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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立新聞網 setn.com
2017年10月23日 下午6:15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吳姓中醫師,前年10月因家暴遭妻子盧女索賠6百萬精神撫慰金。開庭時吳男指
出,開業19年來,理應要有1億8千萬的存款,結果僅剩5700元,再加上曾聽聞妻子外遇,
因長期情緒壓力瞬間爆發,一怒之下才會出手毆打妻子。台中高分院採信吳男說法,但認
為不能做為免責事由,判定吳男需賠償盧女10萬元精神撫金。
▲醫師不滿妻子揮霍自己的存款,加上懷疑她外遇,便動手毆打對方。(示意圖/翻攝自
PIXABAY)
判決書指出,盧女控吳男前年10月18日家暴,導致頭、頸多處擦傷、挫傷,身心俱疲,因
此向吳男索賠6百萬元精神撫慰金。對此,吳男坦承家暴,且也因此而被判處拘役40日。
吳男指出,之所以會動手毆打妻子,是因為他自1995年7月開診所後都是由盧女打理財務
,但2013年11月父親過世要治喪時,理應要有1億8千萬的存款,卻只剩5700元,加上1997
年曾有女子告訴他,盧女外遇且介入對方家庭,才會讓他隱忍10多年的壓力一下子爆發,
對妻子揮拳毆打。
吳男控告盧女背信及侵占,而盧女反控吳男誣告,台中地檢署偵辦後皆不起訴。台中高分
院指出,檢調曾針對吳男自1995年7月至2013年11月的診所營收狀況進行調查,扣除2001
年至2003年無資料,合計1億6678萬餘元,認為吳男說法可信。
但檢方認為,雙方對存款金額的說法差異過大,且因雙方是夫妻關係,盧女雖無工作,但
平日所從事的「家務勞動」的支出難以計算,且吳男對盧女具有撫養義務,儘管盧女揮霍
吳男存款,並未有侵占及背信之虞,判定盧女不起訴處分;而盧女控告吳男誣告部分,檢
方認為吳男提出診所營收證明,並非無憑無據,亦裁定不起訴處分。
台中高分院認為,吳男雖無法證明妻子外遇,但相信吳男是在自認妻子給他戴綠帽及存款
遭侵占的狀況下對盧女家暴,但這理由並不能將家暴合理化,更不能免責,但盧女提出之
6百萬精神賠償金過高,因此裁定吳男應賠償盧女1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