言,你客氣了,我是在說我不曉得是否如
作者: genliroya 2015-09-24 06:30:00
一個"等"字,要怎麼表述都行啊!丹楓大目的是尊重版規,才辦個版,結果現在被當有"召集"目的?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6:30:00
此,但你的言語邏輯讓我非常困惑。
作者: jimmy529524 (A愣 ) 2015-09-24 06:37:00
不先告之就給警告,你們都這樣做人。
對問問題沒有限制亦即包括問事,這邏輯成立否,還請示下。要我國文老師在多年後來負責我的國文,真是滿滿善意
作者: genliroya 2015-09-24 06:40:00
版規就訂的含糊不清,還解釋成別人踩灰色地帶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6:42:00
我的版,人家要問什麼問題,我沒限制,所以呢?犯板規嗎我的版怎麼弄,與你有何相干?現在在討論此版判決你為何要模糊焦點?這可能是良知問題了。
我的廟的地址在這,人家要來問事泡茶,都可以來,違不違反8之3呢?
作者: harvey414116 2015-09-24 06:44:00
第一點:禁止在文章與推文中透露或徵求其相關資訊(地點、人名、價錢……等)。 他透露什麼相關資訊了?還是他的個版是問事的宮廟所以被警告?
作者: sparkledream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09-24 06:44:00
g大對出發點就是為了尊重版規,版主的做法卻讓讓人覺得智慧不足,令人遺憾。只能給噓了。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6:44:00
這與我何干,你等我這樣作再檢舉吧。
作者: genliroya 2015-09-24 06:44:00
要完善版規可以,但是先警告再來完善,這種做法也太粗糙
作者:
wike3di77 (Rainnight)
2015-09-24 06:44:00補個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6:45:00
我為何要為我沒作的,奇怪延伸憶測行為負責?
我一直在說,你不是因個板被警告,你是因「要問板上不能問的可以來我私人場地問」被警告啊你做了啊,重點不在是廟還是個板,重點在你示眾說這裡不行的,來我那
某v的推文實在有很大的問題和針對性。 這個警告不是硬凹,那什麼才是硬凹? 版規沒寫清楚的卻要人依版主認定乖乖聽話,好大的官威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5-09-24 06:49:00簽名檔放個板,大家自然就聚過去囉。不過板主下手好硬。在簽名檔或名片檔放上個板的連結
作者:
wike3di77 (Rainnight)
2015-09-24 06:52:00某V的言論。。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6:53:00
我哪裡有說要問版上不能問的都來我那問。前兩句是提醒後一句是提供場地。板上能不能問的都可以來問,那是我個
作者: bymee (殘眼) 2015-09-24 06:54:00
瑕玼的判決讓人覺得有針對性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6:54:00
版,你管我喔?我給版主,版友方便,不想引起爭議。結果用這種針對性判決,真的是欺人太甚。文字白紙黑字
我只是在講我所看到的為啥會被警告,我可沒說不能去申訴吧?板主也靜待判決,我想我只是觀點上不同,最後定奪不會因我也不在我;至於有沒有惡言,人可以對別人用言詞去蓋,但當下的心境是已經產生了。有修行?呵,祝你功德林不因此有損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6:55:00
都在,你偏偏要用最奇怪狹隘的方式解讀,其心可議。
第三句到底哪裡說此版不能問的來我個版問? 明明只說有問題可以來我個版問 明顯主觀認知不同 先勸導再修完善版規很難?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6:57:00
我的師父教我,遇到不公不義的事情,要為眾生示現,清正
作者: harvey414116 2015-09-24 06:57:00
丹楓大大的一片好心避免版友被桶,也可以被延伸閱讀,好不痛快!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6:58:00
的行為,不可與歪道茍同。這是在謗法,供你參考。
作者: genliroya 2015-09-24 06:58:00
結論,版規有瑕疵,版主做法太粗糙
我都看不懂vicious666到底是版主打手 還是要用激將法來黑版主了
從某v提到Ga版友是否有好好修行這言論,就可以知道他的為人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4 07:06:00大家冷靜 炸彈大大今天沒有在公告怒嗆版友 已經是法外開恩了
作者: huangemmawww (花枝) 2015-09-24 07:08:00
沒有嗆板友是開恩?
作者: harvey414116 2015-09-24 07:09:00
禁止在文章與推文中透露或徵求其相關資訊(地點、人名、價錢……等),禁止作者在文章或者推文內「主動」徵求板友站內信之行為。 要說以這條來罰,應該是後面那句「主動徵求版友「站內信」之行為」,暫且不講上面那句,光這句並沒延伸說不得主動要求版友至個人空間,所以竟然沒改版規,何錯之有?
作者:
pig880910 (批哀駒)
2015-09-24 07:11:00.....難得有ga大的好文章結果
怎麼看我,我無所謂啊,我又不打算開宗教,也不打算跟你們和樂融融XD 要說我針對丹楓,阿這警告只有他中啊。我前置推文也沒攻擊私人事物或修辭,只是阿如果這樣與人就是修行後的呈現,我想不是修行太難就是根本無許去修了。就這樣啦,吃早餐去。中秋快樂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7:16:00
任何公開混淆價值觀,違反公義原則的事情,都應該被譴責只是今天這件事,我是當事人而已,至於我的論點措詞,自
作者:
jay6410 (我認識你嗎)
2015-09-24 07:16:00怒噓,非常不認同,挺丹楓大大!
作者: sparkledream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09-24 07:19:00
大禹治水且知制洪要用疏通,而非障水,大家都是有情眾生,看了文章會產生問題很正常。版規限制了問事,固然維持了版上秩序,但人心中的疑問卻還存在。丹楓大的作法不正是維護了版上秩序,同時並不阻礙了人求知的慾望嗎?不然,還有更有智慧的作法,也請版主提出才能服眾。
作者:
kirakaze (No.19)
2015-09-24 07:21:00害ga大熬夜了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7:22:00
我這邊是美國時間,只是佔用回信修推文時間而已。
作者: qoo623 (Silver Crow) 2015-09-24 07:22:00
欠噓
作者:
nashboy (臭臭)
2015-09-24 07:25:00看到這公告 我覺得,大家都成年人了,所以個板開了等同於意者請站內信這樣,嗯。除了噓爛你們我覺得沒有什麼好聽你們詮釋的^_^
台灣不能抽大麻 也不能公開徵求人一起抽大麻 所以我提醒大家台灣不能抽大麻 要抽大家可以去阿姆斯特丹抽警政暑來警告我啊!!!
所以你當初因為經驗文不符板旨被砍後縱使風波四起也要用創作還魂,還有文內敘述逃漏稅也沒關係的字眼,你如今仍可以自許為公義一方就是了?嗯,那就這樣吧
無法認同這種判決,比起丹楓大的文章,回文那篇再有趣也是沒有飄點
作者: kcadobe (jae) 2015-09-24 07:28:00
我是不能理解為何這樣要被警告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7:28:00
我並沒說逃稅沒關系,發文也合乎版主任定。這是毀謗了
作者:
dgc (逍遙遊)
2015-09-24 07:28:00學命理的心得,當文章具有影響力時,作用與反作用互相拉鋸。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7:29:00
不過呢,這與討論無關,理論來說,討論無關事物,應該被警告的。
作者: Kird (科德) 2015-09-24 07:30:00
666整串文看下來不斷提及造神、信眾、個版當宮廟的說法,然後說沒攻擊私人 明明就開大絕啊?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7:31:00
我個人認為v版友有蓄意亂版鬧事的情事了,應該要處理。
作者: qoo623 (Silver Crow) 2015-09-24 07:32:00
再噓前緣
那你去檢吧。我忍不住就是想問這一次嚕。逃漏稅那段,當時是我噓文糾正你的,毀謗倒是沒這打算啦,你若以此仍定義是行公義,我也沒意見啦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7:34:00
其實你的閱讀能力我一直不太能理解,怎麼都會想到那些地方去。而且樂此不疲。那段本身是沒有問題的。是誹謗了。
作者:
wkwtb (....)
2015-09-24 07:35:00支持判決不過ga的故事算是一堆無聊的翻譯跟創作之間難得有的好文
我們本來就不會互相理解的,如果你覺得把鬧板啥的套過來你就能達成你要的,去檢吧,板主沒桶我你可以上訴組務,祝你順利
作者:
babe05 (babe)
2015-09-24 07:39:00噓不公不義 針對性判決
作者: qoo623 (Silver Crow) 2015-09-24 07:39:00
三噓成禮
作者:
Tesarus (牙齒痛)
2015-09-24 07:42:00……
作者:
g200289 (yun)
2015-09-24 07:43:00........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7:46:00
問題在於,我的文章未鼓勵人逃稅。你這已涉及誹謗。
作者: sparkledream (也無風雨也無晴) 2015-09-24 07:49:00
.....................
另,不要逃稅。要是已經逃了稅的話,把那些稅額好好捐出發揮作用,亦可稍稍彌補。放自己口袋,這不太好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7:52:00
這就不是鼓勵逃稅,所以我真的很難理解你的國文能力。
這是你後來修改過的段落,我無意以此來指責你什麼,就是想多問一句。也許你貴人多忘事,忘記你有修改,那就容我致歉,冒犯你讓你不悅了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7:54:00
修改前一樣叫人不要逃稅,是一樣的,我很難理解。
作者:
anti27149 (anti27149)
2015-09-24 07:54:00酸民最擅長就是跳針還有射後不理了,別浪費時間在他們身上吧。
作者: litterboys 2015-09-24 07:55:00
噓 現在也是黑箱嗎 ㄎㄎ
作者: JHC24 (JHC) 2015-09-24 07:55:00
呵呵
板上已無當時的經驗文,當下就已改了,原句只在我噓文有,但我想是沒人留那篇的底了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7:57:00
當時就說是不要逃稅,為了你的國文能力,我再改了一下。你的理由已經貧乏到要找渣,永遠只有這兩件事。
作者: newyork2000 2015-09-24 07:59:00
很正確的做法
作者:
nashboy (臭臭)
2015-09-24 07:59:00某v好口愛唷 嫌不夠亂順便出來秀下限降聲望逆
作者:
babe05 (babe)
2015-09-24 07:59:00某六國文老師要哭哭……………
其實我只是想問那個公義的問題,也不打算在這上面繞圈圈,但不找那個段落好像又怪怪的,就拖長了,你如此不悅我就不再提吧
作者:
pttouch (. 人 .)
2015-09-24 08:00:00警告又不怎麼樣,覺得支持版主。要不是一堆人沒有判斷力版主也不用這麼辛苦
作者: chen7194 (CHEN) 2015-09-24 08:00:00
噓
作者:
gregorys (Katherine)
2015-09-24 08:01:00想知道的人版上不能問,去別的地方問不好嗎
作者:
max13124 (xlarge)
2015-09-24 08:01:00666是有事喔 marvel有多少是真多少是假 誰能證明?
作者:
gregorys (Katherine)
2015-09-24 08:02:00大家都是成年人,對於資訊應該有自己判斷的能力了吧,連去哪問都不能說會不會管太寬
作者:
max13124 (xlarge)
2015-09-24 08:02:00你不信當故事看就好 覺得跟你理念不合 文章別進去看就好
作者: Snoopyyap (容容ㄦ) 2015-09-24 08:03:00
噓
作者: cuaphid 2015-09-24 08:03:00
噓
作者: Kird (科德) 2015-09-24 08:03:00
某人尾巴跑出來嚕 對人不對事 科科
的爭議吧行文用字各自解讀,但是跟這個判決的關聯是?
作者:
max13124 (xlarge)
2015-09-24 08:04:00都看完了然後說人幻想 頗ㄏ 你要不要說孫悟空假的啦
作者: brian101 (whatever) 2015-09-24 08:04:00
-樹 大 招 風-
我想版主的目的 是想讓這版單純一點單純分享文章就好 替版友解惑這原意很好 但會衍生出問題 marvel跟靈學永遠脫不了關係 最後來marvel版千萬別想用科學找答案
作者: leaveoutx 2015-09-24 08:05:00
..........
作者:
max13124 (xlarge)
2015-09-24 08:05:00去你的吳承恩你騙我 來亂的喔;提醒轉去個版哪裏不能了?
作者:
carisbig (Gihamo)
2015-09-24 08:06:00希望好好處理
作者: cadcad (龍仔) 2015-09-24 08:07:00
推丹楓大,版主根本針對怒噓
作者:
chaud (志宇)
2015-09-24 08:07:00請問相同標準 我的表哥10前面的黃色字您怎麼看?沒事?警告?
