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自由評論網刊登投書: http://talk.ltn.com.tw/article/breakingnews/1724223
Blog版: http://blog.xuite.net/fadeeve168/blog/421112328
我是診所基層醫師,我支持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
夏紹剛
本人拜讀了陳維恭主任六月八日於自由廣場的投書<反對強迫醫師納入勞基法>,雖
然目前屬於財團醫院主管階級的陳醫師是我們中國醫藥大學的大學長,而我本身於診所工
作也早與財團醫院脫鉤,但我完全無法贊同陳醫師的高見!!
目前的情況下,受僱醫師在實質上本就屬於財團醫院的「勞工」,某些不肖的財團醫
院,用各種降低成本(cost down)的方式影響醫師的醫療決策,已是現在進行式,受僱
醫師能是否秉持專業執行醫療行為,與被納入勞基法與否「完全無關」。
因此,高喊醫師不要納入勞基法──以免淪為醫院的勞工──是邏輯不通、沒有意義
也沒有作用的空話!
想要讓受僱醫師充分提供專業醫療是需要以下三個方面的改變:
1. 政府公權力的介入──從預算編列面提升醫療預算支出,加強監督財團醫院必須將營
運的盈餘首要提撥為升級醫院醫療設備,引進療效較佳的藥品及醫材,並加強醫護員工的
訓練與待遇等用途。
2. 民眾的持續關注──支持健保進行徹底的改革,集體譴責及抵制不肖的財團醫院。
3. 財團醫院的自覺──尊重醫護員工專業,以提供良好的醫療服務為營運的首要考量,
而不是強迫醫護只能一心一意地以「幫醫院賺錢」為中心而工作。
再退一百步說,受僱醫師納入勞基法是將勞資關係合理化,醫師正式成為納入勞基法
的勞工,並「不會」影響其專業程度,就像陸續納入勞基法的專業人員們,如受僱於律師
事務所的律師、受僱於會計師事務所的會計師、受僱於航空公司的機師一樣,我們也不可
能質疑他們對客戶提供的專業服務啊!!難道納入勞基法的律師會在事務所的暗示下故意
把客戶的官司打輸,會計師會做假帳來幫事務所賺黑錢,機師會為了幫航空公司省錢用某
種「省油」的方法開飛機嗎?而如果真的不幸出現這樣子的問題,該負起責任的是勞方?
還是資方呢?
如果財團醫院擔心施行勞基法之後,醫療品質會下降,就該付加班費讓辛苦過勞的受
僱醫師獲得合理報酬,增加僱用醫師的人數讓目前高居不下的醫病比下降,支持醫師自主
性,尊重醫師專業度,建立以病人為中心的經營主軸,肩負起財團法人為社會服務的基本
精神。
阻止醫師納入勞基法不能提升醫療品質,納入勞基法後才能保障受僱醫師的權益,讓
醫師能夠在有地位、有尊嚴的工作環境中,提供患者更好的服務!!
參考資料:
1. 2016總統大選蔡英文醫療政策主張:http://iing.tw/posts/56
"受僱醫師應該受到與勞工等同的權益保障,主管機關勞動部應將醫療保健服務業之受僱醫
師取消排除勞基法適用,遏止畸形工時與雇主恣意役使。"
2. <反對強迫醫師納入勞基法>:http://talk.ltn.com.tw/article/paper/998468
"醫師若降為醫院的勞工,那麼當病人利益受到威脅時,醫師是要捍衛病人的權益,還是配
合雇主(醫院)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