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申訴] 不服遭 [Marvel] 版代管 jobli 水桶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5-10-05 12:06:45
※ [本文轉錄自 About_Life 看板 #1M4VT9UW ]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看板: About_Life
標題: Re: [申訴] 不服遭 [Marvel] 版代管 jobli 水桶
時間: Mon Oct 5 12:06:25 2015
一、使用者申訴前已溝通。
二、判決原因
於 #1M21otBR (marvel) [ptt.cc] [公告] 違反臨時版規檢舉區
由使用者xd820410檢舉:
→ xd820410: #1M3LmbKZ 作者推文講解自己靈能 意圖引導版友私下問事 10/03 15:16
→ xd820410: 且文中有提到幫人做事需收錢 10/03 15:16
→ xd820410: ID han728 忘記補上 10/03 15:18
依 #1M21ptTr (marvel) [ptt.cc] [公告] 暫行板規
一、為免因廢文過多,造成隱版或靜版下列行為於小組代管時一律予以退文水桶1年
2.無義文章或買賣文章,包含空白文
因檢舉人,指證明確,依原文本句
備註1:生死簿內容不能隨便說出,除非別人有隨喜付錢,但這個錢我至少要捐一半出去
認定為買賣文,符合第1條買賣文行為
有人付錢即提供服務,予以劣退水桶1年
三、marvel歷年爭議人員亦有多篇文章均為 爆 即100推以上。
惟小組認為違反規定與推噓文之數量無關,原文遭人檢舉,且事證明確即行判決。
不因推文者多即可免受規範。
四、因群組判定尚需時間,為維使用者權益,由小組開放申訴者水桶。
依系統資訊現已執行2日,待群組判定,若仍違規則應將未執行日數363天重新執行。
10/03/2015 15:49:27 jobli 暫停 han728 發言,期限為 365 天
理由: (買賣文,劣退水桶1年) <han728>
本文並轉發Marvel佐證
※ 引述《han728 (漢漢)》之銘言:
: 沒選擇不受理
: (檢附之相關證據,請先行轉錄至組務板,再修改文章標題。)
: 8. 組務板檢舉、申訴案
: (此項請先與小組長溝通)
: 申訴人:han728
: 申訴之小組長:jobli
: 申訴事由:
: 目前 Marvel 前幾天因為一些風波關係,導致無版主的情況,所以是由小組代管,
:  若我向 Marvel 上面的版務組 L_HappyLivin 申訴,仍然由 jobli 做完申訴判決,
:  這是我自己所理解的範圍,如果有誤煩請更正,謝謝,因為上述原因之關係,故決
:  定直接來到 PttLaw 進行申訴。
: 1. 該篇文章 #1M3LmbKZ 遭 jobli 刪除並且水桶 Marvel版 一年,理由為「買賣文」
: 2. 上述附圖 http://i.imgur.com/tjclB2E.png
: 3. 首先我已經與 jobli 傳訊息詢問原因,並進行溝通,但仍然無效,如下圖:
:   a. 我:http://i.imgur.com/SpsgU2M.png
:   b. jobli:http://i.imgur.com/DsRKsmj.png
:   c. 我:http://i.imgur.com/3zTwk4L.png
:   d. jobli:http://i.imgur.com/KLocclz.png
:   e. 我:http://i.imgur.com/yPYnJle.png
:   f. jobli:http://i.imgur.com/qgsnpci.png
:   g. 我:http://i.imgur.com/ww4tLyH.png
:   h. jobli:http://i.imgur.com/J1TyFMC.png
:   i. 我:http://i.imgur.com/RA1FADC.png
:   後續 jobli 就再也沒進行回復了,我的質疑點是,這樣 jobli 是否過於獨裁?
:    從一開始我都並無進行攻擊,也用客氣的口吻與他進行溝通,但他從頭到尾都在
:    跳針,第一次碰到這情況我也不知道該怎做處理,這樣會讓我覺得,只要有人檢
:    舉就可以不顧前後文單純判斷該句內容就進行水桶,那是否太過不公正了?
