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師組職業工會,首要目標瞄準尚未受到《勞基法》保障的「醫師聘用契約」。
工會將普查各大醫院的契約,包括全台灣的醫學中心、以及台北市區域以上
層級的醫院,並一一挑出不合理、甚至違法的「不平等條款」,號召基層醫
師一起站出來爭取權益。
台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籌備會發起人、國泰醫院不分科住院醫師翁子騰表示,許
多醫院在跟新進醫師簽約時,契約上都不會明寫薪資金額,連休假規則也空白。
「這都是因為契約沒寫清楚的關係!」他爆料,一家知名醫院,今年2、3月間
便有外科部主任以「績效不佳沒賺錢、要大家共體時艱」為由,要求該科的住
院醫師每月自砍薪水1萬元。
台大醫院實習醫師、北市醫師職業工會籌備會秘書陳亮甫進一步指出,許多醫
院的醫師聘用契約也規定,醫師的工作地點可任憑院方調動;至於薪水甚至只
簡單寫一句「依甲方(指醫院)所訂住院醫師核定標準核給之」,但這些標準
或辦法,不要說簽約時沒給新進醫師看,就連官網上也找不到。翁子騰說,若
遇到像是醫院主管要求砍薪時,醫師當然只能啞巴吃黃蓮。
陳亮甫進一步透露,醫師契約中的不平等條約不少,例如許多醫院都規定,醫
師簽約後若想提前離職,必須繳交1個月的薪水當做違約金,動輒10萬起跳,甚
至桃園知名醫院的違約金更高達60萬元,醫師報到時就直接「簽本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