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M0kvDx_ (marvel)
推文
a26893997: 警告你老母 出去給車撞一撞啦 09/24 16:34
違反版規11-1
水桶一週。
因為這條只能當事人檢舉,所以是我自己主動處理的。版務做不好被罵、被
噓我沒意見,但不表示可以對我做人身攻擊跟辱罵。
作者:
m6990400 (Harding)
2015-09-24 16:46:00說好不提老母的
請問這位板友有針對誰嗎? 好像沒說是對誰這樣可以桶喔
作者:
nero71701 (GanNiMaDer)
2015-09-24 16:51:00在我der地盤得全聽我der
牽扯自身的時候,應該是你向另一位板主檢舉要求處理才對
作者:
szuz (澪)
2015-09-24 16:55:00就算版主處理行為有問題 但這種咒人的話 確是不好 小心口業
作者:
RatFink (RF)
2015-09-24 16:56:00挺版主,某g跟他信徒都玻璃心啊
作者:
lovensr (龍貓)
2015-09-24 16:57:00這種的XDDDDDDD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4 16:57:00
講這種話應該永久水桶 不管今天針對誰有甚麼不滿
作者:
Grecie (容)
2015-09-24 16:57:00又在二分法了 真的很可笑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4 16:58:00
攻擊也要有個限度
如果不能自己處理 應該要往上找小組長 如果順便罵小組罵小組長 好像還可以往上找組長 站長啥的 一次全罵
作者:
groene (Groene)
2015-09-24 16:59:00沒指定對象就可以亂罵歐==
作者: elise0426 (摸摸Wu) 2015-09-24 16:59:00
不同意就教徒你們的思考邏輯好好笑
作者:
moidasu (mo)
2015-09-24 17:00:00在版主發的警告文下罵警告你老母還說沒針對人 護航的太
作者: thehospital 2015-09-24 17:00:00
某R你的信徒說,真的令人反感至極...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4 17:02:00
今天版主g大事件處理不好或不對 請針對事情 別無限上綱
作者: nove870509 (humility) 2015-09-24 17:02:00
風向真亂
作者: Henrysam (念念不忘) 2015-09-24 17:02:00
處理明快,那該處理的還要一兩等天嗎?事有輕重緩急呀
作者:
b34mac2 (店長推薦作å“)
2015-09-24 17:03:00為了幫不認識的版友爭一口氣 而人身攻擊被桶 XDDDDDDDDD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4 17:03:00
阻咒家人好嗎
作者:
cdrgv (Jase)
2015-09-24 17:03:00大家一直講信徒 搞得我整天腦中都是張衛健的信徒
作者:
clonk (咚)
2015-09-24 17:06:00在噓什麼啊? 有點理智好不好?
作者: littlesky (Chang) 2015-09-24 17:09:00
剔除不管罵了誰,真的都不該隨便造口業
作者:
kenimai (非理法権天)
2015-09-24 17:09:00板主的信徒也是超好笑的
作者: gami (啊啊) 2015-09-24 17:10:00
塊陶阿阿阿
人身攻擊非常不好,該桶,麻煩二分法的也順便一下@@
作者:
bobouni (愉悅)
2015-09-24 17:11:00造口業不好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4 17:11:00這次事件除了有ga 支持ga的 還有一些可能對版主之前處理有不滿的 要小心 不要被拖下水了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17:12:00
娘子 快點出來看版主~~~~
作者:
bobouni (愉悅)
2015-09-24 17:12:00但一直信徒信徒的二分法真的很煩啊
作者:
ooo6996 (江江好)
2015-09-24 17:12:00對事不對人,不管怎樣,罵人老母做人身攻擊就是不對。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4 17:13:00
講信徒的引戰擴大事端的確不妥
作者:
ooo6996 (江江好)
2015-09-24 17:13:00即使我很討厭版主,但基本的尊重還是要有。