: 4. 我進行網路 GOOGLE 搜尋 jobli 相關資訊,發現他似乎很常造成爭議
:  5. 我文章內文已經表明「不處理任何私人情感事情」,而回覆文所提的「備註1:生
: 死簿內容不能隨便說出,除非別人有隨喜付錢,但這個錢我至少要捐一半出去」,
: 也僅僅只是回覆推文中的一些質疑,詳情內容可以參考下圖:
:   ( 圖1:http://i.imgur.com/b5ijJdj.png )
:   ( 圖2:http://i.imgur.com/ybvcAow.png )
:  6. 由於 Marvel 版,本來就談論靈異相關事情,而剛好這陣子有人針對版上文章真實
:    性、神鬼論、收驚那些收費等相關之疑問,我才決定按照自身所學習的觀念發在版
:    上,原文的編號已經附上了(若無法查看的話,我在把全文截圖下來),就我自己
:    認為的「買賣文」,應該是在原文中提到明顯價格跟交易方式,才稱為「買賣」,
:    為何我的回覆內容會叫做買賣呢?
:  7. 原文全文內容:
:    a. http://i.imgur.com/brQ6bVj.png
:    b. http://i.imgur.com/4kA6cIU.png
:    c. http://i.imgur.com/MHmPF14.png
:    d. http://i.imgur.com/EHlt7Ah.png
:    e. http://i.imgur.com/ksFTdeq.png
:    f. http://i.imgur.com/ApwxFFn.png
:    g. http://i.imgur.com/8jBpAxD.png
: (推文內容太多就不一一截圖了)
:  8. 本次文章推文數也破百樓,達到 56 推,中間也並無有任何有提出買賣相關質疑問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5-10-05 12:12:00
當初就有人提醒他,不要導出能付錢看生死簿的結論了,結果自己不敢快刪文,活該趕快
作者: ptthuey (天秤守望者)   2015-10-05 12:26:00
可是作者文章中有特別提到不開放問事,這也算買賣文?
作者: seavon (Rock to die!)   2015-10-05 12:32:00
表面上說不開放問事又說收費細節 這好矛盾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05 12:32:00
請看紅字。漢投手救援失敗,這長篇大論要一年後再發了
作者: AC82853190 (神經病)   2015-10-05 12:49:00
大魚耶
作者: linkuron (酷龍)   2015-10-05 12:52:00
365天
作者: pocky0511 (屍體乎?非屍體乎?)   2015-10-05 13:42:00
說隨喜付錢 然後第六點抗告無明顯價格 是想鑽漏洞吧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05 13:46:00
這個人有點危險,他對宗教有一定程度的認識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5-10-05 13:46:00
都提到收錢辦事了,這不算買賣文?通靈人都喜歡鑽漏洞的喔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5-10-05 13:49:00
所以是維持原判 還是出桶了?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5-10-05 13:52:00
看原文是暫時出桶,要等群組判決
作者: fk999 (wcdtw)   2015-10-05 13:55:00
那位靈能者han728正確的靈學知識︰59% 心通能力︰55%貪心度︰75% 誠信度︰21%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5-10-05 13:58:00
我沒在修,但是這個比跟板主幹起來的那位,讓我更不能接受因為,我不能提供,除非有人給錢,如果這不算交易文群組判定只要一出,以後本板應該會進入大神壇時代吧我不能問事,除非有人付錢。變群組認證的交易安全文?但我尊重群組的判決,就這樣。
作者: tancos (阿帕帕帕~~)   2015-10-05 14:00:00
他的文章明顯意圖導向,他有收錢辦事,但表面沒公開,只是表面喔………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5-10-05 14:02:00
你說的,我沒說,只能等群組判定,就這樣,我桶過了預防過了,後面一切看群組的立場,我沒有任何意見只是如果本板變變神壇,就不是我的責任,我反到是樂的輕鬆
作者: lysnicelife (朱)   2015-10-05 14:03:00
辛苦了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5-10-05 14:04:00
不過,其實我不太明白是第6點,因為有他發的文有68推所以我不能桶他,所以以後如果有人爆文,板主也不能出手的意思?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05 14:04:00
