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大雨天,我坐在機車後座,藉由等紅燈的空檔,垂著眼觀察馬路上水光映出的人影還有斑斕的燈光。
我是喜歡看影子的。畢竟那是分辨人鬼最快速的方法。
雖然我將目睹靈異現象視為一種榮幸,但很可惜的,我是個大麻瓜。
隨後,我由地面注意到了一個倒影——前方某輛機車,一個男生穿著雨衣,全副武裝,後座載著一個穿著紅色洋裝、披頭散髮的女人。
我心裡暗自嗤笑——有人這樣對待女朋友的嗎?
但是,我越看,心裡越是發毛。當號誌轉為綠燈,我幾乎是用顫抖的聲音大吼著叫男友趕快走。
那個女人不是人。但我沒有我想像中的興奮。
當我注視著那個紅色的倒影,我發現在雨的洗滌下,所有模糊不清的影子中,那抹紅顯得太過清晰刺眼,不該這麼清楚——就像是你近視五百度又沒戴眼鏡的時候,朦朧的世界裡,突然有某個事物是正常的、是可見的,那樣突兀矛盾。
我眼睛移開地面,看向那個男生,然後如所有恐怖故事一樣老套地發現,那個男生的後座根本沒人。
視線再移回地面。我已看見祂緩緩轉頭,對我咧起血盆大口,沒有眼珠的兩個黑窟窿、左半邊腐爛的臉,一樣那麼清晰可見。
當紅色號誌燈剩下三秒鐘時,祂在倒影裡,張牙舞爪向我爬來。
「嘻,被你發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