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ikedodo (小熊得冠軍)
2017-04-25 09:45:42半夜4點多看到這篇文章,馬上感覺到毛骨悚然
實在是很想知道事情事發生在哪個飯店,但基於原PO又保密到家只好自行餵狗
身為一個研究生,學會如何正確餵狗是很重要的
要餵出這種事情,你打"房中門"是絕對找不到的
要用一個通用性,又可以限縮範圍的關鍵字
因此我左思右想後GOOGLE了
"飯店 靈異 房間 相通"
不餵還好,一餵嚇死人
在第4個搜尋結果出現了這篇文章
http://www.dk101.com/Discuz/viewthread.php?tid=130928
(基於尊重原作者,這裡不貼上內文)
這些恐怖的經歷居然是真的,而且具有再現性,身為研究生我們知道
一個現象具有再現性是很重要的,因為具有再現性就可以證明
這個現象是具有可信性的,因此我整理了下列表格讓大家可以不要在懷疑原PO了
作者:
rondo21 (啾咪)
2017-04-25 10:09:00那兩篇是要讓人找哪裏不一樣嗎?也太像
作者: losnpusa 2017-04-25 10:18:00
卡位先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7-04-25 10:37:00
這是一種經驗致敬現象,不但發生的主事件類似,連帶當事者們都會重複過去事件的細節
整個過程超像...但是有出現瑞士刀我比較傾向是人為耶阿飄要怎麼無中生有瑞士刀?說不定是旅館內部人員在搞鬼
作者:
hotmenjim (hotmenjim)
2017-04-25 11:02:00所以是服務員刻意營造的?
我是原po,我被你搜到的這篇嚇到了。我可以很肯定的說我分享的三個事件都是親身經歷,但你找的那篇跟我的相似度也太高,我真的有點驚訝。而且發文日期是2008年,將近十年前,比我還要早很多。原本想說會不會是當年的同學也有人在網路上分享,但一看又不對,人家是國中畢旅......換我整個發毛了......附註一題,我當年搜到關於房中門的文章不是這篇。
作者:
kexi0711 (哈哈你看看你σ゚∀゚)σ)
2017-04-25 12:20:00那間旅館畢旅的時候也聽說過鬧鬼,不過自己去住是沒遇到就是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7-04-25 12:49:00
靈異事件不就是這麼回事嗎?他遇到怪事情,你也遇到怪事情,更何況很多版友都論證了原文的真實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7-04-25 12:57:00這個巧合也很marvel
作者:
nirit (nirit)
2017-04-25 13:22:00兩個經驗真的非常相似,如果都是真的,那更毛...
作者:
melance (波zz)
2017-04-25 13:37:00結論是開門看到窗沒關就要離開退房嗎XDDDDD
作者:
keerily (非洲人要認命)
2017-04-25 13:39:00遇鬼就是這樣,就像跑步游泳一樣
如果某旅館跟我住過是同家的話 之前畢旅的時候有房間鬧很大......
哈哈哈~這巧合也太媽佛了,你說內容百分之80一樣就算連敘述和學生講話內容都有種即視感XDD就算遇到一樣的事情,不同人描述出來的重點也會不同,走樓梯那段、傳統習俗敲房門、房中門學生的對話,唉
作者: redblade 2017-04-25 14:41:00
看到窗戶沒關拉XDDDDD
作者:
timmyyeh (LOSER)
2017-04-25 14:42:00致敬
作者: weber3124 (網4) 2017-04-25 15:11:00
反串推
作者:
sos99121 (採蘑菇的小姑娘)
2017-04-25 15:32:00會不會其實是同學,只是細節處記錯,例如:國小國中...
作者: stanford87 (crazy) 2017-04-25 15:42:00
好像是桃園X日大飯店?
作者:
pink811 (粉紅)
2017-04-25 15:50:00敘述方式感覺很像,內容幾乎一樣阿
作者:
minoru04 (華山派巴麻美)
2017-04-25 15:54:00同一個副本劇情當然差不多?
這已經不是發生類似的事情了,是描述語句太類似,就好像畢旅回來要寫作文,然後兩篇文如出一轍...就算是一出去玩,發生一樣的事,描述的角度、擷取的重點也會不一樣
作者: Awllower (Awllower) 2017-04-25 16:19:00
推考據
作者: Primk (品克) 2017-04-25 16:23:00
原來是 媽佛谷阿莫阿
有興趣的人可以去GOOGLE"含羞草事件",這某種程度來說也是鬼故事,兩個人不同時間用相同主題、相同概念跟結
作者: StrawFish 2017-04-25 16:38:00
很想相信原po可是對話也太相似…
構寫了87%像的新詩,就如同上頭有人提到的,就算是是同一事件不同當事人,那描述的角度、觀察重點都不可能這樣有高度"相似性",比較合理的可能是雖然兩篇都宣稱是"親身經驗",若以善意方向推論,那至少有一篇是聽事件
當事人轉述,過程中可能因此細節記憶問題或理解上的問題造成差異,聽說的情況下有可能以自己的經驗或觀念對故事進行"合理化",然後就變成一種再創作了。
作者:
mftd (Mda)
2017-04-25 16:54:00作者姓谷
作者:
awfulday (糟糕的一天 櫻雨綿綿)
2017-04-25 17:54:00考據推
作者:
tsop010 (渣渣渣)
2017-04-25 18:00:00很想相信原Po啊 如果真的是抄襲,那抄的人的心態也蠻媽佛的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5 18:49:00我覺得這個版本的敘述比較好看耶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5 18:51:00你這樣,媽佛信徒們又要集體暴怒了,誰以後敢分享經(複)驗(製)文
作者:
mushpupu (mushpupu)
2017-04-25 19:10:00我相信你說的 這絕對是經驗再現XD
作者:
gofee (撞牆的青蛙)
2017-04-25 19:19:00好笑 還在那邊裝"我是原po,我被你搜到的這篇嚇到了"真有其事的話 飯店名字給大家查
作者: Magnito (忘詞王) 2017-04-25 19:40:00
專業推XD
兩篇真的很像,既然推文有那篇的批踢踢帳號,我覺得原po可以寄信去討論一下,也許是階段記錯你們是同學~
作者:
meiyaya (meiyaya)
2017-04-25 20:02:00太妙了 連鷹眼這個用法都一樣耶.....
