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Microscft 維持原判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1-02 22:31:55
今天吃壽喜燒嗑了10盤牛肉很飽, 就不搞笑了
1.)
首先, 我們來講一下目前的板規,
依照目前的板規來看, 如果沒有明示或影射特定人士或是族群, 是不會被罰的
這板規要不要改尚待後續討論, 但就算未來某天有新板規, 也不會溯及已往
12.嚴重違規事項(文章內容及推噓文):
1. 人身攻擊(限當事人檢舉)、對特定人士或族群有侮辱、歧視性字眼、
明顯貶抑詞語、挑釁謾罵,初犯水桶一週,累犯水桶一個月,文章退回。
2.)
既然 v7q4 提出兩個板主的判決南轅北轍, 那我這邊要說一下我的看法
針對fallloveinmy這個案件, Skyjazz判決違反板規的原因是
fallloveinmy推文有提到 "沒什麼貢獻只會狂噓人"; "你有文可以發嗎?"
故可看出fallloveinmy謾罵的主體是沒有發文且噓他的板眾, 這是有明確的對象範圍
→ fallloveinmy: 就說今年的事而已 10/27 19:43
→ fallloveinmy: 標題魔人,科科。沒什麼貢獻只會狂噓人 10/27 23:37
→ fallloveinmy: 駭客任務有出現駭客嗎?別傻了,孩子們 10/28 08:55
→ fallloveinmy: 發文還要合別人口味,不改就不改,你有文可以發嗎? 10/28 12:20
→ fallloveinmy: 沒貢獻的阿宅,沒女友別羨慕別人了,啾 10/28 12:20
→ fallloveinmy: 可憐的肥宅們~ 10/28 16:45
→ fallloveinmy: 才檢舉兩次? 肥宅們,加油、好嗎? 10/28 23:07
→ fallloveinmy: 說真的,變負的也不痛不癢~逗逗肥宅真爽快 10/29 01:28
→ fallloveinmy: 文章就這樣囉,要噓儘管來~被反噓還去檢舉,哈;小 10/29 01:55
→ fallloveinmy: 孩子討拍不成找媽媽告狀 10/29 01:55
Microscft的案件則不同, Microscft是罵"亂檢舉"的人, 且不一定是指檢舉Microscft的人
問題是哪些人算是"亂檢舉"的人? 肥宅不知道誰是亂檢舉的人
在肥宅看來, 每個檢舉的人, 都很認真的在檢舉, 沒有人是亂檢舉的人啊?
所以我會判定這則檢舉沒有明確的主體, 不違反板規
(說真的我也不能汙衊哪些板友亂檢舉別人吧? XD)
→ Microscft: 先弄一條亂檢舉條款比較實際,就是有低能的喜歡亂檢舉 10/31 15:58
→ Microscft: 罵輸別人就抓一個路過的去檢舉,真的是腦袋有洞 10/31 15:59
→ Microscft: 然後檢舉完爽了,還寄信來騷擾,這種人腦袋是裝豬屎嗎 10/31 16:02
3.)