管理方式跟法條有問題,"警告又不怎麼樣",這話頗嗨
作者: nofu123 (欲加之罪) 2015-09-24 08:07:00
噓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15-09-24 08:09:00支持丹楓大
作者: panda0366 (套裝網襪OL好正^^) 2015-09-24 08:10:00
我只想看文阿~這樣下去~(嘆)
板上還有直接討論它版範圍的~明顯針對 版規後面的"等等"可以類推 以後就類推不完 若為管理之便也應公開討論"等等"的細節 版主直接主觀認定給予警告 也無法給予能說服大家的解釋解釋 媽佛版是否也淪為版主個版?
請版主解釋「我的表哥10」黃色字是否也需要警告。還是那篇仍在討論中?還是真對ga版友
作者:
nero71701 (GanNiMaDer)
2015-09-24 08:11:00留言不能問 又不能站內 有事嗎
作者:
babe05 (babe)
2015-09-24 08:11:00噓
作者:
jay6410 (我認識你嗎)
2015-09-24 08:12:00支持丹楓大
作者:
max13124 (xlarge)
2015-09-24 08:13:00問了說神棍 去個版問也神棍 要不打電話問也神棍好了
作者:
a5413eric (a5413eric)
2015-09-24 08:13:00豪大大官威
我去看了版規 丹楓大的確是有違反8-3的嫌疑 但我真心覺得該桶還是問系統的那篇文章
表哥10是9月2號,而且只有單篇有黃字,這是要求溯及既往嗎?這樣對丹楓不是好事耶?
作者:
nero71701 (GanNiMaDer)
2015-09-24 08:15:00再噓你
作者: bymee (殘眼) 2015-09-24 08:16:00
看了道士10的黃色字 再看此判 只覺頗呵
作者:
gay7788 (批踢踢喵勃啞)
2015-09-24 08:17:00ㄏ
作者: genliroya 2015-09-24 08:18:00
噓某v
作者:
nero71701 (GanNiMaDer)
2015-09-24 08:18:00噓到你歪頭 別再把飄版搞臭了好嗎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09-24 08:19:00從這篇一堆?文的來看,真的警告的很好?。 Maverl 版禁止問
作者:
h876473 (WEIWEI)
2015-09-24 08:19:00這個批判都會傷到兩位作者 那以後就沒有好文章可看了
作者: elapseregret (不知何往) 2015-09-24 08:19:00
版主回應版友姿態如此高,當別人是你養的狗??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09-24 08:20:00詐騙神棍,還有大家都知道的妙天妙禪,這些事情仍然存在,版上就是要防止這些詐騙。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09-24 08:21:00不管你有否能力,請問誰能分辨你是神棍還是真人?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9-24 08:22:00尊重推 但沒公告不太對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09-24 08:22:00一堆腦X在噓這篇、支持是在支持的什麼鬼?
作者: lyc11235 (lyc11235) 2015-09-24 08:22:00
說若有問題可以在個版討論 就我看來是因為不知道版主對於問題這兩個字的定義在何?為了避免在這裡連留言都要斟酌字句揣測版主心思再做 乾脆只在這裡單純推噓就好 何必開放討論?marvel為什麼要因為兩個版主而成為狹隘的版
作者:
Chu1220 (Zoey)
2015-09-24 08:22:00支持丹楓大
作者:
tsuzki (mao616)
2015-09-24 08:23:00無法理解,版務是死的、人是活的。
作者:
cdrgv (Jase)
2015-09-24 08:23:00會不會被騙 就看個人腦袋啊 都成年人了 看到唬爛的就相信是誰的問題啊
連版主也在跳針… 判斷何為徵求的概念不就是需要版主詮釋 過度主觀詮釋就是腦補啊
作者:
ennnnno (伊諾)
2015-09-24 08:24:00支持丹楓大+1,版主隨便亂搞,丹楓大千萬不要不寫文了啊><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15-09-24 08:25:00居請大家去各版,這樣還不算打廣告? 這位大大 你知道版主說這樣可以嗎~
作者:
Chu1220 (Zoey)
2015-09-24 08:25:00一定有人有問題 不能推文問 於是太多人違規 丹楓大提醒可站內信或個版問 這樣也不行....?
作者:
chaud (志宇)
2015-09-24 08:26:00白白的粉例子不是很恰當
作者: jieh1223 2015-09-24 08:26:00
只能噓了
作者:
s425247 (s425247)
2015-09-24 08:26:00剛按到推 噓回來
作者:
wei7799 (潭子宥勝)
2015-09-24 08:27:00我已經準備好衛生紙等待下集噓
作者: gentle10 (快樂生活) 2015-09-24 08:29:00
...
作者:
cdrgv (Jase)
2015-09-24 08:29:00版規是在保護板友 但每個人都該有判斷能力吧 我覺得禁止分
作者:
cdrgv (Jase)
2015-09-24 08:30:00享像好厲害阿姨那種明顯要收費算命的這種就好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9-24 08:30:00警告一次 有很嚴重嗎?...
作者: ovovovo (keke) 2015-09-24 08:30:00
我比較納悶的是23號的文,24號公告,哪來的兩三天討論呢
作者:
Bachsan (Counterpoint)
2015-09-24 08:30:00丹楓必噓,妖言惑眾快回個版
無marvel點的回問文者沒事,辛苦發好文者有事....
作者: ovovovo (keke) 2015-09-24 08:32:00
感覺兩邊都是好意,只是做法可以在討論吧
作者:
pp4419 (Elena)
2015-09-24 08:32:00噓
因為紅字連續數篇都有放,早就被注意了,拿最新的文來用就是目前不溯及既往
作者:
ooo6996 (江江好)
2015-09-24 08:32:00完了,該抓的不抓,完了。版主你這個解釋完直接開罰的行為令人不齒,趕跑丹楓你有比較爽嗎?莫名其妙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9-24 08:32:00當版主也很麻煩,雖然此判決有爭議 但也請提諒版主,別搞得沒人想當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15-09-24 08:34:00
辛苦了,被噓到XX不意外
作者: i926winds (皮卡趴) 2015-09-24 08:35:00
偏要噓 我想看好文
作者: SUGAR5520 (小紫) 2015-09-24 08:36:00
噓................
作者:
jalinnn (jjalinnnn)
2015-09-24 08:38:00純噓某v恐怖邏輯
作者: newyork2000 2015-09-24 08:39:00
警告也是提醒。
作者: redbb521 2015-09-24 08:39:00
根本就腦補啊,針對到過頭,我看板主是希望marvel 版沒人看吧
作者:
salida 2015-09-24 08:39:00支持版主,老實說,G大得文章我也愛看
作者:
salida 2015-09-24 08:40:00但是真的覺得直接點名要人去個版問事,很不妥
作者:
gregorys (Katherine)
2015-09-24 08:41:00看完討論串再怒噓ㄧ次
作者:
salida 2015-09-24 08:41:00但是真的很不希望逼走好作者
作者:
thasi (我瑜)
2015-09-24 08:41:00逼人出走
作者:
anti27149 (anti27149)
2015-09-24 08:42:00科科有人就是眼紅,看不慣別人有人氣,在現實已經是個孤獨宅宅,沒想到在虛擬世界ptt還是沒人理,嫉妒別人每次發文都被推爆。乖乖別悲憤了,快趁現在出來透透氣,刷點存在感喔~
作者:
thebirds (The Birds)
2015-09-24 08:43:00噓判決 噓某v恐怖邏輯
作者: sepat8316 (痣多星) 2015-09-24 08:44:00
喔
作者:
ben1979 (Big Ben)
2015-09-24 08:45:00某V現在是在模糊焦點秀下限嗎?打起泥巴戰了?!
作者:
Chuonge (酸小梅)
2015-09-24 08:45:00純把文章當戲說台灣來看,畢竟是向善的,看判決了。
作者: kk8921647 (小Z) 2015-09-24 08:46:00
呃…那個…………唉……………算了…………
作者:
freud56 (佛洛伊德56)
2015-09-24 08:46:00支持丹風大
作者: cuaphid 2015-09-24 08:46:00
一意孤行
作者:
lovensr (龍貓)
2015-09-24 08:46:00個版問等同於站內信,這是版規的漏洞應該先解釋,而不是而不是警告跟解釋一起出現
作者: miyamino (みやこ) 2015-09-24 08:48:00
有問題可以來我個板討論=請來我個板上問marvel板不能問的問題?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8:49:00
版主的理由太扯了,這已經違反原則,他別解釋我還沒意見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8:50:00
的邏輯完全不一樣。這樣下去,哪一天我尊守版規,發文也
作者: david25 (小白) 2015-09-24 08:50:00
應該有更好的處理方法 別讓認真的態度澆熄了發文的熱情
我愛看丹楓大的文章啦!!!!!!!!!!!!!!!!!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8:52:00
他們給的理由我如吞下去,以後就會有別的事一再發生。
作者:
jefferk (lighter)
2015-09-24 08:53:00這個版怎了啊 要統一了是嗎
作者: jm770708 (echen) 2015-09-24 08:53:00
恩,2沒壞,感謝幫測試
作者:
peter0825 (peter0825)
2015-09-24 08:55:00看戲
我愛看丹楓大的文章啦!!!!!!!!!!!!!!!!!
作者: elise0426 (摸摸Wu) 2015-09-24 08:55:00
管太寬 對人就對人 還在那邊詭辯
作者:
p336465 (政哥)
2015-09-24 08:56:00來到Marvel就是要暫離一切科學根據 另外對於板規的延伸解
作者:
p336465 (政哥)
2015-09-24 08:57:00釋覺得不太妥 當事人出發點跟版主群認知點有歧見應先互相
作者: toyisaboy (七桃蜜仔) 2015-09-24 08:58:00
這很爛!
作者: elise0426 (摸摸Wu) 2015-09-24 08:58:00
規定不清不楚 自己認定不代表其他人認定 根本有瑕疵
作者:
jefferk (lighter)
2015-09-24 08:58:00這些版主怎麼這麼爛啊 下台好嗎
作者:
xxxx5566 (潮哥56)
2015-09-24 08:58:00有夠狹隘
作者:
cmschool (cmschool)
2015-09-24 08:58:00無言以對,明顯的瑕疵處理,強詞奪理只會更難堪
作者:
imdog (肥金魚)
2015-09-24 08:59:00程序瑕疵==
作者:
inin56 (ininder烏溜)
2015-09-24 08:59:00人才都被你們桶光就飽了
作者: leokind (打字超慢的啦) 2015-09-24 09:00:00
應該先勸導再警告的…
願意PO文的少之又少,寫好文的更少,何必這樣趕跑人
作者: toyisaboy (七桃蜜仔) 2015-09-24 09:00:00
和某版好像
作者: cuaphid 2015-09-24 09:00:00
自我感覺十分良好
作者: elise0426 (摸摸Wu) 2015-09-24 09:01:00
還忙咧 笑歪 你忙關我甚麼事 廢話
判斷力需要版主審文章才有嗎?『徵求』定義都你們自己
作者:
lovensr (龍貓)
2015-09-24 09:03:00版主很累很麻煩大家都知道...但是版規制訂的不清楚,應該先勸導,之後有相同情況就警告或水桶
作者:
LBJisGod (詹姆斯大帝)
2015-09-24 09:05:00當個版主這麼忙可以下台阿,還討論三天勒,不會先通知?
作者:
nightree (nightree)
2015-09-24 09:06:00去不去個版也是個人決定吧,大家也都是成年人了
作者:
Chu1220 (Zoey)
2015-09-24 09:07:00紅的喜氣唷 支持丹楓大
作者: benq210005 (00) 2015-09-24 09:08:00
版主我好怕喔
沒媽佛點的文不桶 整天想方設法羅織特定板友入罪 你馬英九喔?
尊重您版規而創個版,有尊重別人個版嗎?明明就補漏洞,既往不咎,憑什麼警告。
作者:
stanlin (言)
2015-09-24 09:11:00所以marvel版是其實是版主的個版
作者:
Chu1220 (Zoey)
2015-09-24 09:12:00規定是捷運上不能吃東西 好多人被罰了之後 於是他說可以出去吃 你就說不可以叫人出去吃 吃就是不對 摁...????????????
作者:
leeg (侑仔)
2015-09-24 09:12:00不噓不行 終於知道為什麼有人推文在反感管板的
作者:
Chu1220 (Zoey)
2015-09-24 09:13:00居然推到了 補回來
作者:
diamondX (清新 健康 專業)
2015-09-24 09:13:00噓XX嘍
作者:
ckmonkey06 (LeonJ如同你所說的,是一)
2015-09-24 09:13:00住海邊
想要獨裁專制,拜託你直接去開一個個版,要捅誰都不會有人管。這種針對性的版規不會有人心服口服啦!