作者: mizys 2017-04-25 20:24:00
快點出來護航啊!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7-04-25 20:27:00
上一篇有版友現身說法,他們表示他們家的鷹眼可以從外向裡面看。我那時只是好奇,如果可以從外向裡看,直接裝窗戶就好了,幹嘛裝鷹眼
我沒特別注意那個稱呼,這倒真的相當有趣,那個孔比較正式的稱呼是窺視孔,比較常見的司俗稱是"貓眼",用鷹眼去搜尋的資料明顯少很多,不過那個窺視孔的確是有可能由外看到內的,沒辦法看到細節但至少能看到個大概,有些竊賊就是利用窺視孔反向觀察確定沒人才下手...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7-04-25 20:47:00
耶,如果窺視孔是向裡看無遮蔽式的基本上視野是扭曲到根本無法辨識任何物體以及是否有人走過,另外有的還有遮蔽蓋,需要時才會打開,窺視孔本來就是為了觀察外面怎麼會讓你從外面可以辨識裡面的動靜
http://tube.chinatimes.com/20150504003505-261402
那個不是什麼都看不見,是會變得很小很難辨識,另外市面有一種理論上是開發來給軍警人員調查上使用的反貓眼器,可以反向透過貓眼去觀察室內環境,傳統貓眼並沒有辦法防止這種反向窺視
如果確定有參考的話,這應該比較偏向侵害著作人格權吧
作者:
meiyaya (meiyaya)
2017-04-25 21:26:00貓眼從外往內看其實根本就看不太到什麼 超小的
所以說以善意推論來講,能清楚看到東西的版本反而比較不可思議,那不是貓眼被動手腳或反裝,那有可能他所謂看到的影像不是真正透過眼睛觀察到的吧...
作者:
Tesarus (牙齒痛)
2017-04-25 21:49:00論記憶的再建構性 有興趣可以去查Loftus的論文
作者:
JameC (智取其乳)
2017-04-25 22:06:00推
鷹眼沒什麼好奇怪 我家也都稱鷹眼阿 這說法滿常用的
秀下限讓我笑翻了 哈哈噓回來 跟08巧合太多 讓我難以置信我也嚇到了噓錯應該噓原po
作者:
ji9su (duck)
2017-04-25 22:28:002008年那篇有點扯,一天死一個的話,記者不可能不報吧.....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7-04-25 22:53:00
其實這一篇大家還是都用“常理”在推斷事情,其實故事中靈異部分不論,故事中人還是會依照“常理”來過生活,所以當這些生活邏輯不合常理時,自然就會引起爭議。
創作上有一句名言"現實往往比虛構的故事更荒謬",創作者經常會想說服讀者而在情節上進行大量的合理化動作,但現實是不用說服人的,不管多麼反邏輯不可思議他本身就是一種確定的事實,所以有時候用常常來判斷是不太可靠的,越接近你熟悉的"常理"說不定越可能是創作用常理來判斷*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5 23:15:00所以說都這麼假了上次還騙了一大票人超媽佛質疑還被說沒邏輯....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7-04-25 23:16:00
這也是多數版友面對多麼天馬行空的真實經驗,但都還是抱持創作者說了算的態度,但一般在用“常理”質疑時,多半已經是超乎多數人一般處事方式,比如一天死一個還住的下去。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5 23:19:00我可以接受房間有沒下半身的女人這種天馬行空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7-04-25 23:19:00
不過,拉回主題,原po跟08年的真實事件,在文字描述起來,其順序,重點,人事如此吻合,原作還跳出來,這對我來說,確實真正馬佛不過了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5 23:20:00但她去個旅館覺得空氣悶就覺得有鬼這種就不能接受XD鬼本身就是超乎常理的存在,但她本人思考模式也超乎常理
我是覺得還好啦,大概是因為我能接受"真相只有本人知道"這種說法,然後看看各種知識觀點參與討論也滿有趣的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5 23:25:00其實08版我可以接受因為他只是描述怪異的事件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7-04-25 23:25:00
飄版特產,通靈王與凡事皆有馬佛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5 23:26:00但她描述的方式一直解釋哪些現象為什麼有鬼..毛不起來啊我覺得兩版比較後者有點畫蛇添足了XD我很訝異板上那麼多人接受這種敘事方式
原po版本並沒有一天死一個還繼續住這種事 所以覺得還好
一天死一個那個是無意間聽到導遊說,導遊也不曉得從哪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7-04-25 23:33:00
原po我相信是真實的經驗
聽來的,謠言這種東西本來就有可能越傳越誇張,那其實不應該跟PO者直接相關的事件去做連結,頂多是當下他們有因為這種故事而被進一步嚇到而已吧...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7-04-25 23:36:00
我覺得雖然兩篇文的書寫,在諸多方面有很多重合,但誠如大家所言,確實兩篇文章不應掛勾
作者: a32187392 (泰森) 2017-04-25 23:47:00
燙傷
作者: david624 2017-04-25 23:58:00
推反串
作者:
PaeSon (陌生又熟悉的台灣)
2017-04-26 00:18:00一直覺得那個裝置叫貓眼 第一次聽到有人說鷹眼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4-26 00:28:00不管怎樣 考證文必推
作者: Beauty (表特) 2017-04-26 00:42:00
推打臉
作者: shi0520 (shi0520) 2017-04-26 00:47:00
原po說的電影是1408 有雙結局
作者:
peine (peine)
2017-04-26 01:02:00好啦推你認真wwww
作者:
Hertz52 (52赫茲)
2017-04-26 01:06:00新屆通(抄)靈(襲)王大賽要去開始徵文了嗎
作者:
peine (peine)
2017-04-26 01:07:00看完以後真的是覺得...超級像的XD
作者: lv01193398 (藍老闆) 2017-04-26 01:22:00
認真推
覺得真的有可能是原po的同學欸..只是記錯畢旅年齡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7-04-26 06:54:00戲,要演到底 了不起,敬業
老實說,我真的挺訝異我po的文章會造成這麼大的迴響XD 關於那個論壇的文章,我已經站內去信聯繫了,希望ptt帳號跟那個論壇帳號是同一個人。我自己也整個懵掉了,毛骨悚然之餘還真的一時之間想不出什麼辦法證明我沒有抄襲,哈哈。總之就靜待對方回信吧!
