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鑒於接下來九月LG法正式上路
如同之前大家熱烈回應的CR排班討論串
接下來在醫院的生活必定面臨根本制度上的改變
大醫院基本上不敢造次(至少表面上)
勞基法怎麼規定就會怎麼走
有大醫院甚至為了顧全住院醫師值班後的勞心勞力
接軌國際採用真正的am off(不是今天值班今天早上off)
成為了中小型醫院的榜樣
像聽說信義威秀影城醫院內科似乎也打算am off
然而同身為哈怨怨怨
聽說動物園醫院HR對似乎LG法有獨到見解(歡迎指正)
一是提早上班 延後下班 週六繼續維護病患醫療品質
二是幾本款的打卡上下班 但是遲到早退每一分鐘扣一小時薪水
三是歡迎大家下班後加班 但是月加班時數過283小時才可以報加班費
最後這個不知道跟LG法有沒有關係 似乎規定上至attending下至PGY一定要寫meta-analysis
由於小弟國文造紙差
LG法說明會有聽沒有懂
想問問大家工作醫院對於LG法因應有沒有什麼不一樣的變革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