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公費讀醫不認帳 貴婦奈奈夫還聲請釋憲

作者: cymei113 (風城美女筑)   2018-12-05 23:05:52
公費讀醫不認帳 貴婦奈奈夫還聲請釋憲批「浪費人生精華」
貴婦奈奈與夫婿黃博健開設的杏立博全醫美診所,上周無預警倒閉。黃博健2000年時
以公費生身份,考進陽明大學醫學系,分發服務1年後就離職。當年尚未改制衛福部的衛
生署,提告追討公費67萬元獲判勝訴,黃博健因此聲請大法官釋憲,主張公費生畢業後需
服務6年,否則醫師證書會被扣留等規定,不合時宜,更浪費醫學院公費生人生精華時光
,但遭大法官決議不受理。
黃博健2000年錄取陽明大學醫學系公費生,並簽立「醫學院醫學系公費學生志願書」
,約定接受衛生署公費培育,畢業後需至指定醫院科別服務6年,服務期滿前衛生署將代
為保管醫師證書,作為履約保證。
黃博健畢業後依約分發,於2008年至署立桃園醫院報到,但他隔年就以兵役問題離職
,2010年服役結束返鄉,也未依規定再向召集醫院辦理分發服務,期間他和他父親黃立雄
接獲衛生署催討公費,也完全不當一回事。
衛生署因此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告,追討將黃栽培成醫師的公費67萬元。黃博健則
抗辯,衛生署將醫師證書還給他前,他拒絕返還公費,甚至提起反訴指,衛生署扣留他的
醫師證書作履約保證,已嚴重剝奪他的終生工作權,要求衛生署返還證書。
法官認為,衛生署追討公費有理,判黃博健、黃父與另名保證人需連帶返還67萬元,
至於黃博健反訴索討醫師證書部分,則遭駁回。黃博健不滿提起上訴,2013年遭最高行政
法院駁回。
黃博健心有不甘,又向司法院聲請大法官釋憲。他主張,行政院衛生署公費醫師培育
及分發服務實施簡則第23條規定「公費生完成服務義務前,醫師證書由衛生署代管」,這
項規定不僅浪費公費生人生精華時光,也違反《世界人權宣言》第23條「人人有權工作、
自由選擇職業……」等國際條約,更違反《憲法》平等原則、工作權保障。
但今年3月大法官會議認定公費生權益限制是因受契約拘束,且黃博健未具體說明當
年他簽立的「醫學院醫學系公費學生志願書」,如何違反《憲法》上之比例原則等細節,
因此決議不受理釋憲案。
至於這張讓黃博健耿耿於懷8年的醫師證書,到底在哪呢?衛服部日前表示,黃的證
書確實還被衛服部扣留中,而根據《蘋果》日前報導指出,黃博健2011年創立杏立博全後
,掛名執行長,去年遭檢舉無照行醫,北市衛生局檢查時發現黃曾2度在病患的病歷簽章
,認定違反《醫療法》開罰5萬元
北市衛生局當時說,目前看來黃仍未辦理執業登記,不過醫師證書與執業執照是不同
概念,沒有醫師證書屬密醫,可處刑罰;黃雖有醫師證書但未辦理執業登記涉無照執業,
屬行政罰。(饒偉生/台北報導)
https://tw.appledaily.com/new/realtime/20181205/1478792/
作者: bandwandbenz (i love good CAR)   2018-12-05 23:53:00
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這個去當中中再來吵台灣不該不承認中國學歷有啥兩樣去借錢 去拼自費生 不然用更簡單的規則當醫師又不想履行義務只會讓人覺得反感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18-12-06 00:41:00
討論一個沒有醫師資格的詐欺犯幹嘛
作者: LaplaceDemon (拉普拉斯惡魔)   2018-12-06 02:08:00
67賠了有證書嗎
作者: brianhuang15 (BrianHuang)   2018-12-06 11:22:00
那幾年時空環境 的確都是選系再來才是選公費 (封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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