遏止醫療暴力 林奏延要5分鐘見警
自由時報
2016-07-15
〔記者林惠琴、蔡淑媛、李欣芳/綜合報導〕台中市沙鹿光田醫院再傳醫療暴力事件,行
政院長林全昨表示,醫院暴力事件不容一再發生,他指示內政部強化醫院的警力支援,並
從制度上徹底杜絕醫院暴力事件。衛福部長林奏延則表示,呼籲警政單位應儘速到場以現
行犯逮捕肇事者,且研擬「醫療法」修法,將視為「公共危險罪」提高刑責。
擬修法視為公共危險罪 提高刑責
台中一名楊姓男子因右前臂割傷,前天凌晨在家人陪同下前往沙鹿光田醫院急診室就醫,
楊男母親不但不聽護理師說明,出手打了護理師兩巴掌,在場的楊男家屬又持續追打,造
成護理師等四人受傷;中國附醫急診室十二日晚間也傳出女護理師遭男病患言語性騷擾、
口出穢言辱罵三字經。
接連2起急診暴力 台中醫團設平台
台中市接連發生兩起急診暴力,大台中醫師、護理師公會、台中市醫事法學會、光田醫院
和立委江啟臣,昨聯合譴責醫療暴力,呼籲立法列為公訴罪、申請駐警,並將合作成立平
台,一旦發生醫療暴力,將接受醫療人員申請,主動代為提告,捍衛尊嚴。
根據衛福部統計,近三年通報醫療暴力事件分別為二三五件、二○七件與二一四件,每年
均維持在兩百件以上。昨日立法院社福及衛環委員會上,立委紛紛關切醫療暴力,並提出
質詢。
衛福部將要求醫院與警政建立連線
林奏延強調,醫療暴力絕對不容許,將要求醫院急診室與警政單位建立連線,萬一發生類
似事件,立刻通報,有利於警方儘量在五分鐘內趕往現場,將肇事者以現行犯逮捕;也希
望法院從重量刑、速審速決。
此外,現行「醫療法」規定,醫療暴力行為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卅萬元以下罰
金;如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立即移送法辦。但大台中醫師公會理事長蔡其洪表示,目前醫
療法中的「妨害醫療罪」還是告訴乃論的傷害罪,要求醫療法修法,納入刑法公共危險罪
並加重刑責,不再只是罰鍰三至五萬元了事。
林奏延強調,期盼立法院可以支持修正該法一○六條,將類似事件視為「公共危險罪」,
有期徒刑提高為五年以上,預防憾事一再重演。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paper/1011183
心得 到底這次是玩真的還是玩假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