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譯]Reddit 德州小鎮警察的奇怪經歷Part 6(完)

作者: loquita   2016-05-13 12:56:08
原文:https://redd.it/4i54zb
給新讀者:我在德州的礦泉井城當警察至今已經五年。它在一個界於有趣跟
恐怖之間的地方, 那裡的居民很奇怪,發生的事件更詭異,往事從來沒有過去。
他們在我倒下的地方發現我,全身滿是乾掉的血塊與嘔吐物。鄰居因為受不
了不停大聲作響的警鈴而報警。詹姆士和其他幾個警官一同在現場。
「天啊老兄,這裡根本是血海。發生了什麼事?」他不可思議的問。
「太遲了。我試著阻止……」他拉我起身時我微弱的說。
「是誰幹的?」
「是……」我無法將文字組織成話語。我能怎麼說?
「這上面有你的血嗎?你有受傷嗎?」
「沒有,我很好。」我一點也不好,我想。
幾分鐘內,整個小組都來了,把現場圍上警戒線,將一切拍照存證,以及蒐
集證據。像礦泉井城這樣的小鎮,你不會看到大家穿著防護衣採集指紋,
還有架設顯示彈道的雷射裝置。調查員幾乎包辦了所有事情,而且大部分的
時間都做得很好。換作是我,我可不想當得蒐集所有屍塊的那個人。我的衣服、
鞋子和身上其他裝備全被裝在透明塑膠袋裡。我從頭到腳都被拍了照,他們
也採樣了我的血液。由於我是警員,所以他們讓我回家洗澡再去分局做筆錄;
我知道,如果是其他平民的話早就當場被逮捕了。
我洗完澡刮了鬍子後到分局,肩上背著我的黑色包包。我被帶到我們偵訊罪
犯的小房間,他們要我坐下,還要給我杯咖啡,我禮貌的拒絕了。房間角落
設有個小台的攝影機,他們刪完機器裏的舊檔才打開,等待的過程冗長乏味。
我當下很緊張。我不是應該只要跟長官見面給他我的聲明就好了嗎?相反的,
他們宣讀我的權利,我決定他們偵訊我的時候不需要有律師在場。我沒有什
麼好隱瞞的。現在回想起來,我發現那是第一個錯誤,但考慮到當時那陣子
我近乎失序的情緒狀態,邏輯和理性已離我遠去,而讓我們不計代價抗爭的
滿腔熱血,也早已消失不見。
我從頭開始講我的故事。那些被鬼附身的人、那些實驗,甚至是泰瑞莎跟我
說的那些話。所有事情。我必須說出來。我給他們看那些檔案來證明我的說詞。
我懇求我的同事停止飲用礦泉水,並且對礦泉井城的怪象展開調查。我求他們
幫我讓礦泉水公司歇業,停止運送那受詛咒的水到全國。他們很配合,也許
只是想讓我繼續說下去。但當我說瑪莉是自己肢解自己的時候,他們臉上的
表情,嗯,就說並不是太友善吧。我肯定你們可以想像那個場景。
為什麼你當晚會出現在她家?一個靈媒告訴我她有危險。
警官翻了白眼嘲笑我。
當然,老弟,我們相信你。現在再跟我們說一次你看到的那些鬼魂。
後來我被停職,並被帶到拘留所。
接下來幾週一片模糊。我被偵訊後很快就被正式逮捕且不得保釋。你能怪
他們嗎?那是個慘絕人寰的現場。我全身是血,看起來像是我拿著兇器,
而且她還被大卸八塊。法醫表示,沒有人類可以肢解自己到這種程度還不
失血過多而死。而且,就算她辦得到,又為何要這樣對自己?一點都不合理。
我後來得知我被逮捕的事從來沒被呈報,但我也不訝異。你能想像當地員警
因肢解退休教師被逮的頭條印在報紙上嗎?礦泉井城警局可得應付一場前所
未見的媒體風暴。像這樣的爭議在礦泉井城這種小鎮不會如此輕易過去。
幸好,大陪審團當月就要決議,所以我不用等太久。我的案子很快就被提交了。
不出所料,大陪審團判決准予起訴:依德州刑法,我被判謀殺。最高可判
無期徒刑。
你可以想像,被羅織入罪有多令人崩潰。更糟的是,我知道我沒機會說服任
何人我是清白的。礦泉井城警局手上有我給他們的那些檔案,但那也不能證
明什麼,我知道那些檔案將沒有重見天日的一天。即使史丹和泰瑞莎出面提
