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名] ellis1995 面交惡意放我鴿子

作者: disdark (特級廚餘師)   2019-04-27 23:30:43
本人在本版PO徵求三星NOTE9
ellis1995在04/21以站內信密我
https://imgur.com/DZFsG0C.jpg
我收到站內信後回他我可以至北車面交,但價格要在原收購價上再-500
之後我們使用LINE互相連絡,約定在04/27星期六臺北車站面交
以下是對話過程
https://imgur.com/HqH6y2t.jpg
https://imgur.com/3CN9r88.jpg
https://imgur.com/cKNJwi7.jpg
https://imgur.com/0B0WaIo.jpg
https://imgur.com/ojVlo8i.jpg
https://imgur.com/CLEt5sY.jpg
https://imgur.com/xpdt2bo.jpg
https://imgur.com/jLmVkl6.jpg
https://imgur.com/qz51lrI.jpg
https://imgur.com/UnHlgM0.jpg
上面最後一張圖可以看到,我在04/26星期五問他明天在北車哪裡碰面
從這一句開始就不讀不回,那時心裡就覺得有點不妙
果然今天到達台北車站後CALL他30分鐘依然無回應
再回到本版搜尋此人ID發現他在04/24 PO了一篇NOTE9出售文
https://imgur.com/yGdwtjP.jpg
再用此文提供的LINE ID做搜尋
確認照片為同一人
至發文為止此人仍然沒有對
1.未如約面交
2.跟我約好賣手機卻又同時在本版po出售手機一事做出任何解釋
也沒有事先向我告知取消交易
至此認定ellis1995惡意面交放我鴿子
請要跟他交易手機的版友三思
作者: kyotaoyuan (K)   2019-04-27 23:32:00
星期五沒聯絡到就應該不要去了通常面交前會再確認一次反正一堆人信用也沒在顧的
作者: break1984 (阿嘎)   2019-04-27 23:36:00
面交最好找居住地附近 跨縣市要承擔風險
作者: addog74   2019-04-27 23:44:00
你付訂了嗎?沒有那你直接洩漏人家個資是多有品?假設今天變成對方在北車等無人是不是也能直接在ptt公審你?
作者: skyfly31828 (小麥)   2019-04-27 23:52:00
樓上難道原po沒有話花時間成本跟交通成本去面交嗎?如果原po不po出來只是縱容這種沒信用的人,感謝原po提醒!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7 23:55:00
噓原po 我噓你的點是週五沒回你了 你週六還去幹嘛?對方應該是反悔不想賣你 但你週六還去的動機實在很奇怪阿就沒回了 阿你幹嘛到底還要去呀 我真的不懂耶!但你黑名單有理就是 他是應該跟你明說不想賣了再封鎖你才對
作者: chino32818 (企鵝)   2019-04-28 00:01:00
樓上說的也是有可能啦,但是他不想賣幹嘛不直接講還讓別人白跑一趟,難道剛好上網流量用完?
作者: wtfconk (mean)   2019-04-28 00:02:00
你的約法也蠻奇妙的?詳細地點都未讀沒確認,表示確定時間也不可能約好,那你去幹嘛XD?
作者: LGamia (我不是9)   2019-04-28 00:05:00
現代人就是專門檢討被害人 你懂我意思嗎
作者: kyotaoyuan (K)   2019-04-28 00:09:00
多年前我也跟你一樣相信人性被放鴿子 跑到跨縣市去從此就不跑了 找離自己近一點的地方 不然拉倒願意買賣的都會很快回應你啦 沒回的通常都沒有要就當作經驗摟 拍拍
作者: pk0943 (.)   2019-04-28 00:17:00
我覺得你的問題比較大,別人沒必要在這裡被你公審
作者: lug0391 (lug0391)   2019-04-28 00:17:00
你願意用19500收 他之後po文卻只賣18800 感覺你跟賣家之間溝通有誤會 賣家非常不爽你吧 你po的文中間是不是有刪減了一些東西呢?
