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患冒名掛號 醫竟配合濫開安眠藥詐健保]
2019/03/22 20:03
台北市一名李姓耳鼻喉科診所醫師明知陳女等8名病患冒用親友健保卡看診,竟配合製造
假病歷並開立含有管制藥品「佐沛眠」成分的安眠藥,陳女竟借用6親友的健保卡,冒名
掛號領藥23次,士林地檢署認定9人都觸犯偽造文書罪,今將李姓醫師緩起訴2年,但須
繳國庫100萬元,而8名病患中,檢察官認定陳女惡性較大,將她起訴,其餘7名病患除了
1人已過世,另6人獲緩起訴。
檢方調查發現,冒名掛號詐領管制藥品的病患,除了陳女之外,還有一對黃姓夫妻由丈夫
持妻子的健保卡掛號18次,幫妻子領取處方用藥,2人到案坦承和李姓醫師串通,因此被檢
察官緩起訴1年,但須接受法治教育課程12小時。
另外一對簡姓兄妹也以同樣方式冒名領藥16次,還有一名陳姓男子持親友健保卡冒名掛號
超過60次,3人都獲緩起訴1年,但須向公庫支付6000至1萬元不等處分金。
士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李姓醫師應該將有睡眠障礙的病患轉介給精神科醫師,病患拿到
醫師開立的處方後,就可一次領取28天的安眠藥,他卻為了賺取健保給付,讓病患以「人
頭」健保卡掛號領藥,恐害病患對藥物出現成癮性。(顏凡裴/台北報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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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則新聞怎麼想怎麼奇怪
如果病歷紀載詳實
檢方要怎麼認定醫師記錄造假呢?
換個角度說,如果病人堅持自己有失眠
或像是其他科別,疲勞,咳嗽,疼痛,暈眩這些很主觀的症狀)
醫師又要怎麼認定病人在說謊?
而且應該沒有幾個醫師或護理人員真的會每一個人對健保卡吧?
就算是本人,照片也可以長得很不像
更不用說一診一百個看診都來不及了
(((會不會只是價錢談不攏所以被內部舉發?)))
這則新聞沒提到
但在別篇新聞有提到耳鼻喉科醫師開安眠藥最多只能開14天
請問這種哪種藥只能哪科開,哪顆又只能開幾天
這種極度煩人的規定要去哪邊查呢?
想必不可能要開安眠藥就轉介精神科啊
不能開慢籤也就認了
連藥都不能開實在很扯
家醫科不能開嗎? 內科不能開嗎?
另
拿卡代拿藥的事情應該大家都有遇過
守法拒絕隔空抓藥又會被說沒醫德
請問大家遇到代拿藥代看診都會怎麼處理呢?
醫師冒名開藥繳國庫100萬
工廠違反勞基法重罰2萬
這個比例原則怎麼好像很難懂?
醫生在這個時代是不是真的很可憐
為了"賺取健保給付"
連220點(或更低)的診療費也一個都不能放過?
人家立志做大事的貪污都是用幾個億來算
反觀三芝鄉衛生所百萬獎金就已經窮兇惡極十惡不赦了
怎麼醫生怎麼悲涼
"A健保"從來都是用幾個萬來當單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