他更危險的原因是,他在傳達一個"我可以解答"的訊息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05 14:05:00
有這樣的講法出現,就應該馬上阻止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5-10-05 14:05:00
非常明確的事證,但我仍然尊重群組的意見你會被他噓,他有68推的民意哦
作者: pocky0511 (屍體乎?非屍體乎?)   2015-10-05 14:06:00
他後面也扯jobli爭議很多 跟判決無關 根本就是帶入私人因素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05 14:06:00
某ga根本只是小丑而已,這位要多留意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5-10-05 14:06:00
不用留意,我也只代管到新板主上任,不過重點是如果群組判決出來,他這樣不違反板規,那大家必需接受本板所有老師都出來提供問事的服務,不用找板主,也不用來小組找我因為是群組認證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10-05 14:25:00
版規等新版主再修就好了 只能說鑽漏洞的大時代來臨了
作者: hanhsiangmax (陪我去台東)   2015-10-05 14:43:00
上禮拜被jobli桶 今天剛好出桶 這篇想說聲辛苦了XD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5-10-05 14:44:00
修板規沒用,你還是沒弄懂,群組的判決下了,小組和板主是不能壓過的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10-05 14:48:00
群組的判決是針對你臨時版規的買賣文吧 之後新版主修正版規應該沒問題啦 只是要把文字定義清楚
作者: jobli (十七歲的夢 七十也感動♪)   2015-10-05 14:50:00
我都OK,新板主出爐就看新板主的了但是老師們應該都準備好了...
作者: lysnicelife (朱)   2015-10-05 14:52:00
原PO那篇文多了也會被版友戰吧...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10-05 14:52:00
這很明顯在提供問事服務啊 解疑就很有爭議了還講到錢..
作者: lysnicelife (朱)   2015-10-05 14:54:00
我還是覺得那篇文章出現在媽佛很危險,萬一有人去學半夜跑到荒郊野外之類的地方,問題也很多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10-05 14:55:00
有人好心介紹去哪問事都算廣告了 介紹也不一定有收錢啊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10-05 14:55:00
我準備好了(摩拳擦掌發文中)可惜他殞落得太快 沒有先培養出基本信徒
作者: lysnicelife (朱)   2015-10-05 14:56:00
那篇提供的有些資訊,一般人做了很容易遇到狀況吧
作者: shenqyang (老揚)   2015-10-05 15:03:00
可惜~~照片2樓還沒得到答案就被桶了
作者: mimiiy (綠)   2015-10-05 15:10:00
很明顯在鑽漏洞放消息………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5-10-05 15:10:00
他申訴第八點說沒人執疑 現在來的及嗎?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10-05 15:11:00
看群組之後會不會改判吧,不然照群組的意思,這再怎麼修版規都沒有,都有漏洞能鑽不過我看小組的判決不是還沒回文?是站內信通知嗎?
作者: Bignana (鳳燄凌秀翼掩北天)   2015-10-05 15:14:00
應該是站內信吧那篇申訴好像有po信見的樣子
作者: kuninaka   2015-10-05 16:01:00
XDDDDDDDDDDDDDDDDD
作者: tucker (苦惱的尼采)   2015-10-05 16:01:00
他不開放在版上問事,可沒說不能私下找他啊.......都說「除非別人付錢」,還想掩飾實在難看......
作者: kuninaka   2015-10-05 16:02:00
應該過三個月再來發文
作者: woof0803 (閒閒發呆的小業務)   2015-10-05 16:33:00
有種未來是眾家神棍 百花齊放的大通靈時代的fu了
作者: Syd (Wish you were here)   2015-10-05 16:43:00
挖靠 通靈王原來不是只有一個阿這個比較厲害的感覺 可以看生死簿
作者: lwei781 (nap til morning?)   2015-10-05 17:11:00
jobli 不亂搞 原版主群處理這種簡單多了要搞收錢問事就去面對PTT外的因果吧
作者: Cynosury (指引)   2015-10-05 17:25:00
文章不開放問事但卻在辦事收錢的下方說自己可以看生死簿(?