作者: pk0943 (.)   2019-04-28 00:19:00
若你覺得權益受損,應循民事途徑救濟,而不是在這裡公開別人個資
作者: lug0391 (lug0391)   2019-04-28 00:21:00
公審確實不是很好 何況人家已經不回應 你還傻呆呆的去 唉
作者: yoyoyo1011 (yoyo)   2019-04-28 00:22:00
作者: lug0391 (lug0391)   2019-04-28 00:30:00
原PO抱歉 我的臆測太主觀 也有可能對方急著賣 不想等吧
作者: cuteneo (Neo)   2019-04-28 00:43:00
憨厚的去赴約卻被說這樣有錯,到底有沒有搞清楚誰問題比較大
作者: littlelinsyu (littlelinsyu)   2019-04-28 00:51:00
噓的人有問題嗎?就是誠信原則而已呀
作者: shoeming (修)   2019-04-28 00:59:00
扯欸 感覺是被直接封鎖 說一聲不賣了是有多難 前一天就聯絡不到還跑那麼遠也蠻扯的 還好這次只是損失幾個小時…
作者: 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9-04-28 01:10:00
我以前還遇過對方主動說今晚面交,我開車從桃園到台北,一路上還用賴跟他回報目前在哪條路上,然後到地點後他跟我說~他不能賣了...(從頭到尾我一毛都沒殺價)
作者: jimmykuo123 (安安~住哪~幾歲~給虧嘛XD)   2019-04-28 01:14:00
老實說前一天沒聯絡早就該慎重評估是不是還要赴約至少出發前也要在確認一次 還跑過去真的是不知道想啥不過我覺得去民事求償應該比PO文效果好好很多XDD
作者: EQUP (不怒師兄)   2019-04-28 01:25:00
雖然他反悔不賣了沒誠信但我也無法理解你幹嘛真的赴約...明明都沒約好具體時間地點,早就該知道會白跑一趟了吧損失的時間跟金錢都是可以避免的
作者: asdzxc5566 (XDDDDD)   2019-04-28 01:45:00
檢討被害者的不知道在想什麼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01:46:00
讚 檢討被害人,看來以後龜縮無敵
作者: chengjeffs (一洲)   2019-04-28 01:47:00
之前他也是跟我買賣 問一問就消失
作者: chspoutre (rrr ttt)   2019-04-28 01:51:00
講一下不賣會死嗎 有夠沒品
作者: wtfconk (mean)   2019-04-28 01:53:00
也太美化自己的衝動行事了…沒約好就沒所謂赴約甚或爽約之事,這種時間地點都沒確認的約法真的令人滿頭問號…覺得你這黑名成立的依據太薄弱,兩方溝通障礙才是真的…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01:59:00
23號都說約週六,對方也「收」了;所以24號又發文賣手機到底算誰的問題?
作者: zd231 (Tumurin)   2019-04-28 02:10:00
檢討被害人是怎樣
作者: cin2 (我是熊)   2019-04-28 02:14:00
現在有些鄉民水準很糟 根本小朋友
作者: wayne654852 (Pro)   2019-04-28 02:20:00
越看越奇怪,給箭頭
作者: jet1234 (請多財源不要裁員)   2019-04-28 02:28:00
從對話猜測是語氣導致,有指使賣家的感覺,而且硬碟照片可看,還要照買家指示貼在賴(備份),買家不是很信任賣家,難怪不想賣,最後一刻沒有講不賣,可能是某個點真的讓賣家不開心(上面說的硬碟照片可看,是我剛剛測試可以看)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02:37:00
所以才說龜縮就贏了 ?
作者: DoSvidaniya (до свидания)   2019-04-28 02:44:00
賣家不爽就可以放鳥喔
作者: thrco (圓)   2019-04-28 03:18:00
放鴿子都垃圾
作者: milkkiss (milkkiss)   2019-04-28 04:09:00
都沒回你,你還準時赴約XD
作者: SwissMiniGun (瑞士迷你槍)   2019-04-28 04:36:00
最後確認對方沒回覆 就不該去了啊...有點傻眼這種臨時取消無信的人不少 但聯絡不上還要跑去也怪.算是替自己上一課 下次記得不要對方沒回你還跑去...不要覺得講這些是抱著惡意的 自己想想是不是有道理
作者: a456618 (豆豆龍)   2019-04-28 05:18:00
那個噓的是親友團嗎ㄏㄏ
作者: nindo12301 (南南路)   2019-04-28 05:25:00
又沒確認具體時間地點幹麻去,你是第一天面交喔?