作者:
diamondX (清新 健康 專業)
2015-09-24 09:14:00抓這幹嘛?
作者: tristawings 2015-09-24 09:14:00
扯爆了
作者:
Chu1220 (Zoey)
2015-09-24 09:15:00在噓
作者:
nalthax (書蟲一枚)
2015-09-24 09:15:00拜託喔這樣叫鼓勵人逃稅,那勸人自首是不是叫鼓勵人犯罪,因為只要自首就可以減。刑。唷!^_ ☆
作者:
stanlin (言)
2015-09-24 09:16:00按到推,補噓!
作者:
diamondX (清新 健康 專業)
2015-09-24 09:17:00真的管很大管到美國去
作者: darkkira 2015-09-24 09:18:00
為什麼不先勸導再開罰
作者: GuitarYOH (吉他大叔) 2015-09-24 09:19:00
潛水夫忍不住出來怒噓!! 不要把政治那一套帶來這裡!!
這裡最marvel一直都是版主,硬要和民意背道而馳,歪理一堆硬拗最會!
作者: eggegg1107 (蛋蛋) 2015-09-24 09:19:00
可怕……QQ
作者:
RS232 (夢中的情話)
2015-09-24 09:19:00..........
作者:
Grecie (容)
2015-09-24 09:20:00我個人平常是認為版主管這版很辛苦,但這判決實在讓我覺得推不下去。
太差勁了!!!!!!!!!!!!!!!!!!!!!!!!
作者: eggegg1107 (蛋蛋) 2015-09-24 09:20:00
marval版……唉
作者:
spi0303 (這樣不好)
2015-09-24 09:21:00先斬後奏?靠
作者:
max13124 (xlarge)
2015-09-24 09:21:00what?
作者: dxxxb (上班族) 2015-09-24 09:21:00
加油
作者:
mars0612g (Arsene Lupin只會吸引到;)
2015-09-24 09:23:00推盡量讓飄版普要變成問事版
作者: Phineas 2015-09-24 09:25:00
先警告再擴大解釋已經是常態惹
MARVEL第一噓送板主們 完全不覺得丹大那句話跟徵求站
作者:
mars0612g (Arsene Lupin只會吸引到;)
2015-09-24 09:25:00不過丹楓大的處理是不是該調整一下
作者:
joe24 (虎爺)
2015-09-24 09:26:00無聊版主,欠噓
作者: rexchou257 2015-09-24 09:26:00
不噓不行 都給你們講就飽了啊
作者:
Pansk (Yi)
2015-09-24 09:26:00會不會搞到最後變創作版
作者:
BDUUU (巴豆妖)
2015-09-24 09:26:00欠噓
作者: wenwen0931 2015-09-24 09:27:00
系列文完結篇才警告?
作者:
clonk (咚)
2015-09-24 09:27:00作者/讀者不能透露訊息,不准讀者私下問,在別的地方公開問
作者: skppily (jk) 2015-09-24 09:28:00
關鍵報告?
作者:
clonk (咚)
2015-09-24 09:28:00很合理阿,是在警告啥東東?
人家開個版,就是不讓版主為難,版主是有事嗎?是賣藥,還是斂財了?完全看不到阿?也沒有“徵求”版友問問題,好嗎?說噓的是腦X,要不要照照鏡子?
突然覺得在台灣要成立一個教派讓千人擁護真的是太容易不是沒有原因的...
作者: lyc11235 (lyc11235) 2015-09-24 09:29:00
覺得版主非常差勁
你們可以勸導~可以要求修文~可以公告~這些都先做了嗎?
作者: a2065727 2015-09-24 09:30:00
?
作者: wenwen0931 2015-09-24 09:30:00
當MARVEL你們個版喔,法條自己修改自己新增自己詮釋
作者: frostshots (魔fuck使者) 2015-09-24 09:30:00
哎呀
作者: jaychou29 2015-09-24 09:30:00
爛透了!!!!!!
法是用來警示大家別犯,先勸導不聽勸再罰這才是對的吧
不會管大型看版可以下台,不要只會拿這藉口來無限上綱
作者: blackhowling (影) 2015-09-24 09:32:00
推版主辛苦
作者: tristawings 2015-09-24 09:32:00
不行 太生氣了 我要再噓一次
!把marvel搞的烏煙瘴氣!版友想好好看文都不行,跟記者一樣_____
作者: frostshots (魔fuck使者) 2015-09-24 09:32:00
'___'
作者:
ylmarten (仰觀)
2015-09-24 09:32:00判決沒問題,板主辛苦了
置頂公告大家都沒看是不是 今天你違規就違規 不會你文筆特別厲害就該放你一馬 而且才警告是在緊張啥
作者: jm770708 (echen) 2015-09-24 09:33:00
哈哈哈
規定是人寫的,所以每個人詮釋不同,有無犯規也很主觀但是不管如何,應該先勸導才對吧
辛苦了推,大家也不要太過激。版主的考量沒錯,可是一樣先斬後奏。。丹楓的人氣你們懂,這樣造成民怨不是可以預料的嗎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4 09:35:00我根本不知道這位ga是何方神聖 我只知道炸彈大大架子一向大的很
作者: tristawings 2015-09-24 09:36:00
丹楓大開個版不就是不想讓版主麻煩 一天到晚都在發文警告桶人 結果被你們拿來當違規的理由 唉 好人難做
作者:
chentru (chen)
2015-09-24 09:38:00由版主上方所引版規觀之,涉嫌違規行為應該是推文問事者,但版主確給表示不在此版答覆之丹楓警告,實有矛盾
作者:
cloudin (☁雲應)
2015-09-24 09:39:00推
作者:
KayRain (Kay)
2015-09-24 09:40:00版主不就好棒棒
作者: wenwen0931 2015-09-24 09:40:00
再噓
問題當初規範上的漏洞,明明是漏洞,硬凹,一下說刪個版連結,一下又不是個版問題,是有“徵求”意圖,如果一直隨自己意思解釋,那版規乾脆廢了,反正發完文,我說你違反就違反。不去補版規漏洞,先檢討發文,噢,是警告,對嗎?
作者:
spooky221 (Aki + Haru = 色情塗鴉)
2015-09-24 09:40:00姑且撇開雙方定義不同這點,我也覺得這算「補洞」了,
作者:
charitri (Charlie)
2015-09-24 09:40:00這什麼東西阿
作者:
spi0303 (這樣不好)
2015-09-24 09:41:00不是怕警告、是版主爛
作者:
spooky221 (Aki + Haru = 色情塗鴉)
2015-09-24 09:41:00所以這樣的處置,其實我亦認為不太妥當。
作者:
hwshann (Shann^^)
2015-09-24 09:41:00劣幣逐良幣+1
作者:
charitri (Charlie)
2015-09-24 09:42:00劣幣逐良幣
作者: cuaphid 2015-09-24 09:42:00
版主的信徒還比較像,無理的行為也能挺 呵呵
作者:
eulb03 (Miya)
2015-09-24 09:42:00筆者的心血因為一個模糊地帶就被你們抹滅
作者:
lukuzama (PolarBear)
2015-09-24 09:43:00地點、人名、價格…等
飄版人氣變旺??以後會因為這個警告再變回只有百人小版
不是ga的信徒 只是單純看不慣版主無線上綱 前面有人
置頂板規壓根沒提到個板 叫人有問題去個板問是"徵求"
作者: workjime (彭碰) 2015-09-24 09:43:00
Marvel第一噓,版主好偉大
vicious說這版管到沒人也沒差,真是好笑,管到沒人絕對是管理者有問題,竟然還沾沾自喜,實在呵呵~幹嘛一件小事搞成這樣,版主平常沒事做?
作者:
KayRain (Kay)
2015-09-24 09:45:00繼續驅逐良幣打造個人的權力帝國阿
作者: ginobiB (阿B) 2015-09-24 09:46:00
該桶的不桶 版主好大 我好怕 下台吧你
作者:
diamondX (清新 健康 專業)
2015-09-24 09:47:00管理是門藝術,版規的引用要斟酌。引起對立是最糟糕的
作者: i926winds (皮卡趴) 2015-09-24 09:48:00
再噓 我想看好文
作者: jimmy529524 (A愣 ) 2015-09-24 09:48:00
在補噓一次,並邀求下台,板主不是看人家有人氣就眼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4 09:48:00下台有什麼用 人家隔兩個月就又回來參選囉
作者:
charitri (Charlie)
2015-09-24 09:49:00真的是"自以為"版主,真的是自以為
作者:
cs30207 (塵)
2015-09-24 09:50:00想好好看文卻被版主搞得烏煙瘴氣
作者: dxxxb (上班族) 2015-09-24 09:50:00
這任的版主是歷屆以來比較好的了 版主難為 加油
作者: lugia0930 2015-09-24 09:50:00
我覺得版主蠻合理的
板主的用意是保護讀者,我想他這是出於善意,考慮比較周全,出社會就會知道有很多事是需要去設防火牆為
作者:
senlinmu (senlinmu)
2015-09-24 09:51:00噓 版主也太偉大了吧
作者:
LBJisGod (詹姆斯大帝)
2015-09-24 09:51:00板主為難在哪? 是他為難別人吧? 歷屆最好你說了算?
作者:
babe05 (babe)
2015-09-24 09:51:00噓噓…不要把好文趕走
作者:
babe05 (babe)
2015-09-24 09:52:00噓回來
反對板主判決的是信徒 那支持板主的是啥 炸彈教徒?
作者:
KayRain (Kay)
2015-09-24 09:52:00難為哩 是有人逼他當嗎 自己很享受有信徒吧
作者:
ak49887 (呆灣郎在東莞)
2015-09-24 09:52:00預防神棍立意是好的,但過程手法真的太粗糙
作者: bl0328 2015-09-24 09:53:00
邏輯不好太忙還當什麼板主 把板搞爛你才爽? 滾吧你
作者:
lily28 (lily)
2015-09-24 09:53:00神邏輯ㄏㄏ
作者:
babe05 (babe)
2015-09-24 09:53:00噓獨裁
作者:
spooky221 (Aki + Haru = 色情塗鴉)
2015-09-24 09:53:00再來,希望某些板友在參與討論板務時,可以更成熟些
作者:
kiwigood (kiwigood)
2015-09-24 09:54:00我只是欣賞故事,版主好可怕
作者:
spooky221 (Aki + Haru = 色情塗鴉)
2015-09-24 09:54:00之快外,對事實在沒有任何幫助。
作者: kk8921647 (小Z) 2015-09-24 09:54:00
下臺…好不????
作者:
yenl (有悶到......)
2015-09-24 09:54:00版主會不會管太多?以前沒啥人就隨性 熱鬧起來就高壓控制 以後都沒人發文 版上冷清清 就可以不用管了 好棒棒!要這種版主幹嘛?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4 09:54:00
作者:
bobouni (愉悅)
2015-09-24 09:55:00太過分太誇張了!
最近板主都神邏輯,建議站方在板主上任前先做邏輯測驗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4 09:56:00版主每天時間都很有限了 還要花時間來管這麼大個版還得想辦法把公告說的白話一點讓大家都看得懂
版主們的用意是杜絕一切有可能有心人士會利用的漏洞管道,因為以前版上的歷史太多騙子出現,所以版主們在執行這一部分也是比較嚴格敏感的。
作者:
kiwigood (kiwigood)
2015-09-24 09:56:00可以不要這個版主嗎.....
作者:
yayiao (再五公斤)
2015-09-24 09:56:00GA大文章中我只看見他對版友的提醒,而並非廣告宣傳
作者: GuitarYOH (吉他大叔) 2015-09-24 09:57:00
噓一次不夠,你有再噓第二次嘛。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4 09:57:00哪捨得下台 人家第一次悲壯下台 隔兩個月馬上就回鍋囉
畢竟板主板友沒想到漏洞 這錯不應該由GA去扛況且GA也不是有心要鑽這漏洞
作者:
yayiao (再五公斤)
2015-09-24 09:59:00但是某些人卻為了合理自己而找理由出來鞭,講的前後不一
作者: wenwen0931 2015-09-24 09:59:00
樓上,幫居A講話會變成腦X信徒
作者:
babe05 (babe)
2015-09-24 10:00:00補噓
作者:
bobouni (愉悅)
2015-09-24 10:00:00噓版主的“討論很久“的回文 既然討論那麼久 怎麼出來結果還互相矛盾啊?
作者:
j31712 (手中的幸福)
2015-09-24 10:01:00其他人不處理,原因是目前很忙 ?
