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多人警告、水桶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10-29 04:07:06
1.
多人於置底檢舉區檢舉 fallloveinmy 於#1MBXj46V 一文挑釁謾罵,
檢閱其所有推文如下:
→ fallloveinmy: 就說今年的事而已 10/27 19:43
→ fallloveinmy: 標題魔人,科科。沒什麼貢獻只會狂噓人 10/27 23:37
→ fallloveinmy: 駭客任務有出現駭客嗎?別傻了,孩子們 10/28 08:55
→ fallloveinmy: 發文還要合別人口味,不改就不改,你有文可以發嗎? 10/28 12:20
→ fallloveinmy: 沒貢獻的阿宅,沒女友別羨慕別人了,啾 10/28 12:20
→ fallloveinmy: 可憐的肥宅們~ 10/28 16:45
→ fallloveinmy: 才檢舉兩次? 肥宅們,加油、好嗎? 10/28 23:07
→ fallloveinmy: 說真的,變負的也不痛不癢~逗逗肥宅真爽快 10/29 01:28
→ fallloveinmy: 文章就這樣囉,要噓儘管來~被反噓還去檢舉,哈;小 10/29 01:55
→ fallloveinmy: 孩子討拍不成找媽媽告狀 10/29 01:55
推文內容明顯多次對文章閱讀者挑釁,
而且重點不是誰噓誰是肥宅,我也不會定義"肥宅"一詞是貶抑詞語,
而是你的發言內容已經引起多數閱讀者反感、造成戰端。
發文不一定要合別人口味,
文章內容沒有違規的話你也可以不改,
但是你不需要在推文直接挑釁反對者。
fallloveinmy違反板規12-1,
初犯水桶一周。
由於文章內容本身並無問題,
原文不刪除。
12.嚴重違規事項(文章內容及推噓文):
1. 人身攻擊(限當事人檢舉)、對特定人士或族群有侮辱、歧視性字眼、
明顯貶抑詞語、挑釁謾罵,初犯水桶一週,累犯水桶一個月,文章退回。
作者: rock801121 ( StomachacheEX)   2015-10-29 04:44:00
一個吹逆風,硬要用臉撞的概念,只能泡水了QQ版主辛苦啦~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5-10-29 05:12:00
簽名檔...哈利波特什麼時候變武俠小說了 XD
作者: mtf0310 (龍二哥)   2015-10-29 05:24:00
下水嘍
作者: WBana (Yapi)   2015-10-29 05:41:00
針對女友道行高的那篇: 可是本來就一堆噓文的挑事端欸?為甚麼連反駁都不行?我是覺得作者也只是用回他們的態度去回應而已欸OAO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29 05:47:00
每個噓的語氣都不好?要不檢舉要不針對真的純謾罵的人,開群嘲是怎?
作者: WBana (Yapi)   2015-10-29 05:58:00
我沒有說每一個噓都是語氣不好喔:| 只是覺得部分噓文的語氣不好卻又要求作者用超好的態度對待是哪招(當然他開群嘲確實是過份了)雖然版規沒有說推噓要甚麼明確理由但痾…己所不欲勿施於人,一直看一堆人無理噓連旁觀者都覺得奇怪欸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29 06:16:00
檢舉或在無理噓文其下反嗆,就只是兩造的事。標題會令部份讀者反感是事實,表達意見不接受就罷了,卻選擇無差別亂嗆,這種作者對板上不會有好處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29 06:42:00
媽佛點薄弱真是奇怪的規定
作者: Sourxd (linyu)   2015-10-29 07:52:00
正常的物理現象也要說是marvel點也挺marvel的。
作者: Fallen27 (Re*)   2015-10-29 07:57:00
簽名檔XDD
作者: milasakura (米菈櫻)   2015-10-29 08:26:00
我沒有噓那篇文章也很不喜歡作者的態度...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08:28:00
目前採用不告不理原則喔 如果噓文的太超過 請作者和讀者盡量檢舉他們 還媽佛一個乾淨的空間!至於被刪文 被水桶的 檢舉區都有紀錄 冤有頭 債有主 誰害你的 就去找誰索命吧!! 板主是無辜的!
作者: cjtaotao (*-*)   2015-10-29 08:45:00
好俊的杖法XDDD 公告必須推
作者: doghouse (抓不住夏天的尾巴)   2015-10-29 08:51:00
駭客任務雖然是台灣片名 但是主角們本來就算是駭客啊..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5-10-29 09:07:00
被噓文當然可以反駁啊 但怎不想想其他人文章都好好的 就他的被噓 而且他寫第一篇幾乎都是推 大部分的人都是用文提醒希望作者注意 不然容易引起爭議 結果作者不甩還三番兩次開嘲諷 搞到後面最後兩篇被噓到沒推怪不得別人阿而且不少噓文都是一些支持者看到噓文就開始狂酸狂嗆 搞到下面討論變戰場
作者: iceoo913 (岡山yoga)   2015-10-29 09:37:00
一個引戰的無罪 一個因別人引戰而回文的就被桶了留言就在那邊 有眼的人都看的出來就在下面挑釁卻沒事發文給別人看 別人引戰還要當沒事 當每個人都聖人一回就被桶 以後都別發文 留翻譯就好 人要學會自保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09:59:00
噗 你可以不用當聖人 但也不用當惡人 這很簡單吧
作者: aragorn1128   2015-10-29 10:01:00
女友那篇先挑事端的是原po 直接嗆不爽不要看
作者: PTTakatsuki (akatsuki)   2015-10-29 10:25:00
如果說,分類改創作,那標題再聳動應該也不會被質疑結果改標題或改分類,這兩者他都不願意,那就算了最後開群嘲...什麼阿宅、沒女友這類都出來了,無言還扯到別的板友沒有貢獻,阿是要貢獻啥...?僅有發4篇文,卻4篇都引起爭議,要怪誰?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0:39:00
至少就文章本身來說 版主是認證沒問題的喔!但可惜一開始噓文的人卻是認為文章本身有問題 搞到後面作者爆氣以後 又開始噓作者的態度 語氣問題希望這次公告和之前的葬儀社文和道士文能給板上的作者一些應對這些愛噓文的人方法千萬不要再文章內挑釁 也不要跳下去推文講 不要給噓文者抓到把柄 文章寫好寫滿 讀者自然會幫你講話 太過分的噓文請去置底檢舉區檢舉
作者: g7a7n7 (Caine)   2015-10-29 10:45:00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0:47:00
只想問一句『有無marvel點,都是由你個人主觀認定嗎?』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0:48:00
本來就不應該挑釁啊 該檢舉的就檢舉 互相罷了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0:48:00
你在綠色原文下方的評論 都一堆"可能" 這只是你個人的觀感吧人家po有marvel點的文章,被你一一以自認為的科學常識點破這樣的marvel板有什麼意思? 變小說板??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5-10-29 10:54:00
i大你可以去看到他每篇文的回應 別只看噓文 看看一堆推文的一看到有人噓文質疑就爆氣 人身攻擊都出來了 要說引戰還輪不到那些噓文的人 搞成這樣那些推文親衛隊責無旁貸阿
作者: WilliamEX (Mr.Wei)   2015-10-29 10:57:00
媽佛點的設定真的爛 東西不見=有媽佛 門被吹開=無媽佛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5-10-29 10:59:00
V大 一篇文章發出來 有人可以用看故事的方式輕鬆看過 有人選擇用科學的角度去理解 這並沒有什麼問題阿?這是每個人自己的選擇 發文者可以選擇不回應或是下來一起討論都可以但用你的講法 這版不能質疑不能點破 沒有討論空間 那不就變成神棍溫床?
