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 副院長臉書酸官員竟遭「違反醫德」拔官

作者: bkprt730 (Observer)   2024-12-09 15:12:54
新聞標題:副院長臉書酸官員竟遭「違反醫德」拔官 小港醫院:一場誤會
新聞來源:ETtoday
新聞連結:https://reurl.cc/RLXA7z
記者: 賴文萱、吳世龍
新聞內文:
高雄市衛生局與市立小港醫院爆發拔官衝突,小港醫院副院長馮明珠因在臉書留言諷刺衛
生局官員,竟遭衛生局以違反醫德為由,發函院方將她解職,12小時內又發函撤回拔官的
命令,引發爭議。對此,小港醫院表示,跟市府之間經過一連串溝通,已經釐清很清楚,
事件也落幕,未來在市民健康上會一起努力。
這起爭議發生在10月中旬,當時馮明珠在衛生局科長臉書留言,諷刺醫療專業遭「官」踐
踏,更爆料科長曾「請託掛號、病房」。衛生局認為「已構成醫德促進之妨礙」,便發函
要求該院限期拔官。未料,不到12小時,衛生局又再度去函,撤回前述公文,引發爭議。
小港醫院副院長李永進今日受訪表示,這件事其實發生之後,跟市府之間經過一連串溝通
,已經釐清很清楚,也落幕了,馮副院長長期關心弱勢族群,對於公共政策的倡議跟投入
都很用心,希望市民或大眾把焦點放在馮副院長的這些議題上。小港醫院長期跟市府之間
的溝通很暢通,是很好的合作夥伴,未來在市民的健康上會一起努力。
李永進說,馮副院長及官員他們是彼此臉書上的好友,常有互動,他還是強調醫院跟市府
之間的來往溝通很頻繁,溝通也無礙,未來在市民健康上會不斷努力。
至於院方收到拔官公文後是否有執行以及馮副院長的心情?李永進說,因為整個事件是一
場誤會,沒有實質動作產生,他並說,不管是誰遇到這種事情一定都會緊張,心情也會有
波動,不過經過彼此溝通之後,已經落幕,彼此理解。
衛生局表示,依據10月17日事件前後兩函文說明,當日經林智鴻議員轉達意旨,審酌其是
基於朋友間互動,酌情撤回故撤回前函,本案早已結案、誤會澄清釋疑無後續發展。
另所稱衛生局請託掛號或病房情事,是為受理並反映民眾陳情,「市立醫院」合規合情便
民協處。
居中協調的議員林智鴻表示,看了衛生局發函內容確實覺得不太妥當,基於2點原因,他
決定協助了解進行溝通,第一,市府跟委託的醫療院所是緊密的合作關係,中間如果有產
生誤會應該逐步化解;第二,他認為公文對於言論自由這一環有點疑慮,所以協助協調。
林智鴻說,他當天晚上有讓雙方透過Line直接進行對話,過程約20分鐘左右,雙方直接溝
通,才不會中間有轉傳造成誤解,溝通之後,衛生局理解處理方式要重新調整,所以事後
才重新做裁處措施。
心得:
高雄衛生局表示:我們自己喬市立醫院床位是合規合情
另外,衛生局說的「已構成醫德促進之妨礙」
有沒有精通醫學倫理的前輩講解一下
http://i.imgur.com/veyJlBk.jpg
作者: Atima   2024-12-09 16:05:00
高雄市 不意外夠暖的
作者: abby2007 (似水)   2024-12-09 16:26:00
衛生局官威驚人
作者: blackis9ood (歐狼)   2024-12-09 16:44:00
高雄不意外,之前他們衛生局長官還逼員工下跪
作者: Redbeansauce (泓豆醬料)   2024-12-09 17:02:00
藍綠兩黨退輔會去北頂 也差不多啦
作者: shihTWpeter (peterTW)   2024-12-09 17:53:00
作者: VkevinV (kevin)   2024-12-09 18:05:00
連政府都懂用醫德情勒
作者: chillybreeze (寒風之翼)   2024-12-09 18:48:00
小港醫院委託高醫經營,高醫是私人企業耶政府可以用發公文的方式要私人企業員工解職的嗎
作者: holyhelm (老鷹 鴨霸 西米露)   2024-12-09 18:56:00
一直覺得這名字很耳熟,原來是跟前故宮館長同名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24-12-09 19:59:00
咦? 真假? 某前部長都沒事耶~~why? how? when?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24-12-09 20:09:00
爆料科長關說跟醫德有什麼關聯性看不太懂?
