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板務] 驚悚文的可能性?

作者: Lang90 (六條御息所)   2018-06-10 19:44:50
目前板規規定的marval範圍限定在
國民教育範圍內,難以解釋,並推斷因果困難,
具有超自然現象,且令人驚異。
而驚悚的定義則多半落在令人感到衝擊,
令人想像不到及出乎意料這些區塊內,
當然更少不了令人感到恐懼這個重要元素。
所以用個瞎掰的故事來說,
某父親強暴女兒導致懷孕,父親還企圖殺死女兒取腹中胎兒煉小鬼,後來被警察抓起來,但女兒因此精神崩潰,送到精神療養院後自殺身亡一屍兩命。
這樣恐怖嗎,
這個父親的心態很恐怖,
但是有漫威嗎?沒有!
因為這件事有因有果,
就是個鬼父強暴自己小孩,
小孩受創嚴重進而自殺的悲劇。
但是今天如果出這樣的下半集。
負責辦案的李組長一直被女孩託夢表示爸爸是無辜的,
李組長後來眉頭一皺深入調查發現,
父親有疑似精神異常的感覺,
最後在某些宗教人士的幫忙下,
才發現父親不是精神異常而是卡到陰,
卡陰起源于這個父親是在國外旅遊時,
買了一個手鏈當紀念品,
回來後才開始各種反常,
最後發現這個手鏈是國外邪教團體用來標記要送給惡魔的祭品用的,
而且國外還有不少案例,
只是手鏈一直會自己消失,
直到發生慘案才會再度被人發現,
隨後又在證物室內自動消失。
下半集就完全補足漫威點,
有常被人吐嘲的託夢(這個不算)
不能解釋的神秘手鏈。
還有被好厲害阿姨...,不對,
是被好厲害宗教人士認證卡到陰。
如果在把驅魔部份寫進去,
補一些李組長辦案過程中,
被神秘力量干擾等等等等的過程,
相信不只漫威點夠了,
文筆夠好的話,
大概都能出書了吧。
回到正題,
單純的驚悚本來就不能算漫威,
熱門社會新聞本來就一堆驚悚元素,
但不代表都不能被解釋,
而漫威更不是只有妖魔鬼怪這一個方向,
無法被解釋的外星人也算,
無法被解釋的且沒有定論的人體奇異現象或是自然現象應該也算,
沒有必要可以去鑽牛角尖,
驚悚從來不是問題,
問題是當為了驚悚而安排各種橋段,
卻忘了補漫威點卻還要別人量身打造專法的心態。
如果真的想要立專法保障,
請拿出意見跟想法來協助你喜愛的文章或是作者,
不要用口水跟觀感來壓迫別人,
如果只會口口聲聲強調,
不喜歡版規強迫別人變成版規的形狀,
那請反對者也不要強迫別人跟版規變成你的形狀。
唬爛到此結束,
謝謝大家浪費寶貴的五分鐘來觀看。
作者: tommy1113 (鴨鴨駕到)   2018-06-10 20:04:00
推推 贊同
作者: GroveStreet (jerseyfan)   2018-06-10 20:09:00
我覺得這個故事不賴耶XD
作者: outofyou   2018-06-10 20:41:00
作者: eowynknight (青羽靈)   2018-06-10 20:59:00
推 一堆人噴口水怪版主執行過嚴 明明就是照板規來 現在不讓你紅線停車就是版主錯 真的很煩喜歡的話自己發文來討論定義 從各種驚悚文尋求共同點想辦法找出一個中間值 讓板規試營運也可以啊我對驚悚文沒意見都可以有想法了 真正想看的能不能不要再酸版主砍文趕人了
作者: Snowyc (一色。)   2018-06-10 22:35:00
現在板風就很畸形啊,一堆人沒文章看就覺得板主「執法過當」,什麼話都說得出來咧…
作者: sankidd (lahow)   2018-06-10 23:20:00
這故事真的不錯...
作者: CFfisher (心)   2018-06-10 23:44:00
反正動張嘴很簡單 就是有人愛到處偷酸 也給不出好建議
作者: curryh (開開)   2018-06-11 04:46:00
本版非漫威版
作者: Lang90 (六條御息所)   2018-06-11 07:02:00
看在你的論述能力跟你的噓文能力一樣好的份上,咱決定笑笑帶過。
作者: foxever (代號甚麼的最麻煩了!)   2018-06-11 07:11:00
可是前段有練小鬼耶 這樣不marvel 嗎?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6-11 07:18:00
「企圖殺死女兒取腹中胎兒煉小鬼」沒有說真的成功、小鬼做了什麼,就是所謂的過度迷信而殺人,這樣是沒有的。
作者: v31429 (瓜君メロン宇宙)   2018-06-11 09:33:00
那板規2創作文的"驚悚獵奇"應該要怎麼算?還是以"不能以常理解釋"為前提嗎?
作者: tsuki0826 (口口口)   2018-06-11 09:58:00
可是這些定義不就跟超自然版差不多了嗎 ?
作者: Birdy (是是是)   2018-06-11 10:13:00
超自然"常識無法解釋"的話不就有marvel點了?這個版有個很大的問題,就是有marvel的話「只能是」有妖魔鬼怪....甚至根本沒什麼都推給妖魔鬼怪.....
作者: hooniya (hooniya)   2018-06-11 11:39:00
標題用【驚悚】分類,不看的人就不要看?