作者: superbabaya (小強)   2019-04-28 05:41:00
其實沒有,回應就不用去面交了,你是有多想買啊?ptt很多說話不算話的婊啊
作者: ocean771121 (314018)   2019-04-28 05:52:00
都沒人發現賣家違反版規嗎?可以這樣10天內po了又po嗎?而且不只最近才開始2/18.20.20.21.23.24 3/20.24.25.314/22.22.24.25
作者: wtfconk (mean)   2019-04-28 06:05:00
自己都說最後訊息未讀覺得怪還去面交,這怎麼想也怎麼怪…也可以合理懷疑其實根本沒去,就事後根據賣家已失聯的事實黑他,反正賣家看似理虧在先且也不可能出現在現場啞口無言不過違反板規那個若罪證確鑿是可以去置底檢舉的,或是板主剛好有逛到這篇的話便會主動處理
作者: pledgetitle (H)   2019-04-28 06:23:00
鄉民水準真的...檢討被害人?想必是親友團來護航吧!
作者: Tomberd (公園觀察員)   2019-04-28 06:46:00
檢討被害者幹嘛,不賣不就說聲就好,會不去猜疑太多而老實去赴約的人不會只有原PO啦,甚至有些是體驗過放鴿子醒悟後才會說出那種觀點吧
作者: SwissMiniGun (瑞士迷你槍)   2019-04-28 06:47:00
老實不是這樣用的吧 ...二次確認就沒回應 去幹嘛?賣家行為糟糕被撻伐很正常啊 但買家行為也奇怪難不成大家都不能表達看法 事實就是沒聯絡到人還去根本就有點自找麻煩...檢討被害人 別濫用這詞好嗎XD聯絡不上不讀不回就該想到了 在那邊睜眼說瞎話害我也好奇推文某幾位 也是聯絡不到人照樣去面交?
作者: airback76 (雜魚)   2019-04-28 07:54:00
台灣會亂就是有那些紅的,科科
作者: fifybl ( )   2019-04-28 08:17:00
上次跟人約面交 到了地點一直跟我說快到了 結果白白在那邊等了一小時被放鴿子QQ現在不開拍賣沒評價參考的 都不想跑了我出發前還有聯絡對方呢 對方也說沒問題
作者: kayau (kayau)   2019-04-28 09:07:00
阿是不會開個分身換你放鳥他?
作者: ligacul (真假仙)   2019-04-28 09:07:00
回文一堆放鴿子的垃圾,說一句不想賣了很難?浪費別人的時間跟你廢話那麼多幹嘛?還是親友團來靠北了,看起來根本就是把個人誠信丟掉,再來怪別人不聰明
作者: pyCassandra (Q口Q)   2019-04-28 09:11:00
如果前一天沒聯絡上 我也不會去 再近都一樣 何況跨縣市@@ 當然賣家問題也很大就是了 說一聲不賣了 很難?
作者: cook321 (機八久..)   2019-04-28 10:00:00
放鴿子真的會度爛
作者: pondo ( )   2019-04-28 10:06:00
噓的那些,大概他們誠信不值錢吧?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9-04-28 10:32:00
但有些人沒撻伐賣家,重點在原PO沒連絡上還赴約,這樣還不叫檢討被害人XD
作者: hatchet (hatchet)   2019-04-28 10:34:00
沒具體時間地點,根本不算有約好,你沒約好就去,才造成你覺得自己被害的幅度,不然不就只是一個在網路上交易沒談成的案例?
作者: danish (丹)   2019-04-28 10:35:00
沒那麼嚴重,你約周六,不確定性高,他可降價但想立即交易
作者: colaer (新手上路)   2019-04-28 10:36:00
我比較好奇今天要是原PO沒去然後賣家反而到了然後上來PO文,某些樓的言論會不會變成"雖然對方未讀,但你們之前有約好了啊"?
