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其它] 有沒有可能把創作跟經驗拿掉改故事?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9-30 01:59:05
當然是不贊成啊…
創作很清楚就是創作
起爭議的是創作卻掛經驗
結果要把沒問題的創作拉下海
這怎麼想都不對啦
至於 [經驗] 改名也無濟於事
玫瑰的名字不論怎麼改都還是玫瑰
你想要做的實際上是改變區分標準
問題是這只會引起更多閱讀上的困擾
例如喜歡看創作的找不到創作
喜歡看親身體驗的找不到親身體驗
最後滿足了誰?
滿足那些喜歡創作掛經驗的人而已。
我是覺得目前的分類就 ok 了,
只需要嚴格執行避免分享之外的行為。
作者: eveylee (Flower)   2015-09-30 02:20:00
之前好像有試過故事,但也是沒啥善終的樣子
作者: ax113 (宥宥)   2015-09-30 02:34:00
系列文可以開一個分類,不管他是經驗或創作,系列文就是當小說看,這樣就不會有真真假假的爭議。
作者: grandmabear (陳乃雄)   2015-09-30 02:44:00
推系列文
作者: mayanino (喵喵朱)   2015-09-30 04:59:00
但這樣只要每篇開一個新標題就不算系列文了吧
作者: u424008   2015-09-30 06:29:00
為什麼要防堵神棍?何以判斷是神棍?多宣傳神棍詐騙手法以及讓正道宗教宣導正宗流程不是更好!而何以確認他是正宗的?我想就讓實際有改善的網友多描述改善的過程之外,自己再多請教幾間佛壇道壇教堂及相關醫療常識之外,好像沒什麼辦法了。重點是這裡是大家舒壓的地方,不是政令宣導及社福機構,就像現在的電影將吸煙馬賽克.、將髒話消音,而因此扼殺了好文的創造,是不是有點失去這個地方存在的意義。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9-30 06:31:00
有事嗎,這些請上靈學板專板討論很困難嗎 ._.
作者: u424008   2015-09-30 06:33:00
自己若有宗教需求,應該要自己慎選及過濾,而不是將責任無限上綱給媽佛版主,因為我真的沒聽過詐騙案的受害者可以申請國賠的。blaz兄:我是在媽佛版!就意見交流一下而已,sorry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9-30 06:35:00
你可以發文,我想更多人可以跟你交流 XD我是覺得板主就是禁止加宣導,你不能說防不勝防就全面開放更別說有些東西有專板可以更精確的討論,那就更不需要執著
作者: beanku (冰庫)   2015-09-30 06:41:00
問題點不在標題分類 根本沒必要糾結在這裡 分類也不是沒改過 神棍還是照樣出現 就像你說的 最後開心的就是那些神棍 反而造成板友的麻煩
作者: poboq0002 (唉)   2015-09-30 06:50:00
其實我覺得根本不是神不神棍的問題 凡是宣稱自己或他人有特殊能力 能看到 聽到 聞到 感應到鬼神 或什麼亂七八糟的能力 但又提不出證據 這種行為就叫唬爛 而唬爛有專版 叫tigerblue 所以防止這些唬爛文只是因為走錯版而已不然如果這些唬爛文 什麼二樓 什麼鬼神等級表可以po那唬爛版有很多文章也是很有驚奇點 他能不能po來這?那我們要不要跟唬爛版合版?
作者: nasajin (Nasa Jin)   2015-09-30 07:16:00
這版上大多的經驗都沒有證據,Marvel版還有存在的必要嗎?