邏輯不好 又忙又沒時間就趕快下台 反正板主無給職沒什麼好戀棧的吧
作者:
cdrgv (Jase)
2015-09-24 10:01:00很忙就不要當啊 當版主這麼辛苦 真是委屈了
作者:
KayRain (Kay)
2015-09-24 10:03:00放心啦 再忙再累他也捨不得下台啦 笑他不敢
作者:
charco (胖虎想要變瘦虎)
2015-09-24 10:03:00我只想看好文
作者:
yayiao (再五公斤)
2015-09-24 10:03:00反正公告後就裝死,誰管你們這些小老百姓在說什麼人家可是版主耶!!版主耶版主耶(很重要要講三次)
作者:
mn004 (猴猴)
2015-09-24 10:04:00這是一種馬佛恐怖的概念...
作者: cuaphid 2015-09-24 10:04:00
縱使千夫所指 千錯萬錯不是自己的錯
為了偉大版主的邏輯,我還回頭翻文章,到底在講啥X阿
作者:
maxcsh (翰)
2015-09-24 10:04:00全marvel板這篇最marvel,這樣詮釋板規還是第一次看見
作者:
KayRain (Kay)
2015-09-24 10:05:00從海龜湯的時候就已經看出他沒這個料管這種板了 果不其然
作者: soria0225 (Soria) 2015-09-24 10:05:00
某V邏輯讓我感謝我的國文老師 有好好教導我 開眼界了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4 10:05:00這版主自以為是的態度從第一天上任就這樣了
作者:
yayiao (再五公斤)
2015-09-24 10:06:00海龜湯就看得出來版主的管理能力了阿!真的是好棒棒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4 10:06:00跟其他版主鬧不合 佔著位子不管版幾個月然後走人
作者:
moonaki (啦啦)
2015-09-24 10:07:00糟糕
作者: jojosie (下一個旅程~) 2015-09-24 10:07:00
很忙是你家的事,幹一天和尚就敲一天鐘,是否會去站內信或到對方個板,也是讀者私人行為,你懲罰作者幹嘛?!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4 10:08:00走不到兩個月馬上回鍋參選 吃像有夠難看
作者:
ben1979 (Big Ben)
2015-09-24 10:08:00很忙就不要當+1!既然選擇出來當版主管理版務就不要一直用忙來當處理事務不力的藉口
無限上綱,很忙就下台,很難逆?是多留戀版主的權利阿
作者:
easytry (放空)
2015-09-24 10:10:00顆顆...我們討論過好多天了喔 你就吞下去吧!! 好偉大阿
作者:
yayiao (再五公斤)
2015-09-24 10:10:00沒那個屁股就不要吃那個瀉藥,結果弄得都是屎還不出來清?
作者: Tenzaniwgp 2015-09-24 10:11:00
花了兩三天討論出這麼粗糙的手法?
作者: yuu72190 (yuu721) 2015-09-24 10:12:00
這裡的版主都像中共領導,一樣都是他說了算
站內信跟個版居然能解釋在一起 這邏輯有夠MARVEL
作者:
ckmonkey06 (LeonJ如同你所說的,是一)
2015-09-24 10:12:00很忙還要選版主?
作者:
easytry (放空)
2015-09-24 10:12:00很忙就可以亂搞? 阿不就很委屈? 可以不要幹阿 哈哈哈哈哈
作者:
yayiao (再五公斤)
2015-09-24 10:13:00用五噓來表達我的不滿,老娘是要來看故事的!!!不是來看你
作者:
yayiao (再五公斤)
2015-09-24 10:14:00這種鬼公告的,還我乾淨的MARVEL
作者: rryy 2015-09-24 10:14:00
很忙就下台...單純的文章看板...搞得跟政治人物一樣醜陋
作者:
anti27149 (anti27149)
2015-09-24 10:14:00科科,有些人基本法學知識不具備就出來說嘴,禁止人寫『站內信問事』的明文規定還可以擴張解釋成『去個版討論』也不行。罪刑法定跟禁止不利益事項的類推適用這兩個基本的東西先搞懂在來護航吧
作者: Baginza5566 (TeddyBear) 2015-09-24 10:16:00
你沒時間可以不要當版主何必這麼委屈
作者:
yayiao (再五公斤)
2015-09-24 10:16:00人家說不定沒念過書,幹嘛這麼為難他
作者:
zcad (括)
2015-09-24 10:17:00公告不符版規
作者: santosgama (無) 2015-09-24 10:19:00
很忙就滾 沒時間就別佔著 既然說21號就提出來 那對話
作者: fatfat79nov1 (軟今天) 2015-09-24 10:20:00
噓一下
作者: protonck 2015-09-24 10:20:00
沒看過這麼marvel的文嚇屎我惹
作者:
dragon6 (阿龍)
2015-09-24 10:20:00支持推
作者: richardone (李茶) 2015-09-24 10:20:00
支持丹楓大 他人向來客氣 以禮待之 有些版主管理理念我個人也不認同
作者: seventhhh (七七) 2015-09-24 10:21:00
2沒壞
作者:
RS232 (夢中的情話)
2015-09-24 10:22:00丹楓大苦心勸導別違反板規 結果被板主拿來桶 搞什麼
作者:
AndyLiouyy (我是白海豚 我會轉彎^^ )
2015-09-24 10:24:00笑死人 秀下限嗎
作者:
anti27149 (anti27149)
2015-09-24 10:24:00版龜公告事項的漏洞,可以透過自行的解釋來補充,並且引用為判斷違規的基礎,那這樣乾脆每個版龜的最後都加上一句:版主具有最後詮釋還有解釋規定的權利,版主最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4 10:25:00最喜歡看有些版主拿我好忙來當理由 這麼忙你還一直參選?
作者:
nolag (達文喵)
2015-09-24 10:26:00好多人包括ga都三更半夜不睡覺..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5-09-24 10:26:00
果然早上來看是滿堂紅 哈哈
作者:
cdrgv (Jase)
2015-09-24 10:27:00ga在美國啊 他一直提醒大家不可熬夜的XD
作者: k24315315 2015-09-24 10:27:00
直接警告讓人感覺起魔子不好,就好像先槍斃你再對你屍
作者: k24315315 2015-09-24 10:28:00
體宣判判決結果,不管版規如何規範這個行為,版主執行手法過於粗糙,需要改進。
先斬後奏啦 什麼Marvel版的版規 版規飄點真高 好毛~
作者: Yakiko (第三十五番號) 2015-09-24 10:28:00
看到這公告已經夠肚爛了 再看到回文中某v跟某r開始針對丹楓大攻擊 還扯信徒造神… 你們是嫉妒膩 酸宅退散!可怕喔
猜版主會說:因為Ga版友的信箱爆了 為了怕他太忙所以直接給警告比較快
作者:
LBJisGod (詹姆斯大帝)
2015-09-24 10:30:00欣賞好文、不認同板主做法 = 信徒 ? 某些人神邏輯阿~
作者: GuitarYOH (吉他大叔) 2015-09-24 10:31:00
無三不成禮,再噓!!
作者:
ckmonkey06 (LeonJ如同你所說的,是一)
2015-09-24 10:32:00紅的喜氣
作者: Baginza5566 (TeddyBear) 2015-09-24 10:33:00
哈哈LancerGSR大的說法滿有可能XDDD 補噓
作者: s870149 2015-09-24 10:33:00
莫名其妙
作者: arronou (Azure Sky) 2015-09-24 10:33:00
版主好大官威,擴大解釋又溯及既往,根本就是對人不事
作者: tristawings 2015-09-24 10:34:00
以後丹楓大文章開頭就乾脆模仿之前數字版避免預防性
作者:
hushiang (竹北村一輝)
2015-09-24 10:34:00板主這樣當的喔?
作者: tristawings 2015-09-24 10:35:00
羈押的用語好了XDD:請各位版友‘千萬不要’到我個版裡問問題 ‘千萬不能這樣做’唷~>.^
作者:
leeg (侑仔)
2015-09-24 10:35:00真的有管版的老愛用很忙當藉口
作者:
hushiang (竹北村一輝)
2015-09-24 10:35:00不用討論啦 直接下台換人當不會?
作者:
banlin (需要勇氣)
2015-09-24 10:36:00覺得凹而已 要馬版規寫清楚 呵
作者: FedEx (真) 2015-09-24 10:36:00
推文看到一半時我也像很多先進一樣想法,都是成年人了,為
作者: FedEx (真) 2015-09-24 10:38:00
什麼不能好好講,先勸導再以此為例,把規定補完? 看到後面
作者:
charitri (Charlie)
2015-09-24 10:38:00欠噓
真的好疑惑到底是用第一項還是第二項規定呢?看第一頁
爭議。另外啊,好奇問,如果ga大文章第三句改為,問題"也"可以在個版...(以下略)。是否就不會有版主說的問題-
作者: okawari (okawari) 2015-09-24 10:39:00
爛板主
作者: FedEx (真) 2015-09-24 10:40:00
才有感,就是成年人了才受到很多包袱影響,反而不似孩童單
作者: hacker6320 2015-09-24 10:40:00
.
作者: dimmy1001 (笨狼) 2015-09-24 10:40:00
路過噓~另外在該篇推文裡挑釁的怎麼不處理下?
作者: SirChing 2015-09-24 10:40:00
支持丹楓大,逆增上緣,加油
作者:
kjm1104 (K小)
2015-09-24 10:41:00哈哈
作者: workjime (彭碰) 2015-09-24 10:41:00
2噓,很忙當版主,是一件很Marvel的事情
作者:
stevelovkaka (Face Sun, Shadow Behind)
2015-09-24 10:42:00看到很忙為理由不處理該處理的你就可以考慮辭退了
作者: k24315315 2015-09-24 10:43:00
前幾頁某R一直挑釁,不用處理一下嗎?
ga大以後乾脆說有問題「千萬不要」來我個板問,看他拿
作者: thehospital 2015-09-24 10:44:00
以前隨性管理?現在好像也...
作者:
kaichen (飛鳥)
2015-09-24 10:45:00版主勇於做出裁決,感覺判決也拿捏分寸了...支持
作者:
vv12 (乳哥)
2015-09-24 10:45:00test
作者: bomb963852 2015-09-24 10:45:00
看那麼多留言 還是覺得楓大比較有道理
作者: Yakiko (第三十五番號) 2015-09-24 10:46:00
二噓 救marvel好文
作者:
cincia (星希亞)
2015-09-24 10:46:00...
一堆好文都沒有了 乾脆這裡以後就改翻譯版 翻外國文才
作者:
kokonoe (人不在)
2015-09-24 10:47:00警告得沒什麼道理
阿版主人咧?在忙?很忙硬要當版主?很忙就下台啊!難道你們還要討論個三天再出來喔?沒人逼你們當版主
作者:
anti27149 (anti27149)
2015-09-24 10:47:00以為版主都不用上班吃飯睡覺的喔~說你違規就違規,連
作者:
Flodder (好帥)
2015-09-24 10:47:00某v真的很好笑
作者: andy90428 (忠明火舞扛壩子) 2015-09-24 10:47:00
噓到XXX
作者: npiemi (愛在瘟疫蔓延時...) 2015-09-24 10:48:00
樹大招風。某些人看了眼紅,就這樣而已,丹大加油
作者:
tedium (貧窮)
2015-09-24 10:49:00簡單來說 看你不爽就給你警告
作者: a721003 (CooL) 2015-09-24 10:49:00
今日第一噓送給版主
作者: Baginza5566 (TeddyBear) 2015-09-24 10:49:00
版主是否還須要討論個三天在來面對不滿的版眾呀^^
作者:
anti27149 (anti27149)
2015-09-24 10:50:00不過看看台灣現狀,只能說不意外,要護航發言前,先查點資料,看看罪刑法定跟禁止不利益事項的類推適用這兩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4 10:50:00噓到60頁啦 版主大大還在忙啊?
作者:
ooo6996 (江江好)
2015-09-24 10:51:00版主下台!板主下台!板主下台!
作者:
lianda (薇妲 Vida)
2015-09-24 10:51:00果然是馬佛版版主
作者: Yakiko (第三十五番號) 2015-09-24 10:52:00
三噓 噓醒版主 對了 版主太忙應該沒時間上來看
作者: Tenzaniwgp 2015-09-24 10:52:00
補噓海龜湯
作者: DankeTe (Aniz) 2015-09-24 10:52:00
噓某V 感覺就是來鬧版的
作者: thehospital 2015-09-24 10:53:00
跟自行擴張解釋的人談法學基本概念太辛苦了啦
作者: workjime (彭碰) 2015-09-24 10:53:00
3噓,某些人秀下限
作者:
cychine (cychine)
2015-09-24 10:53:00…
作者:
iceoo913 (岡山yoga)
2015-09-24 10:53:00噓海龜湯啦
作者:
yuuc (yus)
2015-09-24 10:54:00噓
作者:
ooo6996 (江江好)
2015-09-24 10:54:00板主下台!板主下台!板主下台!