作者: jayemshow (S.Kazumi) 2015-09-24 17:14:00
留點口德,人家好心用板規處罰你,沒告你算不錯了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4 17:14:00其實版主可以把自己當作糾察隊或是風紀股長 也就是遵照版規執行的人 至於版規的制定和修改可以等版友們反應再去做修正即可 這樣才不會搞得自己亂七八糟也就是把版規交給版友們去做決定 會讓自己比較輕鬆
沒肚量 不能接受公評 當什麼版主 快滾下台好不好啊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24 17:16:00這次事件在於還沒有太多版友反對就做出決定 造成沒有民意作為依歸 容易讓自己裡外不是人
作者:
Eland (伊蘭德)
2015-09-24 17:16:00就事論事 這篇我推
作者:
moidasu (mo)
2015-09-24 17:17:00哈哈當版主還要有被罵老母的肚量XD金齁糗
作者: rename 2015-09-24 17:18:00
氣過頭了
作者:
chenwade (成大哥吉拉)
2015-09-24 17:18:00就事論事好嗎
作者:
JRSmith (丁尺)
2015-09-24 17:20:00被罵老母也算是公評哦XD 別無限上綱了好嗎
作者:
lianda (薇妲 Vida)
2015-09-24 17:20:00信徒說煩不煩阿,動不動就信徒有事嗎
作者:
b34mac2 (店長推薦作å“)
2015-09-24 17:21:00看的出來某些人已經狂熱到沒有理性了= =
作者:
zihking (寂寞地唱十年)
2015-09-24 17:21:00開戰了~拉板凳叫雞~~排......
作者:
Cliff07 (契爾契爾)
2015-09-24 17:21:00罵老母就是欠水桶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4 17:22:00
其實嚴重點這可以提告了
作者:
lianda (薇妲 Vida)
2015-09-24 17:23:00人身攻擊本來就不對,更何況還牽扯到別人長輩,被桶剛好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4 17:23:00
少數人真的失去理性了
作者:
lianda (薇妲 Vida)
2015-09-24 17:24:00就事論事,即使版主有錯也不該人身攻擊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4 17:25:00
我有雙重標準嗎 這件事推文已經說版主有過失 沒在看嗎
作者:
lianda (薇妲 Vida)
2015-09-24 17:25:00無限上綱版主可也沒辱罵丹楓大
作者:
kojiba (kojiba)
2015-09-24 17:25:00被桶剛好 沒告就不錯了
版主是沒有辱罵 但卻用另一種方式羞辱人 好吧 你們是對的 在這個社會要弄人要有技巧的
作者: ghostxx (aka0978) 2015-09-24 17:26:00
就事論事、質疑程序有問題很OK,扯別人家庭跟詛咒過頭了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09-24 17:27:00終於
作者:
JRSmith (丁尺)
2015-09-24 17:28:00不然除了版主還有誰能發警告? 這指涉很明顯了
作者:
iitt (屋漏偏逢連夜雨)
2015-09-24 17:28:00說好不提老木der;我不爽被歸類為信徒,靠背,看個文章也要被分類!
作者:
moidasu (mo)
2015-09-24 17:28:00某些人沒有邏輯喇 明明就是兩回事硬要扯一起
最好找個灰色地帶搞手腳 此板友大辣辣的罵人就無法了
作者:
mahoro (天地一沙鷗)
2015-09-24 17:35:00就算罵你你也要向別的版主檢舉阿 球員兼裁判喔
作者: joycerfv (肉桂小太陽) 2015-09-24 17:44:00
這辱罵過份了 保重...
作者:
vvnbear (喂~吃早餐阿!!)
2015-09-24 17:45:00某R到處說人信徒,反而沒法管了?
作者:
booin (小山No.1)
2015-09-24 17:49:00大家不用寫文了ptt不用推噓文marvel版可以收了
作者:
JRSmith (丁尺)
2015-09-24 17:50:00蠻好奇樓上這結論怎麼來的XD
作者:
booin (小山No.1)
2015-09-24 17:51:00都不發文不推文不看文我想應該不會吵架
作者:
rfzj6 (R浮浮)
2015-09-24 17:55:00支持就事論事!
