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一年三支範圍計算之投票說明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5 21:51:29
由於一年限賣三支新手機之規定有範圍認定問題故舉辦本次投票
本次投票設有投票限制為上線1000次以上
投票天數 5天
其範圍應該是
A 以年份計算三支 亦即2018年內賣三支

crc2121 2018年 1月 3月 5月 7月各賣一支新手機
則違反規定
crc2121 2018年5月 8月 9月 2019年1月各賣一支新手機
則不違反規定
或是
B 以現實時間計算 亦即從最新文章之"月份"往前推一年
例1
crc2121在2017年3月 5月 12月 2018年3月各賣一支新手機
因為2017.3~2018.3 還在一年之範圍內
則違反規定
例2
crc2121在2017年3月 5月 12月 2018年4月各賣一支新手機
因2018.4往前推算一年為2017年4月故不違反規定
則未違反規定
但也等同crc2121 2018年6月才能再賣新手機
感謝crc2121在本人未通知的情況下就犧牲當範例
特此鳴謝..2121響禮炮 21P幣
忘記附註一件事..B項是以月為單位推算 並不以日期為限制
亦即 不管是2017年1月1日賣的手機
或是2017年1月31日賣的都一樣視為1月手機
B項主要是以月為單位往前推算
這部分認定為方便版務管理 避免因一日之差造成爾後管理爭議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5-05 21:58:00
有其他選項嗎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05 22:07:00
? ? ?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5 22:12:00
樓上不要滿頭霧水啦..快去給我習慣版主指令 =.=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5-05 22:19:00
人太好了吧 還投票勒 投票完還是有人會靠北啊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05 22:21:00
樓上走開啦!
作者: Winterboy (冬冬)   2018-05-05 22:31:00
我覺得用年份計算比較簡單管理
作者: kevin0923 (yenkevin)   2018-05-05 22:33:00
A的話是不是比較方便計算 也不用回推
作者: Winterboy (冬冬)   2018-05-05 22:36:00
用年份計算, 就算365天內賣5隻手機, 那頂多也只是第一個年度可以這樣, 第二個年度以後就沒辦法了!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5 22:41:00
A項我知道這也會搞到一件事..以年計算等同 朔及既往現在是5月..等於某些人2018的扣搭已經沒了,對了只限新手機
作者: taiautumn (浩浩)   2018-05-05 22:44:00
像是舊版規時賣3隻 新版規後賣1隻最後那篇還是算中獎吧
作者: cannon3025 (cannon3025)   2018-05-05 22:46:00
請問什麼叫做新手機?什麼叫做舊手機?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5 22:50:00
樓上所以你故意賣已拆封手機意圖鑽漏洞很得意嗎?
作者: Winterboy (冬冬)   2018-05-05 22:51:00
全新未拆就算新手機, 拆過了就算二手了拆封後通常賣價就沒那麼好了另外, 如果以年度計算, 2018摳搭用完的人, 就算選B算,他一樣無法在2018賣新手機, 所以這不影響A或B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5 22:56:00
所以新手機定義上還要再討論 已拆封多久內一樣算新手機不然每個都稱已拆封漏洞鑽不完抽獎跟親友送漏洞已經很大了
作者: cannon3025 (cannon3025)   2018-05-05 22:59:00
所以我一直在跟你說標準要訂出來啊
作者: cloud0242 (BEAR)   2018-05-05 23:00:00
為啥B選項只算到月份阿,連同日一起計算,比較說得過去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5 23:02:00
cannon3025你現在的違規點已經不是這個了..連同日一起計算嗎? 我說了就怕一日之差起爭議
作者: cannon3025 (cannon3025)   2018-05-05 23:03:00
那我的違規點到底在哪裡呢?營利套利的標準在哪裡?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5 23:04:00