作者: dearching (茶包鎂客) 2017-04-26 07:05:00
神秘的UX
沒抄襲直接堅稱自己是經驗文就好啦,跟對方聯繫的用意是什麼?還不如請出你那群神一般反應的國小同學呢,什麼事都可以不約而同的想到鬼,實在是團結到見鬼了呢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7-04-26 07:07:00貓眼鷹眼的就別再提了 再眼下去曼德拉要出來囉
會跟對方聯繫,是因為未審先判的人太多了,也看過太多網路上的魔女審判,這是我保護自己的方式囉。另外再次重申,除了第二篇我有比較明確提到「鬧鬼」之外,其他兩篇我都沒有妄下任何結論。marvel的定義也不僅僅只有「鬼」,如果是我同學們自己做的,那怎麼在大家都集體行動的畢業旅行中脫隊去做這些事情也是個蠻懸疑的點不是嗎?XD
難怪在看的時候就有種看過的感覺 真是太marvel了
作者: PainTT (塗鴉踢踢) 2017-04-26 09:08:00
請問你去信有問他為什麼你敘述方式跟他這麼像嗎?
根本不用站內吧,原篇說他就是點名的人,找一下以前同學的fb聯絡看看確認就好了吧,還是某人還在演戲啊,笑笑
作者: brownie005 (Peeress.) 2017-04-26 09:49:00
請標註來源哦
作者: gto46789 (泰泰) 2017-04-26 09:49:00
推認真
原來這種事被抓到可以用媽佛點來解釋永邦當初被抓到應該也很媽佛,頭皮發麻吧XDDDDD
作者:
jsbegin (迸)
2017-04-26 10:08:00本來還想挺一下原原po,畢竟年紀、住的樓層不太一樣,但沒想到文章敘述幾乎一樣,這太媽佛了
作者:
Syd (Wish you were here)
2017-04-26 10:42:00我以為那叫做貓眼
那篇文章的發文人已經回信,他說他是北部人,所以不大可能是我同學,我有進一步問他是本人親身經驗還是挺親友口述了,再等看看吧。至於跟當年點名的同學聯絡...我國小已經是15年前的事情了,當年網路還只有撥接,還在email轉傳各種文章的年代,現在真的無法連就是因為通篇文章太像,我才需要聯絡那篇文章的作者,不然真的無以自清,我也知道我證據薄弱(根本只有一張嘴),我不自己找證明難道還等鄉民幫我找?沒抄就是沒抄呀,我知道有人不相信,我現在不就在想辦法證明了嗎?這樣也要酸QQ我一直很理性的面對各種質疑跟詢問,我只希望各位不要未審先判,可以嗎?目前的情況就是我無以證明我並非抄襲,但我也想辦法自清了,除了寫信給他把事情釐清楚之外也沒別的辦法了,總不能要我去警局測謊證明啊...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4-26 11:47:00所以你們是在同一間飯店遇到的嗎?到底是哪家啊好好奇
不是不信,而是你說得太仔細了,15年前的事了,還會把細節記得那麼清楚,也不容易
辛苦原Po 有些人就是鍵盤審判官啊ㄏㄏ 好好看個媽佛文毛一下就好了怕怕的就好了 不信的也會酸 頗好笑
作者:
bire (異鄉遊子...)
2017-04-26 11:49:00唉唉 看個文章 重點是當下的感覺 老實說幾天後就忘了
文很可怕啊 如果真的是抄襲 我也覺得很可怕啊抓到抄襲然後咧? 鍵盤審判官就高潮了ㄎㄎ 辛苦了QQ
作者:
bire (異鄉遊子...)
2017-04-26 11:50:00還在那邊真真假假 假假真真 累不累壓 吃飽太閒喔
媽佛版每每看個好文都很毛 結果某些推噓文真令人反感
回no1smkimo,因為我有寫日記的習慣喔,而且無聊時會拿起來翻,所以比較重要的大事件不太容易忘記。而且12歲年紀也不小了,會記得我是覺得不奇怪,我連我幼稚園老師罵我什麼不好聽的話我都還記得QQ
15年前我小五,怎麼我國小同校臉書朋友一大堆...
我這邊真的沒有欸,國中的倒是還有幾個。有試過搜尋當年的班長副班長的名字,但沒找到,有可能是用英文吧。但找他們意義也不大了,因為該篇文章的發文人已經可以確定不是我同學了。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4-26 12:00:00畢業旅行+恐怖的事情,這本來就是會有印象的事情吧,頂多一些細節、說的話、順序會忘記,如果大方向沒錯,只是有ザ虒`是修飾過的所以比較完整,那也還好吧那麼多年沒聯絡,還要人為了一篇文章因為你不相信而且去p絡?
是阿,所以我才說把細節記的那麼清楚不容易阿不然真發生過這種事,想忘也忘不了
作者:
Rocosr (Rocosr)
2017-04-26 12:04:00原po是不是抄襲我不知道,但有些人的想法還滿marvel的...