莫名奇妙的二分法信徒說是不是該桶一下我也覺得被人身攻擊了
作者:
Rindou (雨宮林道)
2015-09-24 18:06:00這個桶沒問題啊 二分法信徒論才是在作亂的吧
作者: joof (樵夫) 2015-09-24 18:08:00
反正依照某些人的邏輯,不支持版主就是信徒就對了?
對阿 說別人信徒的要不要桶一捅阿 還是只桶罵到自己的?
這樣搞得很像是在網路霸凌,雖然不太欣賞版主,但是沒有功勞也有苦勞,您可以好好思考為什麼今天會這樣罵人老母跟去被車撞是真的不對,比信徒嚴重+難聽版主無償,作者也無償(應該吧,P幣算嗎)
作者:
wssxxx (今天天氣哈哈哈)
2015-09-24 18:18:00拉雞
作者: daiourl 2015-09-24 18:47:00
同意不允許回文亂罵人
作者: mkai (它口它口) 2015-09-24 19:06:00
亂詛咒人原本就很不應該
請問如果只放個板或blog等位置 但沒說請去那 這樣ok嗎?
作者:
Eric6411 (ERIC6411)
2015-09-24 19:25:00再怎麼討厭這種話也不能說
作者:
wkwtb (....)
2015-09-24 19:27:00很好玩,這篇推文很多人猜錯風向
作者: Phineas 2015-09-24 19:42:00
可能是信徒,也有可能是救駕來遲的反串
作者:
pttouch (. 人 .)
2015-09-24 19:43:00合理,討論歸討論,沒必要一開始就提老母
作者:
HIV (康斯坦汀:驅魔神探)
2015-09-24 19:46:00做這種處分才是玻璃心吧
作者:
OalexO (fight!)
2015-09-24 19:48:00這水桶一點都沒問題
純觀眾 感想是 說信x激化對立的偽君子比真小人還可怕
作者:
wirrla 2015-09-24 19:52:00罵這句有點太超過了
整天用不帶髒字的爛詞挑起紛爭 在鍵盤後竊笑 人品如何一望可知
作者: CCNK 2015-09-24 19:57:00
這不水桶就奇怪了
作者:
akatyan (隱性打臉?)
2015-09-24 19:57:00老木!
...板大,人生很短的,這些事情既無聊又瑣碎,都是浮雲,無愧於心就好,繼續牽扯沒有意義。
作者: sukinoneko (neko) 2015-09-24 20:22:00
有些人真的太偏激了!,還我們乾淨的版
作者: okawari (okawari) 2015-09-24 20:23:00
戒嚴囉
作者:
l102101 (乾乾)
2015-09-24 20:24:00就事論事,講屁話被桶剛好而已。護航的也差不多素質
作者: outofdate (大賢良師) 2015-09-24 20:25:00
講這種話被桶有什麼問題?
作者: k24315315 2015-09-24 20:32:00
活該被桶 白目
作者:
alvea (清)
2015-09-24 20:35:00推薦
作者: sukinoneko (neko) 2015-09-24 20:36:00
終身水桶呀
作者:
anitax (anita)
2015-09-24 20:42:00不贊成這樣留言
作者: tiiiio (朕) 2015-09-24 20:43:00
阿不是很忙
作者:
cloudin (☁雲應)
2015-09-24 20:45:00活該
作者: rc60710 (抑惡揚善) 2015-09-24 20:59:00
斷水流大濕兄:我是指在座的版主都是 _____
作者: TFFs (TFFs) 2015-09-24 21:10:00
桶的有理啊 給推
作者:
kumoe (最痛也不過如此..)
2015-09-24 21:20:00處理事情來就很忙沒空,水桶確是來的又快又急~~~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推~你這個水桶的效率
作者:
youdar (Yoda)
2015-09-24 21:22:00這種留言哪一版不會被水桶啊?