這部分我在跟crc2121討論一下cannon3025 明顯非個人使用 這樣很難懂?麻煩自己翻版規
作者: Winterboy (冬冬)   2018-05-05 23:09:00
其實我覺得可以更簡單一點, 無論新舊手機, 一年就限制3隻, 問題就解決了, 反正一般人也不可能一年內換3隻手機, 或是放寬到無論新舊一年5隻之類的
作者: han999 (鎧材校直定尺切斷機)   2018-05-05 23:15:00
先用365天+D1天之後,D2與D3只限在365天+D1天之內。好比2018/02/11為第一支新機D1,到2019/02/11內只能在刊登第二支新機D2和第三支新機D3只限於2019/02/11期間。依原規定D2+60天之後,才可以D3+90天這樣子還比較簡單。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5 23:21:00
會直接不新舊一起算就是怕有人唸說3支太少這部分先前文章就已經有人罵過了..說三支太少 直到說了只限至新機之後才平息下來
作者: han999 (鎧材校直定尺切斷機)   2018-05-05 23:22:00
太複雜,那我應該會去別版了!三支新機說真的剛剛好,純個人認為。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5 23:24:00
我發現原來板規早就有重複規定了 也就是說我後來訂的網購規定跟a‧營利:明顯非個人使用的徵/賣/交換行為 其實是重複的
作者: han999 (鎧材校直定尺切斷機)   2018-05-05 23:25:00
又不是大盤商在這裡販賣!先跟盤商抱歉擋到你財路~~非常認同新機附上發票圖證明出時間點。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5 23:30:00
版上賣iphone很多個有點明顯..短期內賣多支乾脆把賣iphone新機全趕去Macshop版
作者: Toy17 (朱呆呆)   2018-05-05 23:35:00
想問尾牙或是春酒禮品算新機的範圍吧?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5 23:37:00
算 只不過春酒跟尾牙會拖到現在才發嗎?我蠻納悶的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5-05 23:59:00
cannon一次賣2支紅米5+ 還說沒套利 快笑死難道是顏色不喜歡 買了又賣嗎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6 00:55:00
其實如果不管新舊直接限制支數對管理方來說是最好管的但這個部分又一定會有人不爽 只不過我講認真的有必要堅持在這買賣嗎?撇開Ptt全台管道多的是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5-06 01:00:00
因為ptt賣機比較優越 有商人的感覺可是被說商人又會氣pupu惱羞 真是的
作者: pinson880207 (堅哥)   2018-05-06 02:10:00
不管新舊三隻就對了啦 推版主原來想法
作者: Anyotw (Yoman)   2018-05-06 07:43:00
我覺得開始算保固就是舊手機
作者: Winterboy (冬冬)   2018-05-06 09:32:00
支持不管新舊, 一個年度5隻!!
作者: dannyccw (Mr.Luffy)   2018-05-06 10:06:00
明顯套利的直接弄掉吧覺得不用管新舊機 一年五隻這樣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5-06 10:09:00
板主搞獨裁就好,反正沒薪水領,理那些商人幹嘛?不爽又不出來選板主 整天靠北板規 人生到底多魯蛇啊XD搞得好像少了ptt這個買賣的平台會死一樣
作者: deadwood (T_T)   2018-05-06 11:05:00
不管哪個二手買賣版都有這種人呢XD建議版主不用跟那種模糊焦點的人講那麼多規則不可能訂到天衣無縫,一定會有人硬坳,不管新舊一年3支就夠了,真的人品太好一年拿那麼多手機,也不是非得來Ptt來才賣得掉吧
作者: YuanHsu (Yuan Hsu)   2018-05-06 12:44:00
是覺得可以到5隻,因為有時候可以幫忙家人朋友用!可以請板主開恩嗎?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5-06 12:49:00
照樓上這邏輯 那商人就會說可以開放一年10支嗎因為要把祖宗十八代用每一代都有人要賣手機,所以10支應該蠻合理的
作者: Nordheim (Nordheim)   2018-05-06 13:15:00
手機新舊很簡單啊 有沒有拆封來判斷就好啦支持版主把條件設嚴格一點 不然店家都不用開店來這邊賣最快 把這個好的網路平台當作自己獲利的管道 憑什麼?