兩個不同的人遇到一模一樣的鬼故事? 都自己說不是同學了,一個10年前就發 一個現在才發 這不叫抄襲改寫什麼叫抄襲? 註明出處然後改創作很難? 事實就是一模一樣的東西10年前就有人寫過了,誰管你文精不精采,自己也知道無法證實是自己經驗,那永邦也可以說他抄襲的作品是因為太媽佛了?證據都被人掀出來了還未審先判勒
事實上抄襲這種東西就是這樣,不信你現在換句話說把哈利波特重寫一次,連敘述語句、形容都照抄,這樣也不算抄襲嗎?我是覺得你們這種文字工作者要不要去爭取廢掉經驗、創作這樣的分類,全部都是經驗分類就不用昧著良心掰故事了鷹眼是網球制度,連誤用都一起用錯...大家都這樣搞那你當其他乖乖掛創作的是白癡啊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6 12:49:00其實比較兩版,當初引起大家質疑的大多是新增的部份例如飯店安排走樓梯、封鎖線、自動上鎖等細節08版比較扯的地方都是聽導遊、男同學說的(包含貓眼)_尤其是新版改動不願說開門後所見更導致08版被搜出幾乎是原po改動的地方都引起質疑並間接導致08版被找
作者:
venus56 (venus)
2017-04-26 12:55:00連「鷹眼」都一樣... 如果是真的,這兩篇作者應該要結婚!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6 12:55:00感覺很像是原故事架構對擅自的疊床架屋提出抗議的結果原po可以思考一下為什麼只有您添加的部份會被質疑是經驗質疑點和新增點如此吻合...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7-04-26 13:07:00
其實我是真的覺得廢掉“經驗”跟“創作”,合併成“分享”,至於是經驗或創作就讓文章自己說話好了
作者:
cofc (扣芙可)
2017-04-26 13:23:00為什麼要廢阿?明明是某些創作者不遵守而已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6 13:24:00原po自己一直在文章和推文強調是經驗..分類很無辜啊XD
這已經不是標題是「經驗」或「創作」的問題了吧,原故事在2008年已被發表,此篇作者2017才po出來,已不具原創跟著作權,站內信原作者應該是要徵求他的同意改寫吧。而且要註明出處,分類改用「其他」,比較合理吧。
作者:
Hertz52 (52赫茲)
2017-04-26 14:20:00二創的經驗不是應該用見聞嗎
這到底是怎樣啊 羅生門什麼啦原po密的那個ptt帳號跟那個論壇是同一個人嗎?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7-04-26 14:26:00
有日記喔? 那拍日記來看看不就真相大白惹
還有人在護航呢,既然不在意創作掛經驗,只在乎看文的感覺,一堆精彩小說在等著你,不用這般耍無賴
作者: bah (bah) 2017-04-26 14:33:00
就算每晚都有團員死掉 還是堅持住好住滿比較好笑
作者: m6699 (<(‵▽′)> ) 2017-04-26 15:08:00
15年前還只有撥接嗎?我怎麼記得那時已經用ADSL了
在這裡看了很久的鬼故事 但那篇的文筆和敘述不會讓我想閱讀 也不覺得恐怖 果然就有人發文比出對照版了真的只能說完全不意外..
作者: dubwat (神稱光為晝) 2017-04-26 16:05:00
故事一樣就算了,但連敘述都很像?用錯的詞也很像?證據都被掀出來了誰跟你未審勒,在那邊裝心平氣和的嘴臉真marvel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7-04-26 17:13:00
PO日記PO日記PO日記PO日記PO日記PO日記PO日記PO日記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7-04-26 17:22:00紅明顯~一直糾結鷹眼用法的人,板上
#1I0WMgR7明明一堆人用鷹眼啊?還是其實是不一樣的東西@@ 待會補推
啊 不是樓上的樓上,是樓上的樓上的樓上的樓上....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7-04-26 17:24:00補推 樓上要不要直接報ID XD
重點是故事架構、描述幾乎80%一樣,那鷹眼才會特別諷刺,你也看到了,有人寫成魚眼對吧坦白講抽開marvel版看鬼故事的心態,那樣子還不算抄那複製貼上也不算了,因為marvel啊,怎麼會剛好一樣嚇屎我了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7-04-26 17:33:00我是覺得抄得這麼明顯也太蠢了,還想給原原PO一點機會辯白。以目前證據我是覺得還有觀風向的空間(茶不過如果另外兩則也有相似文那就......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7-04-26 17:41:00
我是支持原PO提證據出來澄清自己吼 快PO來打臉大家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6 17:52:00只要會Ctrl+C跟Ctrl+V,大家都可以自稱文字工作者唷^.<
原po有沒有抄還不清楚,但一口咬定別人抄襲也太marvel
作者:
skyrie (史蓋瑞)
2017-04-26 18:34:00希望O大是原創 但情節跟用字實在太像了...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7-04-26 18:38:00
兩篇文章的結構,敘述細節即便都很類似,也不能就確認是抄襲啊,兩張都一百分都考卷不都一樣嗎?怎能說他們是抄襲?
都是受傷的同學被拉太巧,但是08年那篇每天都有人死
遇鬼經驗是寫好的題型等你解喔?有沒有考古題? 兩張一百分連申論題都一樣內容答案的考卷叫啥你知道嗎?叫作弊
我覺得國中生可能是聽別人講然後不經思考就加油添醋最後變成誇張的傳說,倒是一般畢業旅行都是北部去南部南部去北部,所以北部人的畢業旅行有兩天都還在桃園感覺進度太慢(?)畢竟桃園跟台北只有半小時車程...所以我覺得那篇是聽說的故事也是有可能的
作者:
JCS15 (馬馬狗)
2017-04-26 18:47:00原來是考卷啊 哪天閒閒沒事也來寫一張好了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6 18:59:00考卷也太媽佛...短故事就算了~長篇兩個人聽完隔一個禮拜再叫他們分別寫下來都沒辦法這麼雷同吧...更何況是十幾年前的故事..
