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件事詳細情況可能版友永遠也不會了解了,但是這完全顯示了渣榮管理的無能
無能不是說無力阻止兩個員工對幹,無能是因為放任員工到處放火
1. 大夜只有一個VS一個PGY,班表真的長這樣? 有符合評鑑資格? 有符合醫中評鑑資格?
2. 在急救就沒空管血壓240的病人,備援機制?講出去能聽?
3. 護理師評估血壓高需要Foley,直接要求PGY放Foley,這是哪種醫療行為?
4. 就算3是護理師的錯,但醫療結果還是當時的主治醫師承擔,難道渣榮喜歡這樣?
5. 處理Foley的方式有符合院內SOP?
6. 就算以上符合醫療標準,有符合PGY訓練計畫的訓練內容,床數等規定?
7. 最後,對於院內的其他醫師和護理師,雙方難道都滿意高層的處理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