作者: alexlu70233 (congomaster)   2018-05-06 19:06:00
只能用於手機的加購性配件應該要讓版友有繼續交流的機會,這些原廠推出的配件會是許多人購買手機的考量之一,不應該只局限於手機本體,可先將限制設為手機原廠配件抱歉 手機app秀斗推到這篇來了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7 01:11:00
目前投票人數11人 我是沒投 我不知道crc2121有沒有投至於什麼幫家人朋友的 那不是合理的理由
作者: nissptt (niss)   2018-05-07 10:09:00
贊成管嚴格一點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08 01:16:00
pBuy、想要搞成交量可以到e-shopping以及只想看蘋果的可到Macshop不是很好嗎?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5-08 01:34:00
正的買賣交易,不然ptt只是undertable的交易而已,說杜絕太好笑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8 10:27:00
投票人數14人 可見根本沒人在乎嘛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5-08 10:46:00
開一個兩個選項都爛的投票,說沒人在乎,就跟你年度一年給我1000元或者是從今天開始算一年給我1000元,人家為啥要選,表示認同你的就14個,你要不要也開開看,不認同你這樣方法的c選項,再來說大家都不在乎吧?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5-08 13:07:00
痾,個人是認為獨裁就好,所以才沒投票啊怎麼投都會有商人靠北
作者: dannyme (... ￾ ￾   ￾ )   2018-05-08 15:54:00
我會買來玩很有可能一年超過三支手機 T_T我有投票友建議版主是否可以在不違反套利模式下開放到5支因為現在品牌越來越多舉例VIVO OPPO 魅族等,會想嘗鮮後再賣掉,或著也是以不違反套利原則下買賣相抵支數,但是不可否認的是板上很多通訊行會騷擾,不曉得是否能夠管制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08 16:10:00
樓上,你可以參考#1Qy4V2pK 這篇。
作者: dannyme (... ￾ ￾   ￾ )   2018-05-08 16:10:00
就以我最近賣的iPhoneX與紅米5都被通訊行弄得不堪其擾例如紅米5出價3000然後附上LINE 結果人肉一下根本就是通訊行
作者: justoncetime (台北叢林好冷~)   2018-05-08 21:31:00
板主這麼辛苦還要寫程式計算嗎(應該不是人工算吧
作者: lemontea1011 (混混a檸檬)   2018-05-09 01:39:00
問一下,那就把限制改成"同款"手機不得超過2or3支之類的如何?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9 03:51:00
我就說有大戶嘛..而且是超大蘋果戶 =.=我還只是針對標題賣再搜尋iphone剛剛抓大一個超大戶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8-05-09 07:10:00
想要自己爽為什麼要有地方來承擔自己爽的成本?有本事自己爽就要有本事想辦法解決,這不是很合理嗎?
作者: justoncetime (台北叢林好冷~)   2018-05-09 09:54:00
大戶... 那麼多平台可以用,功能也更完整,非要來擠?!
作者: Nordheim (Nordheim)   2018-05-09 09:56:00
這裏沒額度可以去其他地方賣啊 需要大家幫你承擔喔?
作者: jyhtai (Chester)   2018-05-09 11:47:00
覺得用季算比較方便…一季一隻簡單好記
作者: taiautumn (浩浩)   2018-05-09 12:12:00
一季一隻簡單好記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5-09 12:26:00
1年1支比較好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09 17:31:00
三年一支如何?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5-09 18:04:00