作者:
zoeyu (zoeyu)
2015-09-24 10:56:00噓 還我好文空間!...按到推文 補噓!!!
作者: Yakiko (第三十五番號) 2015-09-24 10:57:00
4 版主快出來替眾版友解惑阿
作者:
lianda (薇妲 Vida)
2015-09-24 10:57:00CD好了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4 10:58:00炸彈大大快出來嗆版友啊 沒看你嗆人好不習慣呢
作者: mazaro (我很實在) 2015-09-24 10:59:00
很討厭那種愛看又愛靠盃的人,今天你不信你可以不要看,既
作者:
lianda (薇妲 Vida)
2015-09-24 10:59:00again
作者: nofu123 (欲加之罪) 2015-09-24 11:00:00
版主很忙讓別人做啦
作者:
Ocashi (BigMar_大馬r_)
2015-09-24 11:00:00這真的是爛版主 什麼叫不用管版友怎麼想 那他怎發文關你
作者:
wike3di77 (Rainnight)
2015-09-24 11:01:00再噓ㄧ遍
作者: workjime (彭碰) 2015-09-24 11:01:00
4噓,版主去哪了?
作者:
hateOnas (△氣噗噗△氣噗噗)
2015-09-24 11:01:00... 為什麼會這樣
作者:
easytry (放空)
2015-09-24 11:01:00噓噓噓噓
作者:
chaud (志宇)
2015-09-24 11:02:00之前對符合文章問題的認知有出入. 去個板可避免出現雙方認知不同而有爭議的問題. 然而板主認定去個板問的就會是違規
作者:
chaud (志宇)
2015-09-24 11:03:00的問題 有規避嫌疑. 就直接給警告. 覺得這有待商榷.
作者:
zoeyu (zoeyu)
2015-09-24 11:03:00補噓
作者:
ooo6996 (江江好)
2015-09-24 11:04:00板主下台!板主下台!板主下台!
作者:
nmjkluiop (nmjkluiop)
2015-09-24 11:07:00版主好棒棒
作者: qg999qg999 (double_do) 2015-09-24 11:09:00
再噓。都寫幾篇了才有問題,之前在睡覺?
作者:
doghouse (抓不住夏天的尾巴)
2015-09-24 11:09:00故事寫一寫就一堆信徒 嗯.....
作者: Elviswjr (呆呆) 2015-09-24 11:10:00
爛爛
作者:
rose369 (RoseBaby)
2015-09-24 11:10:00沒好文,哪來人氣! 你以為人氣怎來的!!!還不都苦苦等待好文出現!!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5-09-24 11:11:00不要用忙來當藉口, 不然就下台啊
作者: jessieee (jessie) 2015-09-24 11:11:00
扯
規避為什麼給警告? 不就是因為尊重這裡的遊戲規則嗎?
作者:
zak1024 (zak)
2015-09-24 11:13:00難怪越來越少爆文了 讚喔
作者: mazaro (我很實在) 2015-09-24 11:13:00
至少來嘴砲還要提的出點什麼。但看完你跟作者的對話,真
作者: perfect1012 (*.*) 2015-09-24 11:14:00
文字獄
作者:
Eland (伊蘭德)
2015-09-24 11:14:00就樹大招風啊 GA大看看就好 認真就輸了 某些人吃相難看 別
作者: kk8921647 (小Z) 2015-09-24 11:14:00
拜託沒F又不代表英文字母真的少F…
板主濫權過份解釋板規也有信徒啊 要不要給板主判個警告
作者:
gbboy (快樂視神仙)
2015-09-24 11:15:00噓 把好文還給我
作者: thehospital 2015-09-24 11:15:00
某樓,那你來寫寫文章,看看能否把我變成你信徒?
作者: perfect1012 (*.*) 2015-09-24 11:16:00
問事:能否罷免版主?
作者: mazaro (我很實在) 2015-09-24 11:16:00
就跟反689就是綠的一樣無聊可笑
作者:
ak49887 (呆灣郎在東莞)
2015-09-24 11:18:00差點忘了噓某V製造對立,是有個人恩怨嗎?
作者: GuitarYOH (吉他大叔) 2015-09-24 11:20:00
還不出來,繼續噓!!
作者:
joe24 (虎爺)
2015-09-24 11:20:00滿江紅 噓噓樂
版主好大官威 要管理時說沒時間 要迫害時跑的超前面的
作者:
joe24 (虎爺)
2015-09-24 11:21:00可惡晚點再回來噓
作者: mike89125 (哈哈棒棒) 2015-09-24 11:21:00
版主請辭吧
作者: wenwen0931 2015-09-24 11:21:00
路過再噓
作者:
vul3hjo (來吃午餐)
2015-09-24 11:21:00辛苦你了
作者:
Eland (伊蘭德)
2015-09-24 11:22:00再噓 到現在都幾篇了 有問題一開始不會先提醒? 下台好嗎?
請大家給版主幾天的時間閉關 他很快就會出來罵大家民
作者: juiljji (木頭) 2015-09-24 11:24:00
版主請辭吧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4 11:25:00海龜湯那時候還嗆很大 有點炸彈大大一貫的霸氣
作者:
zak1024 (zak)
2015-09-24 11:27:00某v真marvel
作者:
ooo6996 (江江好)
2015-09-24 11:27:002沒壞,板主下台!板主下台!板主下台!
作者:
boriszz (zz_boris_zz)
2015-09-24 11:27:00噓來嘍
作者: aBIGfan 2015-09-24 11:29:00
版上不能討論的 啊在他的版就可以討論阿 移駕他版有錯嗎
作者:
mucle (阿肌)
2015-09-24 11:29:00怎麼還不下台?你洪秀柱?
作者:
nero71701 (GanNiMaDer)
2015-09-24 11:29:00膛炸囉
擴張詮釋還硬要凹,如果覺得個版不行,那就請修版規,而不是拿一條完全不一樣的版規來硬凹
作者:
uahj (心无罣碍)
2015-09-24 11:31:00。
作者:
Eland (伊蘭德)
2015-09-24 11:31:00三噓 下台吧
作者:
lmz1451 (yuan)
2015-09-24 11:31:00哇哩...
作者: skr0529 (水舞光) 2015-09-24 11:32:00
所以版主的意思是不得用任何管道、平台聯絡作者囉?
作者: fvgnfgnmde78 (pumpkin) 2015-09-24 11:33:00
什麼啊
作者:
yayiao (再五公斤)
2015-09-24 11:35:00版主龜縮裝死喔!不用出來面對嗎?
作者: workjime (彭碰) 2015-09-24 11:37:00
5噓,協尋版主,再線等,挺急的
作者:
jenny14 (jenny14)
2015-09-24 11:38:00噓
作者:
rong1994 (雙吸蚱蜢粥)
2015-09-24 11:38:00版主處理的確有瑕疵
作者:
RS232 (夢中的情話)
2015-09-24 11:38:00板主發爭議判決引起板友不滿都不用出來處理的喔
作者: niofen 2015-09-24 11:39:00
.
作者: Baginza5566 (TeddyBear) 2015-09-24 11:41:00
版主很忙der~~
作者:
lianda (薇妲 Vida)
2015-09-24 11:42:00もう一回
作者:
ckmonkey06 (LeonJ如同你所說的,是一)
2015-09-24 11:43:00...
作者: firewindingg (0(..)0) 2015-09-24 11:44:00
賣亂哦
作者: tiger0724 (陪新店溪長大的人) 2015-09-24 11:44:00
....
作者:
rose369 (RoseBaby)
2015-09-24 11:46:00丹楓大大加油!!!
作者: dreamchild (心,小孩( ̄▽ ̄)~*) 2015-09-24 11:46:00
其實一開始很支持版主們對於marvel版的經營,畢竟在經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4 11:46:00平常霸氣嗆版友的炸彈大大去哪了o_Q 居然還推人出來幫坦
作者:
lasslass (......)
2015-09-24 11:47:00此判決前為何不先與丹大提示或溝通,而是直接警告?
作者:
lasslass (......)
2015-09-24 11:48:00丹大每篇文都一再提醒勿觸板規,這麼有禮的人會不能溝通嗎? 讀者支持並非信徒,丹大也寫了創作文,還要如何?
作者: dreamchild (心,小孩( ̄▽ ̄)~*) 2015-09-24 11:49:00
歷過版主的反覆大選之後,marvel 現今文章內容豐富。
作者:
huayi (太陽先生)
2015-09-24 11:50:00這跟監察院選擇性辦案有啥差別?
作者: dreamchild (心,小孩( ̄▽ ̄)~*) 2015-09-24 11:50:00
也很支持對於「問事」的設立,但是這段時間對於問事的舉例,說實在的,覺得是處在灰色地帶也不容易懂,再
作者:
akuser (我想飛)
2015-09-24 11:50:00無限上網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5-09-24 11:52:00
火雷比較適合滾出marvel版 滾啦
作者: dreamchild (心,小孩( ̄▽ ̄)~*) 2015-09-24 11:52:00
資訊交流也是其中一個精彩的部分,而現在的推文呢?版民們怕被犯版規而不敢隨意的發言,這樣的推文說實在還不如過去有段時間,版民間互相牽制討論,再由條例跟版主來仲裁時來的好,雖然說那段時間是真的容易引起糾紛,但至少是個絕大部分都還算屬於優質的碰撞。對於問事、站內信推文這種處罰是版主們的保護相信版民都了解,但沒有詳細規範而自行定義延伸真的不妥。如果
作者: dreamchild (心,小孩( ̄▽ ̄)~*) 2015-09-24 11:54:00
marvel的版主們想要用條例保護版民,能否詳細規範讓作
作者:
yanjune (寶貝碳)
2015-09-24 11:54:00果然最媽佛的是人 明顯對人不對事
作者:
yanjune (寶貝碳)
2015-09-24 11:56:00支持板主的人看看處理的瑕疵好嗎?
作者:
huayi (太陽先生)
2015-09-24 11:57:00天大地大版主最大
作者:
lianda (薇妲 Vida)
2015-09-24 11:58:00噓到天荒地老
作者: entaroedun (絲路上的手機) 2015-09-24 12:00:00
讓作者不繼續發表文章對這個版有什麼好處?
作者:
joe24 (虎爺)
2015-09-24 12:01:00我在上面真是萬紅叢中一點綠啊…來畜囉
作者: Godizza ( ) 2015-09-24 12:01:00
不支持此次的警告。但是覺得往後有關問事的規定可以從嚴
作者:
musez ( )
2015-09-24 12:01:00好心給雷親
作者: kuroneko0130 2015-09-24 12:02:00
版主好大的官威啊~管到別人個版,是哪招啊
下臺鞠躬吧 沒能力就別擋路馬的 竟然按到推 噓回來噓噓噓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4 12:03:00幫你啦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5-09-24 12:03:00
幫樓上
作者: lyc11235 (lyc11235) 2015-09-24 12:04:00
根本是沒有邏輯的亂罰!
作者:
hanna64 (Hanna)
2015-09-24 12:04:00看了你的回應再噓一次
作者:
boriszz (zz_boris_zz)
2015-09-24 12:06:00幫樓上
作者: papuwa (此乃天命是也) 2015-09-24 12:06:00
先改板規再發警告有很難嗎?
作者: mincis (王佳) 2015-09-24 12:07:00
ˊ_>ˋ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5-09-24 12:07:00歷任版主? 從04年到現在 我只看過一隻比他嗆的
作者:
Linzoma (Heaven knows I tried)
2015-09-24 12:09:00官腔 愛擴張哪個板規就擴張哪個板規 版大了只會文字獄
丹楓大其實也都會看推文,先推幾次對方沒回應或不同意再做懲處不是大家比較接受的SOP嗎....
作者: toyisaboy (七桃蜜仔) 2015-09-24 12:14:00
認錯在改進,很簡單吧? 要有誠意
作者:
hbfu (遠看是蟲近看是龍)
2015-09-24 12:16:00真的很瞎,這樣管版的?!