供其他可信的證據,他們也不會採信。因為他們都被那層紗矇住了。
因此我獨自一人在拘留所中,大部分的時間都在哭泣,常常在睡覺,沉入更
深的遲鈍無力感,假裝這一切都是場夢。我睡睡醒醒,被夢靨擊潰。朋友啊,
至此我必須向你們坦誠。這會是我兩個自白中的第一個,也是唯一一個我有
罪的事實。我欺騙了你們。
我已經不像開頭所說的,是德州的警察了,雖然你們可能早就猜到了吧。
對此我誠摯地向你們致歉。要是我一開始就向你們明說我真實的狀況,你們
可能不會想聽我的故事。但我需要你們相信我。
這個國家的刑事司法系統的基礎之一是,如果要判被告有罪,被告在犯案時
須是神智清明的。在一場聽證會上,我的律師提出動議,法庭認為我其實不
具受審能力。他呈上證據,證明我從就職起至謀殺案發當晚之間我出現的不
穩定行為。其中有些是真的,有些不是。我幾乎確定我的律師本人覺得我有
罪而且神智清醒,但他成功的描繪出一個壓力過大的警察突然暴走的景象。
這個消息對地方檢察官辦公室和礦泉井城警局來說再好不過。這樣就不會有
公開審判。沒有人會知道神經警官把無辜的女人砍成一塊塊的。
跟其他州一樣,德州對這種有精神疾病的犯人有其它懲處方式,這也就是我
接下來的第二個自白:我目前被關在精神病院服刑,因為一個我沒犯下的罪
被判四十年有期徒刑。我在每隔幾天的特定時段才能用手機,所以我才必須
把故事分成這麼多段。
你也許會訝異我能用手機,但其實不必。獄友偷渡手機進監獄是現今司法系
統的一個大問題。但問題是:守衛也參一腳。他們幫助獄友偷渡手機,或睜
一隻眼閉一隻眼就可以賺點小錢,但當有人被抓到時守衛當然矢口否認。
我並沒有花太多錢就成功賄絡我的守衛,讓我偶爾使用電話。我有不少存款,
因為我單身,沒有社交生活,也從來不在外用餐(或喝酒)。我透過史丹的
修車廠連絡他,請他幫我送錢。他也從中賺了一點。人性貪婪,對吧?
我也很抱歉這或許不是你們期盼的結局。我想,好萊塢電影讓我們相信紛爭
永遠都會完美收尾,情況往往都對主角有利;如果你相信,夠努力或是抗爭
夠久,你就會贏。他們必須這樣拍,不然沒人會想繼續看。大多時候這樣也好。
這裏沒有皆大歡喜的結局。不幸的,人生不是總像那樣。儘管我們不願承認,
但人生是黑暗、殘酷而且不公平的。我們必須帶著傷疤過下去。永遠沒有人
可以替瑪莉、那些孩子或是那些其他德州礦泉井城的受害者們伸張正義。
當然也無人可以替我伸張正義。
我覺得我是另一種比詛咒更加邪惡產物下的受害者──也就是希望。希望讓
我們以為我們能夠改變事情,讓我們以為可以修正錯誤。我對世界本質的錯
誤解讀使我賠上一切。
之前有個讀者留言,描述那些父母在目睹自己孩子在手術台上痛苦尖叫後,
被送去米靈療養院時,他們肯定感到非常絕望且萬念俱灰。這就是現在纏著
我的感覺。我每天九點和三點服的藥對我稍微有幫助。我幾乎麻木,而且睡
得著了。不吃藥的話我就無法忍受在夜裏襲來的恐慌。幸好遲鈍無力感幾乎
消失了。
啊,看樣子是時候離開了。我必須離開你們了,親愛的讀者們,這次我是真的
要離開了。是時候去接受我的「療程」了。是的,我也要接受那些治療──
有些傳統的,有些實驗性的──但那些就留到改天再說吧。我已經開始習慣
這裡的尖叫聲,雖然它們也在我的夢中迴響。
-全文完-
作者: wxes9050605 (發霉麵包)   2016-05-13 12:58:00
完結了!
作者: thesims (ずっと一緒にいたい)   2016-05-13 13:20:00
這個故事好像是真的耶..是他的親身經歷,而且他現在正在牢裡....底下的留言有繼續在討論
作者: bugbook (光與闇的消逝之所)   2016-05-13 13:23:00
雖然是進行式,但主角也蠻慘的。
作者: icexfox (東玉景)   2016-05-13 13:25:00
好突然,到底發生了什麼事?!
