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level I 大小 胎位 心跳 羊水
: 簡單說,健保並不給付level II
: → bathape: 沒有 Indication 的檢查,自然不知道該做什麼? 04/17 08:12
: → bathape: 健保署不認為一次以上的產檢是合理的而列入給付。醫師免 04/17 08:14
: → bathape: 費"多做的"就自求多福吧 04/17 08:14
這邊其實隱含一個議題,就是醫師的時間變動成本被視為0的問題...
病人抽血做成人健檢正常,然後醫師告訴病人抽血都正常,
後來病人被發現有慢性貧血,多數醫療人員會認為該醫師有過失嗎?
應該不會,因為國健局的當代版成健裡面沒CBC(古典版中好像有),
每個抽血項目都被認為是獨立而各自有成本的,沒驗到那項自然不會有結果
此案中的超音波,
醫師如果只看對生產過程可能有影響的胎位,心跳,羊水也許半分鐘內就可完成檢查,
但要找到四肢,特別是和軀幹沒有直接連接的前臂+手和小腿+腳,
運氣不好可能就得花個10分鐘以上,若把醫師的時間成本算進去,
胎位,心跳,羊水都可以像是抽血中較便宜的Hb,GPT,BUN等獨立項目,
而前臂+手和小腿+腳則像是抽血中較貴的ferritin,AFP,HBsAg等獨立項目
該醫師只點了胎位,心跳,羊水自然不會出現前臂+手和小腿+腳的結果...
而據判決書中記載"兩手上臂均僅長出半截、下肢無右腿、左腳腳趾僅有三趾"
也就是說軀幹的確有往外長出兩手半截上臂,也有長出左腳完整的大腿(femur),
如果不把切面弄到和上臂同軸,根本不可能發現只有半截
(當然如果有3D或許可以一眼看出來...)
這邊還出現另一個議題就是大家都做echo, 不做的可能孕婦就跑別家去了?
請問大家都是每次看全套嗎? 這時候其實婦產科醫學會就該出來制定guideline
即便國健局/健保不給付,至少該訂出免費echo第幾週該看到哪些項目,
如果要是真訂出每次echo都要看全套含手腳,那沒做到的就可能構成過失
在這樣的guideline定出來之前,echo可以視作PE的延伸(摸胎位應該遠不如echo準確有效)
PE本來就可由醫師看需求決定項目(problem/goal oriented),
只要想看的項目有確實看過正確判讀,就不應該構成過失
話說回來,如果guideline真的搞到免費echo all or none,
要嘛就別做(連羊水胎位都不看),要嘛就得做全套(連手腳都看)
不知最後多數產科醫師是否還會每次都看免費echo? 還是多數都選擇不看免費的了...
guideline出來搞不好產科醫師就不合意下自然團結了...
另外就是若要防止類似法律糾紛出現,
以後在24週前應該要強烈建議所有孕婦自費level 2 echo,
然後多數父母可能會除殘務盡...
到時就不知道那些反墮胎宗教團體會有何感想就是了 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