作者: danish (丹)   2019-04-28 10:36:00
我打賭他周六前就賣掉了,也許你覺得你出價比別人高因為你約周六19950北車,若是我,我就18800約他家樓下你約周六吧,我約現在他10點下班後大家都想買的東西,你要人家等你到周六,而且你還要他幫你出500車資,看起來你姿態頗高,他不賣你,寧可降價賣別人也不意外啦,有些龜龜毛毛的,對方乾脆不賣你買不到想要的東西,就上來公布對方的資料,不太厚道
作者: EQUP (不怒師兄)   2019-04-28 10:51:00
116樓你想多了,就算雙方立場互換,沒約好具體時間地點這點是不變的
作者: antigidu (YaSu)   2019-04-28 10:53:00
躲起來不讀不回 確實很惡劣
作者: justice2008 ( )   2019-04-28 11:56:00
看你賴後面的對話 人家都給你一個不確定的答案了既然沒肯定的答案 你跑去北車不會怪怪的嗎我覺得你只是煮熟的鴨子跑了覺得很不爽吧雖然我覺得賣家這樣做很沒有信用啦這種人碰到不會想跟他交易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12:19:00
躲起來的最爽啊,都沒他的事,講出來的人被檢討,笑死
作者: waterbreath (永劫回歸)   2019-04-28 13:11:00
不管你對不對,你的姿態太高,是我遇到也會變成不想賣你,好像欠你一樣。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13:15:00
我也覺得這買家 姿態很高呀 你看回話的態度就知道了有時候 你態度軟一點 或者你先匯訂金 人家都會留給你
作者: Tomberd (公園觀察員)   2019-04-28 13:21:00
說接受19500不就賣家..還姿態高,不懂你們想法如果不滿不是應該當下反應嗎...交易不就簡單的貨ok錢ok地點約好現在事實上不就賣家搞消失,不賣就純說搞得好像交友一樣
作者: pk0943 (.)   2019-04-28 14:00:00
我沒說另一方沒錯,只是不需要公審公告別人照片,除非對方有允許你貼;至於你損失的時間車票交通費等成本,本來就是要另案跟賣家求償
作者: jet1234 (請多財源不要裁員)   2019-04-28 14:20:00
說實話,買家對話態度令賣家不舒服,一副買的最大那種態度,賣家也感受到了,最後稻草應該是改約星期三後就沒確認星期六時間,賣家決定不賣了Tomberd大,接受19500後,但對話過程不開心,你ok?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14:33:00
不想賣就說一聲不賣了給對方吃釘子就好,所以裝死龜縮就ok?真是上了一課 呵呵
作者: Tomberd (公園觀察員)   2019-04-28 14:35:00
不開心不想賣就講啊..他都能無故消失了,現在賣家就完全不表態,在那邊猜測還不是你們自己以為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17:25:00
我想我也不用墮說什麼,原先這位買家是說禮拜三可以面交,後來又跟我說他臨時有公事沒辦法,由於我急賣,這個賣家一開始也不太正常,我雲端都是設定公開的,他告訴我點不開要我私底下傳給他,其他人都可以看唯獨他不行?後來我回他收是等於我收到這個回覆的意思,並不是我答應要賣他,我也沒有肯定說100%賣他,他也沒付訂金,難道要我在4/21等到4/27這段時間的風險嗎?況且這位人兄,是自願從南北上交易,我也不能理解,車資為何是由我來吸收承擔,買賣是雙方同意願意之下,一句話直接要我吸收車資?情何以堪?的確我後來不讀不回有失風度了,但我覺得這位買家從一開始質疑我到最後,無論在照片連結也好還是各種角度,甚至價錢、車資,以及面交時間原先說週三可以又改口說沒辦法,我都覺得有待考量的部分..令我覺得似乎是賣家須完全配合買家一樣?眾大網友的回覆也只是看到事情的表面,難道你們了解原先買家說周散可以又臨時改約週六請賣家遲等他一週嗎?更何況在於3C商品是隨時間掉價的,有可能沒付訂就保留嗎?很感謝多名網友的評論回覆,對於超貼我沒有熟悉板規造成此錯,深感抱歉會在多留意(僅基於希望能徵求/銷售)更快速至於我的個資被隨意公開在無遠弗屆的網路媒體上,已截圖存證,不排除法律追溯權,謝謝
作者: p5auser (GL)   2019-04-28 17:42:00
當事者出現了,一方急著賣,一方想買又怕受傷害。
作者: pk0943 (.)   2019-04-28 17:49:00
所以這種事要雙方都陳述,不能只聽單方片面之詞
作者: mavs2kidd (金魚)   2019-04-28 17:50:00
法律追溯權是什麼?可以吃嗎?要怎麼排除?
