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nO4 ( )
2016-12-01 22:26:46é€£ç½²ç¶²å€ https://sites.google.com/view/medicalstafftwn
Taiwan ï¼arriage Equality
醫療人員支æŒå©šå§»å¹³æ¬Šé€£ç½²
è²æ˜Žç¨¿
我們是醫療相關科系å¸ç”Ÿ(å«ç•¢æ¥ç”Ÿ),我們以專æ¥è§’度,全力支æŒä¿®æ”¹æ°‘法讓åŒæ€§å©šå§»åˆ
法化,以ä¿éšœåŒæ€§åŠç•°æ€§ä¼´ä¾¶çš„家åºé—œä¿‚,ç†ç”±å¦‚下:
1.性å–å‘差異ä¸æ‡‰é™åˆ¶å©šå§»æ¬Š
åŒæ€§æˆ€åœ¨é†«å¸ä¸Šå·²è‰å¯¦æ˜¯æ€§å–å‘ä¸åŒï¼Œè€Œéžç–¾ç—…。åŒæ€§æˆ€æ—群ä¸è«–生ç†å¿ƒç†å‡èˆ‡ç•°æ€§æˆ€æ—
群無異,當然應具有婚姻的權力。修改民法以使åŒæ€§å©šå§»åˆæ³•åŒ–,將能促進ä¸åŒæ€§å–å‘æ—
群間的平ç‰ã€‚
2.åŒæ€§å©šå§»åˆæ³•åŒ–å¯ä¿ƒé€²åŒæ€§æˆ€æ—群的å¥åº·
åŒæ€§å©šå§»åˆæ³•åŒ–是改變社會差別待é‡çš„ç©æ¥µä½œç‚ºï¼Œèƒ½å¤ 促進åŒæ€§æˆ€æ—群的å¥åº·ã€‚åŒæ™‚,åŒ
性婚姻åˆæ³•åŒ–能讓åŒæ€§æˆ€æ—群與其他人一樣,æ“有具有法律地ä½çš„家åºæ”¯æŒç³»çµ±ï¼Œæœ‰åŠ©æ–¼
生病照è·ã€é†«ç™‚照顧ã€è‡¨çµ‚陪伴。身為醫療從æ¥äººå“¡ï¼ŒåŸºæ–¼å¥åº·ä¿ƒé€²èˆ‡ç”Ÿå‘½æ¬Šä¿éšœï¼Œæˆ‘們
全力支æŒåŒæ€§å©šå§»åˆæ³•åŒ–。
3.åå°ä»¥å°ˆæ³•å–代修改民法
使åŒæ€§æˆ€æ—群æ“有異性戀æ—群平ç‰çš„婚姻權,是公平æ£ç¾©çš„展ç¾ï¼Œå¦è¨å°ˆæ³•åªæ˜¯å†æ¬¡çš„å·®
別待é‡ï¼Œä¸”容易出ç¾æ¼æ´žï¼Œè€—費更巨大的社會資æºã€‚åŒæ™‚,å¦è¨å°ˆæ³•è€Œéžä¿®æ£æ°‘法,ä»ç„¡
法解決醫療相關决定(如手術ã€æ€¥æ•‘ç‰ï¼‰åŒæ„書簽屬代ç†äººé †ä½çš„çˆè°ï¼ˆå¦‚åŒæ€§ä¼´ä¾¶çš„é †
ä½æœƒä½Žæ–¼ç—…人兄弟),亦影響åŒæ€§æˆ€æ—群的醫療權利。
據醫å¸çµ±è¨ˆï¼Œæ¯äºŒå人ä¸è‡³å°‘會有一ä½åŒæ€§æˆ€è€…,他們å¯èƒ½å°±æ˜¯ä½ 週éå—苦難å»ç„¡æ³•å‘Šè¨´
ä½ çš„æœ‹å‹ï¼Œä¹Ÿå¯èƒ½æ˜¯ä½ 最親近的家人,請åœæ¢å‚·å®³ä»–們,用æ£ç¢ºçŸ¥è˜ã€æ„›ã€åŒ…容與法律來
ä¿éšœä»–們。
身為醫療從æ¥äººå“¡ï¼Œæˆ‘們ä¸å®¹è¨±å¹´é½¡ã€ç–¾ç—…ã€ä¿¡ä»°ã€æ°‘æ—ã€æ€§åˆ¥ã€åœ‹ç±ã€æ”¿è¦‹ã€äººç¨®ã€æ€§