考卷是制式命題,100分的考卷選擇是非答案當然一樣。 申論題要是敘事說明解題論證引申都一模一樣,兩張考卷一定有人抄襲,神舉例。本版作者或許不是抄襲2008網路原創版,但應該可以近乎確定不是本人經驗了,或許是聽說或看到某些版本文章而改寫。但問題原創作者2008年即於網路發表這些故事,原po十年後才寫出一模一樣的東西,這連原創都不是了吧,故事發生的飄點完全一模一樣,只差在原po文筆較好,多加了場景還有邏輯性的說明。要是我現在用筆名金俗寫一部鶼鰈俠侶傳,故事中有主角楊非,小神女 ,也有東邪西毒北俠南僧中神通,劇情也在南宋 橋段也一模一樣,這樣我可以說是我曾500代祖先的故事嗎?是經驗也是原創絕非抄襲,只差沒說金庸抄我,這樣有符合著作權嗎?合理嗎? 這個問題的根本是2008原創者已於網路發表,原創就確立了,原po說她非抄襲,難道是十年前 2008版作者抄襲原po? 根本呵呵
作者:
s910928 (很少人叫我仙貝)
2017-04-26 19:37:00光房中門就很奇怪了,不是叫連通門嗎?btw我小學國中也都是住假日,這間是專做學校嗎?
作者: kimaikist (Mogul Kahn) 2017-04-26 20:39:00
二創正夯?
善意地想是原po說是15年前發生的事,也許08年那篇也是聽來的只是發表的比原po早..如果要解釋那就只有這可能
作者: minaminojill (hisako) 2017-04-26 21:03:00
鷹眼……= =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7-04-26 21:14:00
同一件事,新聞報出來有不同的寫法跟版本,大家可能過度在意,兩篇的寫法太雷同,而反而忽略了靈異經驗才是真正的重點
你講成同一件事,就落實原原po是抄襲了啊,到底是護航還是補刀啊?
真不懂樓上一直護航是為何? 無法幫原PO說明確一直用各種角度強調你十分信任原po,無法解釋就說回歸媽佛點,原創性不重要嗎? 版規都明訂了。白紙黑字08年原創版都出現了還能挺?無法理解是樓樓上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6 21:36:00他反串吧XD。前面他酸蠻大力的
其實win大說得沒錯阿,反正原原PO也想證明自己沒抄襲
作者:
p3823820 (Miya喵)
2017-04-26 21:45:00看起來像同一件事情+1,但這不能證明原po是不是編的吧....
真的可以考慮將相關日記給大家看,只要將有關個資部分
另外一個方法是不知道08年的作者願不願意上來發表關於這件事其他他所記得的細節~
遮起來,看個大概,也就知道是不是真有此事阿,PTT文章有修飾過也無可厚非.又不會要求一模一樣這不是比找人更方便嗎?
作者: snowcreeper (神隱者) 2017-04-26 22:41:00
08年版的看一下該作者kang123的歷史發文,該文極可能是轉貼的。再重新搜尋08年的內文,找不到資料,原著已不可考。兩篇相似度這麼高只能猜測08年版原原PO是同學或同屆,用詞才有可能一樣...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7-04-26 23:11:00
基於善意推論,飄版上的經驗文,我一律以真實經驗看待嚕。只是會幫翻譯一些潛台詞,所以看起來怪怪的
作者:
ahw12000 (ä¸è‚¯çš„癡肥阿宅)
2017-04-27 00:06:00再推一次 考證文就是讚
作者: AllenPro (Allen5566) 2017-04-27 01:17:00
我也沒證據說抄襲,總之目前支持作者親身經歷
作者: hunterer (hunter) 2017-04-27 01:37:00
就算靈異經驗是真實的,和08那篇一對比,這篇"行文方式"很明顯是抄襲或借鑒,但分類應該是經驗還是二次創作呢?推這篇的求證精神
作者:
mailman (meloandmarco)
2017-04-27 01:41:00抄襲
作者: hunterer (hunter) 2017-04-27 01:48:00
樓上應該噓的是原原po喔
作者:
wywyvivi (強者的朋友)
2017-04-27 01:48:00推
作者:
bbadia (笨腳掌)
2017-04-27 01:55:00把08年太不真實的地方改掉就好了呢
作者:
bigone88 (狂暴化三角酷)
2017-04-27 02:02:00二創正夯
作者: MaBaker (馬貝可) 2017-04-27 02:18:00
好毛
作者: s5347 (Apatite) 2017-04-27 02:41:00
覺得原po跟08年作者不太可能是同學,除年齡相異外,一個敘述隔壁房,一個卻是自己房發生的事。巧合的是兩人敘事角度一致,第一時間也不在現場,而後也都注意到同學反應。(08年的主角晚歸看到隔壁房四人靠牆虛脫,自己房兩個坐地哭,一個鎮定,共八人。原po則是在房內聽到尖叫,跟三個室友出去,看到隔壁房兩個坐地哭、一個臉發白、一個鎮定,共八人。)如果說是記憶錯亂,自己、隔壁房傻傻分不清楚,超媽佛的。又如果真的是同梯隔壁房同學現身說法,那扣掉敘述對象,冷靜敘事的筆者究竟是誰?