作者: disdark (特級廚餘師)   2019-04-28 17:53:00
我發的圖已經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首先先問你星期三是否可以交易,你說不行我才改星期六,接著,你隔一天又主動問我可否再改回星期三交易,是你問的喔!搞清楚這一點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17:54:00
倘若今天無意間您的個資被公開了?您做何感想?今天我沒有答應這位買家保證將機子留給他,我不認為我應該被這樣公審,面交時間地點,已經談不攏,有何後續?再者我為何需幫他吸收車資?請他北上的人不是我而是他自願的,本就不該我承擔?
作者: disdark (特級廚餘師)   2019-04-28 17:55:00
你從哪裡個段落看到我要求週三交易又自己改成週六?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17:56:00
mavs2kidds 謝謝您糾正我的錯字
作者: disdark (特級廚餘師)   2019-04-28 17:57:00
最重點是我明確問你19500這個價格你是否接受,你也回答[可以]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17:58:00
我的意思是原先您說週三可以交易,我當時說我要上班,其他平日時間您也不行,隔天我想說請假半天跟您面交,您跟我說臨時要出差?我覺得無論是哪一天,您要我等您賣給您,難道不應該付訂保留嗎?我有表明一定要賣你?
作者: disdark (特級廚餘師)   2019-04-28 17:59:00
圖片都有,清清楚楚,你有任何意見為何當時都不講?要我付訂金 ,當然可以阿,那你為什麼不先講?你都不先講我是會知道你特別請半天假來面交嗎?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18:05:00
您難道不覺得您很莫名奇妙?坦白講N9行情價當時大約19K,您卻開到20K收。無論如何19.5K都是高於行情我為何不要?我不能理解的是您用了車資的名義直接扣除,重點不是價格多寡,而是您用了一種強迫的口吻.令人不悅。加上照片連結,全部的人都看的到我公開,唯獨您看不到?要求我私下傳?您已經不信任我了我幹嘛還賣給您?時間您說您只有三、六有空,我隔天問您改成週三突然又改說要出差,當下我已經就覺得您這個人一開始質疑我的手機,加上時間反覆,我就已經不打算賣給您,寧可低賣找一個爽快能配合我時間地點的人,而不是要求賣家配合買家,重點是我根本沒說要保留給您事情已經發生,我也不想再多說什麼,付訂這件事不應該由賣家主動告知,居然要等一週之長,買家心裡應該須有底。 總結,我至始至終沒有表明我的手機就是只賣給您,謝謝,至於我的個資被您無故公開,稍晚將前往報案謝謝您的公開已徹底造成我的名譽受損,我不再做任何回覆言論
作者: disdark (特級廚餘師)   2019-04-28 18:10:00
所以你有講明白不賣了?
作者: davidwu1111 (davidwu1111)   2019-04-28 18:26:00
笑死,又是保留法律追訴的權益,有告就有,沒告就沒,根本沒這種東西好了,都不要吵,我來下結論就是賣家不爽買家,但仍然約時間來____樓下幫忙補字,不然我可能要被保留法律追訴權了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18:31:00
Davidwu1111我並沒有跟買家約時間唷!況且我並沒有說要賣他啊
作者: davidwu1111 (davidwu1111)   2019-04-28 18:38:00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18:41:00
我後來改約週三唷唷唷,週六是原先說討論的唷
作者: disdark (特級廚餘師)   2019-04-28 18:48:00
你終於坦白是你又改約週三了呵呵怎麼跟你稍早說的不一樣呢?呵呵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18:51:00
我講過了,週三、週六是您可以的日期,第一次的確是約週六,後來我覺得太久,我才改約您週三可以的日期,後來您說週三臨時出差,沒付訂之下本來就不屬於您的東西
作者: disdark (特級廚餘師)   2019-04-28 18:53:00
可是你稍早的講法是我約週六又改成週三欸,聽起來不一樣喔?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18:53:00
https://i.imgur.com/N2fOJlk.jpg 我是說我隔天問您,改成週三,我有說是您改成週三?https://i.imgur.com/zq6PhjI.jpg 圖片很清楚是我問您改成您可以的日期(週三)後來您說要出差週三無法,後來我也並沒有繼續答應您週六的面交日期,我回你收,是指我收到了這封訊息,現在吵這些也無意義,您沒付訂就不該要求賣家為您保留吧?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19:17:00
所以就是你不同意又不直接說嘛,回個「收」到底是ok還是什麼意思XDD
作者: augutos1894 (augutos1894)   2019-04-28 19:18:00
1995好 你的錯誤就在於之後不賣了 就應該明言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19:19:00
你不同意不是早該在原po改日期的時候就直接打槍了嗎