å–å‘ã€ç¤¾æœƒåœ°ä½æˆ–å…¶ä»–å› ç´ çš„è€ƒæ…®ï¼Œé˜»æ“¾æˆ‘å€‘ç¶è·ç”Ÿå‘½çš„è·è²¬ã€‚
身為醫療從æ¥äººå“¡ï¼Œæˆ‘們秉æŒå°ˆæ¥è‰¯çŸ¥ï¼Œæ”¯æŒç”Ÿå‘½å¹³æ¬Šï¼Œæ”¯æŒä¿®æ”¹æ°‘法,以使åŒæ€§å©šå§»åˆ
法化。
å…±åŒç™¼èµ·äºº
和信治癌ä¸å¿ƒé†«é™¢é†«å¸æ•™è‚²è¬›åº§æ•™æŽˆ è³´å…¶è¬
å‰åœ‹ç«‹è‡ºç£å¤§å¸é†«å¸é™¢ç²¾ç¥žç§‘教授 æž—ä¿¡ç”·
高雄醫å¸å¤§å¸é™„è¨ä¸å’Œç´€å¿µé†«é™¢ç²¾ç¥žç§‘教授 é¡æ£èŠ³
臺北市立è¬èŠ³é†«é™¢å©¦ç”¢éƒ¨ä¸»æ²»é†«å¸« 楊鵬生
新北市立è¯åˆé†«é™¢ä¸€èˆ¬å¤–科主治醫師 洪浩雲
執æ¥ç²¾ç¥žç§‘醫師 王浩å¨
å°ç£è²æ–¯ç‰¹ 楊斯棓
開始連署
請您確èªä»¥ä¸‹äº‹å¯¦ï¼šä¸€ã€æ‚¨å°‡å…¬é–‹èº«ä»½ï¼›äºŒã€åœ¨æ‚¨çš„連署ä¸ç¬¦åˆæœ¬é€£ç½²ç²¾ç¥žçš„情æ³ä¸‹ï¼Œç®¡
ç†è€…有權利ä¸å‘Šè€Œåˆªé™¤ä¹‹ï¼ˆä»¥ç¢ºä¿é€£ç½²çš„公信力)。
醫療人員連署
採用新版 Google å”作平å°æ ¸å¿ƒæŠ€è¡“。
作者: flumarin1 (rocker) 2016-12-01 22:33:00
支持
作者:
bardrufus (Hope for the best)
2016-12-01 22:35:00已連署 人權不該有條件
作者: ewchu77 2016-12-01 22:36:00
其萬!!!!
作者: cumsanctis (lux perpetua) 2016-12-01 22:46:00
已連署!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16-12-01 23:16:00沒辦法支持
同婚是否是人權尚待討論,我是醫師不是律師,不支持。
作者: chcc511013 2016-12-01 23:34:00
推 身為醫師更應將心比心 即使不想支持也應理性以對
作者: Fisica (physh) 2016-12-01 23:35:00
推! 婚姻不應依性傾向而有限制,基本權利應予保障
作者:
doo78228 (不要叫我洨杜= =+)
2016-12-01 23:36:00黑人是否有人權也尚待討論嗎? 支持
作者: patrickchao (小派) 2016-12-01 23:40:00
推!已連署
作者:
mio8092 ( \(^o^)/ )
2016-12-01 23:43:00推
作者:
giadruu (酸民何其多)
2016-12-01 23:44:00身為醫療人員,我支持設立專法,但不同意修改民法
作者:
keke991 (keke)
2016-12-01 23:46:00推
作者:
atkiven (意亂情迷)
2016-12-01 23:48:00推!