作者: Cliff07 (契爾契爾)   2015-10-29 11:00:00
肥宅錯了嗎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1:01:00
所以marvel是科學論證板??? 我沒看錯吧有人說看到鬼影 -> "可能"是太累了眼花,板規10!有人說看到不明飛行物 -> "可能"是空拍機啦! 板規10!有人拍到水怪 -> "可能"是大魚啦! 板規10!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5-10-29 11:04:00
看來你還是沒理解我說的東西...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1:05:00
marvel與否,不應該是由他一個人主觀認定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1:08:00
判例就是這樣囉 也就是版主認為需要更多的舉證來說明那些是marvel 不然反面也講得通的狀況下 不好處理
作者: plutolord (導盲犬卡魯)   2015-10-29 11:13:00
意見一堆 當初也不見出來參選 www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5-10-29 11:14:00
版規10應該是避免一些本來現實中會發生的事情或是科學現象所以引起的不必要恐慌 今天有人發文"晚上地板上一直有個人型黑影跟著我 我做什麼他就做什麼 我好像被冤魂跟上了" "我把汽水從冰箱拿出來 結果過沒多久竟然都是水 我家是不是死過人?"你應該也不希望板上充滿這種廢文吧?但一些模糊地帶的文章就要必須看版主們怎麼處理 從寬或從嚴認定 我想都還是能有跟版主討論的空間
作者: peterpee (清風徐徐)   2015-10-29 11:23:00
其實還蠻好笑的 我說被桶的那些
作者: Grecie (容)   2015-10-29 11:28:00
推你辛苦了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0-29 11:54:00
晚上回文講講我對幾個板規10判例的看法
作者: YHTNIMK (萊維)   2015-10-29 11:54:00
推,板主道行太高啦
作者: shaoyanyan (小鹽)   2015-10-29 11:56:00
版規10 的爭議頗大~ 不能只靠一個版主認定吧~
作者: graydream   2015-10-29 12:02:00
這裡一直都有版主判定有無媽佛點的規則啊,跟過去比起來,試著用科學解釋我覺得已經算比較公正了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2:07:00
又在那邊科學認證版了,我們討論風氣好落後別的國家的鬼故事版還不是能照樣質疑,你也可以臭彈,自由討論阿如果有人身攻擊你就去檢舉阿,不檢舉直接開地圖兵器怪誰阿?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2:31:00
用科學解釋marvel可以,但不能只憑板主一個人主觀認定
作者: dina52083 (阿羽)   2015-10-29 12:32:00
改叫鬼故事版或翻譯版好了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2:33:00
就像上次 板主說他聞過老人有香味 但並不能解釋死人有香味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2:33:00
下次要開砲之前 前面可能要加上 那些亂噓文的人 就沒事了因為噓文的人不會認為他是亂噓!
作者: geige   2015-10-29 12:34:00
不發文就不會被酸惹 發什麼文都有人會酸,被酸還不能回嘴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2:34:00
除非有明確科學證據證明死人有香味是正常否則的話,死人有香味,就是marvel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29 12:43:00
呵呵,會對這公告不滿的絕對都是剛來的 XD經歷過以前怪力亂神時期的人只會覺得幹得好 哈哈其實那些自己反省啦,為什麼你的經驗文讓人覺得很爛
作者: getter5566 (蓋特56)   2015-10-29 12:50:00
自己態度不佳 怨不了人,版主英明XD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2:52:00
自己去看外國討論區吧,他們版標就是鬼故事版,還不是照樣可以開放式的討論,不懂為啥在本版就要標籤化妖魔化,本版本來就是開放式的討論版,大家本來就能看跟推噓文。不滿自己去當版主阿,嘴砲了半天鬥走幾個版主才爽阿?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2:54:00
板主會被選上 不就是認同該版主的版友比較多嗎 所以支持版主的版友才是占大多數才對…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2:54:00
有一陣子是大蜘蛛之亂吧,那時候更難判斷,v7那麼利害你來判斷阿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2:55:00
如果版主會被趕下台 應該是要問問當初選版主的那些版友跑哪去才對…
作者: getter5566 (蓋特56)   2015-10-29 12:56:00
支持微軟大這次言論,生平最討厭那種神棍。當然這世界無奇不有,但什麼都加諸marvel,是哪裡有問題?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2:56:00
對阿,不爽你出來選出來判阿,這不是你們最愛用的說法嗎?不爽不要看不要噓。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2:57:00
那就請證明"死人有香味是正常的"給我看。洗耳恭聽~~~
作者: getter5566 (蓋特56)   2015-10-29 12:57:00
真的要鬧版一個人開無雙就夠了,看看這次的第一案例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2:57:00
少數版友對版主公告有意見就會引起那麼大的反彈的話 可想而知那些作者和讀者面對那麼多的噓文者會有的心態了!!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2:58:00
若無法證明,就代表這是marvel,就不該由板主主觀認定水桶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2:58:00
香味可能是外力造成的,加價就有這種服務好不好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2:58:00
第一案例好像只是該作者在她的文章的底下回應而已…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2:59:00
與其說是鬧板 倒不如是被噓文者搞到爆炸了…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00:00
怎麼不可能呢 我阿公往生就有買就算你改鬼故事版,大家也是會照樣質疑啦那你就出來選出來判,發動廢除噓文阿。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3:03:00
可參考#1M7Zy2Jz 原文提到遺體有香味 不是買的.....