作者: redmetal (As time goes by...)   2024-12-09 20:59:00
樓上不知道鬼島一直都把醫德無限上綱?
作者: kitten123 ( )   2024-12-10 01:29:00
暖市不意外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4-12-10 04:21:00
無法理解的地區,真的有人住高雄嗎這真是完全沒有法治的區域
作者: cerberi (cerberi)   2024-12-10 05:49:00
沒有官德
作者: changmada (馬大)   2024-12-10 11:34:00
正常反應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24-12-10 12:34:00
另外一個好奇的點,法規我不熟,衛生局雖然是主管機關,可是可以直接發函要醫院副院長解職嗎?
作者: MoWilliams (騎士總冠軍)   2024-12-10 12:52:00
有很意外嗎?衛生局親自來喬你不照做不就是找死嗎?官派的要不要留本來就是市政府說的算
作者: cyp001 (醫生叔叔)   2024-12-10 14:02:00
副院長通常都是院長指派 所以局長叫院長把他解職吧
作者: jjoonnyy (jojo)   2024-12-10 14:38:00
等他主動下臺就好,這手法不高明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24-12-10 16:25:00
我的疑問是這個函有沒有法律效力?如果只是想弄掉這個人私下施壓就好了,幹嘛寫個函罵人?
作者: blackis9ood (歐狼)   2024-12-10 16:34:00
樓上應該不瞭解南部綠官的囂張程度,用公文就是覺得他們真的可以這樣幹
作者: DAPL (運動帥哥)   2024-12-10 16:57:00
小港醫院的院長副院長又不是官派的。
作者: inconspicous (sometimes)   2024-12-10 19:10:00
白目的下屬,要不要請他走人也是一句話的事而已其實樓上說得對,私下跟院長打一通電話,就可以找理由拔掉他了不需要手段這麽容易被抓
作者: redmetal (As time goes by...)   2024-12-10 19:34:00
就真把自己當土皇帝在發聖旨吧
作者: rainsilver (00)   2024-12-11 00:35:00
公家醫院的悲哀
作者: yha (春天來了)   2024-12-11 10:44:00
公家醫院比較好,還可以用公眾力量拗,私人醫院,在臉書上嘲諷經營家族、創辦人,就可以準備離職了。
作者: Stark0908 (史塔克)   2024-12-11 11:51:00
這些狗官真的有夠噁
作者: mightymouse (翻墮羅流大師)   2024-12-11 12:12:00
小港醫院是OT的,除非有違約,否則公家機關不得介入營運吧
作者: triticeal (triticeal cartilage)   2024-12-11 12:24:00
醫師你真當自己菩薩啊...就員工而已。你憑啥得罪你的老闆醫院創辦人跟關係戶...?
作者: kevinken (何時遇見)   2024-12-11 21:11:00
馮明珠不是醫師
作者: jeremytsai (鬆)   2024-12-12 13:19:00
作者: ray1126 (牡羊小書僮)   2024-12-13 20:29:00
二十幾年前輪到小港醫院時,連里長交待都不敢怠慢
作者: pippen2002 ((EJ1547))   2024-12-15 12:27:00
煖~~科科顆~~?私人醫院我懂~~朋友就被搞~~離職後現在發光發熱~~改當顧問賺到飽~~美國置產天天商務艙
作者: elfish123 (ZEXD)   2024-12-16 17:0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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