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討論] 安樂死由哪科執行?

作者: Howard2 (......)   2018-08-12 09:13:15
這個問題很有意思
其實想想婦產科醫師 大家就會明白了
婦產科 除了婦科(包括婦癌), 產科, 不孕, 生殖泌尿, 產前診斷治療
還有一個 就是人工流產的執行
所謂人工流產 就是在合法範圍且孕婦 (若結婚則要加入配偶) 同意下
將子宮內"存活"的胎兒由子宮移除併致死的動作
優生保健法規定:
懷孕婦女經診斷或證明有下列情事之一,得依其自願,施行人工流產:
一、本人或其配偶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傳染性疾病或精神疾病者。
二、本人或其配偶之四親等以內之血親患有礙優生之遺傳性疾病者。
三、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懷孕或分娩有招致生命危險或危害身體或精
神健康者。
四、有醫學上理由,足以認定胎兒有畸型發育之虞者。
五、因被強制性交、誘姦或與依法不得結婚者相姦而受孕者。
六、因懷孕或生產,將影響其心理健康或家庭生活者。
未婚之未成年人或受監護或輔助宣告之人,依前項規定施行人工流產,應
得法定代理人或輔助人之同意。有配偶者,依前項第六款規定施行人工流
產,應得配偶之同意。但配偶生死不明或無意識或精神錯亂者,不在此限

尤其是法條所規定第六項, 根本就是放大絕招了
只要孕婦主觀認定, 一切就合法謝謝指教
我也曾經替病人做過人工流產, 甚至做到極限的週數也有 (24周內)
至於為什麼現在不做, 那又是一段要說很久的故事了
我只能說, 不論是將來會合法的安樂死, 或是已經合法的人工流產
看起來都是加工致死的一種
若是現在有醫師願意施作人工流產, 那大家也不用擔心將來沒人做安樂死
若自己不願意 放心 輪不到你
自費項目自然會有想賺這塊的出來做
作者: TLC999 (mewo)   2018-08-12 09:25:00
安樂死、墮胎,都是造殺業。病患與醫師一同造殺業。等果報成熟,就輪到自己了。能不要碰,就不要碰。
作者: x284yk6cjo5 (腦叮噹)   2018-08-12 09:26:00
推我認為幫末期痛苦病人解脫的安樂死是造福不是造業
作者: jj611017   2018-08-12 09:29:00
形而上學,不科學的業障。EBM是class幾??跟神棍有差別嗎??
作者: TLC999 (mewo)   2018-08-12 09:31:00
只要是:「有終止生命的想法、念頭」加上「執行終止生命的行為(如墮胎、注射藥物)」,便構成「殺業」。
作者: jj611017   2018-08-12 09:31:00
是討論誰執行,又沒有討論哪個眼睛業障重
作者: j81284 (justinjus)   2018-08-12 09:33:00
一樓言重了吧?沒人幫婦女墮胎,她們只會去找更危險的管道我反而認為這是比救人更偉大的工作
作者: jimmy811007 (kavo)   2018-08-12 09:45:00
一樓的想法跟屠夫就會受報應一樣肉是大家吃的 憑什麼只有屠夫受報應
作者: pigpigpig000 (Peter)   2018-08-12 11:26:00
滿手血腥的錢賺起來有比較好嗎?那跟屠夫有甚麼區別
作者: hanandli0317 (夜玥)   2018-08-15 17:14:00
推殺生為護生,斬業非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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