作者: getter5566 (蓋特56)   2015-10-29 13:03:00
抱歉,沒講清楚是舉類似例子,真的要搞大家不爽一個人就夠了。那人自己態度問題也大,一開始也是很多人好言好語跟他講、建議,自己爆氣惹更多人不爽,怪誰呢?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3:03:00
噓文者在此表達的是對該文章有不同意見的人!就好像v7都是用推的 但是對你來說 他就是噓文者!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04:00
我說啊 雖然也沒禁止啦 可是你在這個公告底下討論跟公告無關的文章是怎麼回事
作者: zzz71084482 (HyperStar)   2015-10-29 13:05:00
駭客任務有駭客阿,主角尼歐的職業就是駭客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06:00
遺體有香味 不代表沒外力介入阿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07:00
版主的另一判跟這一判是有什麼關係啊...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3:07:00
他的態度就是和一般人一樣而已吧 看看這篇公告的推文 有多少人的態度是和那個作者很類似!針對反對的言論容易有過於激動的反應!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08:00
一個開放的討論區本來就會有不同聲音,妖魔化不同意見這樣好在哪?不是天天高暢言論自由嗎?
作者: troublepping (痛..)   2015-10-29 13:08:00
看完內文,有種在看笨版的fu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10:00
版有版規 有激動的情緒正常 嘲諷引戰就是不對
作者: getter5566 (蓋特56)   2015-10-29 13:10:00
那便是您個人認知不同囉,給普遍版友觀感不佳是事實,看看結果。如果一開始虛心接受意見,會搞成這樣嗎?簡而言之 還是做人態度問題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3:12:00
目前看不太到有什麼可以一直虛心接受的版友欸…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12:00
態度差就算了,群嘲地圖砲違反版規進桶只是剛好。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10-29 13:12:00
所以葬儀社那篇我沒有判人警告或水桶啊(思考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3:13:00
葬儀社那篇也算是自爆了吧 都自己把文章刪除了…對讀者來說 比水桶還慘 連文章都看不到…除了道士的作者還活得好好的 只能說系列文要面對太多的挑戰了!!只能希望作者哪天想清楚了還願意回來 如果作者認為噓文是對方犯的錯 為什麼要因為對方的錯誤來懲罰自己和支持的讀者呢!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16:00
系列文本來自古以來就是這樣,小璇子一開始很紅,但後面也是炸掉,你想有人的經驗可以豐富到連載這麼多嗎?
作者: getter5566 (蓋特56)   2015-10-29 13:17:00
既然您這樣認為也沒辦法,個人也是好聲好氣在跟您討論事實,問題就是他態度不佳觸犯版規被捅剛好,若要一個不需要維持秩序看板,那ptt不適合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3:17:00
判例一 一開始就有在作者文章推文勸告了 可惜最後還是自爆了qq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5-10-29 13:18:00
越辯越明了。大家噓的是態度。(噓態度?那這裡到底什麼版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3:18:00
小璇子好像是被抓到什麼證據吧?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18:00
a大也沒辦法接受這些解釋的話 那就這樣吧 講什麼都是多的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19:00
經營文長連載,一定會有不同意見出現的,越多越明顯。所以我九月就能大膽預測ga會炸,這在本版是有前例的。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20:00
第一篇我沒看 不過v大你覺得有人挑釁的話可以幫忙檢舉這樣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3:20:00
ga其實一開始冷處理不回應還不錯 至少讓自己冷靜 可惜他好像還是有在看版 最後還是自爆了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21:00
紅明顯 就說別說這裡是什麼版了,多去看看其他"鬼故事"討論區吧,還不是照樣有人質疑。
作者: getter5566 (蓋特56)   2015-10-29 13:21:00
最不能接受他人意見的自己現形了,開始亂扯,真的這麼厲害自己出來選版主把12-1廢掉,現行版規就是如此多說無意義,唉唉。
作者: twhphili (唐)   2015-10-29 13:21:00
又不是柯南或金田一 經驗文可以多到出系列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21:00
那個就扯太遠了 都沒打算回應那句了說...
作者: milasakura (米菈櫻)   2015-10-29 13:22:00
版主辛苦了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22:00
這個版我看十年了 真的出過太多事了-.-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22:00
人的存在就是會去思考,進而產生不同意見,你換什麼版名都一樣啦。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5-10-29 13:24:00
有喔!剛才已檢舉 ^^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3:24:00
其實也很怪 每次有爭議的都是系列經驗文 偏偏大家又比較愛看經驗文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24:00
剛看了一下那個推文 有點無理啊...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25:00
經驗比較好炒作阿...掛創作比較沒人氣
作者: getter5566 (蓋特56)   2015-10-29 13:25:00
沒錯,凡事都會有不同聲音意見,這就是人與人之間的相處,無法接受只能說 你不適合活在當下社會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3:26:00
如果有人經驗寫得好 版友又會想要他一直寫 作者得到回饋 也願意一直寫qq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26:00
講白話點啦,就算你改鬼故事版也是會有人質疑啦ptt每個版都一樣啦,不用把飄版特殊化。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3:29:00
我倒覺得不改鬼故事版 只是給那些媽佛的非鬼故事生存空間罷了 其實本版已經和鬼故事版無差異了qq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3:31:00
葬儀社那系列是因為被桶 作者才刪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32:00
還好啦 shawn不就有在寫別的題材嗎?只是沒像鬼故事那樣可以讓人感同身受就是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3:32:00
我也不懂上面的在吵什麼或什麼挑釁....囧
作者: milasakura (米菈櫻)   2015-10-29 13:32:00
我覺得如果你有這麼多想法 不如出來選版主吧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3:33:00
我只是想問:「marvel與否 全由板主一個人主觀認定」這樣好嗎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34:00
1.版主認定 2.版眾推噓文認定 3.版眾投票認定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3:34:00
這板名是『marvel』還是『Skyjazz的marvel』 ???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34:00
笑惹 自己開頭就說科學認證版 先開地圖兵器的說人在挑釁在吵?
