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 醫責險回朔問題

作者: LeoYau (我是肉豬!)   2019-12-17 22:15:25
不好意思請教一下大家
小弟醫責險要續保的時候
被保險公司詢問是否要回朔去年(加3成)
但我的問題是
我2018年也有保
2019年也是同一家公司 為何還要去回朔2018年
而且保單上面也只寫到回朔3年
但醫糾有時一纏訟就三五年
萬一超過三年不就什麼都不賠了
好奇問一下各位大大我理解是否錯誤XD
作者: labello (呵)   2019-12-17 22:39:00
是看病人提出爭議的時間,在保時 保險公司要處理,比方說保108年,病人109年1月提爭議,你保109年但沒保回溯,保險就不負責。不確定對不對 就是病人提去年的事件, 沒保回溯,就不賠
作者: MaoLong (貓龍)   2019-12-17 22:54:00
醫療糾紛理賠通常是算「醫療介入時」是否在「保險存續」期間,所以如果你去年沒保,就一定要回朔才會比較保險
作者: labello (呵)   2019-12-17 23:20:00
假設醫糾在108年,自身108年有保,但病人在109年提出爭議,若你有保109年,沒保回溯,保險不賠,沒保108年,109年當然也不能保回溯這是業務說的 不知我理解是否有錯,不是看醫療介入時間點,是看病人提出爭議的時間點
作者: MaoLong (貓龍)   2019-12-17 23:50:00
連續投保時以第一年保單之始日作為後續各年度續保追朔日醫療介入和患者求償兩個時間點都要在續保期間才會理賠實務上通常將「追溯日」定為保險期間的第一天您去年有投保,因此續保時買一年追朔日沒有意義擔心的話可以買三年追朔日(=去年投保時買兩年追朔日)請拿出您的保單,確認追朔日與連續投保時追朔日的定義
作者: ddt123 (ddt)   2019-12-18 14:31:00
以第一年保單當做追溯期吧假設你從105年開始保到108年,糾紛是106年但是在108年才提出,保單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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