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是大佛還是觀音?醫療法的十字路口

作者: coldspring (笑笑)   2017-12-08 20:49:56
來源:蘋果日報社論
作者:雲林地方法院法官 王子榮
https://goo.gl/HqrB5L
《大佛普拉斯》和《血觀音》是今年國片的兩大亮點,前者讓我們看到小人物的掙扎與無
奈,是接地氣;後者看似紙醉金迷世界,卻拿著刀叉穿著西裝吃人肉,是修羅道,而最近
《醫療法》第82條的修正案,也走到這樣的十字路口,是真的能夠藉由此次修法,務實解
決醫事人員對濫訴的憂慮,還是更增加紛爭往無間地獄下墜,向左走或向右走,影響的是
芸芸眾生的權益,檯面上的各個修法版本都有明顯缺陷,本該聞聲救苦的醫師立委、衛福
部怎麼忍心!
觀察目前各個版本的《醫療法》第82條修正草案,林靜儀立委的提案最是魯莽,其將醫事
人員刑事責任直接限定在「故意」,醫師有這麼偉大?各行各業誰想在執行業務過程中發
生疏失?醫師立委的心態透露非我族類就是低端人口,所以只有我們醫生才該享有刑事豁
免。
另外邱泰源立委的版本也高明不到哪裡去,其創設不屬於《刑法》體系中的「重大過失」
一詞,什麼是重大?誰來認定重大?醫療過失不比路邊發生的車禍碰撞,涉及的是醫療專
業領域時,過失如何以量化?何況把法條文字改成「故意」、「重大過失」,那提告的民
眾也一定會堅持醫師是故意或重大過失,最後仍要待司法機關做最後判斷,這樣會減少紛
爭嗎?顯然是修法上的誤診!
恐架空刑法刑訴法
衛福部是真笨,還是假笨?在衛福部所提出的草案中,唯一值得欣慰的,是至少將「臨床
裁量權」明文化,這將大大扭轉過去醫界一直批評法官、檢察官老拿「醫療常規」作為過
失認定的局面,但其實醫界們一直詬病的「醫療常規」,不也是醫界裡德高望重的大老所
寫下,基層醫師怒火總衝著司法而來,是不是搞錯了什麼?臨床裁量權能讓判斷醫療過失
時回到當時情境、客觀條件去判斷,尤其在血汗醫療環境下,確實能減緩醫療過失的認定
,其實司法也早對此回應,在民國105年間最高法院就表示「因人、事、時、地、物之不
同,醫療常規並非一成不變,在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一般診所,因設備等之
差異;在每一時期,因醫學之進步程度,醫療常規乃具浮動性」,司法給予的善意醫界應
該珍惜。
但衛福部提案的其餘部分就乏善可陳,諸如檢察官在發動任何偵查作為前,必須先取得醫
事鑑定報告才能開始,大大箝制了檢察官偵查作為,也跟檢察官積極調查性質有所違背;
而醫事鑑定報告曠日廢時,不是今天送明天就知道結果,在啟動偵查作為前保全證據的時
效性流失算在誰頭上?還是醫界要告訴我們每個醫師都沒有任何私心作祟,也向來自律甚
嚴,從來不會有害群之馬;為何仁義道德說起來簡單做起來卻很難,箇中道理沒有多高深
,惟有人性二字而已。
《醫療法》的修法最大的問題,是醫生本位主義太多,法律的專業考量太少,《醫療法》
並沒有特別理由可以架空《刑法》、《刑事訴訟法》之理由,在修法即將完成的前夕,值
得掌舵者及相關法規主管單位稍微停下腳步、再三思量。
作者: HapJK (HapJK)   2017-12-08 20:54:00
善意……?好大的官威 真當自己是神?
作者: hiddenbreak (躲起來)   2017-12-08 21:10:00
這篇才是法官本位主義太多,醫師的專業考量太少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7-12-08 21:13:00
法官zzzz
作者: danielchung (daniel)   2017-12-08 21:15:00
他沒提出解決方案
作者: cgumed2018 (payinglove)   2017-12-08 21:26:00
哀,國之亂象
作者: ryanchen1234 (guava)   2017-12-08 21:26:00
感覺修的方向很怪 日後一定會出現問題啦
作者: lc3b (lc3b)   2017-12-08 21:27:00
整篇看起來都是法官本文主義吧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7-12-08 21:30:00
台灣法官不意外啊
作者: louis8520 (歐麻麻)   2017-12-08 21:53:00
媽的,先解釋為何法官誤判沒有民刑事責任再來檢討醫界啦
作者: k8543 (6.30)   2017-12-08 22:07:00
藥廠有明示,先講求不傷自己,再講求效果
作者: cancelbow (aul)   2017-12-08 23:26:00
就你法界最有人性 呵呵
作者: johnyang (Saico)   2017-12-08 23:52:00
看不下去
作者: danielchung (daniel)   2017-12-09 00:58:00
法官誤判應該要受刑事責任
作者: lisa108920 (lisa)   2017-12-09 02:32:00
法界的想法就是第二段:醫師有這麼偉大?
作者: scott112 (scott)   2017-12-09 07:20:00
法官本位給噓,這樣我也覺得一審二審,前後不一樣是不是代表有一個法官判錯了 要處罰法官判刑,業務過失。不同行業狀況不一樣好嗎......
作者: nephrologist (內佛羅聚史特)   2017-12-09 08:16:00
法官過失=>法官也是人 醫師過失=>草菅人命....
作者: martinlin77 (mar)   2017-12-09 09:30:00
這篇文章就一句話「有沒有疏失,法官說了算」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7-12-09 11:49:00
拿兩部無關電影當引言來吸引民眾目光?
作者: luben (魯蛇中的魯蛇)   2017-12-09 14:46:00
法官就是神阿 法官有過失有任何罰則嗎??這不神是什麼?法官就是覺得醫師就是低端人口 要讓我掌控
作者: joe50333 (Joe是虹)   2017-12-10 12:03:00
法官誤判或者不合理判決 也會收到處罰的話 隨便你嘴醫師除罪話
作者: StupidDog (笨狗哥)   2017-12-10 12:28:00
台灣法官真的是 哀哀
作者: nrtc ( )   2017-12-10 13:05:00
人人都會過失,但其他行業過失不會死人。最近才有彰化地院法官判刑超過法定刑度,以後法官用法錯誤要不要也來論刑責。不過對方都具名了,不要忘記,法律罰過失,但我一開始表明我看不懂你另請高明法律也動不了我
作者: WMX (這學期要加油阿~)   2017-12-10 14:55:00
愛修就修吧!反正到時候病人受害、法院無法執行,醫師消極不作為,肯定又會修回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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