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身去倒尿、阿嬤就跌倒 居服員被判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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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5-16 10:06:27
〔記者黃佳琳/高雄報導〕謝姓居家照顧服務員到府服務,協助中風的沙姓阿嬤如廁後,
她轉身去倒尿,阿嬤使用助行器站立,卻不慎摔倒撞傷頭,家屬不滿提告,法官認為謝婦
確有過失,依業務過失傷害致人重傷罪判她徒刑6月,得易科罰金。
判決指出,2018年9月24日下午4點多,謝姓居服員到沙家服務,照顧患有輕微中風、失智
的沙姓阿嬤,當時謝婦帶著阿嬤到廁所使用坐式尿盆,阿嬤尿完,謝婦讓阿嬤使用助行器
站立等她一下,然後謝婦拿出尿盆轉身去倒尿,才剛轉身,阿嬤隨即不支摔倒,且後腦著
地。
謝婦趕緊扶阿嬤起身,並通知家屬回家,阿嬤的子女趕回家後,發現母親嘔吐不止,立即
送母親就醫,經診斷,發現阿嬤頭部外傷併腦挫傷、雙側硬腦膜下出血、顱內出血與右側
蜘蛛網膜下腔出血、肢體震顫、記憶減退等,治療了3個多月,病況不見好轉還惡化,阿
嬤變成無法行走,無法表達的狀態。
家屬認為謝婦沒有照顧好阿嬤憤而提告,高雄地院審理時,謝婦辯稱,家屬沒有告知阿嬤
不能自處站立,也不知道阿嬤失智,以為阿嬤可以走一下路,於是請她站一下,沒想到轉
身倒個尿,阿嬤就摔倒了。
但法官調閱警局偵訊筆錄,發現謝婦曾供稱,她到阿嬤家服務時,曾見過阿嬤女兒牽著母
親走路,顯示謝婦知悉阿嬤需他人扶持走路或如廁,無法獨自行走自理生活,加上謝婦曾
受過專業訓練取得證照,應足以判斷阿嬤身體虛弱行動不便,如無他人在旁時刻予以照顧
協助,容易導致跌倒意外事故,卻疏未注意,因此判她有罪,得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