版主某些判決確實有程序瑕疵 建議多聘請1位版主來跑跑程序
作者:
TeamNTR (寝取られ)
2015-09-24 21:28:00支持板主
作者:
papa7788 (papaaa)
2015-09-24 21:40:00nice
作者:
spi0303 (這樣不好)
2015-09-24 21:42:00挖 好棒棒 現在有空囉
作者:
JRSmith (丁尺)
2015-09-24 21:44:00就是有很多人不懂得就事論事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4 22:16:00這種話也能護航,信徒的水準都不錯嘛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4 22:29:00除非哪天信徒被歸類為負面詞語,我現說你是信徒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4 22:30:00你心裡很不舒服嗎?那真是非常抱歉,傷了虔誠信徒的心
誰說一定要負面詞語啊 任意誣陷就不是人身攻擊?所以我說你是板主的禁衛軍 你很舒服嗎說你所講的一切都只是因為你是個板主的禁衛軍這樣你很舒服喔?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4 22:33:00蠻舒服,盡量說,我自己知道不是事實就好
呵 你自己可以知道不是事實 但是可以盡情將不是事實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4 22:34:00還有,我指的是護航這種水準話的人是信徒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4 22:35:00你想跳出來代表你認為咒人去被車撞是一件很正常的事我不應該因此誣陷他人是信徒對吧來指責他人水準對吧
作者: coralfang 2015-09-24 22:35:00
就決定是你了!妙禪信徒! 信徒信徒
我認不認為咒人被車撞是一件正常的事 與我是不是信徒兩者有何干係 是否可以請大師論證一下A咒人被車撞是錯的 可不代表你出來咒A被車撞就是對的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4 22:40:00那你出來當草人幹嘛?
作者: joof (樵夫) 2015-09-24 22:56:00
非噓版主,純噓他的某個豬隊友,弄到越來越多人不爽,我都開始覺得他是反串了
作者: clareanna (大根娃娃ru) 2015-09-24 23:00:00
跟說人信徒,把人二分的某R,一般見識幹嘛!就是這種愛挑起紛爭出去給車撞這種話,被水桶是活該
桶A這件事判更久我都沒意見 看到滿嘴貼人信徒標籤的挑事份子就是不爽
作者: acaqqor (放空中) 2015-09-24 23:35:00
人身攻擊就不對,好奇是怎樣的心態講這種話,有嚴重到需要攻擊?
作者:
EndingYz (SingingSpider)
2015-09-24 23:37:00要高級點的噓法 你可能沒那格
這種直接的言語羞辱你也拿來比?某c別秀下限腦充血了
分類信徒才是引亂咒人髒話還跟文字遊戲比你的良知真的死了,所以你覺得不滿意的事你都可以這樣罵
作者: clareanna (大根娃娃ru) 2015-09-25 00:05:00
我不就說,版主水桶給車撞的,沒錯啊,我說s被水桶活該誰秀下限了?誰的良知死了?!唉,真的不知道信徒說到底該指誰!
作者: Hitimothy 2015-09-25 00:09:00
小璇子事件是?
作者: clareanna (大根娃娃ru) 2015-09-25 00:14:00
小旋子就一個捏造一堆故事,說自己有感應的人,該系列文,最後被揭發是單純幻想?!不太確定…大概
作者: clareanna (大根娃娃ru) 2015-09-25 00:16:00
某j,我正在等你的良知呢!亂栽贓,就跑了嗎?
作者:
WFSGT (金星)
2015-09-25 00:31:00沒指定對象的話 所有看到留言的人 都能提告噢
作者:
spooky221 (Aki + Haru = 色情塗鴉)
2015-09-25 00:57:00咒罵無助於討論,別只顧著吵架。
作者:
dragon6 (阿龍)
2015-09-25 01:10:00人身攻擊判水桶很輕了,一堆擁護者別不分青紅皂白。
問候別人媽媽實在沒品,挺版主,但建議版規漏洞要有調整
作者:
Lcfl (Delosis)
2015-09-25 01:54:00純噓某R 不同意就信徒?邏輯去修個學分?