非也,這樣說就變成製造仇恨值了,規距不訂定這樣嚴謹,不就沒有這樣仇恨值轉嫁了嗎?以前mobilesale也是照樣買賣手機,有什麼損失在你身上嗎?板主也說了,訂定嚴謹,限縮一些業務量,對版主管理是好的但相對就會壓縮到一些賣家的空間,板主無加給,不想累也是情有可原相對上大仁哥的無為而治好上太多了比大仁哥如果對上買家賣家,買家可以取得低於行情的價錢購入他心目中的手機,賣家可以用一些正常操作獲取一些利潤空間,對於買賣雙方都是好事,經濟不就是這樣來的?不覺得版主這樣製造仇恨值是好事,把來這邊的版眾劃分成兩種人,不覺得是好事
作者: firingmoon (小天)   2018-05-09 18:50:00
既然會想買那麼多支手機 那怎會在意賣掉的問題自身量力而為不是基本的財務控管標準嗎? 買那麼多支然後需要非藉助平台賣掉手機 本末倒置了吧沒那個財力就別玩一堆手機阿.....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5-09 19:29:00
大仁哥笑死 那種咖好意思說?亂桶人 還叫無為而治 ?果然是物以類聚不意外啊XD沒看清楚是比大仁哥 眼殘了…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09 19:45:00
這樣子好了,每當一人被桶,每人可以掀交換牌一次,由tornado1621代替被桶,這樣如何?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5-09 19:50:00
我之前已經被捅720了 我才不要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09 20:04:00
所以我今天凌晨抓到一個大戶你們覺得如何?基本上一個普通的使用者是不會用到貨,甚至補貨到這種字眼來形容他要賣的東西去 macshop看就知道了,那種根本專業賣家
作者: deadwood (T_T)   2018-05-09 22:36:00
別再說"買家以低於行情價買"來美化了好嗎? 在這裡能賣低還不是因為這裡沒收手續費,沒有拆帳,講得好像商人來賣買的人才有的福利一樣XD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5-09 23:18:00
@deadwood pchome不是也沒收手續費?這跟有沒有收手續費沒什麼關係。地標向東空機價格應該算是一個空機標準價格,如果可以低於這個價格買到你想要的新機,為什麼不好?今天賣家可以拿到這個福利優惠賣低於地標的空機,操作上他也獲利,買家也買到低於行情的價格,這樣的情況是哪邊不好?沒什麼拆帳手續費問題不是?
作者: deadwood (T_T)   2018-05-10 02:42:00
拿PChome出來講....如果不是為了跟蝦皮競爭會免費嗎?PChome本來就商業性質,PTT也是?收手續費有沒有關係?你只要回答我,ptt收手續費你會不會來這裡賣東西就好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5-10 06:37:00
蝦皮收錢不也一堆人去了,合理就會阿
作者: qpowjohn (pose)   2018-05-10 09:08:00
直接不管新舊,一年內只能發三隻售機文吧
作者: deadwood (T_T)   2018-05-10 11:29:00
很好啊,想賣多隻新手機就去pchome或蝦皮吧,這裡本來就禁止營利行為的,不要拿買的人也受利拿掩蓋牟利的事實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5-10 11:42:00
如果禁止盈利,很多版應該都是禁止,沒有禁止,偏偏只有這個版這樣作,居心是?只是為了自己作業方便嗎?還是有我們沒有想到的部份呢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5-10 12:04:00
每個板本來就有自己的作風 扯到別的板用意何在?
作者: deadwood (T_T)   2018-05-10 13:10:00
請問如果有的板禁止營利有的板不禁止,偏偏你只想比照沒禁止的,請問是為了你的方便嗎?還是另有目的?還是有我們沒想到的部分呢?要問別人居心,不先老實講自己的居心?幫買家謀福利?哈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5-10 19:11:00
提出了我的看法了,沒看到嗎?創造雙贏,本來就不是個缺點,怎麼版主就是要把這個點放大成問題,這才是我想問版主的阿!ptt非營利,但也創出這些版,為什麼創,有需求才會創不是?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8-05-10 20:41:00
會創不等於可以放大原來是會創就要滿足你要求這邏輯蒸蚌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10 21:30:00
扯別的板是要玩別版都可以為什麼這不行是嘛?
