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來源: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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產科醫師:非值班時間醫師可收出勤費?
劉競明/林口長庚醫院婦產科部定助理教授主治醫師
醫師的出勤費在醫院封閉制下為「責任制」,意即任何時間在產科接生應該付給額外於夜間加班出勤的醫師出勤費1萬元,此醫師應該是指非值班時間內的主治醫師。住院醫師在非值班時間即無勤務,值班時間就留在醫院備勤,無出勤費的問題。過去產婦接生本來有所謂的「指定醫師接生費」(就是紅包之意),但是目前衛生主管機關為了規避可能被民眾誤認是「紅包」與濫收不必要費用的事實,不願用「指定醫師費」,現在又允許此醫師出勤費可經由地方衛生主管機關核准予以收取,將此指定醫師費的允准權責又推回地方。
站在醫師的立場,沒人會反對收取出勤費,難處在於你根本無立足點去說服病人及家屬要額外自費付款。醫院接生大部分在深夜時分,少則一台,多則三至五台,有時甚至於整晚無法睡覺,理論上給醫師出勤費無可厚非,但接生團隊非一人診所,值班人員及協助生產的護理人員,或者開刀房麻醉科護師、醫生們及其他醫事人員要不要「分一杯羹」?就是很難解決的燙手山芋。
所以,筆者服務的醫院向來禁止收紅包,也是創院以來的核心價值,當然就沒有「指定醫師費」。連接生婦產科醫師都不收此費用,遑論其他科醫師的急診刀了!接生與手術都是給予執刀醫師非值班時間出勤的額外給付,但是在其他緊急狀況下需要主治醫師親自回院處理時的收費,就會見仁見智,容易引起糾紛。
再者,出勤費1萬元要全部給付給該出勤醫師,還是先給付給醫院再由醫院「統籌分配」則更是醫療費用「績效分配」的藝術,大、小醫師之間有很大的伸縮空間。其實,夜間生產數愈多的醫生,本身業績即已經很不錯,加上現在產科給付人性化,根本不需要再請產婦及家屬額外付費!醫院本身的加班制度下的醫師加班費已經給付夜間回院出勤之醫師,何須畫蛇添足請病人家屬再自費付給醫師出勤費?此舉非僅沒有給醫師方便性,有時反會衍生不必要之醫療糾紛。
現在出生率本就低迷,年輕夫婦薪水不高,在22K月薪下的出勤費1萬元,就是一個月的飯錢。筆者雖是產科醫師,但是筆者反對:向病人額外收取非值班出勤的醫師出勤費,以促進醫病和諧、增加年輕產婦生產之意願。
心得:
小魯看完論點是蠻傻眼得
不知道諸位前輩先進得看法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