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是診斷方法的臨床試驗,被分到試驗組的受試者,接受了
新的、試驗性的診斷方法之後,需要再讓他們接受常規診斷方
法嗎?
通常臨床試驗會分成試驗組和對照組。假如我們有新的診斷
器材,會發出 Y 光對患者造影。那我們要測試這新器材的診斷
力,要把受試者分成接受 Y 光的試驗組,和接受傳統的,例如
X 光造影的對照組。然後比對這兩組的診斷效果,看新方法有否
較好。
研究之外,接受新方法(Y 光)診斷的受試者,因為是基於效果
不確定的新方法做的診斷,那麼是否為了保護他們,必須安排他
們接受 Y 光之後,再接受傳統的 X 光做診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