作者: deadwood (T_T)   2018-05-10 23:08:00
很多自己想牟利的都會用雙贏來包裝對自己有利的部分啦XD就算本版禁賣新手機,想花少點錢買二手機的人還是可以用低於市價的價格買到手機,手上有閒置舊手機的人也可以收回一些殘餘價值,這就不是雙贏? 還是就你的雙贏才算?不限制賣新手機,最後只會讓大戶占版面,資源都給他用走真正想買賣二手的人利益受損,是雙贏在哪?順便分享一個案例,兩年前二手車板也有類似風波,於是有人請組務裁決,判決下來就是禁止營利的文出現如果對目前版主做法不爽,不如也申訴請組務做一次判決?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5-11 00:03:00
支持二手買賣板 杜絕商人有問題就組務板申訴 不要在這邊靠北板主趕快改二手板好嗎? 一天不改商人不會滾還說得頭頭是道呢 什麼買賣都有利 笑死
作者: firingmoon (小天)   2018-05-11 00:26:00
別人可以我為何不行的理論老梗了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5-11 05:57:00
提出問題是為了滿足我什麼要求?哪邊放大?手腳快的人都可以搶到自己要的手機,這跟我說的有什麼衝突?我提出禁那麼多新機有必要?10天一篇文章,照版主眼睛這麼犀利,真正大戶多ip也逃不了,何來大戶壟斷?大戶賣得比別人貴嗎?真正要買手機不比價嗎?如果沒有比別人貴,大戶數量多,市場價格自然往下壓,小戶沒辦法操作價格(這是缺點),這樣對大家不好在哪?這是我不懂版主的點啊!他提出禁新機數量,為何?缺點是什麼?為何要禁?有人可以說明嗎?大戶佔盡資源?大家會比價不是?還是壓迫到小戶操作價格空間?可以理性討論阿題外話,前一陣子有找一個版主,她禁套利,結果被打成落水狗,自己被革職,真是同一件事,兩樣情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5-11 08:00:00
那就是那位板主的問題啊 被打得落水狗活該你確定是同一件事嗎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11 08:45:00
、智慧型普巴杵(又名智慧型金剛 降魔杵)這些可以通話且具傳輸功能嗎?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8-05-11 09:16:00
小戶不限制也是賣兩三支限制也是兩三支大戶限制兩三支不限制超過可以告訴我哪裡對小戶有影響嗎?認真說開放才對小戶有影響好嗎?今天一個量大可以制價,然後最後小戶只能被市場機制淘汰這樣對小戶沒影響,這邏輯真的只能給87分因為大戶賣沒比較貴,小戶最後就被淘汰,懂?限制就是不管你大小都同一個起跑點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11 13:20:00
正常人一年內賣全新機三支你覺得很正常?你這人也很奇怪,版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5-11 15:46:00
所以提出是不是擔心小戶被限縮才制定,所以版友也承認小戶沒辦法操作價錢,所以這個問題很明顯了不是?正常人一餐吃一碗飯,有人吃兩碗是肥豬?哪條法律規範正常人只能買兩三支手機?如果只是為了保護小戶,我覺得有點過當,誠如建議,讓市場機制去平衡,10天或者15天一篇,板主眼睛那麼犀利,很難逃過同ip多id操作。提出不同見解,希望版主可以思考一下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11 16:59:00
這邊在講版規不要跟我鬼扯什麼法律,限制新機就是有人拿這在套利或換現金在這法律?法律跟版務有啥關聯?那你要不要拿法律來跟竹科廠區說說那一堆不合常理的內規?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11 17:04:00
票,但是發票金額賣的價格大於發票金額就是套利,發票時間沒超過七天可以依第三點適用。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11 17:05:00
沒有保護什麼小戶大戶的問題好嗎法律規定公共場所禁菸,但可沒規定戶外禁菸吧?但各廠區的廠房外面可是都禁菸唷我限制支數你跟我講法律?怎麼全台灣只剩這裡可以賣手機了是不是?法律沒規定一個人一年不能賣三支以上,那好啊請問一下在這賣機你有繳所得稅嗎?現在是限制新機而已,一個非營業人一年賣三支新機叫何理?前幾天抓那一個蘋果超大戶,他被水桶連吭都不吭一聲去專版看就知道該id是否專業賣家了一般人是不會用全新“補貨到“這種商人用詞的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11 17:36:00
a我id或是搜尋我的id就知道我也常賣東西,為何我可以配合
作者: deadwood (T_T)   2018-05-11 17:36:00
吃兩碗飯是不是肥豬我不知道,但是我今天好心提供1000碗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11 17:37:00
?根本就有沒差,我這個可有可無都無感,唯有專職有感。
作者: deadwood (T_T)   2018-05-11 17:38:00