作者: post91 (123)   2016-05-13 13:27:00
所以實驗還在繼續的意思?
作者: thesims (ずっと一緒にいたい)   2016-05-13 13:40:00
不是還在繼續~是這個作者現在真的在牢裡,他昨天有PO一篇新的,講現在在mental facility裡的事。希望原PO也會幫
作者: pppeko (狂賀~松山16連霸HBL冠軍)   2016-05-13 13:41:00
推迅速
作者: thesims (ずっと一緒にいたい)   2016-05-13 13:41:00
會幫忙翻譯出來。大感謝
作者: queery (??)   2016-05-13 13:47:00
還不賴呀
作者: CreamCat4967 (霜貓)   2016-05-13 14:13:00
推 覺得收得很好
作者: prysline (Boochu)   2016-05-13 14:14:00
以為會爛尾,現在進行式救了這篇
作者: zixiangsun (zixiang)   2016-05-13 14:26:00
主角好可憐 QQ
作者: s2563052   2016-05-13 14:28:00
推!這真的很可怕
作者: susanna026 (susanna)   2016-05-13 14:58:00
夜裡無聲的嘆息 他被抓去精神病院 當實驗品吧?如果知道密碼的人 逃不出去的 定時白天喂藥 晚上進行人體實驗的
作者: milkymi (Wick)   2016-05-13 15:00:00
推!
作者: Elivanta (沉思鬼)   2016-05-13 15:33:00
這個收尾不錯
作者: fatesknight (fate)   2016-05-13 15:39:00
推,謝謝翻譯
作者: Faycc (費希)   2016-05-13 15:45:00
進行式.......好可憐!!
作者: hhfishzz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2016-05-13 15:51:00
作者: daphne520   2016-05-13 15:54:00
作者: sunlighto7 (小胃消波塊)   2016-05-13 16:05:00
推!
作者: MiSo0603 (米蘇)   2016-05-13 16:11:00
他該不會現在就在米靈裡面吧
作者: nashiko (梨子)   2016-05-13 16:28:00
推!沒爛尾!
作者: tsaogc   2016-05-13 17:51:00
看上一篇以為會爛尾,結果收尾很不錯呢
作者: adidas168 (平凡過一生)   2016-05-13 18:30:00
好看
作者: chigood (chi)   2016-05-13 19:01:00
好看 謝謝翻譯
作者: Whitelighter (伊恩萊特勇闖天涯)   2016-05-13 19:38:00
作者: yu800910 (掃地娘)   2016-05-13 19:45:00
push
作者: harry1lv (袁顥)   2016-05-13 21:22:00
推 真實的也太可怕
作者: AGCE (會呼吸的痛)   2016-05-13 23:22:00
推 尾巴沒爛掉啊
作者: cloudbaby (離開)   2016-05-13 23:50:00
謝謝你的翻譯 :)
作者: bobby238 (bobby)   2016-05-14 01:40:00
有創意,推一個
作者: belieberyu (Alice )   2016-05-14 01:50:00
作者: linla20 (拉拉)   2016-05-14 14:43:00
仔細想想,他在牢裡就沒辦法躲避不喝到瘋水了吧?
作者: alphax (巴斯)   2016-05-14 22:23:00
有人想去礦井鎮玩的嗎? 我真的覺得這系列文會促進觀光.
作者: heancepaddo (Gina hey,)   2016-05-14 22:47:00
害我花了好幾個小時姑狗新聞....好想知道到底是不是真的QQ 美國鄉民快肉搜啊
作者: aurora7777 (奧蘿)   2016-05-14 22:53:00
這是真的嗎......
作者: winnie188 (Winnie)   2016-05-15 09:35:00
遺憾
作者: c09292000 (Maxine)   2016-05-15 15:37:00
原作者好可憐
作者: sukinoneko (neko)   2016-05-15 16:23:00
這結局讓人好絕望,沒有正義、沒有答案。
作者: zzz71084482 (HyperStar)   2016-05-15 19:04:00
o'_'o
作者: ken2576 (ken2576)   2016-05-16 15:16:00
是創作喔~ 可以看下reddit右邊的資訊才發現我miss一小段orz 原來也有可能是真的
作者: Ariafor (修魚)   2016-05-16 18:46:00
好黑暗QAQ
作者: phages (桃)   2016-05-17 14:24:00
推,這系列好驚悚
作者: jeff666   2016-05-18 04:13:00
作者: thaddeus9600 (薩迪厄斯)   2016-05-18 11:29:00
辛苦譯者了!翻譯的很到位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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