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為何美國也要實行DRG?

作者: haowei1003 (haowei)   2014-07-21 22:00:41
各位學長姐大家好
小弟明天要報醫療倫理(?) 想說最近DRG常常聽到 就拿來當題目討論討論
我的問題是:
感覺台灣就是因為健保虧損太多,所以才需要藉DRG予以節制
可是我有讀到像美國、加拿大、紐西蘭、澳洲、日本、新加坡早就實行DRG
其他國家我不知道,至少我知道美國沒有健保
既然他們不用向健保局請款 為何他們還需要實行DRG呢?
謝謝各位學長姊撥冗回答
作者: jagdzaku (聯邦去死吉翁萬歲)   2014-07-21 22:02:00
有商業保險啊 商人當然是要賺的
作者: TheFaith (信念RELOAD)   2014-07-21 22:23:00
不管是美國的保險公司還是台灣的健保署 都是要賺錢的要賺錢實行DRG無可厚非 的確是一步好棋 只不過美國的商業保險公司有好多好多間,台灣等於是被健保署壟斷他想幹嘛就幹嘛,他又是衛生署的一部份,球員兼裁判
作者: benny1990615 (Benny)   2014-07-21 23:39:00
問題是台灣的DRG很多病只分兩種,有CC和沒CC,結束
作者: DrBear (老熊)   2014-07-22 07:35:00
對這我沒有深入了解,但我大舅子前幾天美國回來,他對台灣的DRG很驚訝的說:DRG不是用來簡化手續和讓醫界多賺點錢的嗎?那個不是要分得很細,讓你稍有錢賺手序又簡便嗎?所以我想:是DRG進到台灣以後變形了註:他在美國有執業
作者: dephille (一鍼同體!全力全快!)   2014-07-22 07:57:00
簡單的問題就是美國DRG給你多少台灣又給你多少...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14-07-22 09:13:00
台灣健保哪有虧損? 總額制度下 最多就給你多少錢...
作者: wanderful (8-19-19-25!!)   2014-07-22 09:29:00
最根本的差異:美國醫療太貴、太浪費,醫師執業自由度太高,所以用DRG節制這三個現象。台灣則已經是全世界最便宜、最節約,醫師也早就被管得像孫子一樣乖。Clinical guideline也是相同道理,美國的醫師執業自由度極高,所以需要一個準則,台灣則是大多數醫師做的事情都很像~根據健保署的手冊~這種情況再弄什麼「醫療常規」,只會造成負面影響。要討論一個政策,要先著眼其根本立意,DRG與guideline這些東西,是為了解決美國的問題而生,台灣沒有那些問題,推這些只是為了「管死醫生」,讓民眾爽而已。P.S. 前述說美國太怎樣~是跟其他國家相比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