作者: zoeeoz140991 (lyu)   2018-06-11 12:34:00
覺得上面的那個故事只少了「具有超自然現象,且令人驚異。」父親的行為已經是「國民教育範圍內,難以解釋,並推斷因果困難」了,個人淺見
作者: v31429 (瓜君メロン宇宙)   2018-06-11 12:44:00
有很多事情可能可以用科學解釋,但其中有很多都是專業領域內的東西,未必每個人都能理解,這種情況造成的驚異到底又該怎麼說啊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6-11 15:28:00
我自己的認定內,這類故事或新聞,規模要達到像瓊斯鎮或「假設」世越號真的是獻祭而且真的有實證,這類的才會達到教育程度內難以給予一般理解。這類應該不太會掛經驗吧,不然可能要報警了…
作者: v31429 (瓜君メロン宇宙)   2018-06-11 17:18:00
是覺得這樣會少掉很多此題材的翻譯文,有點可惜
作者: zoeeoz140991 (lyu)   2018-06-11 18:05:00
那精神分裂或是中邪,這一般也沒辦法解釋吧?像是上述故事中的父親是中邪這樣就有符合marvl,精神分裂就不算,可是翻譯文我怎麼會知道他是中邪還是精神分裂...沒有要戰的意思,只是覺得有些好文被刪了有點可惜
作者: balberith (巴貝雷特)   2018-06-11 18:53:00
將範圍縮在國民教育範圍內時,鬼父在學理上可以解釋的學問應該不在國民教育範圍內吧,精神醫學、心理學在這部份可以進行相對充分的解釋我不懷疑,但如果是談板規的話那個範圍就成問題了,那兩門學科就我所知是比較進階的學問吧...板主算執法過當嗎?我怎麼覺得一直以來都滿寬鬆的www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6-11 19:33:00
其實身為某人老愛扯的糾察隊一員(笑),我記得判決標準都算一致,畢竟兩個板主還是討論過了,最大的差異通常都是那篇文「熱不熱門」而已。
作者: milddawn (麥)   2018-06-12 00:01:00
驚悚分類界定方法很簡單啊 就只要有人覺得驚悚就留著有心想發廢文的就算是現行版規他也能發 例如#1R5q6n7E而且沒違反板規版主也不能刪 只能交給推噓機制 為什麼要因為這些人而限制驚悚文呢
作者: zoeeoz140991 (lyu)   2018-06-12 00:47:00
板主回應的我拿我自身的例子,我某些情況會極致不舒服(例如有次隔壁辦喪事,我不小心看進去看到照片),看醫生拜拜都沒好轉,後來在家燒三天躺了三天然後就莫名其妙好了,這到底算哪一種我自己也不知道XDDDDD 宗教儀式沒用,我看醫生也沒用.......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18-06-12 00:59:00
定義就是說科學無法解釋的現象 看醫生也解釋不出所以然但卻過幾天莫名的就好了(?) 這很marvel不用一定要宗教儀式之類的就會好轉才算marvel前不久sky就有釋義過了 但我不知道看得人有多少- -不過那得是有排除自身抗體及身體修復機制運作的狀況
作者: WindSucker (抽風者)   2018-06-12 01:47:00
4
作者: sputniky (史波尼克轉圈圈)   2018-06-12 09:14:00
覺得文章中心理上經過一個驚悚的過程,就可以算驚悚文單純用事件背後原因就是非常理科的做法而忽略了文學性能帶給人們閱讀上的滿足當然這個版要變成「科學驗證不能解釋才行」也是可以只是就割捨了「內心經歷驚悚」的閱讀樂趣的這塊目前這樣的狀況,已讓本板失去豐富性長久來說,就只會像飄版一樣衰亡即使目前上版人數沒有差很多,但有多少是來等更新或是來刷舊文的?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18-06-12 10:04:00
內心經歷驚悚又如何判定呢? 目前就有這問題
作者: v31429 (瓜君メロン宇宙)   2018-06-12 10:19:00
這跟翻譯文-伸手沒什麼關係吧XD 我講的是文章內容的驚悚該如何界定,如果沒有一個公定的基準又該如何引進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6-12 15:40:00
最主要提供給板主的依然是「怎樣可以囊擴合理限度內的驚悚內容而不會浮濫」。要說都不限制隨人左轉,板上很多限制都是同類的文太浮濫,最後一堆人看到同類型就噓,最後吵出板規的。
作者: v31429 (瓜君メロン宇宙)   2018-06-12 16:23:00
所以不是說要先搞清楚板規2那個創作文容許"驚悚獵奇"嗎?要禁是可以啊但是這個驚悚獵奇到底是指什麼。另外上面提到的建議諸如海龜湯那種早就被禁了,不用特地寫。質疑的部份相信每篇文章底下都不乏質疑的聲音啦……*要禁是沒差,但是為何板規2又出現這條項目?這樣讓人很茫啊XDDDDD喔不海龜湯沒有被正式禁止,我搞錯了@@ (自己去笨板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18-06-12 16:49:00
#1MrQ15I8 這篇有解釋 科學難以解釋的現象所引起的驚悚以現行標準並不是全部驚悚文都要禁的
作者: vicious666 (Seth)   2018-06-12 17:16:00
現在討論的應該是「就算並非科學不能解釋,但在某種程度或條件下」,怎樣的文章依然能被接納。還回頭說板規2可能是有點誤解了原本的板規標準。
作者: a6234709 (愛睏神)   2018-06-12 17:22:00
他只是不了解那個意思而已因為每個人對於驚悚很容易解讀得跟板規釋義的驚悚不同
作者: m6699 (<(‵▽′)> )   2018-06-12 18:24:00
贊成,什麼驚悚都能PO那那些鬼父都很驚悚了又驚悚又獵奇的新聞前陣子也有呀,頭版好幾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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