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先 先收集你確實有看診的證據:
A. 報備支援紀錄
B. 看診的病人病歷
C. 人證(同事)=>人證上法院才會用的到
2. 寫支付令:可以自己寫不用律師,但注意一旦申覆令被法院駁回,就直接走法律程序
A. 支付對象:是負責醫師(非金主)
B. 怎麼寫google有教
引述《LivingGym (living)》之銘言:
: 是這樣的
: 我想請各位醫師同仁&前輩幫幫忙,
: 小弟是剛離開醫院到基層服務,
: 因為家裡經濟的因素,
: 就利用空的時段,
: 透過朋友的介紹到另一間診所兼診,
: 看一般科(三高,感冒,小兒......)
: 經營一切都蠻正派合法,
: 也都有報備支援,
: 可是因為診所實際老闆們是非醫界圈內人,
: 商人們會比較在商言商,
: 因為獲利不佳,
: 大老闆決定要關門及早停損,
: 問題是關門後薪水居然不給員工,
: 負責醫師.護理師也都沒拿到,
: 更別說我這個兼診的,
: 傳Line給都已讀不回,
: 打電話給大老闆和執行長手機通通也不接,
: 我的問題比較麻煩是因為我當初來兼診,
: 是朋友介紹來的,
: 沒有跟診所簽合約,
: 我現在能夠怎麼辦??!!
: 總共3個月的薪水都沒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