作者:
Viannet (毛)
2017-04-27 07:28:00廢三小經驗跟創作,某樓腦__?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7-04-27 08:33:00
飄版許多爭議便來自創作與經驗,讓很多人分不清,所以我提出以分享代替這兩種分類,樓上何必說我腦殘呢?喔,雖然你沒說,但是應該也不是什麼太好聽的話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4-27 08:56:00rogudan 的邏輯真的很...符合本版版標 & Viannet說的照你這樣說,啊這世界上就沒有抄襲了啦 = =居然拿『兩張都一百分都考卷』這種狗屁來護航....哇靠那你把馬克的人物拿來改個顏色也不是抄襲了啊程度可以再好一點嗎? 迷信王??
作者:
cloudin (☁雲應)
2017-04-27 09:06:00連鷹眼都可以寫一樣 真心覺得猛wwww
08年版實在太唬爛==,可以噴血插刀子...那大家多來回幾次,不知可以撿幾把瑞士刀也許原PO跟08住到同一間飯店不過故事線跟敘述方式實在太雷同如果不是二創,那代表飯店的阿飄有嚇人的SOP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7-04-27 10:08:00
birdy, 你要說考卷滿分這點我沒意見,但我那段話的真義,其實有其他版友看得出來。但是我說出廢經驗跟分享,是有理由而且也是真心的,你也認為我該因此而被說是腦殘嗎?
作者: chien20145 (☺) 2017-04-27 10:15:00
讚喔
作者:
park1 2017-04-27 10:22:00有個人真的要去研究一下抄襲的定義
一樣的事件 不同人會有不同的描述手法 事件經過和用字遣詞 但也太太雷同 真的很令人懷疑
把部分日記PO出來,大家不就沒疑慮了嘛,就算用字遣詞像,應該也沒人會說話吧?
嗯,抄襲的定義有分成學術上跟法律上的,學術的範圍比較廣,像人二那種進行概念重製的情況也會被認定為抄襲
但如果原原PO說這是隱私,不便公開,這也可以理解,但大家
但那比較偏向道德倫理上的爭議;法律明確來說沒有定義
抄襲,對應一般概念的抄襲在著作權法上是指重製、改作,這篇有沒有抄襲其實也沒那麼好認定,著作無論有無發表在創作完成後即享有著作權,如果17版的有日記草稿為證證明他著作完成時間點早於08版,那至少就沒有抄襲上的問題...只不過,要怎麼證明日記完成時間點就是另外一個大問題了,這點滿尷尬的...其實單純拿出日記好像也止不住紛爭的樣子....
http://tinyurl.com/j58lstd 法律上認定時除了作品有實質相近外,還必須證明被指控者有接觸過原著作。是說上一篇也有講到如果因為太相似又無法證明獨立創作時,也有可能被推定(可舉反證推翻)為有接觸過原著作。
看到某R一直這樣講 我倒很想問問某R怎麼看的出我那篇就是編的是創作 原文就是真的經驗 科科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7-04-27 11:49:00
喔喔,我知道你說的那一段,那是順上一個留言者而來的,重點是,原原po,跟原po的用法很有趣,有點像無限+無限,這個用法在我來說,指的是同一個人,同一個人,怎麼會一個是創作一個是經驗呢?
原po的文和2008版的原創(至少目前所知最早發表版本)除了增修的形容詞和解釋,故事人物主軸飄點反應對話完全一樣,不是相似雷同,是完全一樣。我也覺得應該有更早的版本,而且是經過至少某種層次的流傳散播,也應該是文字版不是聽說口語傳遞,才會完全一模一樣到這種程度。就像例如原創金斧頭銀斧頭的故事,然候有人寫了一篇斧頭記通篇一模一樣,只把樵夫改成農夫,其他完全一樣,這種程度是原創?連臨摹抄寫都不足以形容,簡直是複製貼上了。我覺得目前的問題點只剩下在誰抄誰的部分了吧,原創?經驗?我覺得完全沾不上邊,除非能舉證。
除非能找出或證明有更早的版本,否則有其他版本也只是推論階段吧,不過實際訴訟時確實有人會主打這點去破除原告的"原創性",當原告自己都是抄來的沒有原創性時,著作權的保障程度就會比較低
還有一個可能,如果真的沒有更早版本,原PO又真的沒有抄襲是真實經驗,那就是2008版的作者看了原PO的文後穿越回到2008發表了這篇08版的文章,然候才會被回文的作者搜尋到然候發表了這篇質疑文,然候我們才在下面推文。真實版穿越發生在你我眼前@@ 真是太媽佛了。
作者: p96025 (阿部) 2017-04-27 12:17:00
支持日記跟08作者的回信po上來看看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4-27 12:22:00我也推po日記 至少證明真的有這段經歷(筆法之類另一回事以原文鉅細靡遺的程度 日記裡只要出現重要關鍵字就有足夠鑑別度
作者:
MrTruth (事實就是如此)
2017-04-27 12:23:00Po一下原作者的回信阿~~~google論壇作者kang123,在ptt的文章有說自己是淡水人,所以原PO真的有問還是google的呢?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7-04-27 12:29:00
躲起來不回應了 收工囉 自己編說有日記無法圓謊XDDD
作者: SESAO (莎莎歐) 2017-04-27 12:33:00
這麼專業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7-04-27 12:58:00
她今天早上還有上線阿 可能行程太滿抽不出時間回覆QQ
作者:
imhsian (陳安安=點滴娘)
2017-04-27 14:18:00再爆
作者:
park1 2017-04-27 14:53:00好強大 又拆穿了一個抄襲狂
作者:
cloudin (☁雲應)