作者: twhphili (唐)   2015-10-29 13:34:00
這就是代議制吧 不可能每篇文都公投吧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35:00
你幹嘛不問“這麼多案件 都讓法官一個人判好嗎 旁聽的人不能表示意見嗎blabla”同樣的道理不 其實我是不支持的 原因就在花費的時間跟效率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36:00
版主就是出來執行版規阿,版主會選上代表大家認同他對飄點的認定,進而過濾廢文。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3:36:00
目前公告是有改判的前例的 所以對判決有意見就努力說服版主吧!至少比說服大多數版友簡單多了…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36:00
2.推噓會有個人好惡的問題 3.投票要花多少時間 幾票才夠?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3:37:00
葬儀社那篇好像就是第一個改判的判例!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37:00
神邏輯,沒事找事。自己又不肯扛事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38:00
給版主判 只要提出ok且有條有理的反對論述 自然有人支持 這還簡單多了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3:38:00
或者去說服置底檢舉的檢舉者 我記得目前好像是不告不理原則冤有頭 債有主 所以去找檢舉者索命吧!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3:39:00
推噓會有個人好惡的問題 那一人獨斷就沒有個人好惡問題???
作者: twhphili (唐)   2015-10-29 13:39:00
廢掉經驗 全改創作算了 反正本來就無法判斷真假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40:00
2.3根本不可能在一個大型討論版實現,每一個都一樣,不要把marvel版特殊化。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3:40:00
至少推噓是群眾共同形成的 較客觀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40:00
有 但你想改判的話只需要說服版主 如果是推噓決定你要說服一大票人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41:00
知道不合理在哪了嗎?講白點 marvel版的運作也沒有太特殊的地方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41:00
那個版不是版主依版規刪廢文阿no大正解,人多本來就是用代議制來管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3:42:00
目前的版主都會給一大堆解釋說明為什麼這麼判 而且也有改判的案例 也許可以聚焦在要如何改判的方法上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42:00
版主選出來就是要代行這些事 你現在又要拔他權限 那選版主的意義在哪呢...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43:00
棒球版也是,八卦版那個版不是?棒球版文也要有棒球點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3:43:00
問題是很多好文 因為板主主觀認定就被刪了要刪可以 但又提不出明確的理由 只說"可能"是怎樣怎樣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43:00
你知道版主刪的文可以挖的回來的嗎?ptt有這個機制
作者: plutolord (導盲犬卡魯)   2015-10-29 13:43:00
"好文"一詞 不也是主觀認定www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44:00
有的人就喜歡marvel版特殊化,好像很神聖不可質疑一樣,根其他版不同,事實上都是一樣。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44:00
至於理由喔 這篇版主解釋其實沒什麼問題 待的比較久的版友應該比較懂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3:45:00
就像"朋友在葬儀社工作"那一系列 看推文就知道好不好了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45:00
科科 自己又主觀認定好壞了版主又沒桶,他自己刪的阿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3:46:00
我主觀本來就沒差啊?? 我又不是板主,更沒有主觀刪文~~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46:00
你如果對版主的判決不滿 如多跟版主溝通 再不行還有上訴的管道 比想著怎麼改變判決方法 要簡單太多了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3:46:00
咖啡那篇是微軟版友檢舉的 科大那篇我沒看到是誰檢舉的qq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47:00
推文又可以當標準,那中信兄弟迷一定覺得棒球總版篇篇是好文?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3:47:00
請看#1M7YWyhR 是因為先被板主刪了 pp大才刪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48:00
有篇敘述疾病的 他寫成...呃...外星人入侵還什麼的 就被刪了但你看文章主旨 其實就是敘述病情 但卻被推爆...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3:49:00
推噓文可以當標準真是笑的我牙都崩了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49:00
這跟版旨就有點不符了 希望你懂我的意思
作者: plutolord (導盲犬卡魯)   2015-10-29 13:49:00
由推噓文判斷本來就很可笑 "XX必推"這詞又不是沒看過
作者: s89227 (Kei)   2015-10-29 13:51:00
辛苦了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53:00
寫的好被刪 不代表不是好文 也可能代表他放錯地方罷了...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3:57:00
當然不是只看"推"的數量 而是看板友的回應.....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3:59:00
這樣說來 除了推噓還包括意見囉?判定標準要上綱到什麼地步呢?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3:59:00
先假設每篇要被檢視的文章都是有版友檢舉 如果版友檢舉以後 版主回應因為他的推文很多 有點難說服檢舉者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4:00:00
總比一人獨斷好啊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4:00:00
如果能幫版主想個能堵住檢舉者的理由 我覺得用推噓做判定的標準也無妨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4:01:00
你這是迴圈喔 前面我已經解釋過了另外 這篇討論老人香是十足十的離題啊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4:01:00
你的那個老人味我記得有改判例了說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4:02:00
因為那篇也是板主主觀認定沒marvel點 就刪文了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4:02:00
不不 你覺得無妨 那我在版上發個發P幣文被推爆 然後被版主刪了 我可以拿推爆來當理由嗎?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4:03:00
