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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時報【王己由╱台北報導】
劉姓男子到馬偕醫院割痔瘡,隔天因併發壞死性筋膜炎死亡。台北地院依鑑定報告,認定
照護的醫護人員,發現異狀卻遲未通知醫師,延誤處置導致劉死亡,判決馬偕醫院應負賠
償責任,共賠劉妻和3名子女777萬多元。
40多歲的劉男97年7月間,在馬偕醫院進行手術割除,術後出現併發壞死性筋膜炎,第2天
就死亡。家屬認為醫師有疏失提告,北檢偵查後認定,負責動手術的馬偕主治醫師劉建國
沒有疏失,予以不起訴;家屬在98年間提出民事訴訟求償,要求台北馬偕和劉建國連帶賠
償。
法官認為,馬偕醫院涉及術後照護疏失,法官認為痔瘡手術後易引發壞死性筋膜炎,是醫
療人員應有的常識,劉手術後次日就有肛門傷口破皮至陰囊等發炎症狀,醫護人員卻直到
劉臉色蒼白、盜汗,才通知醫師緊急安排手術,判馬偕須賠償劉男妻兒喪葬費、精神慰撫
金及扶養費共777萬多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