如果當事人跳出來說 : 我就是亂檢舉別人的人
那理論上我就應該要判Microscft違反板規12-1
問題是, 你自己都說你亂檢舉了, 那你的檢舉我要受理嗎? XD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02 22:46:00
這樣玩的話 如果沒有人承認自己是沒貢獻也沒女友的肥宅的話第一個案例也不應該懲罰才對
作者: RLH (我們很近也很遠)   2015-11-02 22:52:00
一盤一片嗎 十盤也太多了0.0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02 22:53:00
只能說用這種方式幫對方脫罪的話 以後真的吵起來的話 版主應該會瘋掉…
作者: kenny888 (殺手)   2015-11-02 22:56:00
我沒貢獻,我結婚了沒女朋友,我肥宅我承認,第一例成立了阿,被罵之後我心理好難受,哭哭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11-02 22:57:00
請仔細看第一個判例的解釋,感謝兩位板主對於挑釁謾罵的判決都是看該違規有沒有"主體"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02 23:03:00
可是上面有人認為他就是那種人啊 所以也許那不算謾罵…如果只看主體 所以如果對方承認自己亂檢舉 在由其他看不過去的版友檢舉 這樣檢舉就成立囉…亂檢舉只是檢舉不成立 不代表罵他的人沒事吧…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11-02 23:04:00
"挑釁"與"謾罵"是兩回事唷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02 23:05:00
才說如果版主以後要這樣判 會把自己搞瘋掉
作者: skyjazz (史蓋爵士)   2015-11-02 23:05:00
所以才會有blizzard的第三點解釋呀
作者: FairyBomb (空想炸彈)   2015-11-02 23:06:00
我覺得你再繼續解釋下去應該比較會瘋掉XD
作者: garyrush   2015-11-02 23:07:00
才10盤而已,那怎麼行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02 23:08:00
不會啊 趁現在沒什麼大事情 趕快把判決方式搞好 等以後發生大事情 版主才有例可循而且我記得這不是幾天前的事情嗎 看來還是有版友不服氣在檢舉是嗎?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1-02 23:10:00
「才檢舉兩次? 肥宅們,加油、好嗎?」檢舉他的就兩個,這樣夠明確嗎?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02 23:12:00
我這邊是看到是因為罵肥宅 可是上面有人承認 版主也常常說自己是…所以也許不是謾罵?如果要歸類成挑釁的話 那以後就很有得吵了…
作者: MadCaro (實踐!!不接寵物溝通謝謝)   2015-11-02 23:16:00
不對吧?會反應亂檢舉的人,就是不認為自己在亂檢舉,所以才會向版主反應我是針對第三點
作者: arlun ( 風吹雪無痕)   2015-11-02 23:18:00
而且我記得我在某篇公告有回說 這樣以後主體改成 亂 檢舉亂 噓人 就可以因為沒人承認自己是來亂的 就沒有這個主體然後就可以隨意謾罵了…fa講完那串 後面再加個 對了 我是說那些 亂 噓人的人 這樣好像就沒事了?因為每個版友都是認真的噓文 認真的檢舉 沒人是來亂的…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1-02 23:22:00
可以加啊,那有人要你舉例怎樣的內容、誰是亂噓的,就舉得出來吧?那個作者如果有限定範圍或指名,我根本懶得理他
作者: kuramakazue (MEGUMI)   2015-11-02 23:30:00
最後一段也太好笑了
作者: Microscft (小軟哥)   2015-11-03 00:12:00
對於某些人只鑽研擷取的文字而不了解事情脈絡......套一句國民黨的老梗話: 深表遺憾
作者: jannine (小肥羊)   2015-11-03 00:24:00
去他媽微軟, 出的廢物軟體一直當掉...害我ptt推文寫到一半全沒了..
作者: poboq0002 (唉)   2015-11-03 00:48:00
又見蛆蟲 還兩條 煩
作者: feelingday06   2015-11-03 01:05:00
第一個判例不是針對所有噓的人嗎,所以那篇虛文的人應該都算是受詞
作者: aragorn1128   2015-11-03 01:07:00
arlun,kenny大就是因為你1.2F的推文才會那樣說,可你後面推文卻又說"有人承認,所以不算謾罵"…這…邏輯到底在哪?
作者: kaltu (ka)   2015-11-03 02:29:00
就前後文,微軟指的明確是檢舉他並「寄信去」騷擾他的人。你能說不知道寄信給他的人是誰,所以就版務的立場難以判斷但不能說沒有指定特定族群,因為他的確指定了一個名單「亂檢舉而且寄信騷擾他的人」
作者: LausuTsai   2015-11-03 02:31:00
身為肥宅只吃了10盤,你對的起肥宅兩個字嗎?
作者: Lisedes (栗)   2015-11-03 03:56:00
推最後一句
作者: sowoman (sowoman)   2015-11-03 03:56:00
我都不止吃十盤了......