10/14 19:40分的公告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4:03:00
而且老人香已經改判了吧 文章好像收精華了 不知道你現在的點是什麼囧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4:05:00
『有無marvel點,都是全由板主個人主觀認定嗎?』若是的話 這板就變成『Skyjazz的marvel板』了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4:06:00
我的解釋你有看嗎...囧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4:06:00
那請問棒球版有變成凱莉大版嗎?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4:07:00
別出來秀下限了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29 14:08:00
媽佛點這真的很怪...要不要乾脆放棄這部分算了...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4:08:00
還看反應,反應怎樣算正面怎樣算反面阿,誰來判定阿?科科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4:08:00
棒球板我還沒看過有那種板主一人主觀認定就刪文的事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4:09:00
marvel點就跟棒球點一樣,過濾廢文用的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4:09:00
『有無marvel點,由版友在置底檢舉區提出檢舉 再由板主針對檢舉案例做出個人主觀認定』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4:16:00
啊 s版友你被檢舉勒...囧好吧 我不奉陪了 請自便
作者: csid (csid)   2015-10-29 14:25:00
如果依照推噓數當標準,那我那幾篇爆到不知道哪去的文是不是應該永久置底?但依照現行的標準我不認為應該存在版上版主們確實有部分主觀認定,但他們都有寫一大串原由,不是他們爽就可以,若不服原由可以上訴,可以和版主群討論,PTT有規定不能這樣做?這裡不是對岸中國共產黨黨本部不會因為你對版主們有意見就桶你。質疑現行版主做法不適當,但提不出更有建設性的作法,並沒有任何意義,因為對這個版的現狀毫無幫助,等到有建設性的做法提出來了再來談這個問題。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5-10-29 14:27:00
我覺得沒啥好辯了...存心要找碴 跟他講再多道理都沒用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4:28:00
我沒說要照推噓數當標準 而是要看底下板友們的回覆內容
作者: getter5566 (蓋特56)   2015-10-29 14:29:00
辛苦版主、跟一些版友了。有些人就是無法說道理的,如同某種反社會人格,好像自己額外高尚(茶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4:30:00
如果一篇文章底上回覆都是"好毛!"、"好可怕!"、"好驚人!"板主卻主觀認定沒marvel點刪文 這樣呢??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4:31:00
我解釋完了 你的方法在小版還能試行 在marvel這種千人大版超麻煩的好嗎...那就去上訴到爽為止 結案。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4:31:00
檢舉就檢舉阿~我哪邊挑釁了全都是事實阿棒球版也是油版主判定內文有沒有符合版旨阿回覆內容怎麼看?誰來認定?你來?怎樣算正反面?不要講了半天拿不出一點有實益的東西好不好比如有人用 箭頭...... 請問這樣算啥回應 你有翻譯米糕嗎? 誰那麼有空可以一一來判定? 版主有薪水膩?講不過只會去檢舉的也不是遇一次了 沒在怕啦參考棒球版 版規2 無關版旨文 是不是由版主自己來判?是不是由版主來刪文?
作者: obsisobs (sea)   2015-10-29 14:38:00
認真問一下冰箱 真的有人遇過冰箱倒下嗎 我沒遇過 囧
作者: godbar (匈奴)   2015-10-29 14:39:00
那一篇文下面回應正反都有版主怎判 再更久之前很多神棍文沒被踢爆前也都是篇篇推爆 底下一堆人膜拜 那這又要怎判?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4:39:00
對啊 冰箱好好的自己倒下 卻說"可能"有很多原因 無marvel...
作者: obsisobs (sea)   2015-10-29 14:40:00
冰箱底盤那麼低 正常來說要無外力倒下應該頗難吧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4:40:00
這不是棒球板.....囧>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4:40:00
又要跳針了嗎?『有無marvel點,都是全由板主個人主觀認定嗎?』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4:41:00
事實上各大版就是由版主認定阿 有問題嗎?
作者: obsisobs (sea)   2015-10-29 14:41:00
我覺得版主對冰箱到下的原因都不太可能發生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4:41:00
那有人可以證明"冰箱會自動倒下是合理的"嗎?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4:42:00
不要跳針拉 幫我翻譯翻譯 ->... 這樣算啥阿?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4:42:00
重點應該不是冰箱倒下很marvel 而是如果有解釋倒下是因為marvel的原因 那會比較好
作者: leonh0627 (leon 藍川)   2015-10-29 14:43:00
對版主判決有問題 就去群組申訴吧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4:44:00
比如說 加個“冰箱週圍的地板沒蹋陷 後面也沒有人在推更沒有地震 為什麼會倒呢”>也許版主的意思是這樣吧
作者: csid (csid)   2015-10-29 14:44:00
之前有一篇從JOKE版轉來,室友在宿舍敷面膜的照片會被誤認為靈異照片,推文也說「好毛」、「是要嚇死誰」..以這個版的標準來說,請問這種文是MARVEL在哪?交給眾版友意見認定根本沒有固定的標準,因為大家沒共識,只會吵得更兇,到最後是不是又要我發文教人怎麼辯論?版主一人判決還勉強有個標準,有詳細的原由,甚至能再上訴,相對之下一般人會比信服哪一個?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4:44:00
版主選出來 表示他對飄點的認定是趨於版眾的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4:45:00
有理由沒錯,但這些理由都是個人主觀推測,"可能"怎樣怎樣如果能提出明確的證明 就沒話說了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4:45:00
不服可以上訴阿,在這又吵又檢舉又拿不出解決辦法.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4:46:00
啊你幹嘛不上訴 不是跟你說過可以上訴了嗎囧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4:46:00
每個大版都是版主在判定內文是否符合版旨阿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4:46:00
我不用上訴啊!!?? 只是看到這篇刪文理由太牽強 提出疑問而已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4:47:00
牽強也可以去置底提 讓版主回答你的提問啊 結果你只去檢舉了s版友 是哪樣囧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4:48:00
版友po文很快,推噓文更快喔...請v7q4加速陪審好不好!!!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4:49:00
不要覺得上訴聽起來很嚴重 不過就是提供你的意見讓版主看看能否改判而已...
