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學長姐好
本人最近有機會接觸健保申覆相關業務
一些年輕的VS認為若核刪費用比例不高
就當做放水流 (或稱保護費)
但一些比較資深的醫師及申報組則認為
在健保申報前已經將會被核刪的項目剔除
故對於申報項目的費用應全數拿回
這些項目通常都有資料佐證
例如抗生素使用應依據感染科建議或是抗生素敏感性試驗
而對於特定的檢查也應有相關科別的醫師背書
例如 Chest CT 應在照會胸腔科且取得其建議後再執行
但核刪醫師一定也有所本
而特別是核刪數目以倍數計時
常常讓人頭疼,特別是申報相關業務人員
不知道各位對於健保申覆有什麼建議或心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