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leafff (LEAF)
2024-01-16 15:41:37板友 neowfish 在 #1beJlw4J (miHoYo) 推文:
→ neowfish: 不知道在嗆啥 分享而已 我有說布比阮梅強嗎01/12 23:39
→ neowfish: 你有種再嗆一次 最好髒話罵出來 等你01/12 23:40
違反B2挑釁
2、禁止任何謾罵、挑釁、引戰、過於情緒化用語,適用對象包含種族、地理、
學歷、政治、性別、性取向等
該板友為初犯且推文內容現已編輯掉,
判處水桶一天,
公告後執行
作者:
neowfish (I AM MARY....)
2023-01-12 23:39:00不知道在嗆啥 分享而已 我有說布比阮梅強嗎你有種再嗆一次 最好髒話罵出來 等你
作者: shosan3957 (初初) 2024-01-16 15:45:00
作者:
lover19 (アキラ)
2024-01-16 15:56:00想說他怎在跟空氣吵架
哈哈哈哈哈哈哈哈 好青春的嗆聲,感覺年紀只有8+9左右
"噓 CCRun: 你到底有什麼毛病才會覺得..."厲害了 他吵的對象沒事 是包庇嗎?
作者:
lsd25968 (cookie)
2024-01-16 16:09:00論壇PVP是遊戲的一環 但PVP到進桶就不值了==
作者:
a3221715 (LeBlanc Bot)
2024-01-16 16:11:00滿好笑的
作者: MushT (Shrimp) 2024-01-16 16:12:00
笑死
作者:
kirabosi (kirabosi)
2024-01-16 16:14:00原來這樣算挑釁哦 哈哈
作者:
asleep82 (asleep)
2024-01-16 16:19:00怎麼覺得另一邊比較兇
作者:
Rothax (Rothax)
2024-01-16 16:26:00我還以為Pitt都老人==
本版判例"樓上有病吧",攻擊程度不嚴重判定無違規,另一邊當然沒事
作者:
yokan (微不足道)
2024-01-16 16:38:00+9-1 = 8 (X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4-01-16 17:15:00微妙==
作者:
xomega (熱可可)
2024-01-16 17:25:00人龍8快出了
作者:
tnl0716 (小水滴)
2024-01-16 17:46:00所以上面再嗆啥 怎麼不一起進去XD
作者:
fatb (胖逼=口=)
2024-01-16 17:51:00害我回去看原文...對面真的比較嗆XD
作者: jude187031 (酥皮濃湯) 2024-01-16 17:54:00
居然沒一起進去喔XD
是看起來有誘導嫌疑啦..類似有種你打我阿一樣不過一天而已,警告意味居多
作者:
liwmewmew (å¦‚æžœå¤§æµ·èƒ½å¤ )
2024-01-16 18:19:00原來"個屁"、"有什麼毛病"是沒問題的"有種再嗆一次"則是不可以,有人抓到規則嗎?
作者: archerhole 2024-01-16 18:23:00
大概是只有邊板眾檢舉 阿桶沒檢舉吧雖然沒有明確規範於板規 但牛板比較希望有檢舉才才成立這種的
作者:
skyofme (天空人)
2024-01-16 18:26:00那句話算挑釁沒問題啦但感覺另一個應該也完美滿足B2的程度==
那兩個應該都一起下去吧 而且看起來是另一個先主動挑釁的 結果被放過
每次水桶公告下面都有人要槓版主好煩喔,看不慣去檢舉
作者:
asleep82 (asleep)
2024-01-16 18:44:00突然想到 現在只開放集中串檢舉?這樣被桶的人有辦法反過來檢舉另一個嗎?還是先上到沉默就贏了的概念(X還有檢舉期限的問題 萬一一方在期限最後一天檢舉 板主處理時間在期限後 另一方看到被檢舉是否也來不及檢舉回去
作者:
lime1207 (吃故事的妖怪)
2024-01-16 18:52:00認為算挑釁
作者:
llgod (su)
2024-01-16 19:11:00真文青的嗆
作者:
k870357 (馬鈴)
2024-01-16 19:29:00急了
作者: archerhole 2024-01-16 19:45:00
老實說 還真的有 畢竟稀稀軟也是是邊板掛的・ω・)╯
被桶的沒辦法檢舉好像也有問題 不開放站內信檢舉嗎?