作者: leonh0627 (leon 藍川)   2015-10-29 14:49:00
v7你的疑問版主也回覆了不是?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4:49:00
v7q4版友強調理由 想必每個推噓文翻譯必有其意義!!!!在這裡請v7q4朋友 幫我們大家翻譯 =>... 算甚麼!!!!!!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4:51:00
板主是有回覆 但還是不足以說明冰箱為何好好的會倒下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4:51:00
連發文者都不知道 版主怎麼又會知道呢...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4:51:00
快點翻譯阿 你來翻譯每個內文中推噓我 我自請水桶阿我捨身為marvel版 恭請你來判斷人氣前20版每個推噓文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4:52:00
冰箱好像也沒有版友檢舉 所以是版主巡版發現的嗎 這樣好像會容易有點問題…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4:52:00
所以啦 連板主自己都無法解釋的事 卻說它沒marvel...這....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4:53:00
又在跳針了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4:53:00
你也不能一口咬定說一定有marvel啊...如果只看那句我只會覺得這個人好雖而已 marvel?沒有其他的事實(比如說冰箱的重心是不是被人動過了)可以推測誰敢斷言啊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4:55:00
冰箱好好的自己倒下 科學無法解釋 不就是驚異嗎奇蹟、驚異、驚愕 板主有定義marvel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4:56:00
他只講了一句冰箱自己倒下 你就幫他補成了科學無法解釋太過了吧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4:56:00
我還是覺得版主用不告不理原則會比較好一點 要不然判例越多問題越多…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4:57:00
冰箱在那好好的 原po睡覺時沒事 偏偏就在他經過時就倒了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29 14:57:00
那篇po文者自己也講得不清不楚啊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4:58:00
而且早不倒晚不倒 就在他經過的時候倒 還壓到他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4:58:00
你能證明冰箱就是要壓他?不行吧?線索太少了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29 14:59:00
家裡沒小孩的話自己去附近找一家幼稚園看看好嗎一個六歲小孩得身體被倒下的冰箱壓到有沒有可能沒事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5:00:00
不服那你就上訴阿 請問有人阻止上訴嗎?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5:00:00
大概是版主掰出來的原因讓大家覺得怪怪的 才會覺得被刪除很奇怪吧qq 微軟是直接認定該文章為創作 又是另外一種判決方式了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5:01:00
也不是不服 只是板主的理由要更有科學根據 而不是一堆"可能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5:01:00
這要講marvel的話 盆栽從2樓掉下去剛好砸到路人 對那個路人來說 marvel啊 但你覺得這樣的文章可以發嗎囧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5:01:00
各大討論版本來就版主來判斷內文是否符版旨的代議制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29 15:02:00
我沒說冰箱那篇是創作,我只說作者講得不清不楚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5:02:00
我跟你講啦 不服就再上訴啊 你又拒絕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5:02:00
不滿你可以一個一個去帶動改革的風氣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5:02:00
可以啊 如果沒任何外力 花盆卻自己掉下來 就很marvel
作者: linkuron (酷龍)   2015-10-29 15:03:00
版主是多數人選出來的 他的判斷標準應該是趨近多數版友的吧 用單一標準來判決至少比大家整天吵來吵去好 當事人要申訴也比較有基準點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5:03:00
還扯到多人認定了 這麼耗日費時的事做個幾天就煩了 哪維持的久 很多人是來看文而已還跟你搞這個...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29 15:03:00
v7q4你自己克制一下,我只有討論那篇文章根本沒扯到你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5:04:00
最好被砸到的人會知道有沒有外力推花盆 這就是資訊不夠的問題 懂嗎?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5:04:00
要不然可以請版主在寫公告前要求作者增加媽佛點吧 應該會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5:04:00
沒記錯的話,微軟是MicrosOft吧...而且我只是舉例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29 15:05:00
之前有在推文就是用"微軟"兩個字罵我 水桶一周 謝謝而且還不是我自己檢舉的,是有人看不下去檢舉的 呵呵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5:06:00
自己先開地圖砲科學認證版 然後檢舉人挑釁 XDDDDDD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5:06:00
然後你發個文章沒marvel點硬要發 還是版主提醒你?不對吧 這種文章根本不該在這啊 除非是新增加的科普類別啦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5:06:00
win10是微軟公司出的沒錯啊!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29 15:07:00
刑法的誹謗罪包含影射喔,莫忘李登輝的麻將判決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5:07:00
我是說如果版主認為媽佛點不足的狀況之下啦 但是要刪除又好像找不出理由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5:07:00
V7Q4大大的意見超好的,他願意陪審能減少版主工作耶.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5:08:00
要不然版主要一直關注公告文也沒有比較輕鬆 更不用說後續延伸的糾紛 檢舉…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5:08:00
只要具體指謫 足以特定對象就夠了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29 15:08:00
重點是你這傢伙到底莫名其妙把矛頭轉到我身上幹嘛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5:09:00
講了半天v7q4到底要不要出來實踐你的意見阿因為這種高人氣的討論區 po文推噓文量又大又快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5:10:00
尺度本來就要自己抓好 要真的沒有點 自己要有自覺補 你發文章不自己負責要版主幫你?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5:10:00