2017-04-27 15:14:00那個頂客論壇能寄信嗎 問問看該論壇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7-04-27 15:32:00淡水學校畢旅會住到桃園的飯店也是滿特別的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7-04-27 16:09:00rogudan所以你說考卷的真義到底是什麼? 還是抄襲啊 = =你到底在講什麼....後面推文大部分都在說"啊還是抄襲啊"麻煩您告知一下,是哪位版友說出你的"真意"? 還是你自己講出來比較快啦....你說要「廢經驗跟分享」,當然有看到你說理由啊;但是....我當然不是說你腦殘,但是,就算你有講理由&真心,不代表那個理由&真心不是腦殘。反年改那幾個講屁話的、還有白狼他們也都有「理由」、也都有「真心」,啊可是還是腦殘啊~~所以你的理由....哈哈好啦我很厚道我不要說出來好了哈哈你以為為什麼會有這個分類啊XDD就是因為太多垃圾神棍 & 腦殘信徒,才會出現這個分類好嗎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7 16:34:00真的不用再兇他考卷了啦...看他一開使用食神的梗就知道食神梗一看就知道在酸..考卷梗沒用好XD在爬之前的質疑文有看到ro大因為質疑被擁護者大兇很同情後來看到他的考卷說想說是認錯帳號嗎..再爬前面的推文才推論出他在講反話..透過導引出白痴結論來搞笑?但沒發現他推文脈洛的就會信以為真動火了XD..結果被擁護者和質疑雙方攻擊...RO大某方面也算奇葩吧
作者: rogudan (海克特) 2017-04-27 17:16:00
嘿嘿嘿不過是真心建議修掉“經驗”這個分類啦
我覺得會吵創作跟經驗的本身就是一群很媽佛的人XDDDD有夠閒
原原po不知道已經有人把聽來的故事寫下,多年後來marvel板分享,所以他們不是同學但故事線類似,細節不同是因為故事流傳的過程各種加油添醋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4-27 17:47:00可就算是原PO的真實經歷被別人先寫走 有辦法細節如此雷同敘事方式又完全如出一徹?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7 17:50:00其實單純覺得他的文章很煩...門自動上鎖也不是去試看看門有沒有自動上鎖功能..而是弄個大家都知道不能自動鎖的的設定..空氣滯悶就相信自己的直覺有鬼..現場自己證明原y有沒有鬼很難嗎?..
例如同學告訴導遊,導遊當故事說給其他學校學生聽之類的…?
作者: astrophy 2017-04-27 17:54:00
創作文假裝經驗文就算了,現在還要看是不是抄襲的!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7 17:55:00除了有鬼不作他想是裡面角色設定最marvel的地方吧
我覺得很媽佛的一點是為何信仰如此容易造成?就算事實在眼前也拼命找機率很小的理由來說服自己並且希望別人也相信? 這兩版的文章近乎完全 一 模 一樣 ,並非同樣類似經驗可以說明。就算一對雙胞胎遇到一模一樣的事情,上了同一堂課,喝了同一種調酒,然後要他們寫下感想也絕對不可能如此相同。除非你是背課文,所以我質疑若是兩篇都不是親身經驗,那一定是看了一樣的文章才可能寫出一樣的形容詞,人物,場景,狀況,除了贅詞近乎一模一樣。 客觀而言,一篇10年前發表的文章和一篇2017才發表的文章,究竟誰比較可能抄襲? 客觀常理的判斷即可說明一切
縣市,或是橡皮擦這種常見文具在北中南也有不少的稱呼方式。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27 18:11:00想知道哪個區域叫貓眼鷹眼
高雄人小時候聽鷹眼長大到北部都聽貓眼,然後國中畢業旅行一天住中部的振寶飯店(爆年齡),一天住西門町
作者:
greensh (綠眼)
2017-04-27 19:40:00別鬧了 三人成虎這成語聽過吧 口耳相傳的故事經愈多人傳播只會愈失真 因為每個人擷取重點及表達的方式都不一樣不然為什麼綜藝節目要玩傳話遊戲?如果真心相信是因為這故事外傳才出現另一個99%相同的版本 我覺得這種思考迴路更marvel...
下篇的證據來看原原po已經沒有說真話了,不管是不是聽說,自身經驗或創作的可能性都是微乎其微了
作者: chen4chin (小強) 2017-04-28 00:15:00
尊重二次創作好嗎
其實我正在住這間飯店,check in後已經被拉過腳,門也重重甩過,現在正準備看鷹眼,沒意外的話,應該是爛臉女吧!
作者:
litann4 (偵探妙子)
2017-04-28 05:07:00沒跟到 可惡
作者: isangxwbh (洋) 2017-04-28 06:13:00
千萬別廢「經驗&創作」,因為我只看「經驗」
作者: w310754 (焦糖可可) 2017-04-28 15:05:00
跟你相反,除非經驗文被推爆,不然我只看創作<( ̄︶ ̄)>
作者: Jet94 (QQ) 2017-04-28 15:25:00
我是只看經驗文,雖然我相信創作也是很精彩。
作者:
SrGareth (追逐風車的宅騎士)
2017-04-28 19:27:00你太厲害了!不過我是搜尋第二則電梯故事沒結果,這下確定我以前看過這個故事,希望有強人解答。
作者:
aljinn (Smokeless Fire)
2017-04-28 23:16:00經驗文推爆才會看+1(還要對標題做篩選) 本板前例太多了 XD
作者:
liuedd (~柳橙~)
2017-04-29 03:00:00創作超過10推才會看,反而經驗文爆的大多都很浮誇
作者:
RicFlair (Figure-four Leglock!!)
2017-04-30 03:40:00XDD
作者:
tsop010 (渣渣渣)
2017-04-30 07:58:00所以是因為kang123第一次的回答沒明確講他不是原作者,所以你才進一步詢問啊...那現在08年的作者已經找不到了,所以這件事就變羅生門無疾而終?
