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發完了就去睡
既然這個問題這麼多人在意,
目前相關罰則將取消,改為警告,但被桶的時間不會回來,我會寄信跟該版友道歉。
未來遇到相關言論對角色問題,
以後第一次判決標準都會先使用「警告」,
並讓各位版友在下面進行用詞的討論,
是否有必要針對對應用詞做後續處分等。
然後阿 說實話,我是真的覺得管這種事情沒必要而且麻煩,管下去沒完沒了
也是我昨天不知道在想啥就直接桶了,我的錯
我自請水桶兩天 ,就照昨天的罰則吧。
然後還是一樣再說,如果有人想上任當版主我是很願意的,又不是吃飽了太閒。
辦活動你知道版主是不能申請P幣的嗎= =
上次周年活動竟然被駁回,氣死我了。
米忽悠也不會給我錢 真他媽屎缺 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