作者:
yfhao (刀開不完)
2016-12-01 23:52:00為何不能立專法?立專法=歧視?不太懂
作者: freddychentw (freccy) 2016-12-01 23:53:00
已連署
作者:
fundoshi (fun東西)
2016-12-01 23:55:00沒辦法不支持
作者:
closeryu (closeryu)
2016-12-01 23:55:00專法等於歧視?
到底為何不支持就是歧視呢?不敢冒然立法草率立法就是歧視嗎?好像支持就一定比較高尚一樣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6-12-02 00:06:00我支持同志成家,雖然我認為愛情跟婚姻是兩回事婚姻是法律認證財產重分配、法定代理人、撫養權及家庭結合但是現代社會混淆了結婚和愛情的關係同志是想要在必要可以有人當自己的代理人,無損於異性戀權利
作者: coolpizza (考生實在不該上ptt) 2016-12-02 00:09:00
推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6-12-02 00:14:00但把婚姻當作是愛情的成果、幸福的象徵、責任感,都是誤解
作者: cyansky (賽恩) 2016-12-02 00:14:00
推!已連署,支持修改民法
作者:
closeryu (closeryu)
2016-12-02 00:15:00無言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16-12-02 00:18:00婚姻比較像契約 並非人權
作者: Fisica (physh) 2016-12-02 00:21:00
退一步言,不直接連結專法與歧視,但請您試想— 專法A在民法權利外,額外給予某族群保障;專法B則說此族群無法享有民法若干權利,僅得享有專法B權利。此時,顯見專法B之適用與平等原則殊有未合。
作者:
amilu 2016-12-02 00:21:00推 專法就是歧視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6-12-02 00:22:00我就是因為認為民法登記結婚婚姻是一種契約,既然只是個契約,那為何要阻止同志找個人,來當自己的法定代理人呢?為何這個法定代理人一定要是異性?同志登記結婚就是可以獲得重新分配財產、法定代理人的權利根本無礙於他人,同性戀們想要,就讓他們擁有,成人之美嘛!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16-12-02 00:31:00如此解讀 普天之下 皆為歧視
作者: apostleapost 2016-12-02 00:32:00
推支持連署,修改民法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6-12-02 00:37:00那些共同發起人真的對細節清楚嗎...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16-12-02 00:41:00甲乙方互簽的契約 因為丙丁抗議所以要修改 真是長見識了
作者:
fundoshi (fun東西)
2016-12-02 00:45:00樓上你舉這甲乙丙丁的例子也太荒腔走板
硬要套他的邏輯就是,甲乙要簽契約,沒道理丙丁不能簽呀?都是平等的契約所以應該是修法讓丙丁也能簽約,完全無損及甲乙的權益。
作者: Fisica (physh) 2016-12-02 00:49:00
請問丙丁如何修改甲乙間的契約? 本次修法重點引用您的比喻,在討論「限制丙丁沒有締結此類契約的自由,是否有正當性?」而無涉原先已締約或未締約的甲乙方(若有,請您舉實例描述如何影響甲乙方)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6-12-02 00:50:00以我支持修改民法的立場,我剛剛還以為樓上那個例子,甲乙是同志,丙丁是護家盟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16-12-02 00:51:00婚姻契約原定就一男一女 支持同志朋友另立專法契約 謝謝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6-12-02 00:56:00以我一個本來就不想靠法律約束婚姻的異性戀而言。我不能理解為何改這個法律會造成某些宗教人士這麼大的反彈雖然我不屑去使用這個權利,但別人想要我也懶得阻止啊
作者: Fisica (physh) 2016-12-02 00:57:00
我們還是沒有充分的理由,說服大家「國家制度應限制同志族群依民法結婚的自由」,而足以勝過憲法保障之「婚姻自由」與「平等權」
作者:
aa708 (aa708)
2016-12-02 00:58:00已連署
作者:
hitoma 2016-12-02 00:59:00很多人害怕這個通過自己會變同志吧 XD
