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引述《pqoiwe (nn)》之銘言:
: 剛剛在網站看到投票日上班可以報加班費或補休的規定
: 打去問相關單位要怎麼申請
: 結果......不好意思醫師不適用喔
: 只有行政人員有補償的機制
: 得到了這樣的回答
: 還說如果真的要投票可以請CR cover半天
: 問題是.....CR也可能想投票阿
: 實務上很少人會拉得下臉去請CR幫忙
: 等於憲法賦予我神聖的投票權
: 被醫院給剝奪了QQ
: 還沒有任何補償的措施
: 不知道大家對這個問題有什麼想法
不懂噓的人是怎樣?
喔,你不覺得參與選舉盡公民的義務重要,其他人就不能覺得重要喔?
這種事情沒有制度面的保障真的是不對的事情。底下許多回文說就找人cover就好。沒錯
這的確是一個因應的方法,但我請問如果cover的人因為各種原因call不到人出了問題,
醫院要找人負責,是會找你還是你私下找的cover你的人?!
我們再想想,如果醫院真的有心鼓勵員工投票,真的沒有辦法嗎?醫院可以增開專為今天
選舉的值班人力,讓各科各職級排出一個只負責今天上午的人,讓當天正式值班的人上
午可以投票下午再回來,不就輕易解決了。但沒有醫院這樣做,所以事實就是大家都不把
這當回事嘛……
另外,今天跟醫院的護理師聊,他們選舉日上白班的可以根據勞基法領取加班費。醫師連
這個權力都沒有,真悲哀。
更悲哀的是有人在板上提出來這個問題還要被酸,到底是奴性多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