我是覺得一一判斷推噓文窒礙難行拉 但你要捨身陪審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5:10:00
補充媽佛點為10/24的公告所得到的想法 而非純粹為了增加版主作業困難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5:11:00
事實上a版友你講的事有人做過了 那篇就陰錯陽差沒被刪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5:12:00
如果版主的個人意願是願意幫忙的 我想版友也沒有反對的理由吧 不是嗎 版主幫版友 版友幫版主 人不就是這樣幫來幫去的嗎!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5:12:00
要版主提醒是把版主當成保母不成...囧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5:13:00
對啊 板主很辛苦! 但判定也是要更有科學依據 不能一堆"可能"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5:13:00
你講的很對 但版主還沒說話勒 而且他們幫不幫也是他們的自由 如果他們不幫 你會不會又要說人就是互相blabla呢...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5:14:00
那你來陪審阿 最客觀了好不好?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5:14:00
甚至版主太忙 版友在置底檢舉區看到而幫忙提醒也是一種方式!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5:14:00
不要再科學依據了 那篇就是可供判定的點太少了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29 15:15:00
你就盡量去檢舉吧 XDD 自己先找別人麻煩才去哭哭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5:15:00
不幫很正常啊 以前的版主不都沒有幫…反而如果有幫 就要給予版主鼓勵!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5:15:00
如果是版友建議那還好得多了 但...文章違規就直接檢舉了 幹嘛還去檢舉區說要補點 這樣檢舉區到底幹嘛用的?你要提醒你就去提醒 比去檢舉區跟版主講不是快很多?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5:16:00
就是發現被檢舉 在版主處理之前提醒作者增加媽佛點的意思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5:17:00
哈哈 微軟大也被檢舉了 XDDDDDDDDDD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5:17:00
幹嘛要把責任推到版主身上?你看到覺得不妥 幫點忙就好啦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5:17:00
你講的好像和我想的不太一樣qq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5:18:00
樓上兩個小心點 省得人家一直檢舉一直檢舉qq=哭哭 很危險耶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5:18:00
要快的話 照我的方法還比較快勒 不然很難管啊囧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29 15:18:00
呵呵,板主不是笨蛋,推文瞄一下就知道有問題的是誰了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29 15:19:00
是誰在主動挑釁,明顯得很!!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5:19:00
提醒給版主請版主幫忙 那其實很像是在跟版規妥協 這樣不太好那這樣都別檢舉得了 反正沒媽佛點就補到有...好像怪怪的囧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5:22:00
不是啦 就是在判決前給作者補充媽佛點的時間 如果版主覺得這篇文章很難判決的話 而且冰箱和科大文好像是版主巡版的因為檢舉區沒看到有人檢舉 這樣版友要幫也沒得幫qq
作者: obsisobs (sea)   2015-10-29 15:23:00
這篇就只有冰箱讓我覺得版主的"可能"都很罕見感覺是為了可能而可能 而不是真的有看過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5:24:00
有點類似版友和作者有爭執 然後把版主當刀子使用 最後版主被抱怨 作者自刪文章或是被水桶 然後板上開始爭吵qq
作者: obsisobs (sea)   2015-10-29 15:26:00
你說冰箱本來就放在坡上我還能接受... 裡面堆太多東西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5:26:00
冰箱有點像是為了想理由而想理由 所以才說如果沒人檢舉 版主不用這麼辛苦 或是請他補充媽佛點 才不會判決看起來怪怪的 也許在小事件沒什麼 可是這種東西是會累積的 哪天遇到大事件就爆掉了
作者: obsisobs (sea)   2015-10-29 15:28:00
我不在乎誰被水桶之類的 單純是對冰箱的可能感到疑惑 哈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10-29 15:30:00
我覺得我的回應已經夠清楚了,基本上所有質疑的點都可以用我上面的回應統一回答:我們只能從文章的描述去推斷作者想表達的點在哪,而表達的點到底符不符合板旨。你描述的夠清楚,那一定沒問題,光是一個冰箱倒下就跟我說是marvrl點?抱歉我真的無從判斷。至於有無marvel點是否為我個人認定:如果是明顯沒有點的文章由板主各別裁定,有爭議的marvel點則是兩位板主徹夜討論,我們上任以來都是這麼做的,blizzard前面有無marvel點的判定公告也是如此。那質疑者是不是要用同樣標準質疑blizzard?我們會訂出新的板規10,就是為了盡可能減少板主個人主觀認定,而是客觀的從各個角度來看文章
作者: v7q4 ((.)(.)乳劍雙修 -|=>)   2015-10-29 15:32:00
嗯! 板主辛苦了!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5:34:00
版主不用白白的回應嗎 會看得比較清楚說
作者: demiackerman (半田君的老婆)   2015-10-29 15:35:00
不用說棒球版了,西洽版也由有版主「主觀」認定有無ACG點有無牽扯政治桶人的……之前永久桶了一個我覺得沒啥政治點的也沒有人叫……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10-29 15:35:00
今天你的文章如果描述的夠充分,那文章一定沒問題,就像道行系列本文我就判定沒問題,當然作者推文說了什麼話那是另一回事。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5:35:00
如果冰箱文描述得很清楚 然後又很多人推 大概又有人質疑為什麼小時候的事情可以記得這麼清楚xd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5-10-29 15:36:00
吵不贏就檢舉 失禁失禁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0-29 15:36:00
不過對讀者的我來說 我蠻想他講清楚一點就是了qq
作者: csid (csid)   2015-10-29 15:45:00
這裡是討論區,任何文章本來就可以質疑,只看合不合理如果想要享受一言堂、被追捧的快感可以去對岸的糞青論壇
作者: xsc (頹廢的敗家子)   2015-10-29 15:48:00
我覺得問題在 為什麼不能噓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5:49:00
對阿 上面有個hk朋友發了hk論壇 進去看人家超開放的"鬼故事"版喔 大家還不是照樣說故事的說故事 質疑的質疑...所以實在搞不懂到底為啥不能質疑不能噓阿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0-29 15:53:00
再次建議板主,新增檢舉區勿推噓無關事項的板規,阿你主管在後面
作者: linchw (james)   2015-10-29 15:56:00
只要寫的夠恐怖 夠有代入感 誰會管你是真是假啊這是媽佛版 不是科學版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6:02:00
