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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人藏愛滋病史 醫怒:開刀完才知
桃園敏盛醫院一般外科主任徐光漢昨於臉書分享,一名愛滋病患日前自急診入院,從開刀
到結束「完全沒有告知」醫護人員,愛滋病患隱匿病情,讓醫療人員暴露高風險環境,盼
疾管署能正視此問題。
徐光漢說,這名患者為小腸腫瘤合併腸阻塞,急診入院後自開刀到結束,完全未告知自己
是愛滋患者。十天過後,護理人員從病人的病理報告,加上曾做預化療前肝病檢查起疑,
表示要強制送檢人類免疫缺乏病毒(HIV)檢驗。患者從一開始不同意送檢,最後坦承
有十年愛滋病史。
徐光漢說,從醫以來並非首次遇到愛滋病患隱匿病情,因現行健保卡仍不必註記、抽(H
IV)還得經過本人同意;但患者在接受診療過程中若不告知,醫療人員開刀、換藥、抽
血、打針等侵入性及體液接觸治療,形同在完全沒有防護下進行診療,暴露在高感染風險
下,「政府是這樣對待醫療人員嗎?」
衛福部疾管署副署長羅一鈞表示,該案已委請地方衛生局釐清經過。依「人類免疫缺乏病
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規定,愛滋感染者就醫時,須主動告知醫事人員感染
者身分,若未立即告知,違者將依法處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
不過,羅一鈞指出,若該名感染者處於昏迷、意識不清楚等緊急狀態,或處於隱私未能被
保護的環境,如有非醫療團隊的第三人在場,例如同房病患、患者家長等,則可以不主動
告知,疾管署也責成地方衛生局了解。
(聯合報 2018-07-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