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邱泰源立委FB-推動「機上志工醫師」

作者: DMW (( ̄y▽ ̄)╭)   2018-06-17 00:35:31
醫師公會全聯會秘書處 「機上志工醫師計畫」釋疑
在航空交通發達的現況下,機上臨時遇到醫療的狀況頗為常見,現行航空公司大都以廣播
方式求助機上醫師協助,但對於醫師而言,責任為何?能做什麼?有否後援?等狀況不甚
清楚下,是否出來協助心中難免忐忑。
然而醫者有助人救人天職,因此本計畫採取醫師自願上網登錄,且在機上保有拒絕權利。
除了採自願登錄,更重要的是責任及權利義務的具體化,也藉由與地面Medlink團隊的聯
繫,讓願意協助的醫師更有保障等。絕對沒有增加自願醫師的責任,或損害醫師的尊嚴和
權益。
1. 自行上網登錄:
完全採自願方式,不限專科別或是級職,公會沒有代為同意更沒有提供會員資料給華航。
2. 已登錄醫師,在機組員請求協助時,仍可自由決定是否要協助:
屬於非值勤時間,沒有oncall或值班的概念,臨場自己決定要不要出來幫忙,並不會勉強

3. 出來協助之志工醫師處理方式:
機上不會要求積極治療,不論協助初步處置、安撫病人、幫忙向地面medlink團隊說明病
情、或提供判斷諮詢……都可能對病人有益。
4.華航與志工醫師在登錄時的合約:
機上自願協助旅客處理緊急救護相關法令事宜,於本案申請同意書中已載有內容如下:
1)若加入本案之醫師於機上自願協助旅客過程所衍生爭議(包括但不限於旅客或第三人之
傷害、死亡或損害),除醫師為故意或重大過失外,將由華航負責並協助處理後續爭議。
2)本專案醫師在機上自願協助旅客處理醫療需求之行為,不具強制性,醫師有拒絕之權
利。
5. 機上志工醫師與病人的醫療責任關係,應依緊急醫療服務法:
第 14-2 條 救護人員以外之人,為免除他人生命之急迫危險,使用緊急救護設備或施予
急救措施者,適用民法、刑法緊急避難免責之規定。
救護人員於非值勤期間,前項規定亦適用之。
6. 登錄後,華航即會致贈「卓越卡」(約等同金卡)聊表謝意。與機上出面協助與否無
關。
7. 對本計畫有疑慮的醫師,不要登錄即可。
就只有金卡而已喔......
超沒誠意
作者: medi5566 (medi)   2018-06-17 01:00:00
荒唐!唯一生存機會,機上醫師冷眼旁觀今日一架飛往國內西藏地區的班機,機上一名乘客@#$%^&*機組人員查詢登錄名單發現機上有位台大醫院林姓家醫科醫師(隨便舉例的xD) 拒絕救治@#$%^&*引起全國譁然以後新聞大概是這樣大家考慮一下
作者: m82 (消脂努力中)   2018-06-17 01:12:00
華航,一家編預算繳勞工局罰款的航空公司
作者: DMW (( ̄y▽ ̄)╭)   2018-06-17 01:20:00
然後登錄率低又要譴責年輕醫師道德淪喪
作者: medi5566 (medi)   2018-06-17 01:31:00
公會當然不會白癡配合,不過政府會不會發命令強制就不曉得了,以前還有薩死期間和請假或離職的醫師打官司的@@
作者: HappyPorsche (我愛看電影=3=)   2018-06-17 01:38:00
政府強制個毛啊。圖利華航喔 其他飛航乘客不是國民?
作者: medi5566 (medi)   2018-06-17 01:50:00
納入總額健保給付50點喔喔打強推或強力建議才對
作者: kevineleven (等待)   2018-06-17 01:53:00
金卡能幹嘛
作者: s7024546 (巴哈無伴奏前奏曲)   2018-06-17 02:14:00
定義「重大過失」
作者: Best5566   2018-06-17 02:35:00
1.故意跟重大過失跟現在醫療法沒有區別 2.已登錄的當下怎能容許醫師有拒絕的情事,除非你不考慮輿論壓力,這份合約有講等於沒有講
作者: lyphard121 (星絃)   2018-06-17 03:32:00
既然這樣,那聽到廣播自己想出來就站出來就好啦,還搞這些幹嘛
作者: ozs (放開雙手 仍然一無所有)   2018-06-17 03:51:00
我大嫂檢察官,她看完只說:簽了機上發生糾紛,保證法院至少跑1次(應該是一定成案起訴的意思),要我自己看著辦 XDD人為刀俎 醫為魚肉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8-06-17 04:02:00
去年不就有律師說簽了就變成有義務、得負責
作者: chuntien (chuntien)   2018-06-17 06:59:00
ㄜ這個我想得到的好處只有趁機把空姐下飛機以後可以happy
作者: jay47572352 (下雨天收衣服)   2018-06-17 07:35:00
想問金卡可以幹三小?
作者: gn00203298 (MgDifferentialDiagnosis)   2018-06-17 07:43:00
認識空姐的好機會,還不快上
作者: Falciparum (亞心虫文)   2018-06-17 07:55:00
搭長榮里程存星盟土航一年飛三趟歐美就有金卡了...
