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https://redd.it/4i54zb
給新讀者:我在德州的礦泉井城當警察至今已經五年。它在一個界於有趣跟
恐怖之間的地方, 那裡的居民很奇怪,發生的事件更詭異,往事從來沒有過去。
他們在我倒下的地方發現我,全身滿是乾掉的血塊與嘔吐物。鄰居因為受不
了不停大聲作響的警鈴而報警。詹姆士和其他幾個警官一同在現場。
「天啊老兄,這裡根本是血海。發生了什麼事?」他不可思議的問。
「太遲了。我試著阻止……」他拉我起身時我微弱的說。
「是誰幹的?」
「是……」我無法將文字組織成話語。我能怎麼說?
「這上面有你的血嗎?你有受傷嗎?」
「沒有,我很好。」我一點也不好,我想。
幾分鐘內,整個小組都來了,把現場圍上警戒線,將一切拍照存證,以及蒐
集證據。像礦泉井城這樣的小鎮,你不會看到大家穿著防護衣採集指紋,
還有架設顯示彈道的雷射裝置。調查員幾乎包辦了所有事情,而且大部分的
時間都做得很好。換作是我,我可不想當得蒐集所有屍塊的那個人。我的衣服、
鞋子和身上其他裝備全被裝在透明塑膠袋裡。我從頭到腳都被拍了照,他們
也採樣了我的血液。由於我是警員,所以他們讓我回家洗澡再去分局做筆錄;
我知道,如果是其他平民的話早就當場被逮捕了。
我洗完澡刮了鬍子後到分局,肩上背著我的黑色包包。我被帶到我們偵訊罪
犯的小房間,他們要我坐下,還要給我杯咖啡,我禮貌的拒絕了。房間角落
設有個小台的攝影機,他們刪完機器裏的舊檔才打開,等待的過程冗長乏味。
我當下很緊張。我不是應該只要跟長官見面給他我的聲明就好了嗎?相反的,
他們宣讀我的權利,我決定他們偵訊我的時候不需要有律師在場。我沒有什
麼好隱瞞的。現在回想起來,我發現那是第一個錯誤,但考慮到當時那陣子
我近乎失序的情緒狀態,邏輯和理性已離我遠去,而讓我們不計代價抗爭的
滿腔熱血,也早已消失不見。
我從頭開始講我的故事。那些被鬼附身的人、那些實驗,甚至是泰瑞莎跟我
說的那些話。所有事情。我必須說出來。我給他們看那些檔案來證明我的說詞。
我懇求我的同事停止飲用礦泉水,並且對礦泉井城的怪象展開調查。我求他們
幫我讓礦泉水公司歇業,停止運送那受詛咒的水到全國。他們很配合,也許
只是想讓我繼續說下去。但當我說瑪莉是自己肢解自己的時候,他們臉上的
表情,嗯,就說並不是太友善吧。我肯定你們可以想像那個場景。
為什麼你當晚會出現在她家?一個靈媒告訴我她有危險。
警官翻了白眼嘲笑我。
當然,老弟,我們相信你。現在再跟我們說一次你看到的那些鬼魂。
後來我被停職,並被帶到拘留所。
接下來幾週一片模糊。我被偵訊後很快就被正式逮捕且不得保釋。你能怪
他們嗎?那是個慘絕人寰的現場。我全身是血,看起來像是我拿著兇器,
而且她還被大卸八塊。法醫表示,沒有人類可以肢解自己到這種程度還不
失血過多而死。而且,就算她辦得到,又為何要這樣對自己?一點都不合理。
我後來得知我被逮捕的事從來沒被呈報,但我也不訝異。你能想像當地員警
因肢解退休教師被逮的頭條印在報紙上嗎?礦泉井城警局可得應付一場前所
未見的媒體風暴。像這樣的爭議在礦泉井城這種小鎮不會如此輕易過去。
幸好,大陪審團當月就要決議,所以我不用等太久。我的案子很快就被提交了。
不出所料,大陪審團判決准予起訴:依德州刑法,我被判謀殺。最高可判
無期徒刑。
你可以想像,被羅織入罪有多令人崩潰。更糟的是,我知道我沒機會說服任
何人我是清白的。礦泉井城警局手上有我給他們的那些檔案,但那也不能證
明什麼,我知道那些檔案將沒有重見天日的一天。即使史丹和泰瑞莎出面提