作者: archerhole 2024-01-16 20:38:00
有看板規的話不會有樓上的問題才對 O_o
板規要保護的人是看板使用者 被水桶就不能檢舉還好吧
作者: archerhole 2024-01-16 20:51:00
@ILoveNTR 請問你的意思是水桶不屬於「無法於檢舉串檢舉之原因」嗎?
我們當初定義無法於檢舉串檢舉之原因只有個資相關問題
水桶結束了再檢舉啊如果是以年為單位的水桶我看還是先檢討自己吧
作者: archerhole 2024-01-16 21:00:00
如果水桶結束又過108小就不能檢舉啦不用到年 108小時只有4.5天 水桶時間剛好就能直接喪失檢舉機會
作者: archerhole 2024-01-16 21:04:00
只能說 這個例子完美的反面證明罪刑法定原則有多重要幸好阿牛已經去日本了・ω・)づ
這例子說明,與其被激怒對線然後被桶,不如直接去檢舉挑釁
B2原則上不會海巡且是不是當事人檢舉對裁決判斷會有差比方說上面那個樓上有病的例子 只有單則推文的話旁人檢舉很難判斷是不是認識的人的互動 除非像棒球板訂文字表踩到就下去也不是不行 但小板這樣做通常會有反效果會想辦法繞過板規 還是保留一些裁量權感覺比較好
被桶錯的怎麼辦?我就被亂桶判60天,申訴流程跑很快了但等小組長糾正版主取消水桶還是花了一個禮拜
光陰就不必了,然後是30天我上面打錯推 leafff : 被桶的話就會接受站內檢舉,這算原則性規定兩位版主要不要先統一一下
不統一也沒啥不行吧 真的要站內還不是走投無路兩個都寄
作者:
asleep82 (asleep)
2024-01-16 21:57:00組務版板主有說過不能阻止使用者提出檢舉 即使被桶也是使用者 應保有檢舉之權利 理解板主可能很忙不想收太多站內信 但既然發現版規可能有漏洞還是說明清楚比較好
作者: archerhole 2024-01-16 22:00:00
這個不算漏洞 因為純看板規本來就沒有禁止阿桶們檢舉
作者:
asleep82 (asleep)
2024-01-16 22:05:00版規有明定檢舉流程 就像你說的對於水桶是否屬於"無法與檢舉串提出檢舉"兩位板主意見似乎不太相同 若一方板主請假 另一方若已此拒絕接受使用者檢舉 可能就會違反組規
可以提出檢舉啊 為了避免隔著板主在水桶裡面互戳我們也可以調整處理的速度 上面只是說明當時寫那條的定義而已
作者:
asleep82 (asleep)
2024-01-16 22:20:00所以您的意思是如果某人被水桶無法於檢舉串檢舉 私信向您檢舉您不會受理嗎?
作者: archerhole 2024-01-16 22:22:00
不受理就直接去組務報到啦
看嚴重性吧 我的意思是有提供檢舉串的話就算無法使用私訊也可以不受理不過l板應該是會受理 他人比較好
作者:
fatb (胖逼=口=)
2024-01-16 22:50:00其實我覺得對方比較挑釁, 有病這詞攻擊性算很強吧
作者:
lover19 (アキラ)
2024-01-16 23:38:00我記得檢舉這個當初組務不就有人吵過了被水桶的也是有檢舉權吧,只是要改用站內信
作者:
a760981 (七夜剎那)
2024-01-17 12:22:00不爽就線下對決不就好了?
作者:
neowfish (I AM MARY....)
2024-01-17 22:54:00蛤 我被水桶喔 傻眼 我被可以提告公然汙辱的詞彙罵兩次 一時生氣推了文 一推文就消氣了 應該在兩三分鐘內就E掉了 沒想到還被抓出來檢舉 我看檢舉內容....連克拉拉不小心打成克拉克 還有我課月卡也被當成檢舉內容實屬傻眼 是覺得這一切都很可笑啦 反正網路上隨便你們處理吧 從頭到尾都是我先被挑釁跟被辱罵 只能說你們開心就好喔 我也不會再檢舉回去了 吃飽太閒喔 哈哈哈不過記得別再弄我了唷 不然就嘻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