飯給有困難的人,我就可以限制一人能只拿一碗,懂?Ptt沒欠誰甚麼,自然沒義務配合所謂市場機制跟商業利益來這邊刊登沒收任何費用,維持這個站的資源那些大戶會出嗎?要賺取利益就要付出相當的成本,別把ptt當成作沒本生意的平台還一副理所當然的嘴臉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11 17:46:00
喔,你是說一個人不會買兩三支是吧?那這跟一年內賣三支全新手機有啥衝突?買了馬上就賣這種就非正常買賣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5-11 18:02:00
我想提的問題點就在這,為什麼要限定新機支數?大戶賣新機在版主看來,就是大戶利用手法賺差價,但賣得比原廠貴嗎?沒有比原廠價高,有需求的人去買,頂多常買賣,這個問題點在哪?沒有保護小戶的問題,那大家也可以便宜買到新機,問題難道就是人家賺比較多支嗎?講求合理而已,如果版主說你不民主,那就當作不採納建議
作者: ddir (827=廢文王 )   2018-05-11 18:26:00
樓上邏輯真的堪慮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11 18:32:00
我版規裡的a‧營利:明顯非個人使用的徵/賣/交換行為,這條是沿用舊版規,網購現買現賣說真的也在這範疇內
作者: deadwood (T_T)   2018-05-11 18:38:00
恭喜childeviler2發現問題在哪了^^請問為什麼ptt要平白讓人利用這裡賺錢呢?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5-11 19:59:00
板主人太好 還浪費生命跟人解釋獨裁就好,不需要解釋怎麼解釋,以他們的教育程度應該很難理解
作者: jasn4560 (jasn4560)   2018-05-11 20:04:00
順便把板標改成 本版不歡迎哀鳳
作者: tornado1621 (Addio)   2018-05-11 20:09:00
改成看到Apple系列永桶
作者: Seckel (Gestaltungsrecht)   2018-05-11 23:44:00
賣啊 支持版主做對的事
作者: aFey ( )   2018-05-13 07:23:00
我也覺得一年三隻有點過當..沒有想戰的意思,一直以來已經很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5-13 08:28:00
這裡沒辦法接納反對的意見,一些人只會跟著獵巫,不問合理性,還指著別人說你的邏輯在哪?根本就不合理了,還問邏輯正當合理的規範不會規範人吃幾碗飯,有版友說了就是要規定,那就是強硬的規定“在這裡”我就是要這樣子做,就不合理的規範,你怎麼去跟他講邏輯?回這個真的很沒意義,嘖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13 09:48:00
限縮與單一化並沒有不合理,告訴我不合理之處在哪?forsale, e-shopping, HelpBuy, BuyTogether, give,Macshop等分門別類去它應規屬的板有何不妥?我本身也是很賣東西一年至少會超過3支,但是我那是團購遇到脫單的!我卻可以去它應該屬於它自己的板。我還不是一樣沒有感覺;倒不如說是專職買賣家等商人會不方便才是真的!那些人已經習慣如此,要他們變動而造成不便,跟所謂的不合理毫無關係!還要我在講白話一點!別人都可以接這樣子,他自己不行,那是他自己個人習慣問題!分門別類也就是分散買賣真正會造困擾的人無非就是專職買賣家也就是商人。一個單純只想賣二手android or iOS手機賣一次就結束了~一個單純只想買二手android or iOS手機買一次就結束了~一個單純只想撿便宜新的android手機,買一次也結束了~一個單純只想撿便宜新的iOS手機,你續約我買手機,買一次也結束了~想看更多的Apple的商品,我就直接去MacShop了。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5-13 14:25:00
了解了,你是正常人,其他不是正常人就是商人,了解,感謝說明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13 15:25:00
只會說不合理?不合理之處又提不出來?到Macshop、nb-shopping和hardwaresale可以搜我的id就知道我一年絕對超過3種不同的電子商品,我都可以配合。會被水桶都是發文時間算錯。
作者: cater0402 (cater)   2018-05-13 16:05:00
一直叫人搜你id你怎麼換不換電子產品乾別人什麼事,你不換別人不能換喔難道你一年不到三支,所以就規定所有人一年不能換三支嗎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13 16:53:00
到頭來可以說一下「不合理」的所以然來之處嗎?腦筋變通一點就歸其其位該版販售,完全不影響。會有人提影響到,那就把「不合理」和「影響到」之所在哪邊提出來一下。#1Qz85Cne (mobilesales)請參考這篇。是什麼「影響到」導致你認為「不合理」因素或者是說在「不合理」因素而「影響到」買賣?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14 00:29:00
換三支跟"賣"三支全新手機有何衝突??怎麼全台灣只剩ptt的mobilesales可以賣手機了是嗎?
