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複消毒醫材指引討論牛步 近百醫材納初步研議
國內日前傳出醫界長期以來將一次性醫材重複消毒再使用,由於國際也有先例,衛福部決
議未來正面表列哪些品項可重消再用,上周五召開第一次審議小組會議,共有99項自費金
額在3萬元以上的一次性醫材被納入討論,預計一個月內蒐集專家意見再作決議。
衛福部醫事司長石崇良表示,針對哪些「單次使用」的自費醫材可重消再利用、重消規範
、定價等問題,醫事司發函請醫界、台灣病友聯盟、民間監督健保聯盟、台灣醫療改革基
金會、消費者文教基金會等單位推薦代表,組成10餘人、聘期一年的任務性審議小組,上
周五召開第一次會議。
在可重消醫材品項的討論上,石崇良表示,醫事司日前請醫學會提出可重消的醫材建議清
單,也親上健保署自費醫材比價網搜尋自費金額在3萬元以上的一次性醫材,共計有99項
。上周五的審議會後要求各科別專家針對這些品項研擬書面意見,於本月底會議再審;未
來即使是正面表列的品項,也會要求植入人體後不可再利用、染狂牛症或有部分法定傳染
病者用後不得再利用等。
針對台灣病友聯盟與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倡議比照國際,規範重消醫材需通過醫材廠優良
製造規範(GMP/QSD),石崇良回應,這需要階段性推動,否則一開始就設定所有醫院都
達不到的高標準,民眾的荷包馬上會膨起來。因此,目前先交由台灣醫療物料供應及滅菌
管理學會提出重消指引建議,未來再慢慢拉高管制標準。
不過,針對衛福部審議小組的設計與審議程序,民間有話要說。台灣醫療改革基金會研究
員暨發言人朱顯光表示,目前這種一次性、任務完成就解散的審議小組,難以傳承經驗。
實際上,衛福部食藥署才是醫療器材的主管機關,而非醫事司,因此應由食藥署成立一個
常設的審查委員會,檢視醫材許可證資料庫,並與各大醫學會確認哪些醫材適合以什麼樣
的程序重消再利用、哪些不適合,未來也持續監督管理,較為合適。
這個議題引發輿論至今近四個月,衛福部尚未訂出重消指引,也未對當事醫療院所開罰。
對此,中央健保署前署長、台灣病友聯盟理事長楊志良呼籲,重消指引訂定出來之前,衛
福部應站在民眾立場嚴格限制醫院不可將「單次使用」醫材重消再利用,違者應依法處分
。
但石崇良表示,不會針對重消再用的醫院開罰,因為國際上本就有重消再用的先例,只是
台灣現在要拉高管理規範;但若出事,醫院仍要負起全責。
https://udn.com/news/story/7266/4023011
(聯合報 2019-09-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