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Townshend (the WHO)》之銘言:
: 之前去面試 院長說了一個不錯的數字 馬上答應簽約了
: 突然想到合約是制式的 上面沒寫保證XX萬 會不會很容易被悔約啊?
: 如果萬一拿到薪水發現不是這個數字 想走能夠以院方違約為理由嗎?
: 當初應該用錄音筆錄音起來的
我之前去豐原醫院時 骨科主任答應我保障薪20萬 領6個月
結果到職時去樓上找院長會談時 院長當面打槍骨科主任
說豐原醫院的傳統 從來沒有保障薪6個月 所以只有3個月
社會新鮮人只能吞下去....................哭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