作者: poboq0002 (唉)   2015-09-30 07:19:00
看過鬼跟能看到鬼不一樣 一個是偶發性 一個是常態性會把鬼神當作Marvel點 不就是因為鬼神在我們常識之外不然你會覺得你的寶特瓶或鍵盤很Marvel嗎偶發性的遇到常識外的東西才叫Marvel而且他沒有再現的可能但如果你說自己能常態性的看到鬼神 那就該有再現的辦法至於什麼辦法就別問我了 每個人該對自己說的話負責失眠一個禮拜 思緒有點亂
作者: nasajin (Nasa Jin)   2015-09-30 07:36:00
会提問是想要分別清楚,有一套標準規範,以免純粹想分享的網友誤觸規範,希望日後詳細寫在版規內呀
作者: poboq0002 (唉)   2015-09-30 07:36:00
簡單說 遇到鬼神 這是一個沒有再現可能的事件而宣稱能接觸鬼神 這是一種能力 應該也必須被檢定
作者: nasajin (Nasa Jin)   2015-09-30 07:39:00
怎樣檢定方式
作者: poboq0002 (唉)   2015-09-30 07:40:00
說了別問我啊 每個人都該為自己說的話負責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30 07:56:00
我覺得也許可以參考nosleep的心態與做法我也很好奇會去點nosleep的人的想法 還是有人堅決不看nosleep 我也想知道他的想法 應該可以用來當作參考依據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萌)   2015-09-30 08:27:00
樓上+1 除了少數完全不看翻譯 或是完全不看nosleep的之外 大部分人要不是:1.看經驗+nosleep 2.看創作+nosleep 3.看經驗.創作+nosleep 4.只看nosleep(可能含其他翻譯)如果有在看nosleep卻說只看想經驗or只想看創作 這怎麼想都很奇怪吧 因為nosleep是經驗創作混雜啊打錯 只想看經驗(當然如果是完全不看nosleep或翻譯的那就沒話說)
作者: suaba22   2015-09-30 10:28:00
Marvel文不就是寫怪異、奇異的文章,不怪如何叫Marvel,應該是作者想如何寫就寫吧!讀者想相信就相信,不想相信就別相信。不是說言論自由嗎?沒傷害人就是在自由範圍之內吧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09-30 10:31:00
只想看經驗的人理由很單純的很多人想看的奇異文章不想要知道那已經是假的奇異事件吸引人的部分 在於"未知"擺明是創作的 就變成了已知 自然會降低吸引力nosleep 的翻譯文章 譯者則不會告訴你這文章真假故文章就維持了"未知"的狀態這就是為什麼很多人會看翻譯文 卻不看創作文我就說啦 擺明是創作的我看小說就好了假經驗之名寫創作的你怎麼不去寫小說就好故 將經驗和創作合併確實是一種解決法沒錯但當初就是特別分成這兩項的吧..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萌)   2015-09-30 10:50:00
看經驗+nosleep的人可以將文章腦補成真的 看創作+nosleep的人可以將文章腦補成假的 所以主要還是不看翻譯的板友會不支持這個方法吧......
作者: pttcat0 (pttcat)   2015-09-30 12:12:00
u先生、就說有專版、跳什麼針啊!
作者: jingl (瘋狂叫什麼名字)   2015-09-30 12:23:00
經驗文是第一人稱的創作啊
作者: blaz (開花大叔)   2015-09-30 13:17:00
我會看 nosleep 但是不想點創作耶…理由大概就像薛丁格的貓一個已經確定是假,一個還處於混沌狀態雖然有時候看完 nosleep 也是覺得唬爛,但至少是看完後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09-30 13:32:00
其實有時候會有為了低調選創作的好文,一種挖寶的樂趣
作者: beanku (冰庫)   2015-09-30 16:09:00
如果單純要討論是不是要往nosleep的方式去改變 我倒是不反對 不過因為原原PO有提及這次板上爭吵的事情 我覺得和標題要改成怎樣沒什麼關係 主要還是問事這點有爭議吧 我英文不好不曉得nosleep有沒有類似的情況可以參考?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萌)   2015-09-30 16:23:00
會提到分類問題是因為這跟通靈王是marvel板每年必有的兩大戰場XD 所以想 如果能趁著這次板主重選一併解決那當然是最好的應該說會吵假經驗是因為往往跟通靈王扯上關係 如果是作者在創作文中說自己多靈通那應該也不會引起太大爭議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09-30 17:05:00
目前來看無法分辨真假的nosleep較能解決問題 也因此不會有質疑文和反質疑的出現 減少很多紛爭至於有騙財騙色的問題 自然會有人出來踢爆證據文的效果會比質疑文有效多了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09-30 18:13:00
問題是Nosleep根本很多沒有鬼的,真變Nosleep風格,怕到時又一堆人出來叫XD講到底,這邊的人並不是那麼熱愛看"驚聳",而是比較偏好"神鬼",等哪一天都是驚聳文時一定會被反彈的..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萌)   2015-09-30 18:47:00
並不是要變成"nosleep風格"啊 而是變成"nosleep形式"不分經驗或創作 當作所有故事都真有那麼一回事基本上可能反對的就是完全不看翻譯(因為無區分)的人吧
作者: krista520 (克莉絲塔)   2015-09-30 19:43:00
不可能啦 nosleep的作者不會跟你說我看照片看出什麼但是板上的作者可能會 一樣造神 一樣結果
作者: shizukuasn (SCP-999超萌)   2015-09-30 20:07:00
那就像之前有個板友說的 變成像nosleep一樣之後 作者還是堅持這是經驗文的話 那就請他拿出證據囉 如果沒特別提到說是經驗文卻還有人相信......那就不是經驗創作不區分的問題 而是讀者自己的問題了
作者: onlysolitary (貝魯特)   2015-09-30 23:20:00
可是是否經驗還是由各位判斷,改了少了爭議,是否相信見仁見智就行了,這樣不是很好嗎?
作者: sunsolars   2015-10-01 01:57:00
Poboq002說的好
作者: sowoman (sowoman)   2015-10-01 06:42:00
「經驗」文一定愛配「質疑」文!
作者: miludeponchu (啾吉)   2015-10-01 09:26:00
真的經驗都會被噓是創作 真的很無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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