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黃醫師,我相信「只要是人都會犯錯」
承辦人員會疏忽沒在班表確定前查核所有人的證照效期
行政人員會疏忽沒將公文所載的內容通知當事人
醫師會疏忽沒有謹記自己的證照效期
以上這些都有可能發生!
面對已經造成的錯誤,應該是去檢視發生錯誤的環節
並且把我找來,協商該怎麼彌補這個雙方都不願意看到的錯誤
而不是間接傳遞一句話:
「你的證照到期了,這樣會沒有薪水,我們執行長很堅持...」
我原本也想,反正就當義工吧
或是想成自己在大武海邊搞丟幾萬塊不要緊的
但是我的每個同事、朋友都認為不該這樣沉默
凡是付出勞力心血就應該有合理的對待
我在台東下鄉兩年,其實這個月初已經期滿
那我為什麼還在這裡?
因為這裡給我舞台發揮所學、給我合理的報酬養家活口
讓我離開新婚的妻子、每週末通勤西部和台東之間
週間還撥出一到兩天,結束醫院白天的工作
餓著肚子、撐著眼皮,獨自開車到六十公里之遙的大武海邊
可能只為了在半夜兩點幫病人縫一個傷口、處理一個發燒的小孩...
大武這個事件的核心,就在醫院主事者的良心跟態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