作者: JRSmith (丁尺)   2015-11-03 06:44:00
"你自己都說你亂檢舉了, 那你的檢舉我要受理嗎?"可以加啊,不違反板規的亂噓文理論上沒問題,承認亂噓文逕行檢舉是可行的,但承認亂檢舉然後檢舉也太自打臉
作者: wkwtb (....)   2015-11-03 07:29:00
版主的意思是~~~隨便來個檢舉某M結果不成立的人,自己承認自己是亂檢舉的人再加一句:我的檢舉布成立,讓我身字反省,覺得自己亂檢舉接下來就是某M被改判水桶因為承認以後,就可以額外再檢舉某M地圖砲打中你了舉例來說,我今天隨便檢舉版主太胖有礙觀瞻,版主"說不定"會駁回,但是下次我就得到了檢舉地圖砲「那些亂檢舉的人」的特權但是我覺得版主很明顯會打你槍,會丟一句:檢舉他的人這麼多,你怎麼知道某M在說你這裡由上一篇判決中版主有用過Microscft在10月就有複數板友檢舉過他了所以沒有辦法判斷這邊說的低能到底是在指誰, 無法判斷他指誰, 無法判斷他指涉的主體, 故不受罰版主本公告最後三行跟上面這幾行(前一篇判決)左右互搏...所以要不就是依照上一篇公告,你怎麼知道他再罵你要不就是依照這篇.最後,我的建議是...拜託你們不要檢舉某M了,浪費時間~~直接開地圖砲跟他對轟就好了....轟到最後,版主受不了自然就會處理了
作者: raki626 (RU)   2015-11-03 07:49:00
推十盤 XD
作者: F7shakeMINI (愛撫妻 搖 迷你)   2015-11-03 08:03:00
無法苟同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11-03 08:12:00
Microscft有一堆人檢舉,就是因為他擋到一堆神棍的財路他講話有時候太激動或超過,沒錯,但你看看都是哪些人在跳腳?? 都馬是一堆想騙人的、沒有邏輯的、還有隨便風吹草動就說有鬼的人......我才覺得 Microscft 有時候想點醒某些人才是浪費時間咧...
作者: wkwtb (....)   2015-11-03 08:14:00
就大家一起開地圖砲互轟搞定
作者: caramel7 (caramel7)   2015-11-03 08:50:00
其實微車欠在別版也是人人喊打阿XD。不用幫屁孩說話吧?Birdy說檢舉Microscft的人就是神棍?版主這樣怎麼判?
作者: wkwtb (....)   2015-11-03 09:07:00
應該是地圖砲,無罪
作者: nggfn (nggfn)   2015-11-03 09:10:00
不覺得一定要有發文在這版上才算是有貢獻,有參與討論有推文甚至是只來看文章都可以算是對版有貢獻,不覺得那位版友的發言有針對性,謾罵就是謾罵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11-03 10:03:00
就是有caramel7這種人,文字只看自己想看的就說別人有問題是說只有神棍?? 你要不要再睜大你的眼睛回去看看??只看自己想看的,然後挑起紛爭,真是有禮貌!!
作者: ilyaimy (今天天氣真好)   2015-11-03 10:17:00
是擋人財路,還是擋他傳教,醒醒吧
作者: iceoo913 (岡山yoga)   2015-11-03 10:45:00
carame 別管某b了 他也xxx然後也是人治護航之一某軟隨便估都一堆事蹟 之前在marvel更多 不用跟他認真反正現在就開地圖炮 不然就打xxx 無罪唷~ 啾咪~~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5-11-03 11:20:00
好好笑,真的講道理講邏輯的被你說成人治護航XDD 真 Marvel這年頭沒邏輯的最會先指責別人人治反正沒證據就隨便砲~~~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11-03 11:28:00
就這個個案 支持版主判決
作者: Hitimothy   2015-11-03 11:28:00
版主加油 辛苦了
作者: henry1234562 (亨利二十三)   2015-11-03 11:29:00
開地圖炮也是有差別的 砲轟亂檢舉的天經地義這個案被翻出來也是有人就是不爽他所以才硬是要打
作者: SapiensChang (Sapiens~)   2015-11-03 12:00:00
我想說我來到什麼科技版還是啥版的 與別家公司的專利訴訟維持原判…
作者: ilyaimy (今天天氣真好)   2015-11-03 12:56:00
擋一堆神棍財路,又有證據說對方是神棍了,還談邏輯勒,用小聰明玩文字遊戲罷了
作者: cool10528 (好芹)   2015-11-03 13:13:00
版主你開這個先例是搬石頭砸自己腳,先說聲恭喜
作者: ilyaimy (今天天氣真好)   2015-11-03 13:31:00
先批判一堆人,被人批判就跳腳,看樣子是同一種人
作者: jannine (小肥羊)   2015-11-03 15:00:00
m兄的只看這三行推文, 本來就沒什麼..除非前後文有怎樣...不然要吵什麼呢?