作者: p96025 (阿部) 2017-04-30 08:21:00
你當初為什麼不直接說不是同一個人?要說那文章的發文人回覆你說不是北部人?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30 11:16:00呃...您還是不知道轉述跟改寫的差別嗎?....除非08版是看著您的文稿改寫才有辦法這麼相像還是您把這篇故事背起來逢人就一字不差得講剛好聽的人又有錄音下來..不~這樣比較像逐字搞不是轉述
作者: sample (sample) 2017-04-30 12:29:00
越來越懸疑了 ~~會不會最後0601和論壇kang123是同一人!?:)真心話:雖然除了兩原po之外,沒人知道為何文章會如此類似.但鄉民如我有何資格要原po揭露自己的日記呢??(雖然看戲的我也很想知道究竟日記是怎麼回事). 但deep down, 我不覺得我沒有任何的權力要求原po秀日記呀~~sorry, 是 "我不覺得我有任何權力..."
1. 站內與kang123的對話是在我發的那篇質疑文,為何您要回覆在這篇? 因為這篇比較沉?2. 我發文站內詢問kang123是在4/27中午,而他的回覆是早就告訴您不是同一人
http://imgur.com/v0yw939http://imgur.com/ZqxhPiF她應該4/26即回覆您非同一人,就算您當下沒說 4/27也沒說 4/28 4/29 為何不說? 要今天才說? 我相信你很在意,那為何不早說?3. 您不願意拿出日記是沒有還是不願意?放在台灣?是您自己說隨時會拿起來翻而且細節那麼詳細是因為看日記。台灣親人不能幫忙? 還是想了幾天覺得編日記還是無法自圓其說?根本沒日記? 合理懷疑 就跟這篇文章的真實性原創性一樣無法另人相信4. 當你發表一篇10年前就已經有的近乎一模一樣的文章而你提不出證據是你原創,請問這樣是不是抄襲?無法舉證是你的原創該不該把你的"改寫版"刪除並道歉? 我現在寫一篇倚天屠龍記一模一樣在網路上發表我算不算抄襲?該不該刪除並道歉?
作者: sample (sample) 2017-04-30 13:07:00
樓上Iam大, 時間軸來說, 原po(0601)的說法應是說得過去的.請別誤會我不是0601的任何親友團,只是認為0601到目前的解釋似乎也沒錯到哪去.
作者: p96025 (阿部) 2017-04-30 14:16:00
同樣疑惑為什麼only是回在這篇
為什麼是回在這篇啊很奇怪耶XD嗯,截圖除了頭兩張外都沒有時間,回信時間4/26 10:16推文中提到"那篇文章的發文人"是4/26 11:36,當然可以說是11點半才收信啦,但後面的時間的都不詳的話這無法確定。
為什麼回覆在這篇其實沒什麼特殊原因,只是因為我之前都統一在這回覆,如此而已。至於我哪時候張貼私信也並不重要,重要的是真相吧。若你們覺得我沒有截到私信時間不可信,我可以補上時間點啊XD 之前沒po只是我覺得沒必要,但既然你發文質疑我說謊,我只好貼出至於日記,有或沒有真的不重要,我現在拿一篇手寫日記出來就能服人嗎?我真的不這麼覺得,還是會被說造假,而且日記這麼私密的東西,不到真的網路上找不到任何資訊的情況下我也不願意公開。證據我正在想辦法找,我也在聯絡那個論壇的發文人,再等等,可以嗎?相信我,我比你們都還要在意這件事。
作者:
PR58 (PowerRanger)
2017-04-30 16:25:00XDDDDDDDDDDD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30 16:25:00那要不要公佈最簡單的..你查到的房中門文章是哪篇?你都不講我們懷疑是這篇有點合理啊 噗
從一開始我就能能感受到你非常在意,但我沒有說不可信只說"無法確定",時序在這種情況裡是很重要的,你為什麼會覺得不重要我不予置評,但如果你真的很在意想講清楚那資訊的揭露就應該夠充分啊...
作者:
langaly (langaly)
2017-04-30 16:42:00從他寫文章的思考邏輯來看,他應該覺得很毛無法科學解釋
沒有拿出經得起推敲的東西,只是一味的說相信我這其實也是很可疑的你知道嗎
一切都是沒必要你認為,去信一個從2015年就沒上線快兩年的帳號是可能獲得什麼結果? 事實就是2098版發表比你早,然後你現在又提不出證據,請問這不是抄襲是什麼? 日記?我也覺得不重要,因為不存在的東西重要嗎? 還是奉勸你真的有抄襲或參考引用就道個歉文章附加出處並改分類,一直凹然候寄信給一個不會回信的人到底是可以證明什麼? 無法理解而且就你貼的截圖,我一樣懷疑沒有質疑你是否會主動說明是不同人,一樣無法證明什麼
作者: winniekuma (Kuma) 2017-04-30 21:11:00
10幾年泛黃的紙和字跡色彩騙不了人的拉。到現在還在騙騙騙騙。下系下井
作者: s5347 (Apatite) 2017-05-01 01:25:00
覺得原po也挺怪的,為何是回這篇?其次,就算開始妳真誤會k是08版作者,妳卻絲毫沒有要解釋的意思,不是使k困擾嗎?再來,你有寄信問k,可這又能證明什麼呢?難道證實是同學就能掩飾寫作中的視角、時序安排乃至於對話思想一致的巧合嗎?
作者: ty5ed 2017-05-01 12:39:00
推樓樓上,兩篇文從走向到細節都太多類似 就算兩個人聽的是同一件事好了,轉述時不太可能連注意到的細節都如此相似...
作者:
docoke (花)
2017-05-01 20:42:00想知道原Po旅館是哪部電影
作者: p96025 (阿部) 2017-05-02 10:11:00
不是很在意這件事嗎?only怎麼又這麼久沒出現了?
作者:
MrTruth (事實就是如此)
2017-05-02 10:59:00only是不是很愛看日劇?逃避雖可恥但有用
她現在還可以硬凹沒有抄襲並且要去找證據我實在很佩服她的勇氣。我很早就檢舉了,看後來版主怎麼判吧。
幹嘛自己腦補日記拿出來大家會說造假?先拿嘛,拿得出來就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