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幾點想法, 講一下
1.) 我本來期許這串討論, 可以幫忙現任板主激盪出一套板規, 來防止之後的抄襲行為
但是現有的討論被引導到Naffy被指責抄襲就先檢舉人云云的行為
這已經沒有辦法幫助Marvel板制訂一套好的板規了
我理解部分板友欲除Naffy而後快的心態,
但是其實現在的文章已經足夠讓大多數人對於Naffy有沒有抄襲作出自我判斷
再多的文章如果只是去指責Naffy不該抄襲,
那對Marvel板的邊際貢獻會很低, 而且板面會亂
應該把討論重新聚焦回怎麼用制度杜絕類似的抄襲行為再發生
2.) 大家講抄襲講的沸沸揚揚, 結果我很訝異只有我是用著作權法的角度切入
朱宥勳的言論不是不好, 但是他的標準我可以跟大家說, 與各國司法實務不符
特別是概念相似就算抄襲這點, 比世界大多數國家的標準還嚴
著作權法保護表達, 不保護概念, 這是國際著作權法規的共通概念
(當然也可能是我沒讀懂朱宥勳的言論, 歡迎各位指點)
我都先鋪一個梗了, 結果還是沒人去研究著作權法,
只悲憤的認為法規有漏洞,我覺得大家有點不理智了
我們會覺得現行的法規不好用, 有很大的可能其實是我們對條文不清楚, 不知道怎麼用
大家應該要回過頭來研究世界各國為何要這樣立法, 把法規了解清楚
這樣才有機會幫Marvel板制訂一套好的板規
所謂的抄襲, 有重製與改作兩種
改作指的是變更原作的形式, 來重現原作的內容 (ex : 小說改成戲劇)
也就是說, Naffy的作品, 可能其實以著作權法來看, 算是抄襲
一定會有人說 : "肥宅你在裝肖偉, 剛剛自己才說著作權法保護表達, 不保護概念
. 現在又說變更原作的形式算是抄襲."
其實沒有矛盾, 著作權法保護的"表達", 是像以不同人物的觀點去描述同個故事
或是把順序改成後現代的拼貼敘事. 不是指全部內容不動從小說改編成電影.
那為什麼不保護概念? 是因為大多數著作權法認為很多類型文學容易有類似概念
比如說取材自史實的小說, 不只一個人寫宮本武藏的小說, 但是不是其它人都是抄襲?
不是, 因為每個作家可以有自己如何詮釋的自由,
可以決定要凸顯武藏哪段經歷來強化自己要表達的理念
所以Naffy的作品有沒有改作? 其實有擦到邊的嫌疑
但肥宅不能百分百確定, 因為肥宅不是法律專業, 我的理解不周全
所以我其實希望大家能夠幫忙去讀著作權法, 然後大家來討論怎麼弄一個法規
標準可以讓板主清楚應該怎麼判; 板友清楚自己的創作文不會觸法
這對Marvel板的幫助絕對比繼續追殺Naffy大
因為Naffy到底有沒有抄襲, 大多數人心裡都有一把尺了, 現在繼續鞭他意義已經不大
就算Naffy今天出來道歉, 也只是少了一個Naffy. (更何況Naffy可能根本不會出來道歉)
問題是沒有好的法規, 很難阻擋日後千千萬萬個Naffy
所以麻煩大家把焦點聚焦回來, 怎麼定義抄襲? 怎麼衡量? 怎麼訂標準?
怎麼適用在Marvel板, 這點很重要, 因為很多類似的Marvel經驗文章會大同小異
像鬼壓床的文章, 10篇有5~6篇情節會差不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