作者:
fundoshi (fun東西)
2016-12-02 01:03:00舉不出合邏輯的例子又一噓再噓,我也長見識了
作者: chl1209 2016-12-02 01:05:00
推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6-12-02 01:09:00設同性戀專法的話,雙性戀是不是兩個法可以同時用?XD
作者: tqq130 (terry) 2016-12-02 01:10:00
已連署對歧視有疑慮的再自己去研究看看吧總是要有了解再有評論
作者: warrx (warrx) 2016-12-02 01:17:00
不支持。我反對修改民法。醫學的事和法律的事仍有落差。
我只支持專法 事情本來就要漸進式 不然只是挑起對立
作者:
sodafish (Marathoner)
2016-12-02 01:21:00支持婚姻平權修民法
作者:
hitoma 2016-12-02 01:25:00「自己是醫師不是律師所以不支持」XDD 誰來教我邏輯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6-12-02 01:29:00我的態度是:「我原本覺得這根本不干我一個異性戀屁事,但怎麼看到一堆人莫名其妙跳出來反對,理由還這麼爛,那我跳出來支持一下同志好了」
作者:
yo841204 (yo841204)
2016-12-02 01:36:00回hit大 因為現在贊成的人認為同婚是基本人權 而原本那位大大的意思我猜測應該是指 是否真的係屬人權有待討論而身為醫生而非律師的他 探討這個並非本行 而在無法確定是否為人權的情況下 他的立場才是不支持 因為都還沒有搞清楚啊啊~~ 淺見QQ
作者:
hitoma 2016-12-02 01:37:00是不是基本人權要律師資格才能討論(大驚)
作者:
yo841204 (yo841204)
2016-12-02 01:39:00我也不懂QQ 這個議題好困難QQ
作者:
hitoma 2016-12-02 01:40:00就直接反對就好啦,反而乾脆俐落
作者:
ahadears (.....)
2016-12-02 01:41:00反對
作者: jj611017 2016-12-02 01:44:00
錢才是重點,笨蛋
特別法的訂定是在既有法律規範下補足特定族群缺少或相對不平等的權力。 婚姻專法說穿只是一種隔離,是排除適用一般法,不是歧視是甚麼.... 你會為了原住民重寫一部原住民才能適用的民法嗎?
你能結婚是人權,別人就不確定是否為「人」權?真妙耶
作者:
istoday (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輕)
2016-12-02 03:52:00反對
作者: Doralice 2016-12-02 07:11:00
現在支持的最大理由就是不想看到下一代被宗教單一價值綁架
作者:
saureus (花生)
2016-12-02 07:31:00推
作者:
serfina (珍惜)
2016-12-02 07:38:00支持先專法+1。請不要批判不支持的人認清同運團體在支持,個人覺的它們很會操弄群眾,對很多必需面對的議題避重就輕,很會打文青戰模糊焦點
作者:
Rogozov (哥發的不是冗是寂寞)
2016-12-02 08:41:00支持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6-12-02 08:44:00
支不支持跟同運團體沒有關係,甚麼叫文青戰?站在人權跟基本邏輯判斷,我沒有反對的理由
作者:
CaMaru (maru)
2016-12-02 08:53:00ㄏ 某幾樓秀下限
作者: yaleinwind 2016-12-02 09:14:00
嗯,不反對婚姻,但對我而言設專法和改民法無意義,都一樣!歧視是來自內心,不是短時間可改,所以改民法改不了人的心!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6-12-02 09:56:00看到發起人名單 就覺得雖然不干我屁事 但我投反對 哈哈
作者: zippzilcfree 2016-12-02 10:04:00
立專法還修民法和醫療人員職業有關?別把這裡也搞得烏煙瘴氣
作者:
yfhao (刀開不完)
2016-12-02 10:11:00紅明顯,我不反對同婚,但不代表醫療人員都必需支持,這標題和我是人我反核有87%相像
作者: iceddai (iceddai) 2016-12-02 10:27:00
:p
作者: Best5566 2016-12-02 11:19:00
醫學生版歸醫學生版
不覺得只有這烏煙瘴氣,選科、收入、工作量不也是這邊常常不同意見吵起來,現在新聞大反而避談才奇怪吧。
作者: zippzilcfree 2016-12-02 14:25:00
然而立專法或修民法不是都同樣是贊成同婚的人嗎?有關法律的問題覺得應該讓立委去研擬,所以才覺得吵這個和醫療職業無關...