作者: WBana (Yapi)   2015-11-03 16:21:00
M大這3句的確有前後文可尋唷,簡單來說V大跟別人嘴,還噴到M大,自己腦羞就跑去檢舉,雖然沒檯面證據證明寄信給M大的是V大,不過從檢舉文那V大不就已經間接承認自己就是寄信的那個嗎?雖然說V大的確很亂來,可是M大罵人是不爭事實,根據版規,M大確實要被罰吧@@
作者: chang0206 (Eric Chang)   2015-11-03 16:50:00
沒有唷,依照版主的見解,他可以不用被罰唷~
作者: rich55720 (等很久了捏)   2015-11-03 16:58:00
罵人罵到只能往肚子裡面吞,還有理,厲害厲害佩服佩服
作者: komorimomoww (大願 世界宗教本是一家)   2015-11-03 19:37:00
在一起好嗎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1-03 19:57:00
我的建議就是, 就大家都去開地圖炮啊....開到板主覺得難判, 自然就是會有新板規了現在的12-1, 按照我的想法還太緊咧....我還想更鬆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5-11-03 20:14:00
我才不浪費時間在這上面勒= =
作者: wkwtb (....)   2015-11-03 20:52:00
與其浪費時間檢舉,不如花時間磨練地圖砲的本事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1-03 20:55:00
麻煩一邊開地圖炮一邊檢舉, 我正好來改12-1現有的12-1還是瑕疵太多, 比如說特定族群那PTT使用者算不算特定族群?大家多多檢舉, 板主碰到狀況越多, 發現板規很多問題才知道怎麼改
作者: wkwtb (....)   2015-11-03 20:56:00
我自己是覺得又要吵又要檢舉,又不是死小鬼~既然要吵,就徹底的吵到天荒地老,吵完拍拍屁股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1-03 20:59:00
最好笑的是有人洋洋灑灑的打了一堆站內信, 說微軟的不是. 結果卻說自己罵作業系統, 非影射Microscft因為Microscft非微軟, 微軟是Microsoft然後一直說我不可能看不出來Microscft是在影射他最後又補一句, 大家都是成年人, 不要裝傻別鬧了. 大家都是成年人的話就不要吵架.然後對於特定族群, 我的定義一直就是要能看出來是在罵哪些人, 不是說某群人有某些特別的象徵, 就算特定族群. 那PTT使用者都是特定族群, 地球人都是特定族群. 真要這樣無線上綱的話, 那誰不會被歸類到特定族群?亂檢舉的人就是一例, 誰知道亂檢舉的人有哪些人?既然我不知道是指哪些人, 搞不好根本沒有這個族群存在. 那我幹嘛要罰微軟?
作者: wkwtb (....)   2015-11-04 07:53:00
亂檢舉,我「主觀認定」他是指那些檢舉他結果版主判決不成立的人。對象明確,一罪(人)一罰~ 桶到天荒地老(事實上,他所指也不可能是別人)
作者: blizzard2002 (肥宅)   2015-11-04 20:26:00
板主判不成立不代表亂檢舉
作者: fallloveinmy (蕭小猛)   2015-11-05 09:09:00
歹戲拖棚~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1-05 10:52:00
恭喜樓上出桶啊 科科
作者: fallloveinmy (蕭小猛)   2015-11-05 18:17:00
ㄍㄢㄕ我要打感謝,結果關鍵字出現 關你屁事說錯,是關聯字 科科
作者: nonverbal (Splinter Cell)   2015-11-05 20:01:00
開心就好 科科不要再進桶囉~純粹關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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