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dstudent板各位版友專家們您好:
小弟在精神科有與depression相關的診斷以及GAD的診斷已經數年了,
小弟最主要擔心的症狀是:在無法預料的時日會覺得體力活力精力意志力突然喪失殆盡,
甚至吃不下飯連續睡了24個小時仍然從身心上感覺需要賴床難以爬起床做事。
這無法預料的症狀發作後會持續3-5日,然後體力活力精力意志力又穩定地回復正常。
發作的頻率1個月大概約2次或以上。
對這些診斷與這個症狀,精神科醫師幾乎只採取抗憂鬱藥monotherapy,
然而在小弟數年的經驗顯示,抗憂鬱藥monotherapy(總是?)會導致這樣的惡性循環:
在起初2-4週感覺抗憂鬱藥monotherapy發揮了充足的正面作用,
但是隨時間演進,開始感到正面作用越來越不夠充足,此時精神科醫師可能會提高劑量,
等到10-12週後抗憂鬱藥monotherapy在最大建議劑量下的的正面作用已完全感受不到,
原本的身心症狀又開始牽制著小弟的生活,
於是精神科醫師換抗憂鬱藥,又進行抗憂鬱藥monotherapy的另一個惡性循環。
小弟對於這樣狀況感到很不滿意很不耐煩,便嘗試閱讀文獻,設法自備抗憂鬱處方藥,
希望找到確實長期有效的藥物組合。目前發現,
美國Stephen M. Stahl教授在2014年出版的
《Stahl's Essential Psychopharmacology Prescriber's Guide》頁碼第625頁寫明:
「In the U.S., sertraline (Zoloft) is commonly augmented with bupropion
(Wellbutrin) with good results in a combination anecdotally called
"Well-loft"...」
小弟先前發現在初期(4-6週內)bupropion 300mg monotherapy,
對於改善體力活力精力意志力匱乏的症狀最有效,
但是同樣持續進行到10-12週後又感覺不出任何正面效果了,
所以小弟在最近2個月內設法自備sertraline 100mg與bupropion 300mg合併服用,
也就是小弟逕自對自己進行"Well-loft" combination therapy,
發覺sertraline一加下去bupropion的正面作用又明顯重現了,副作用感覺更少,
所以小弟似乎發現了正面效用會維持較久的抗憂鬱藥combination therapy。
小弟興奮地向精神科醫師請求"Well-loft",可惜精神科醫師表示開立這種處方有困難,
原因略轉述如下:健保審查制度會認為對憂鬱症開二種不同的抗憂鬱藥是「重複用藥」,
因此審查制度只給其中一種抗憂鬱藥藥品給付,另一種抗憂鬱藥必須要我自費。
幸好一位好精神科醫師提示我另一種抗憂鬱藥由另一家醫院的另一張處方籤開立,
這樣就比較能通過審查制度而得到藥品給付。
問題:
1.小弟完全不懂健保審查制度的始末,它是如何實行的,對醫病關係會有什麼影響,
可否請medstudent板各位版友專家們精闢地解惑釋疑?
2.為什麼另一種抗憂鬱藥由另一家醫院的另一張處方籤開立,
就比較能通過審查制度而得到藥品給付呢?
3.小弟有透過網路向健保局抗議,健保局承辦人員說,
並無硬性規定憂鬱症不能開二種抗憂鬱藥,
主要取決於醫師判斷病人是否確實需要這種處方。
但小弟向精神科醫師請求"Well-loft"時醫師也認同說可能短期內需要"Well-loft",
因為之前不同抗憂鬱藥monotherapy的效果都不夠久。
但是醫師仍然有顧慮而不方便這樣開藥,為什麼?
先感謝medstudent板各位版友專家們任何的解惑釋疑!小弟感激不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