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看一下醫療法24條吧
第 24 條
醫療機構應保持環境整潔、秩序安寧,不得妨礙公共衛生及安全。
為保障就醫安全,任何人不得以強暴、脅迫、恐嚇、公然侮辱或其他非法
之方法,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
醫療機構應採必要措施,以確保醫事人員執行醫療業務時之安全。
違反第二項規定者,警察機關應排除或制止之;如涉及刑事責任者,應移
送司法機關偵辦。
中央主管機關應建立通報機制,定期公告醫療機構受有第二項情事之內容
及最終結果。
幫各位整理關鍵字 1. 任何人 2.公然侮辱 3.妨礙醫療業務之執行
這條的罰則有衛生主管機關的行政罰與法院的刑事罰,基本上是非告訴乃論
各位再注意一下道歉文的關鍵字 其實有提到3.妨礙醫療
所以啊,這件事本來就是有備而來,準備要走醫療法第24條的,因為構成要件都有了
只能說,這一條的修訂是這些年來很多人的努力,要使醫院的醫療人員受言語暴力
或肢體暴力時能有反擊的工具,而且包含同事間的言語甚至肢體暴力
所以只能請大家未來執業的時候,真的要隨時記得這條,未來即使前面說的以前
可能發生的譬如OR丟器械,或是工作場域誰罵誰蠢啊豬頭啊,都可能踩到本紅線
這跟防治職場性騷擾這幾年的進步一樣,以前能做的,師長做過而沒事的,不代表
現在還能做
※ 引述《musimed (謬及魅德)》之銘言:
: 版上的風氣看了實在令人覺得黑人問號
: 幾乎一面倒幫這位學弟護航?
: 還一堆教壞小孩的甚麼不帶髒字亂罵就ok的
: 如果你今天家人是護理人員,被一個屁還孩pgy亂罵,你覺得ok??
: 如果今天反過來,是一位資深護士罵pgy髒話,然後pgy逼他公開道歉
: 大家會幫那位護士護航嗎??
: 還是說重點不是是非對錯,而是你是醫師還是護理人員????????
: 如果有這樣的心態,在醫院裡變成顧人怨
: 變成其他職種共同討厭的對象,不是剛好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