供其他可信的證據,他們也不會採信。因為他們都被那層紗矇住了。
因此我獨自一人在拘留所中,大部分的時間都在哭泣,常常在睡覺,沉入更
深的遲鈍無力感,假裝這一切都是場夢。我睡睡醒醒,被夢靨擊潰。朋友啊,
至此我必須向你們坦誠。這會是我兩個自白中的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我有
罪的事實。我欺騙了你們。
我已經不像開頭所說的,是德州的警察了,雖然你們可能早就猜到了吧。
對此我誠摯地向你們致歉。要是我一開始就向你們明說我真實的狀況,你們
可能不會想聽我的故事。但我需要你們相信我。
這個國家的刑事司法系統的基礎之一是,如果要判被告有罪,被告在犯案時
須是神智清明的。在一場聽證會上,我的律師提出動議,法庭認為我其實不
具受審能力。他呈上證據,證明我從就職起至謀殺案發當晚之間我出現的不
穩定行為。其中有些是真的,有些不是。我幾乎確定我的律師本人覺得我有
罪而且神智清醒,但他成功的描繪出一個壓力過大的警察突然暴走的景象。
這個消息對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和礦泉井城警局來說再好不過。這樣就不會有
公開審判。沒有人會知道神經警官把無辜的女人砍成一塊塊的。
跟其他州一樣,德州對這種有精神疾病的犯人有其它懲處方式,這也就是我
接下來的第二個自白:我目前被關在精神病院服刑,因為一個我沒犯下的罪
被判四十年有期徒刑。我在每隔幾天的特定時段才能用手機,所以我才必須
把故事分成這麼多段。
你也許會訝異我能用手機,但其實不必。獄友偷渡手機進監獄是現今司法系
統的一個大問題。但問題是:守衛也參一腳。他們幫助獄友偷渡手機,或睜
一隻眼閉一隻眼就可以賺點小錢,但當有人被抓到時守衛當然矢口否認。
我並沒有花太多錢就成功賄絡我的守衛,讓我偶爾使用電話。我有不少存款,
因為我單身,沒有社交生活,也從來不在外用餐(或喝酒)。我透過史丹的
修車廠連絡他,請他幫我送錢。他也從中賺了一點。人性貪婪,對吧?
我也很抱歉這或許不是你們期盼的結局。我想,好萊塢電影讓我們相信紛爭
永遠都會完美收尾,情況往往都對主角有利;如果你相信,夠努力或是抗爭
夠久,你就會贏。他們必須這樣拍,不然沒人會想繼續看。大多時候這樣也好。
這裏沒有皆大歡喜的結局。不幸的,人生不是總像那樣。儘管我們不願承認,
但人生是黑暗、殘酷而且不公平的。我們必須帶著傷疤過下去。永遠沒有人
可以替瑪莉、那些孩子或是那些其他德州礦泉井城的受害者們伸張正義。
當然也無人可以替我伸張正義。
我覺得我是另一種比詛咒更加邪惡產物下的受害者──也就是希望。希望讓
我們以為我們能夠改變事情,讓我們以為可以修正錯誤。我對世界本質的錯
誤解讀使我賠上一切。
之前有個讀者留言,描述那些父母在目睹自己孩子在手術台上痛苦尖叫後,
被送去米靈療養院時,他們肯定感到非常絕望且萬念俱灰。這就是現在纏著
我的感覺。我每天九點和三點服的藥對我稍微有幫助。我幾乎麻木,而且睡
得著了。不吃藥的話我就無法忍受在夜裏襲來的恐慌。幸好遲鈍無力感幾乎
消失了。
啊,看樣子是時候離開了。我必須離開你們了,親愛的讀者們,這次我是真的
要離開了。是時候去接受我的「療程」了。是的,我也要接受那些治療──
有些傳統的,有些實驗性的──但那些就留到改天再說吧。我已經開始習慣
這裡的尖叫聲,雖然它們也在我的夢中迴響。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