作者:
Bang1110 (衛生紙研究員)
2015-09-24 12:18:00不要逼走好作者
作者: ilyaimy (今天天氣真好) 2015-09-24 12:19:00
不噓不行,簡直放屁
作者:
ckmonkey06 (LeonJ如同你所說的,是一)
2015-09-24 12:20:00奇文共賞
作者:
Linzoma (Heaven knows I tried)
2015-09-24 12:21:00每次在擴張板規前 就自己做決定 連投票問一問意見也沒有
作者:
linccccc (cOmOz)
2015-09-24 12:21:00噓死你==
作者: LARA323 (laraflower) 2015-09-24 12:24:00
有看完丹大的文章就能懂丹大善意的提醒,支持丹大。
作者:
kgi (努力心平氣和)
2015-09-24 12:24:00版規定義不明確,不能因此就開罰後才修改版規.手段粗糙
作者:
schris (Akira)
2015-09-24 12:24:00奇文共噓
作者:
lpajoe (直諒多聞)
2015-09-24 12:25:00板規文字沒寫到的部分,就自己延伸解釋,怎麼看都是錯的。
作者: bc07201968 (蘇菲) 2015-09-24 12:26:00
不解釋
作者:
gilerby (gilerby)
2015-09-24 12:27:00唉。
作者:
tutu (小小)
2015-09-24 12:29:00版主下台比較快
作者:
illgetit (哎喲蓋伊特)
2015-09-24 12:30:00莫名其妙
推丹楓大,盡心力配合版規還突然被警告,誰都會傻眼!
作者:
HBK (Just Bring It!)
2015-09-24 12:33:00今天沒有賭10萬P幣 給噓
作者:
easytry (放空)
2015-09-24 12:35:00顆顆
作者:
ft25748 (八尺大人)
2015-09-24 12:35:00版主不要沒事找事r
作者: jamesjj (ginger) 2015-09-24 12:35:00
版主處理不恰當 就算利益良善也傳達不到 請自檢邏輯吧
作者: aa06519 (HUNT) 2015-09-24 12:36:00
...
作者:
cychine (cychine)
2015-09-24 12:40:00…
作者:
kc52316 (九把剃頭刀)
2015-09-24 12:41:00不是吧大大
作者: aa06519 (HUNT) 2015-09-24 12:42:00
欠噓
作者:
watchr (30怒獅)
2015-09-24 12:42:00wugo好可愛XD幫補
作者:
joba030515 (中山nickwooster)
2015-09-24 12:42:00你說要防神棍,但丹楓從頭到尾都在宣導我們不要迷信要務實,我是看不出他哪裡有神棍嫌疑,你出發點都沒顧好了
作者: juicio 2015-09-24 12:45:00
對的事就要撐住...有時多數反對並不等於就是對的..
作者: juicio 2015-09-24 12:47:00
有些規定萬一放鬆了,那真的是大開門戶..板主加油吧
作者: Evelyn418 2015-09-24 12:47:00
覺得失望透了
作者:
ooo6996 (江江好)
2015-09-24 12:48:00版主出來面對!
太over了!主觀意識無限上綱,以後誰還敢來發文?!
作者: TAXNK (TANK) 2015-09-24 12:51:00
沒時間管理就下台啦!!
作者:
bbkingck (Twister)
2015-09-24 12:52:00老實說我認同版主們的認知,但也明白丹大的心情,我也覺得
作者:
Ok303 (感覺。)
2015-09-24 12:52:00跟上
作者:
bbkingck (Twister)
2015-09-24 12:53:00突然就丟個警告出來有點太過了,可以增修板規或提醒一下
作者:
as232302 (as232302)
2015-09-24 12:54:00某V也太好笑 跳針不累?
作者: cj61jo6 (哲) 2015-09-24 12:58:00
尊重,但真的要制定完善
作者: bigbigming 2015-09-24 13:00:00
支持丹大噓版主
作者:
iceoo913 (岡山yoga)
2015-09-24 13:00:00至少規定完善再來警告 而不是直接丟一個警告
作者: noodle1120 (Xuan) 2015-09-24 13:03:00
真的是...@#$%...
作者: weier08 (我們君) 2015-09-24 13:03:00
獨裁又雙重標準,上次海龜湯活動真的爆爛又不懂善後,版主不好好檢討自己
作者: Baginza5566 (TeddyBear) 2015-09-24 13:06:00
版主竟然能縮成這樣真不簡單 嘻嘻
作者: hayby (分享長高藥方) 2015-09-24 13:08:00
噓爆版主
不是很嗆? 不是炸彈? 被噓到XX就縮到不敢出來啦
作者: silver106 (106) 2015-09-24 13:10:00
版主拗的很硬,爛
作者:
however (我有小梨窩)
2015-09-24 13:11:00何時下台啊 能力差就別當版主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9-24 13:11:00可以理解版主作法
作者: silver106 (106) 2015-09-24 13:11:00
馬的,CD中,等等補虛,爛
作者:
lianda (薇妲 Vida)
2015-09-24 13:12:0075頁了
作者: susuiris (劍龍永遠是王道) 2015-09-24 13:13:00
首噓給版主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5-09-24 13:14:00
能被反對成這樣 你也真是不簡單 可以滾了
作者:
occboy (要的舉手~\囧~\崮~\冏)
2015-09-24 13:14:00先抓去關在說~你強姦母豬~禾斗禾斗~這樣也行阿
作者:
cychine (cychine)
2015-09-24 13:18:00補噓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4 13:18:00
版主辛苦了 某人鑽漏洞被抓到小辮子的嘴臉真是噁心
作者: Donnaly (DONNA) 2015-09-24 13:19:00
下台啦zzzzz
作者:
iceoo913 (岡山yoga)
2015-09-24 13:19:00版規可以修 不是以這種先斬後奏的方式 99%的人無法接受
作者: silver106 (106) 2015-09-24 13:19:00
初來敏對啊
作者: GuitarYOH (吉他大叔) 2015-09-24 13:19:00
繼續噓,你繼續躲啊
作者:
easytry (放空)
2015-09-24 13:20:00沒XX補噓
作者:
hikki52 (Wer)
2015-09-24 13:20:00直接給警告什麼意思啊!莫名其妙
作者:
pizzton (Ton)
2015-09-24 13:20:00好爛.....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4 13:21:00
沒直接桶他已經很客氣了 面對現實比較好
作者:
s870262 (范)
2015-09-24 13:21:00推
作者: Donnaly (DONNA) 2015-09-24 13:22:00
喔呵呵我再噓
作者:
iceoo913 (岡山yoga)
2015-09-24 13:22:00沒謀利 也告知版友不要迷信 告知版友正確的觀念 也有事?
作者: Baginza5566 (TeddyBear) 2015-09-24 13:23:00
噓
作者:
iceoo913 (岡山yoga)
2015-09-24 13:24:00個版也是改了版規 他不想版主難為 有人推他才開的吧?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4 13:25:00
神棍跟靈人只有一線之隔 刻意遊走在模糊地帶的暗示還能有這麼多護航 若沒有版規保護還真不知會發生什麼事情
作者: Monchestnut (いばらの涙) 2015-09-24 13:26:00
對啦 以後來PO文章最好先秀出良民證 不然就可能神棍
作者: wenwen0931 2015-09-24 13:28:00
幫補
作者: aa06519 (HUNT) 2015-09-24 13:29:00
噓
作者:
ruby80226 (如咩咩)
2015-09-24 13:32:00版規好複雜哦…
作者: ilyaimy (今天天氣真好) 2015-09-24 13:32:00
在噓
作者: Donnaly (DONNA) 2015-09-24 13:32:00
我幫樓上噓XD
作者: Baginza5566 (TeddyBear) 2015-09-24 13:34:00
真的有心要騙人或無腦被騙版規定再嚴都沒用啦
作者: rename 2015-09-24 13:35:00
禁不完
作者:
jorhsu (總是有人愛答非所問)
2015-09-24 13:38:00不準問本來就很怪,妳們管太細變四不像
作者: fuparooo 2015-09-24 13:38:00
一噓再噓
作者:
jorhsu (總是有人愛答非所問)
2015-09-24 13:40:00丹楓大態度跟出發點大家都認可,妳們真的是非不分
作者:
cychine (cychine)
2015-09-24 13:45:00補噓
作者:
bettybuy (什麼事都叫我分心)
2015-09-24 13:45:00真心覺得誇張,幫版主宣導不要違規,有問題要去個版問也不行,到底想怎樣?
我認為版主覺得個版那段不妥應該先行告知,而不是先罰再說。你有時間討論沒辦法先告知說這有爭議嗎?
然後另一個版主出來坦,炸彈自己躲後面?只因為你年資久??
人家給你方便你當隨便?怕造成你們的困擾要移駕去個版
結果你說這是宣傳個版?跟站內信相同在規避你們的版規?
作者: Henrysam (念念不忘) 2015-09-24 14:02:00
2沒壞,只想看好文
禁止在文章與推文中透露其相關資訊 <--個版也算?照這個邏輯改天有人說地點在彰化某大學也可以桶了?
反正只說相關資訊,又沒說是什麼相關...通通桶一桶
作者:
cifayo (阿毛)
2015-09-24 14:05:00怒噓!!!
作者:
geige 2015-09-24 14:05:00怎不去黑特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4 14:06:00...
作者:
geige 2015-09-24 14:06:00按錯,等會補噓
作者:
yenl (有悶到......)
2015-09-24 14:06:00這就像同一本佛經各方解讀不同理解能力也不同 版主就像某教
作者:
DK1225 (DK)
2015-09-24 14:07:00某6的論點真的是.....
作者:
yenl (有悶到......)
2015-09-24 14:07:00主 我們在他的教派就要守他的規定只是這教派的教義看來與一般普羅大眾所認定的不一樣!版主教主好!版主最大!好棒棒!
作者:
RatFink (RF)
2015-09-24 14:08:00某g的文章真的妖言惑眾,那麼天生神力不適合待在marvel這
作者: onemoon (0rz.tw/ZQYs5) 2015-09-24 14:09:00
板規是需要板友投票的
有聽過 捧殺 嗎?g大文下不少偷渡..早晚要爆炸的
作者: qoo623 (Silver Crow) 2015-09-24 14:10:00
下午再噓
作者:
geige 2015-09-24 14:10:00媽佛板不能討論鬼?
作者:
setaki (kis)
2015-09-24 14:11:00妖言惑眾?
作者:
Eland (伊蘭德)
2015-09-24 14:11:00不好意思 看到不是XX就是要補噓
作者:
LBJisGod (詹姆斯大帝)
2015-09-24 14:12:00妖言惑眾? 天生神力? 話都給你講拉~
作者:
cychine (cychine)
2015-09-24 14:13:00補噓
作者:
geige 2015-09-24 14:14:00你是看ga大哪裡不爽
作者: GuitarYOH (吉他大叔) 2015-09-24 14:16:00
下午了還是很生氣,看到那些護主護到是非不分,繼續噓!
作者: seventhhh (七七) 2015-09-24 14:17:00
只是警告 那你要不要也來一次
作者: comi0530 (笨橘子) 2015-09-24 14:17:00
扯
作者: harvey414116 2015-09-24 14:18:00
下課休息繼續給他紅,力挺丹楓大大!
作者:
geige 2015-09-24 14:19:00補
我是路人…沒有看過g大的文,(因為喜歡等完結在看,個人不在等續集),版主po後看了看前後回文,個人是覺得版主規定合理,但不該溯往,可以請其改正,而不是說罰就罰
作者: qoo623 (Silver Crow) 2015-09-24 14:23:00
想到就來噓
作者:
RS232 (夢中的情話)
2015-09-24 14:25:00真扯
作者: tatsumaru ( 拉法喵) 2015-09-24 14:29:00
只好噓了,首噓耶
作者:
boriszz (zz_boris_zz)
2015-09-24 14:29:00板主真的神隱欸唉
不能先跟作者溝通?直接懲處 根本是擴張解釋 攻擊特定人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5-09-24 14:37:00只好再噓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14:37:00
噓版主 明明就是忌妒人家 還說的自己好像很有慈悲心怕版友被騙你會很擔心之類的話 套句某666的滑 你只有一人 版友有幾千個 你一人管的完嗎?何況這件事就能看出你們自認是版主就自大獨裁的心態
作者:
asd00726 (GG右側安裝)
2015-09-24 14:39:00住海邊
作者:
x83184 (叭叭叭)
2015-09-24 14:40:00版主下台!
作者:
diy7822 (懶惰)
2015-09-24 14:41:00版主該退休了吧
作者:
your135 (想不到)
2015-09-24 14:41:00..................
如果知道自己做不好,就應該自己下台,不要等人家來罷免他。貴版主跟馬先生有什麼兩樣
作者:
iceoo913 (岡山yoga)
2015-09-24 14:45:00站著矛坑不拉屎 下午茶時間
作者:
liberte (底)
2015-09-24 14:45:00板規自己訂自己解釋 還可以做成這樣真不簡單
作者:
cestvt (VVN)
2015-09-24 14:47:00不得不噓
作者: UDK0821 (UDK) 2015-09-24 14:49:00
下台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14:50:00
沒想到丹楓大發文傳遞善的精神 除了會被無形眾生干擾外也會被人類阻礙阿 哀
作者: BBMJ 2015-09-24 14:51:00
想驅逐良幣還以為鄉民都傻的啊?