相信立委的「專業」不太實際,這幾年無論贊成還是反對、無論有理無理都是得大聲到讓他們注意啊。聲援自己支持的,抗議自己反對的都很重要,當然不表態也是選擇。
作者:
Kjell (榭爾)
2016-12-02 15:09:00有沒有人文素養,看推文就知
作者: zippzilcfree 2016-12-02 15:17:00
只是對於用職業來強調法律立場覺得不妥,現在的媒體和民眾是可怕的啊~除此之外真的沒什麼意見,放心我也沒對某專業有期待XD
反對方的醫師目前上檯面的就嘉基那位走出埃及協會的新陳代謝科醫師...提油救火,用"發病""可矯正"來形容同志
作者:
kuromu (kuromu)
2016-12-02 15:50:00唉 對異性戀沒差,就不支持不反對啊 不過現實就是需要異性戀幫連署?某些SJW扣標籤和滑坡只是幫倒忙而已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6-12-02 16:32:00的確就如樓上講的,原本根本跟我這異性戀無關,只是看到某些反同、護家盟的豬隊友就想跳出來幫同志講話要不是護家盟反對聲音這麼大聲又無理,大多數人根本不想管。立委就默默的當鄉愿立專法過去了
反對同婚入民法,同志不應該適用正常的婚姻規則,請立專法
作者: netfly (小火柴) 2016-12-02 18:00:00
滾,別來亂,扯不相干人下水
作者:
ahadears (.....)
2016-12-02 19:45:00個人想支持可以去支持 但是幾個人以醫界名義支持?有多數醫師支持嗎!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16-12-02 20:30:00綁架全體醫療人員
醫療人員自發連署哪來的綁架?台灣醫界每次理事長發言的每期前言跟大老反對入勞基法那種才是吃全體豆腐的醫界「代表」,連署網頁也說假如留言不符理念也會剔除。反同婚的也有用律師、醫師身分發表專業意見擁護自己的信仰;反過來也是成立吧?
作者:
bardrufus (Hope for the best)
2016-12-02 22:43:00連署不就是有署名代表同意嗎? 不同意可以不要連署,何來綁架之說?詭異的邏輯
作者: Fisica (physh) 2016-12-02 23:00:00
您若不贊同,可發起類似的「醫療人員反對婚姻平權連署」,只要論理有據想必也能獲得迴響,大可不必在此悲憤自己的聲音遭綁架。
噓的人真是丟臉想反對就反對啊 但是邏輯論述跟護家盟差不多 綁架? 呵
作者:
haggis (haggis)
2016-12-03 01:40:00推
作者:
MnO4 ( )
2016-12-03 02:20:00逼近2000人了,大家加油!
