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黑名文章者,應自行注意相關法律規定,敘述應力持中性用詞且真實:
第 309 條
公然侮辱人者,處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
以強暴犯前項之罪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第 310 條
意圖散布於眾,而指摘或傳述足以毀損他人名譽之事者,為誹謗罪,處一年以下
有期徒刑、拘役或五百元以下罰金。
散布文字、圖畫犯前項之罪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千元以下罰金。
對於所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但涉於私德而與公共利益無關者,
不在此限。
第 311 條
以善意發表言論,而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不罰:
一、因自衛、自辯或保護合法之利益者。
二、公務員因職務而報告者。
三、對於可受公評之事,而為適當之評論者。
四、對於中央及地方之會議或法院或公眾集會之記事,而為適當之載述者
。
上週五徵iphone6+ 手機,madamme賣家與我聯繫,表示有一隻6+ 手機可提供賣出,站
內信留line聯繫詢問手機確認現況正常後,約地點交貨。
見面後,手機及原廠盒都有,交易完成。現場測試都正常。回去隔天後,手機上方出現
白色斑馬線條紋,明顯是觸控IC有問題。
回信聯絡賣家之後,賣家原本是要想找一間公證的第三方通訊行來判定責任歸屬
我找了一間在永和專修主機板的的店家 報價3500 此時賣家又回信
說他有認識一間手機維修行 如果我願意去修的話老闆算2000
他願意幫我出一半的費用 也就是1000 我心想收了這1000我就自己摸摸鼻子就算了
但是從昨天回信告知賣家我的帳戶 到現在也沒收到匯款
我知道版上也會有人說 當場測試沒問題 回家之後又出現異常難道又怪賣家
那這樣以後誰還敢賣二手機。 我只能說 主機版的部分問題 有時候當下試測不出來的
要使用過才知道 難道你去面交會跟對方說 手機我先用1-2個小時後
沒問題我再跟你買? 應該也不會吧
有時候網路賣家要出售的時候也自己摸摸良心吧 到底手機是買家自己弄壞的
還是本來就有問題的 自己心裡有數
對了 或許原PO也會看到這篇文章 錢不用退我了 維修費用我還出得起
你自己留著用吧 在這邊發文只是希望大家買賣二手機多注意一點 小心一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