作者: BlackAaron 2015-09-25 02:05:00
推版主 人身攻擊並不是公評
作者:
worf1128 (老二歪一邊)
2015-09-25 02:23:00就事論事
作者: Loikve (Love) 2015-09-25 03:27:00
噓對號入座的他媽的低能?
作者: CreamCat4967 (霜貓) 2015-09-25 03:39:00
覺得這樣罵人有點超過…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09-25 03:40:00這裡不是飄版,還是在反串我誤會?如果不是那也夠蠢的了
作者: liuyl (良a) 2015-09-25 03:49:00
推個
作者: joycerfv (肉桂小太陽) 2015-09-25 04:43:00
亂罵別人的家人 真是沒水準 ...
作者:
iherd (月亮有香菇)
2015-09-25 05:38:00這罵得這麼難聽被水桶沒什麼不妥吧...前面發生什麼事情我是完全不知道啦!但這罵人就真的很沒水準啊而且為什麼飄版變得跟八卦版越來越像了 人多嘴雜好吵= =真懷念以前少少人單純的飄板
作者: t5516511 (臘腸嘴) 2015-09-25 06:11:00
君要臣死,臣不得不死
作者:
pocky0511 (屍體乎?非屍體乎?)
2015-09-25 06:13:00戰版主不要戰到自己沒腦子 不該跨的界線不要超線罵到人身攻擊 要上法院才甘心阿?
作者:
larryko (天..真藍)
2015-09-25 06:59:00一個星期太少了
作者: radiantsmile 2015-09-25 07:07:00
不管事情如何 罵這種話只是在照口業 只會顯的自己沒質而已
作者:
dyrlo (善)
2015-09-25 07:12:00LOL
作者:
iloveu2 (橘子酸辣湯)
2015-09-25 07:13:00今天就事論事,人身攻擊就是不對。以理表達很困難?只會酸言酸語的人可知水準在哪
作者:
akuser (我想飛)
2015-09-25 08:08:00本來就不能罵人
作者:
uahj (心无罣碍)
2015-09-25 08:39:00一事規一事,這種問候人家的就直接 桶勒
作者:
synima (老爹)
2015-09-25 08:42:00私人恩怨放一邊,這話的確很不好聽啊…
作者:
exerexer (培養興趣一次一樣)
2015-09-25 09:24:00某些人真是神邏輯…
"警告"一事我不支持, 但人身攻擊小弟更不贊同阿,,,,
作者:
iceoo913 (岡山yoga)
2015-09-25 09:41:00這個桶的好 但是一直信徒說的是在引戰嗎 可以桶嗎??
作者:
sean02045 (sean02045)
2015-09-25 09:49:00前幾樓帶風向失敗XDDDD
作者:
symeng (阿咩咩)
2015-09-25 09:56:00推版主 本來就不宜人生攻擊
作者: beisolate (?) 2015-09-25 10:46:00
嗯
作者: zergtide 2015-09-25 11:32:00
前幾樓 弱掉了
作者: s9973065 (sexual_fish) 2015-09-25 13:06:00
二樓媽佛啊~
推文真夠marvel的,人身攻擊叫不知道哪裡辱罵,笑死人了你們這些
作者: jameskoy (三重史瑞克) 2015-09-25 14:47:00
ˊ_>ˋ
作者: bear10442 (小熊尼) 2015-09-25 14:48:00
推 該桶
作者:
dmes07 (毛頓魔王)
2015-09-25 16:06:00噁心
作者:
lanesu (新竹張泰山)
2015-09-25 17:26:00一碼歸一碼啊,討論公告就討論公告,人身攻擊是另一回事
作者: cj61jo6 (哲) 2015-09-25 21:13:00
推樓上
作者: k402ate (kateeeeeeee) 2015-09-25 22:17:00
有些人護航護到腦子都不正常惹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5-09-26 00:36:00
這種人身攻擊本來就該處理,不然直接告也行呀
作者:
cincia (星希亞)
2015-09-27 01:36:00做該做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