ä¸ç®¡æ”¯æŒä¸æ”¯æŒï¼Œä¸ç®¡æ˜¯åŒæ€§æˆ–ç•°æ€§æˆ€ï¼Œæˆ‘å€‘éƒ½æ²’æœ‰è³‡æ ¼åŽ»æ±ºå®šåˆ¥äººçš„äººç”Ÿï¼ŒåŽ»ç¦æ¢èª°å’Œèª°ä¸èƒ½ç›¸æ„›ã€‚
作者: zippzilcfree 2016-12-03 10:26:00
抱æ‰æˆ‘發言太åé —ï¼Œè‡ªå·±æ€•äº‹æ€•è¢«å½±éŸ¿å°±æƒ³å¤ªå¤šã€‚çš„ç¢ºç¾åœ¨åª’體和網路關éµå—幾乎沒出ç¾æœ‰é—œåŒå©šçš„è´Šæˆèˆ‡åå°è°é¡Œï¼Œå°æ–¼ç”¨è·æ¥é€£ç½²éŽåº¦æ慌了,請大家平平怒氣å§XD然後真的希望立法能åšå‡ºå€‹å¤§å®¶éƒ½èƒ½æŽ¥å—çš„çµæžœï¼Œä¸è¦å†è®“å°ç£å¦‚æ¤å°ç«‹åµé¬§äº†
作者:
Spell16 (曬太陽的翻車魚)
2016-12-03 10:57:00噓的人舉的甲乙丙ä¸ä¾‹å完全æžéŒ¯æ–¹å‘了å§ç¾åœ¨æ˜¯ç”²ä¹™å¯ä»¥ç°½è¨‚契約,丙ä¸èªªæˆ‘們也è¦ç°½å¥‘ç´„çµæžœç”²ä¹™èªªä½ 們兩個沒有我們的åŒæ„ä¸èƒ½ç°½å¥‘約試å•ï¼Œä¸™ä¸ç°½å¥‘約,到底關甲乙什麼事?支æŒç«‹å°ˆæ³•çš„我也許å¯ä»¥ç†è§£ä½ 們覺得事情å¯ä»¥å…ˆæ±‚有å†æ±‚好,å¯æ˜¯ç›®å‰ç«¯å‡ºä¾†å°ˆæ³•çš„è‰æ¡ˆæ ¹æœ¬å°±æ˜¯è·›è…³çš„殘缺的契約這種被支解éŽçš„å°ˆæ³•æ ¹æœ¬ä¸èƒ½é…åˆå¯¦éš›æƒ³çµå©šçš„人的需è¦æœ‰äº›äººå°±æƒ³è¦æœ‰å©šå§»äº’è² å¿ è²žç¾©å‹™çš„ä¿è·ï¼Œä½†æ˜¯ç«¯å‡ºä¾†çš„è‰æ¡ˆå°±ä¸æ˜¯ä»–們想è¦çš„å•Šã€‚é ˜ä¸é ˜é¤Šå¯ä»¥å¦èªªï¼Œä¸éŽç¾éšŽæ®µå–®èº«çš„人就å¯ä»¥é ˜é¤Šäº†ï¼Œæ‰€ä»¥å€‹äººè¦ºå¾—擋這方é¢çš„實際æ„義ä¸å¤§
作者:
s82025 (Ning)
2016-12-03 20:10:00推 已連署
已連署,åå°è€…æ ¹æœ¬æ˜¯é—œä½ å±äº‹åˆ¶åº¦æ˜¯ç”¨ä¾†ä¿éšœäººæ¬Šï¼Œä¸è¦æ‰¯æœ‰çš„æ²’çš„ç†ç”±ä¾†æŽ©é£¾è‡ªå·±æ§è¦–的心態,有種就說自己骨å裡就是æ§è¦–åŒå¿—,少在那裡虛å½ï¼
æŸS真的很扯,è¦åˆ¥äººä¸æº–批判ä¸æ”¯æŒè€…,自己å»ä¸åœæ‰¹åˆ¤æ”¯æŒè€…自己打自己臉ä¸è…«å—Žï¼Ÿ
作者:
doomx (天無二日 民無二主)
2016-12-04 22:27:00支持立專法
作者:
helpgod (來吧)
2016-12-05 11:15:00Hoterlin 很氣 神要森氣氣你這麼不寬容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