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D98421101 (D98421101)》之銘言:
: https://tw.news.appledaily.com/local/realtime/20171213/1258523/
: 【家破妻散】武術教練開刀成殘 告醫5年終勝訴
: 武術教練陳國福在2012年3月因腰椎神經壓迫,到台中慈濟醫院就診,由神經外科醫師顏
: 精華進行腰椎間盤切除及椎弓根內固定等手術,卻在術後下肢無力、疼痛,9天後由另名
: 醫師進行第2次開刀,但已造成陳國福中度肢障,此案經3次醫療鑑定,台中地院於以醫師
: 延誤處置有疏失,依業務過失重傷害判處顏精華有期徒刑10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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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錢是小事
重點是還要被關十個月(不過當然還會再上訴啦....)
如果放棄上訴進去關
關一半之後就能申請假釋 表現良好幾乎都會過
所以實際上大約關五個月
但說真的像我們這種非法律人永遠都不懂
到底一個業務過失重傷害甚至致死
有人可以緩起訴 有人卻要求刑幾個月一兩年=.=?
https://udn.com/news/story/2/2282344
這個公車司機業務過失致死 撞死來台的美國教授
最後刑事部分也是緩起訴 因為態度良好???
所以這個醫師被判十個月是因為態度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