作者:
best1013 (Still Here)
2015-09-24 14:53:00噓 ~ 無能的版主下台, 太扯了吧 !!!!!
作者:
Xenosaga (22558)
2015-09-24 14:55:00ㄏㄏ zz 0.0 =.= wwwwwwwwww
作者:
sarshia (大古不是大吉)
2015-09-24 14:59:00這裡好熱鬧 我買一百塊閒
作者:
vv12 (乳哥)
2015-09-24 15:00:00阿
作者: bymee (殘眼) 2015-09-24 15:00:00
真是傻眼..."如果版友的問題是在版規接受的範圍內,那自然
作者: bymee (殘眼) 2015-09-24 15:01:00
沒有去個版發問的必要。" 管太多了吧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15:03:00
再噓
作者: bymee (殘眼) 2015-09-24 15:05:00
要不要直接公告禁止丹楓發文 省得還要挖空心思延伸羅織罪名
作者: kk8921647 (小Z) 2015-09-24 15:07:00
沒在這版上看過跂這麼多的……滾啦…
作者: hunshi (怪胎乾物女) 2015-09-24 15:10:00
直接改版規鎖推文吧,這樣子對所有作者最公平
推板主 看到這種造神文實在很倒胃且說某板友不想紅我才不信咧
作者: hty0203 (black tea) 2015-09-24 15:10:00
不出來解釋嗎 不要只會讓大娜娜推出來解釋
作者: Sita0303 (紙片魚) 2015-09-24 15:10:00
明明是好心的提醒被放大檢視...最近的公告感覺都在針對
作者:
mituha ( )
2015-09-24 15:10:00必噓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15:12:00
什麼第三句看起來像是暗示版友到個版問事 是客觀認為
明眼人都看得出來某板友常常故意卻裝好意的引起他人好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15:16:00
但是後來發現他文章中想表達的勸人為善以及唸佛應該保持什麼心態 也都跟一些佛學大師所說的不謀而合
作者: Donnaly (DONNA) 2015-09-24 15:18:00
回來噓
作者: hiponpon (胖胖) 2015-09-24 15:19:00
我不是信徒 也不會去個版問事情 所以那是個人行為 與楓
作者: qbsnow (金毛) 2015-09-24 15:24:00
2沒壞
作者: seventhhh (七七) 2015-09-24 15:24:00
想不想紅跟這件事情有什麼關係?????
作者: thehospital 2015-09-24 15:24:00
不敢出來面對,繼續噓
作者:
mituha ( )
2015-09-24 15:25:00唉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15:26:00
而版主們就一句怕版友被騙 就擴大解釋直接警告 何況丹大文章的出發點都是勸人行善 也沒看到幫人 問事 卻遭人用這種方式處置我想這不論是誰都是會感到不平的
作者: mahey (just_friend) 2015-09-24 15:26:00
扯
作者: qbsnow (金毛) 2015-09-24 15:26:00
再噓
作者: pode 2015-09-24 15:32:00
爛
作者: chinchi (QQ) 2015-09-24 15:33:00
噓
作者:
twbin (<( ̄︶ ̄)/=▅▆▇▇)
2015-09-24 15:33:00…
作者:
bluesata (唐牛才是食神)
2015-09-24 15:35:00從頭到尾我只看到版主眼紅,硬凹的很難看想展一下版主架子可以理解,但手法太難看了,有夠粗糙
作者:
cailsky (rita)
2015-09-24 15:39:00覺得丹大沒錯卻被歸類是信徒 ,這種才讓人啼笑皆非
作者:
diy7822 (懶惰)
2015-09-24 15:40:00所以版主的下一步是鎖推文嗎?
作者:
bluesata (唐牛才是食神)
2015-09-24 15:42:00下一步可能是只有版主才能發文吧
作者: ilyaimy (今天天氣真好) 2015-09-24 15:45:00
支持丹楓
作者:
iitt (屋漏偏逢連夜雨)
2015-09-24 15:46:00我也不認為有違反8-3。ga大在文章裡什麼都沒說,我看不懂何
作者:
hwshann (Shann^^)
2015-09-24 15:57:00繼續噓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16:04:00
然後再看版主的處理態度 什麼有先討論過後兩三天才下判決 很疑惑到底是什麼職業會真的有這麼忙 即便是本人在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16:05:00
有管制手機的監獄內得待24小時 都能利用休息時間聊賴了還真難以想像人手一機的現在 要傳遞個訊息討論還需要兩三天時間 真那麼忙卻還能選版主服務大家 (版主自己也一直強調自己很忙) 至於說為了謹慎所以特地用了兩三天討論但是處置看起來就是像只是花了幾分鐘時間 那樣粗糙 以上種種 只要有正常判斷力的 都能看出你們話中的矛盾
作者: sepat8316 (痣多星) 2015-09-24 16:13:00
忍不住再噓
作者: nine0624 (花芊) 2015-09-24 16:13:00
噓
哇賽,個版=宮廟,這邏輯新理解,我今天看了好多好媽佛的東西阿,我好怕我智商會降低不先告知規勸就警告,是你疏失的地方,不承認是你錯還
作者:
cychine (cychine)
2015-09-24 16:14:00補噓
作者: ikumi0225 2015-09-24 16:23:00
心中有屎看什麼都是屎+1
作者:
skhten (skhten)
2015-09-24 16:23:00推丹楓大
作者:
cychine (cychine)
2015-09-24 16:24:00補噓
誰說你有擴大解釋的權利的?版規給你這樣用的?那以後就不要定了版主說了算就好啊
作者:
a26893997 (Love20433)
2015-09-24 16:34:00警告你老母 出去給車撞一撞啦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16:41:00
再噓 為了版龜退讓 都已經退到懸 崖了 卻還有人從後面補一腳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16:51:00
修養在好都會生氣 若是內心有惡意還說的像維護正義似的更是罪大惡極
作者: milky1028 (牛奶) 2015-09-24 16:54:00
我覺得丹楓的文章我都不愛看 炫耀文~推板主 明智~
作者:
lpajoe (直諒多聞)
2015-09-24 16:58:00朕即天下
作者:
mo79731 (霸道的恰到好處)
2015-09-24 17:01:00噓 公告不清不楚再來罰責,丹楓大為了版主著想而打這些文字,你們根本針對,真傷人感情,說不定這個版上再也看不到丹楓大的文章,都這些版主害的真讓人心寒
作者:
qoopig45 (5566QOO)
2015-09-24 17:05:00請問有加獎的方式嗎?海龜湯?
作者:
segabandai (where's my id?)
2015-09-24 17:21:00幫推一下好了 二邊都很辛苦啊
作者:
nuan (溫暖)
2015-09-24 17:23:00欺人太甚。
作者:
s711982 (動情)
2015-09-24 17:26:00這個版每隔一段時間就要上演鬥版主,神棍海,盲目信徒,三者大混戰,然後一陣騷動之後,版主下台,舊神棍退新神
作者:
lylliah (莉小貓)
2015-09-24 17:27:00表哥道士也有說有問題可私信喔@@只是他有特別強調不會幫
作者:
s711982 (動情)
2015-09-24 17:28:00棍接力,盲目的信徒一樣盲目,屢見不鮮,這社會容易操弄的人真是多啊!當然,我並非指Ga某是神棍,我只是比較好奇,有沒有從這版上的信徒獲取個人利益?尤其是在有一定
作者:
lylliah (莉小貓)
2015-09-24 17:28:00忙處理事情 所以用私信或轉他站罰確實不太完善吧?
作者:
s711982 (動情)
2015-09-24 17:29:00的文筆功力之下。
作者:
viper666 (煞氣a百步蛇)
2015-09-24 17:29:00ptt首噓......沒有人覺得版主引用的條款很奇怪嗎?禁止在文章與推文中透露或徵求其相關資訊(地點、人名、
作者:
hazerain (éµ²å)
2015-09-24 17:31:00表哥作者的文從9/17公告出來後就沒再提說可以私信了喔
作者:
viper666 (煞氣a百步蛇)
2015-09-24 17:32:00價格......等)明明是為保護事情的當事人吧?什麼時候個版也算在內......
那些噓丹楓的真的有看過他的文章嗎?丹楓向大家傳達向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17:42:00
該噓噓囉樓上 因為心中有屎的人看什麼都會是屎啦
作者:
bobouni (愉悅)
2015-09-24 18:06:00綠明顯 覺得版主管板辛苦 但是錯了就要承認啊 !好心提醒卻被放大檢視 送警告
作者: Baginza5566 (TeddyBear) 2015-09-24 18:09:00
繼續噓
作者:
bobouni (愉悅)
2015-09-24 18:09:00啥道理啊?噓版主 噓噓噓
作者:
MyNion (Nion Lee)
2015-09-24 18:13:00這三小啊??
作者: s3302139554 (finny) 2015-09-24 18:19:00
占卜的文沒了,表哥的文,目前沒有出現了,這是……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5-09-24 18:22:00管板辛苦不代表可以亂來
作者: kkumarabbit 2015-09-24 18:48:00
...
作者: jimmy529524 (A愣 ) 2015-09-24 18:52:00
板主們第一次發文這麼有人氣吧。
作者:
MyNion (Nion Lee)
2015-09-24 18:56:00可惡,什麼時候噓到第100頁啊~~~~~~~
作者:
cychine (cychine)
2015-09-24 19:04:00補噓
回頭來看大家都不爽,我還是補個噓好了丹楓大其實前面一直沒開噓,被某V搞到火大
作者: lovebug 2015-09-24 19:15:00
幫噓到一百頁 GO
作者:
Chu1220 (Zoey)
2015-09-24 19:19:00繼續噓
作者: aimeda (adoreda) 2015-09-24 19:23:00
都給你們玩就好 何必定板規
作者:
jiyhur2 (jiyhur2)
2015-09-24 19:32:00版主很大??
作者:
jie5 (尋導航塔)
2015-09-24 19:34:00馬佛首噓!BJ4!!
作者: miyavi382520 (蘿蔔) 2015-09-24 19:42:00
黑箱,根本是針對
作者: rename 2015-09-24 19:45:00
重看了前面推文,火氣又上來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20:01:00
噓死你
我覺得不用特別警告啦,會被神棍騙的白癡就算不宣傳也會傻傻的自己寄信去問,反正只要文筆好宣稱自己是陰陽眼有靈能力也不用證據不是嗎? 呵呵
作者: mira5 2015-09-24 20:34:00
支持板主 這作者真的像神棍 文祥好多了
各位也不用去罵那些被騙的人好騙,事實上就是只要講的真,信的人還蠻多的,在這邊就顯而易見了不是嗎?
作者:
aloneT (貓奴才)
2015-09-24 20:40:00支持丹楓大!!!版主在耍什麼官威
ㄉ丹楓辛苦了勿生氣(摸摸)版主的理由雖然可以了解,但我覺得處理手法太粗糙既然版主都知道這個判決很多人都會有意見,一開始其實可以用溫和一點的方式處理
例如先站內信溝通請作者修文之類的。畢竟只是一行字模糊的踩了線,版主應該也知道丹楓不是有意所以才開警告希望版主以後處理相關問題可以八面玲瓏一點。雖然鐵面無私也很重要,但大家比較希望看到版上很和平orz
作者: Never1008 (卡布奇諾) 2015-09-24 20:59:00
第一次噓媽佛就給了版主…唉
作者:
tongzhou (路過的小牛)
2015-09-24 21:05:00版主根本欠噓
作者:
cychine (cychine)
2015-09-24 21:06:00…
作者:
pullson (鳽鳽)
2015-09-24 21:07:00版主好大的官威呢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21:09:00
斷水流大師兄:我是指在座的版主都是____
作者: sukinoneko (neko) 2015-09-24 21:11:00
辛苦版主了
作者:
SiFox (疝氣の嚕嚕米)
2015-09-24 21:12:00阿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21:14:00
id應該叫隔空炸彈才對
作者:
papa7788 (papaaa)
2015-09-24 21:16:00再來阿 來一次我噓一次
作者: Amaltbea 2015-09-24 21:23:00
第一次噓文 ga大有條有理 再三強調邏輯思考勿迷信要有自主判斷能力 是哪些人眼殘或腦殘才會誤解這樣叫神棍?