其實是真是假大概是最不重要的部份 偏偏在這邊出過超多事情...你要版主不管嗎?那也不對 因為最大條的事幾乎都在這
作者: HelmerYang (哈姆羊)   2015-10-29 16:04:00
嗯嗯 再換一批版主吧 go!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6:08:00
算了吧 你不煩我都煩 囧
作者: s6525480   2015-10-29 16:09:00
喜歡灑花的溫馨感 就去那邊發 講人+4 誰都噓不得那邊也不禁鬼話連篇 非常媽佛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29 16:52:00
呵 收到某個垃圾寄站內信給我不知道寫什麼 真的有病XD
作者: asd615120 (asuka)   2015-10-29 16:53:00
阿 marvel你舉證給我看啊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0-29 16:54:00
致那位垃圾: 你以為我會反google你的id嗎 我沒你那麼閒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10-29 16:54:00
亂入一下 ~ 無事一身輕啊 ~
作者: however (我有小梨窩)   2015-10-29 17:17:00
看到某人進桶就很爽欸哈哈哈哈 覺得那個作者跟護航的態度有夠差的 有人噓就被罵到翻掉
作者: poboq0002 (唉)   2015-10-29 17:43:00
原來冰箱那篇是版主刪掉的 我還以為是我在底下的推文太亂入 那樓歪掉 原po才不爽怒刪 害我很愧疚......還好不乾我的事幹不對 好像真的是原po自刪後 重po一篇
作者: xzxz6175179 (KEY)   2015-10-29 17:47:00
先推再看
作者: rock801121 ( StomachacheEX)   2015-10-29 17:56:00
阿選版主不就是代議制,難道刪廢文還要搞公投哦= =?假罷休營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18:09:00
樓上去問v7啊,講一大堆,叫他幫忙陪審又不肯。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5-10-29 18:12:00
[舉手發問] 史蓋版主您覺得道行系列文沒問題而推噓文已經讓作者產生不愉快的情緒,以致有後面的反饋,不覺得一個巴掌拍不響嗎?(習慣性用了反問句,無意質疑,失禮請見諒) 我還是覺得作者被激怒才有後續的表現,若說讓人不快就構成水桶條件那麼某些噓文的遣詞語氣也一樣造成作者不快不是嗎?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15-10-29 18:26:00
版主不是說得很清楚了嗎..現在採不檢舉不主動的政策如果你覺得噓文哪些人太過分就去檢舉阿 總不能被抓了就說他也闖紅燈我也闖紅燈 所以都無罪吧
作者: rock801121 ( StomachacheEX)   2015-10-29 18:30:00
一開始我也覺得有些噓文單純只是來找碴,所以有幫推但原PO出來放地圖砲,只能說桶子是自找的...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5-10-29 18:34:00
我想該文作者也是隱忍了才沒馬上針對特定對象檢舉。如果ㄧ開始他就不爽一個檢舉一個,更會引來說他是沒風度玻璃心不給噓云云。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0-29 18:36:00
反正版主判了就沒什麼好怨的啊 只是他這次用的方法就不對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5-10-29 18:38:00
嗯恩。我也推了版主判得好。只是這桶吃得應該也吃得委屈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10-29 18:44:00
推噓文讓作者產生不快之意,那他有沒有想過為啥會有這樣的推噓文?人家文祥就不會、shawn就不會?況且文章本身是真的沒問題,我整篇看下來,就只有該作者的推文有嚴重挑釁意味,其他推噓大都只是針對文章內容評論或是推噓文互相攻擊,而且用字遣詞也沒原作者那麼激烈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15-10-29 18:46:00
我不覺得人身攻擊是隱忍欸 如果人身攻擊罵人是隱忍大家都來隱忍好了...我也覺得他第一二篇其實還好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10-29 18:47:00
如果覺得有問題,歡迎檢舉,我會把該人推文完全擷錄下來我也會告訴板眾我為何判他水桶、或是為何不判他水桶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15-10-29 18:47:00
講他標題的人也都滿客氣的 反而是他自己後來一直反應激烈
作者: fucoid (轉職漁夫中)   2015-10-29 18:49:00
最後引來一堆質疑的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10-29 18:49:00
讓兩位板主確立板規執行的尺度。對判決有問題是請"本人"向小組申訴...剛下班正在頭昏
作者: vertos (vertos)   2015-10-29 19:03:00
辛苦了。瞭解!
作者: xxzzyyo   2015-10-29 19:13:00
今天不管他背後的心理活動是什麼,做錯就是做錯.他大可以解釋他為什麼要這麼定標題.而不是這樣挑釁.更何況現在其實大家在經歷丹的事件後都比較敏感
作者: san122 (san)   2015-10-29 19:15:00
覺得被水桶的幾篇要媽佛點也可以有,但原作者寫的太爛,沒前因後果沒細節描述也沒論點猜測,寫那麼簡略還要看的人一直幫忙腦補才可能有點媽佛,被水桶也是剛好
作者: ttcml (三三)   2015-10-29 19:55:00
雖然我沒跟到,不過一個六歲小孩被家用電冰箱壓倒會噴內臟吧????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20:00:00
電視機就砸死好幾個小孩了,電冰箱還得了
作者: wmigrant (migrant)   2015-10-29 20:11:00
看一堆文章寫到最後都得補個媽佛點, 就覺得版規十很多餘搞得每個人都戰戰兢兢怕別人不知道自己的媽佛點在哪...
作者: tomchun6 (地瓜)   2015-10-29 20:21:00
真的有科學論證版的感覺了...這篇判決無飄點也適是用「可能」來當標準,這樣判決其實挺奇怪的呀某方面來說可能排擠掉經驗文的分享,畢竟別忘了自古以來「疑心生暗鬼」一直是各種marvel想像的源頭
作者: shermanqoo (Dr.Q)   2015-10-29 20:35:00
版規十講白話就是防廢文條款
作者: shenqyang (老揚)   2015-10-29 21:32:00
看到噓文的真的不難想像近幾年為何謀b板主可以當這麼久
作者: s6525480   2015-10-29 21:45:00
喜歡疑心生暗鬼的敢節 近一點去灑花 遠一點去玉里掰也不掰像一點 屏東兇殺時間點也交待不出來玫瑰之夜你要給專家感應 起碼還要有張照片他早上大便亂哈啦出來的就好媽佛的人 日子怎麼過啊?
作者: tomchun6 (地瓜)   2015-10-30 00:37:00
過猶不及。能認真篩選廢文是很好,但現在用「可能」去做科學推測,難免會有太過主觀的可能,這是我挺擔心的就以上面的咖啡文來說,版主要怎麼從文字去判斷門一定是被風吹開、又剛好咖啡味飄進來,科學解釋跟飄解釋一樣挺牽強的
作者: ATND (金牌鮪魚罐頭)   2015-10-30 02:02:00
對於某幾樓的推文 實在嗤之以鼻 我噓女友道行高效系列 我就一定會去噓道士? 你到底知不知道文不對題是什麼意思? 四篇完全看不出哪裏道行高*道行高系列
作者: remaxxx (新上路)   2015-10-30 02:20:00
版主做的剛好 並不過分阿 辛苦了
作者: RedMoons (緋月Red)   2015-10-30 09:41:00
昨晚電腦打一打突然飄來一陣惡臭味,我該說惡靈經過嗎?結果家裡繞一繞發現隔壁水管堵塞,弄一弄搞到我家水管也倒流臭水湧出,啊如果沒去查證不就好Marvel
作者: ruby80226 (如咩咩)   2015-10-30 14:22:00
有無marvel點或薄弱的判斷真的有些主觀…這樣發文章,還要戰戰兢兢的考慮到版主看起來是否覺得marvel點高,看了您的“可能”無法真正反駁(除了冰箱判決)
作者: NwVanilla (vanilla)   2015-10-30 16:08:00
可憐的版主
作者: wonder6253 (wonder6253)   2015-10-30 20:42:00
水桶一週太輕拉好險看標題女友道行高就跳過 看過的呵呵
作者: okjn (blackdog)   2015-11-02 22:4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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