作者: i376ers (你說呢?)   2018-06-17 08:49:00
傻子才參加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18-06-17 09:01:00
查了一下,國內線9折,額外10公斤免費托運,機場貴賓室(限本人),大家評估一下這值不值得冒險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18-06-17 09:11:00
需要靠這個認識空姐的,想必也不會成功
作者: tmlc (置身於Asgard)   2018-06-17 09:19:00
華航金卡相當於星空聯盟銀卡而已
作者: WRD (旅行是我的神)   2018-06-17 09:27:00
為何是等於 你是用天合match星空哪一家隨便申請一個華航聯名卡高一點的都直接送金卡了
作者: ugo0812 (無菌水電工)   2018-06-17 09:55:00
以時間成本來說,RunJGC 爽多了
作者: dss1017 (bIGBro)   2018-06-17 10:45:00
醫師卡的等級都已經是鉑金卡等級了,金卡能幹嘛
作者: yfhao (刀開不完)   2018-06-17 10:49:00
金卡就是送貴賓室,升等機會很低,問題是醫師買機票刷的信用卡大部分都有送貴賓室,金卡沒吸引力,完全志工來著,至少來個鑽卡吧
作者: BioMachine (Blueberry Night)   2018-06-17 11:17:00
這和很多衛福部或是健保試辦計畫一樣 溫水煮青蛙一開始給一丁點好處 以後會變成義務
作者: kimos (給摸)   2018-06-17 11:20:00
推樓上..反正現在機上要自願還是可以自願 幹嘛多弄一個東西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18-06-17 11:20:00
要玩,就誠意拿出來,升等商務艙大家搶著登記
作者: nthomas (中華隊..真的很棒)   2018-06-17 11:35:00
那就別搭華航即可 結案
作者: HoterLin (白袍清道夫)   2018-06-17 11:40:00
會自願就會去 主要是簽了航空公司可卸責
作者: scott112 (scott)   2018-06-17 11:58:00
傻了才去
作者: k32650805 (Lukas)   2018-06-17 12:09:00
覺得好恐怖喔…不敢搭華航了
作者: endlessing (anderlashit)   2018-06-17 12:40:00
有夠沒誠意
作者: praise224 (懋)   2018-06-17 12:59:00
西藏誰跟你國內,Tibet free!
作者: hsnu1137 (Scott)   2018-06-17 14:14:00
可是科技部會強烈建議要搭國籍航空
作者: lisa108920 (lisa)   2018-06-17 14:55:00
小港機場航班少,還是很常搭到華航,慘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8-06-17 15:30:00
條款看起來其實還不錯 尤其第四條說花花至少願意擔責航空版有一篇意思是綠地球的 有醫師乘客出來幫忙後航空公司拿出免責條款要求醫師簽名登記資料負責的zzzz打錯字 *疑似*是綠地球
作者: SCID   2018-06-17 15:50:00
「除醫師為故意或重大過失外」... 第四條有這一行字喔發生問題,光"重大過失"就可以吵一陣子了吧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8-06-17 17:30:00
故意或重大過失的責任 本來就規定是不能免除的吧.....
作者: delta0521 (渾沌之灰)   2018-06-17 17:36:00
對一般人跟某些法官來說,人死了就是重大過失...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8-06-17 18:14:00
這..之前爭醫療去刑化不就在講故意和重大過失除外 法界那時還很嘰嘰歪歪,現在花花願意條款這樣訂相較之下已經好很多了
作者: SCID   2018-06-17 18:32:00
精確地說,發生爭議是,這項爭議算不算「重大過失」就會吵一陣子. 說華航願意擔責,也要吵完確定非重大過失才會擔吧所以到頭來, 起了爭議是真的都不用花時間跑法院嗎?
作者: ben101068 (ben101068)   2018-06-17 18:43:00
如果是以完全不起爭議不惹麻煩跑法院為前提 的確是徹底裝死比較好。我只是就事論事單就花花的這個條款 其實是有符合我們之前爭取去刑化時候的邏輯 我是覺得這條款相對不錯了我自己也不是什麼花花粉 我是JGC的,但是日航全日空等在這方面的做法其實更爛 日本人也是不滿https://www.sukesuke-mile-kojiki.net/entry/2016-09-16-062617「JAL DOCTOR 登録制度」と「ANA Doctor on board」と「善きサマリア人の法」
作者: wujay   2018-06-17 21:09:00
不要登錄就好。只要一登錄就不可能自願救助
作者: StupidDog (笨狗哥)   2018-06-17 21:26:00
登錄能免費升等我就去登 哈哈
作者: nnsc (nnsc)   2018-06-18 00:53:00
用科技部計畫出國開會就要搭國籍航空,好像在懲罰有作研究的醫師,哭哭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8-06-18 01:42:00
科技部的資金來自稅金所以要求擴大內需。
作者: Holymaker (危險愛)   2018-06-18 21:24:00
普通金卡!
作者: turtleeggs   2018-06-18 21:33:00
原來政大文組的也會關心這個議題啊 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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