作者:
TeamNTR (寝取られ)
2015-09-24 21:31:00支持板主,辛苦了
作者: pannylo (蘋果好好吃) 2015-09-24 21:32:00
管理版務方式真的讓人家感覺太自以為是了耶,不管如何立意良好都讓人反感,忙了就別管了,別這麼為難
禁止公開資訊 文章內容也沒有直接公開啊版主怕私下站內信被騙 那文章也是說到個版公開討論啊結果版主說到 "個版公開討論 = 站內信" 這很奇怪吧?
作者: josephinelan 2015-09-24 21:48:00
......首噓獻給marvel版
作者: lovebug 2015-09-24 22:16:00
100頁 GOGOGO
作者: farmerA 2015-09-24 22:21:00
……
作者: jack8416023 (今晚打老虎) 2015-09-24 22:23:00
真marvel
作者:
yabe5566 (口牙匕匕♥)
2015-09-24 22:23:00去修邏輯學好嗎
作者:
arrakis (DukeLeto)
2015-09-24 22:25:00我發現很多人其實不知道學術網路要規避很多東西...
作者: tom5050 (5050) 2015-09-24 22:27:00
................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22:31:00
版主下台
作者: tammem (Lucifra) 2015-09-24 22:32:00
反正他們當個版用啊XD
作者: kung7330 2015-09-24 22:35:00
只要看v和Fㄧ搭ㄧ唱,噓死
作者:
carrieC (carrie)
2015-09-24 22:37:00邏輯不通,把一堆比喻,延伸聯想,假設,幻想,加上去後X,給予警告
作者: qbsnow (金毛) 2015-09-24 22:40:00
再噓一下好了
作者:
carrieC (carrie)
2015-09-24 22:42:00大多數的人都有點出不合邏輯之處,版大們是不好意思硬撐住,還是太深奧了您們有看沒有懂呢?
炸彈教大弟子是哪位? 你們決定好了嗎? 還是還在角逐
作者:
carrieC (carrie)
2015-09-24 22:46:00板主是尊稱,其實是幫忙理事的板僕,行事應於法有據,執法應逐字依循,不應旁徵博引,引誰怎寫文,引有人當神棍難道為文除板規外還要爬別人的文,研究本板歷史淵源呼?
推 awesomeSS66: 被抓漏洞在補漏洞前先警告並無不妥你知道警告累計次數後是要水桶的嗎??
作者:
qoopig45 (5566QOO)
2015-09-24 22:52:00Ga這一系列文到底是違反啥的我真看不出來啦我也沒什麼特別感覺到有想推廣宗教或招商的感覺啊
作者:
carrieC (carrie)
2015-09-24 22:56:00有訂板規,就照板規走,不足就改。別好似文字獄,用您們腦中的類比轉化判處。作者們除了得讀他文,找出本板曾有的歷史,還要讀您們的腦波嗎?
作者:
qoopig45 (5566QOO)
2015-09-24 22:58:00隨便來支警告根本抹煞發文人的苦心,莫名其妙
作者:
Lcfl (Delosis)
2015-09-24 22:58:00從頭到尾看某V在那邊一再的擴張詮釋,送你送你 顏色正確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23:00:00
睡前噓
所以就是炸彈想弄人嘛XD 延伸解釋以後丹楓板友扣打活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23:06:00
緩刑也沒有限制到人身自由 所以也沒關係? 至少會影響到
作者: Dannyx 2015-09-24 23:08:00
支持版主啊
作者:
Chu1220 (Zoey)
2015-09-24 23:19:00繼續噓 努力保持XX
作者: muller 2015-09-24 23:25:00
支持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5-09-24 23:29:00
加減噓
作者:
EndingYz (SingingSpider)
2015-09-24 23:31:00當作你自己是神了逆,同樣是道理那所有人都不用po版了!
作者: mazaro (我很實在) 2015-09-24 23:32:00
下班還是馬上上來關心,純反不公不義
marvel的傻花到時候被幹免錢不要上來哭說遇到神棍就
作者: poaoq 2015-09-24 23:40:00
除了硬凹還是硬凹,唉
作者:
Nilo (辰)
2015-09-24 23:40:00…
反正你們開金口配上板規金鐘罩鐵布衫就不會再有人被騙能保證的話相信板眾馬上拱板主起來當玄天上帝
作者:
PMDD (差勁的獵人)
2015-09-24 23:51:00覺得拿別的作者做類比他不會你會所以你有問題是很適合對事不對人的群剿起手式
作者:
pie926 (Pie)
2015-09-25 00:00:00可以先勸導啊,這種有模糊地帶的不先講就直接開,違反比例原則了吧
作者:
a72737363 (CatRonnie)
2015-09-25 00:04:00閱
作者:
Falagar (天生玩物營養人)
2015-09-25 00:08:00難怪廟天廟纏那麼多人信
作者: TFFs (TFFs) 2015-09-25 00:14:00
幫補
作者: zppas421 2015-09-25 00:17:00
唉
作者: hisana1205 (緋) 2015-09-25 00:18:00
...
作者:
PMDD (差勁的獵人)
2015-09-25 00:20:00對人不對事才對打反了現在才發現
作者:
bb4ever (人總是有壓力)
2015-09-25 00:21:00推版主辛苦維護秩序 但是希望手法別這麼粗糙
作者:
PMDD (差勁的獵人)
2015-09-25 00:24:00越想越覺得移至個版而個版推文也是公開 可供監督是否神棍化跟私信不同 當然也可以說到個版在請他私信之云云無限上綱總之應該先修版規公告後若再犯再警告
作者: letmedie 2015-09-25 00:29:00
好像只能給噓了,好文章就這樣被搞,真是...
作者: GN00462586 2015-09-25 00:35:00
有擴大解釋的疑慮
你住海邊?去他個板問關你屁事?板龜有寫不能去個版問嗎?
作者:
sanyu1010 (什麼都不知道/-\)
2015-09-25 00:48:00朝聖噓
作者:
fuchico (小妹)
2015-09-25 00:53:00無言某R某V 單純想看文也要在那信徒信託的叫你們以為大家都有時間看丹楓解經喔我都滑過去看故事而已 還是信徒嗎
作者:
LING09 (呼悠)
2015-09-25 00:57:00丹楓大已經夠注意的了 是要人家怎樣
不用遇到神棍啦,某版主不就幹到爽歪歪?來這版被幹到就
作者:
youthyeh (youthyeh)
2015-09-25 01:10:00請大家都不要推文,不要害文章作者被記警告
作者: TFFs (TFFs) 2015-09-25 01:22:00
所以只能幫推了
作者: sepat8316 (痣多星) 2015-09-25 01:30:00
不噓睡不著
作者:
BaXeS (米糕)
2015-09-25 01:46:00投票啦~民意在哪裡,就知道是不是擴大詮釋了,大家都
作者:
hmwin (安全帽與外套)
2015-09-25 02:17:00...
作者:
smartdato (achunchun)
2015-09-25 02:25:00改都沒改就說人家違規,哪有這種道理
作者: leaveoutx 2015-09-25 03:09:00
兩三天討論?
作者: Christybeck (Beck) 2015-09-25 04:11:00
小旋子?!
作者:
MyNion (Nion Lee)
2015-09-25 04:25:00唉唷樓上不要讓XX變成X9啦齁唷
作者: ga037588 (丹楓) 2015-09-25 04:29:00
樓上,要注意身體健康哪..還是說其實是剛睡醒。那就沒關係,很健康。
作者: silence0503 2015-09-25 04:39:00
噓
作者: S3RR (原來是胖子) 2015-09-25 04:47:00
啦啦啦…我的推在忙,先噓好了
作者:
harryhome (大家一起吃香蕉吧!)
2015-09-25 06:02:00XX
作者:
s711982 (動情)
2015-09-25 06:08:00一堆跟風的...呵呵
作者:
pocky0511 (屍體乎?非屍體乎?)
2015-09-25 06:16:00你們所謂的好文章就是寫的像小說然後掛經驗分類這麼豪笅的經驗文 怎嚜還不把他快點請回去拜
進PTT以來第一個噓...版主辛苦 但是這個判決無法認同
作者:
s711982 (動情)
2015-09-25 08:26:00自稱能人者,怎麼不會想去了解一下台灣社會上存在未解的懸案?最近的花蓮五子命案結案了,留下一堆謎,可以去解惑一下嗎?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5-09-25 08:33:00沒下台就繼續噓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5-09-25 08:47:00劉邦友伊清楓也幫忙一下好嗎? 靠你的神明好朋友
作者:
xxxx5566 (潮哥56)
2015-09-25 08:48:00分享生活中發生的事,也沒把能力當正職,請問跟解決懸案有什麼關係?
作者: Donnaly (DONNA) 2015-09-25 08:54:00
起床噓噓
作者: poaoq 2015-09-25 09:04:00
唉
有些人想法真的很好笑 老愛叫人去做這做那 怎麼不會先叫郭台銘裸捐來證明自己很有錢 早餐噓
作者: SUGAR5520 (小紫) 2015-09-25 09:13:00
繼續噓....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5-09-25 09:18:00郭台名很有錢不用證明 他也不會出來寫些五四三 很好笑
濫版主 滾下台啦 逼人出走膩 有種你來寫文章 我呸
作者: seventhhh (七七) 2015-09-25 09:27:00
能不能先去查一下神棍的意思再來嘴啊?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5-09-25 09:27:00某些人也不看看自己算什麼東西..還有臉叫人去做東做西
作者: nnn820328 (we0328) 2015-09-25 10:22:00
這作者看完他的文章 看他本領簡直異於常人 怎麼不去解決一些難以解決的刑案阿
看了一下,這應該是擴張解釋吧,一般來說只有在文意解釋無法解決問題時才會去動用其他解釋方法,直接看板規
8-3的規定是說"禁止站內信"這裡是寫"站內信等行為"的話如果是寫"站內信等行為"意思上就表示站內信只是個舉例規定,版規寫這樣然後現在突然說只要跟站內信相類似我就要處罰,這樣變成超越文意所能表達的意涵,也就是擴張了這條適用的範圍啊...另外看了那公告,也沒有明確宣告8-3為列舉示規範的意思再者,如果要明正言順還是以修改版規為主吧,人家怎麼進來每篇公告都爬過一輪啊,看版規不夠還得爬公告嗎?
作者:
b34mac2 (店長推薦作å“)
2015-09-25 11:02:00作者:
esaka (disillusion)
2015-09-25 11:13:00給推 防神棍條款本來就該從嚴檢視
作者:
anashiti (錫安的戰士們阿)
2015-09-25 11:17:00版主不要擴張解釋條文,當權者該守法,並從嚴限制權力
作者:
c2578910 (台中陳奕迅)
2015-09-25 11:25:00噓版主 看的好好的也沒想問ga大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5-09-25 11:28:00從嚴檢視 (版主說了算)
應該從嚴解釋跟"板主什麼時候想從嚴就從嚴"是兩碼事擴張的理由我不反對,但是手法很奇怪,好像不罰到人殺雞儆猴很不甘願似的...是跟人家有什麼仇嗎?
贊成從嚴 但修完再嚴 很難嗎 自己愛選爭議這麼大的手法而且也不用講的好像這樣擴張權力就能百分之百防範神棍,反過來說若給板主無上的權力,相對的板主是否該保證負責絕對不會有神棍受害者 現,若還是 現了板主與你
作者: serenita (Nita) 2015-09-25 13:00:00
看到某躁鬱症人士整天盯著這篇文狂嘘就覺得有趣w
作者:
b6543212 (母豬騎士來囉ob'_'ov)
2015-09-25 13:01:00傻花造神
作者:
ckmonkey06 (LeonJ如同你所說的,是一)
2015-09-25 13:07:00看故事錯了嗎
作者: jameskoy (三重史瑞克) 2015-09-25 14:50:00
哼!
作者:
dmes07 (毛頓魔王)
2015-09-25 15:52:00沒有法治觀念的奴當了官就是可怕
作者: lovebug 2015-09-25 15:54:00
喔喔喔 快一百頁了
寫故事是沒錯 不過版規不是本來就禁問??丹楓那樣打根本就是誘使大家去問啊==支持版主
作者:
gala1217 (一起呷屎,好嗎?)
2015-09-25 16:04:00噓 版主
作者: lovebug 2015-09-25 22:47:00
100頁到底到了沒
作者:
peggyhao (綠綠der)
2015-09-26 04:42:00推
作者: shuyun000 (我好餓) 2015-09-26 06:30:00
花生省魔術?
作者: dxxxb (上班族) 2015-09-26 12:01:00
ga大叫大家為善 怎麼一片紅呢?文章都看到哪裏去了??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5-09-26 13:35:00看完只覺得是在鑽法律漏洞而已
作者: jenny92210 2015-09-27 13: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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