作者: truewater (記得我愛你 )   2015-10-05 17:29:00
A:請問你可以幫我看我的生死簿嗎?h:可以是可以 不過對我功德很傷 你要捐獻才可以喔
作者: linfon00 (笨蛋)   2015-10-05 17:29:00
桶桶桶用靈能解除水桶吧
作者: ice76824 (不成熟的紳士)   2015-10-05 17:38:00
這就是一個「是否付費解鎖生死簿」的概念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05 17:42:00
解鎖收一次,要改再收一次,寫錯重寫再收一次
作者: pocky0511 (屍體乎?非屍體乎?)   2015-10-05 17:42:00
打遊戲有doc 沒想到看marvel 也有dlc
作者: mango2014 (hope)   2015-10-05 18:27:00
一堆神棍剛開始都說不用錢等幫你弄好又說他們也要過日錢給太少還會暗示 甚至直接白眼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05 18:31:00
那這個至少明擺著他生死簿跟消業障都要錢XDD
作者: awesomeSS66 (巫乃泥)   2015-10-05 19:13:00
作者: wkwtb (....)   2015-10-05 19:32:00
不開放問事,除非你付錢vs不開放問事,有興趣可到我個版今日你踹人一腳,明日又換他人踹你一腳這報,來的真快,夠marvel
作者: DRIariel (荷恬甜)   2015-10-05 20:18:00
如果在板面透露有涉及收費的 永桶 大家會覺得太嚴嗎?
作者: ATND (金牌鮪魚罐頭)   2015-10-05 20:49:00
他居然還說 po專版沒幾個人看 希望marvel版版主開恩 這真是太marvel了-.-
作者: Syd (Wish you were here)   2015-10-05 20:50:00
不會,因為申請帳號很容易。
作者: Rainman0612 (Rainman)   2015-10-05 21:15:00
這種游走邊緣的真令人厭惡...這有marvel嗎?
作者: BlackM (新北戰士(?))   2015-10-05 23:51:00
真的開放就改神通營利版而不是媽佛版
作者: sowoman (sowoman)   2015-10-06 02:28:00
還申訴,明顯買賣啊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06 02:38:00
只能說至少知道這傢伙不是帶著善意了
作者: han728 (漢漢)   2015-10-06 03:35:00
我只想說,我從頭到尾都保持著「分享自身經驗」,你們可以批評我這件事情,但不能批評到我的人格,我只想說,若這是有爭議的一句話,我以後若能發文,我就盡量避免掉,看我前幾次發文,我到底哪一個有表現出非善意?若因為疑似買賣文這句話造成各位版友的困擾,我在這邊跟各位道歉對不起,我也只是出於好心,但實在是忍受不住,好心被雷親,還要被貼上神棍兩個字眼
作者: TONKEN   2015-10-06 05:54:00
通往地獄的道路上鋪滿著善意的瓦礫
作者: on0666 (漂流木)   2015-10-06 09:19:00
han大有考慮解釋一下功德金錢量化的匯率問題嗎?
作者: wkwtb (....)   2015-10-06 11:31:00
此處不留爺,自有留爺處。有什麼好糾結的
作者: A19870720 (清明上河豚)   2015-10-06 12:13:00
這裡是marvel板 還是遊戲商城板阿
作者: potatofat (大熊一頭!就是胖)   2015-10-06 16:56:00
會糾結還不就是為了....
作者: gallows30 (eddy)   2015-10-06 17:34:00
Ya
作者: notepad67 (145×154÷DB7)   2015-10-06 17:5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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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yesfred123 (Mies van der Rohe)   2015-10-07 01:47:00
那要解釋看ㄧ下生死簿要錢這件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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