作者: danny40111 (akacadking)   2018-05-14 05:04:00
借串問一下 我幾天前賣了一隻家人換掉的iphone 想再發一篇文徵安卓手機 會算作是超貼嗎?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14 07:17:00
danny40111你那支完後等要等5/20才可以再發文賣。
作者: danny40111 (akacadking)   2018-05-14 11:48:00
想問的是如果是徵呢 十天內發也算超貼嗎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14 12:59:00
十天內不論任何文章都只能一篇 很難懂??
作者: danny40111 (akacadking)   2018-05-14 13:22:00
不難懂 我只是不懂版主大哥為什麼態度要這麼惡劣 我只是覺得徵跟賣應該算是兩件事 所以想在發之前問一下如果態度一直都這樣子咄咄逼人 我想你跟版友的架真的會吵不完 良心建議您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14 13:36:00
danny40111你那支完後一樣要等5/19才可以再發文徵文。
作者: danny40111 (akacadking)   2018-05-14 15:28:00
我知道了 謝謝你 我只是剛起床看到版主留言有點生氣不好意思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14 16:34:00
原來用文字可以看出我態度惡劣阿?想必你有天眼通囉??
作者: childeviler2 (科技長工)   2018-05-15 00:34:00
你是啊,不覺得很多人都這樣說嗎?不用天眼通也可以感受到你文字敘述不耐煩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15 02:45:00
你覺得那種很簡單的小學生都看的懂的問題看多了誰不會煩?更何況這規定已經實行好幾年了..又不是今年才開始的
作者: kazafso (HENRY)   2018-05-17 18:54:00
現在版主就是不耐煩 還有講話咄咄逼人很多人都這樣說 等著吧 到時候就會有吵不完的申訴了 獨裁就獨裁 不看看投票結果幾個人而已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17 19:35:00
買賣板來來去去投票人數少那叫正常,且買賣板又不是討論版要嘛買到了就走 賣完了就走誰會一直來?咄咄逼人?我可沒這麼想..板規不就那些固定在那 這幾年改變也不大..結果還在那問買跟賣是不是分開的?這個版又不是新開的板不是嘛?十天一篇這規矩都幾年了?
作者: a0929935070 (alex)   2018-05-18 08:06:00
支持板主決定。杜絕職業賣家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18 12:05:00
我出水桶了嗎?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18 17:41:00
crc2121你啥時進水桶 =.=?
作者: leo255261 (leo255261)   2018-05-21 18:00:00
新版主真的很有事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21 21:11:00
怎麼說?
作者: jiaxie (Treat Myself Well)   2018-05-22 15:26:00
!! 乾脆舉辦投票關掉這版,科科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22 16:44:00
小組長早就想關掉這個版了...
作者: kazafso (HENRY)   2018-05-23 21:51:00
再次靜版也比現在好 你無法說明一上市新機為何圖利還有一年三隻也是主觀認定拿不出讓人信服的理由 也無法說明賣新機就是圖利的證據只要比新機市價低 根本很難有空間獲利你們就繼續獨裁 就跟以前的CCR版一樣
作者: arl (花若離枝)   2018-05-24 00:22:00
新機買了直接賣不是有鬼是什麼? 所謂獲利又不一定現金這幾周我都已經抓到兩個通訊行了還有我有說一年三支是為了防套利?CCR版是討論版..這邊是買賣版..性質相同?你的邏輯?
作者: Luftwaffe (德意志帝國空軍)   2018-05-25 01:32:00
確認下,二手機是只受十天一篇的限制,沒有一年三支?
作者: crc2121 (騎蝸牛甩尾)   2018-05-25 01:46:00
沒有新上市、新品和新機限一年三支。
作者: qazwsx0128 (*****)   2018-05-25 23:31:00
................不想管板就下台阿 搞這齣
作者: culture01 (小豬)   2018-05-30 19:15:00
還以為一年只能三支 原來是只限制新品?
作者: firingmoon (小天)   2018-05-30 19:40:00
如果是新機就針對店家阿 玩家根本就二手沒在怕會氣到不行的可想而知 哪來那麼多新機可以一年讓你賣三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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