作者: augutos1894 (augutos1894)   2019-04-28 19:19:00
即便全文看下來 買家這副調調 你拒絕賣他完全可以理但你拒絕回應 確實有瑕疵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19:24:00
不過噓一下原po 跟別人買東西 請你姿態放軟一點你到底在高傲什麼 相信廣大的鄉民都覺得你很高姿態你老大是不是呀 你很了不起是不是呀 拜託買東西別這樣我是賣家 對這種人 我一定說不賣了 然後不等他回 直接封鎖然後原賣家 我是覺得你有點逃避心態 你要就直接說沒有要賣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19:26:00
對啊 但那句[不賣了]有沒有說出來有差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19:26:00
這樣他就算不爽 他也沒辦法弄你 所以我覺得黑名有理
作者: squrar (無垠的天空)   2019-04-28 19:27:00
樓上你也不能這樣講啊 原PO是徵竹苗中面交 賣家在台北自己說要賣他 買家還要跑到預定處外 議價很正常啊 不要就說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19:28:00
https://i.imgur.com/CM4mkFq.jpg 我有說我不讀不回未明說的確不恰當(原先只是抱持著不浪費時間多作回應),但我不認為就應該被公開個資,他也不該認為已經是保留給他了。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19:28:00
議價這段雙方一開始講都能接受就算了,是後續約時間的問題吧
作者: squrar (無垠的天空)   2019-04-28 19:28:00
清楚 看起來都橋好日期 然後想想不對勁 又不講?另外講一下 訂金平常交易是不用的 是有提出來才要給賣方沒提 沒有說買方一定要給 反之亦然
作者: pyCassandra (Q口Q)   2019-04-28 19:31:00
那個收 的確是不明所以 另外賣家的第二個line帳號不是直接公開在文章裡的嗎 還有根本沒『法律追訴權』這種東西吧xD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19:31:00
樓上 我上禮拜買了一台筆電 我前一天直接匯兩千訂金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19:32:00
問題就是你不讀不回啊...覺得不要就該說清楚了,約週六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19:32:00
然後隔天面交 這就是主動的買家
作者: pyCassandra (Q口Q)   2019-04-28 19:32:00
但買家也太過衝動 賣家沒回應還跑去面交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19:33:00
除非版規有說不回應等於交易不成立之類的 (?然後超貼的部分...嘿嘿嘿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19:33:00
其實我蠻想請買家證明 他有沒有親自跑來台北不然用嘴巴說說 誰都會 苗栗到台北耶真的會為了一個不讀訊息的人 跑來台北?我真的對這個抱持著存疑的態度 各位會嗎?? 就降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19:34:00
我之前從新竹買手機跑到台北...賣家還算我便宜兩百塊當車資..還是有好人啦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19:35:00
樓上 我是指 前一天他就不回了 你隔一天還會去?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19:36:00
當然不會去啊所以兩邊都有問題,賣家今天如果打了那句不賣了,就不會有那麼多麻煩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19:47:00
squrar 我指的是我的照片、對話內容以及聯繫方式被公開。這已經觸法了,的確板上有我的LINE,但一般人並不會去點開,因為沒有跟我有交易相連關係,但現在買家直接公開已經有近4千人觀看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19:53:00
這個我覺得 不太可能觸法 因為是你自己公開 line的id所以奉勸各位 不要隨便在文章中放上自己的LINE有爭議的就是 他把你line裡面的照片 直接另外存圖公開其他部分 我覺得沒啥問題 頂多他沒品而已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20:08:00
我會去派出所問員警這方面的資訊,謝謝
作者: squrar (無垠的天空)   2019-04-28 20:13:00
我從頭到尾沒有提到你的個資法律問題 我只提到民法訂金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20:19:00
抱歉更正 pyCassandra
作者: chspoutre (rrr ttt)   2019-04-28 20:41:00
(收)不就是答應了嗎 死要凹這水準ㄏㄏ
作者: pk0943 (.)   2019-04-28 20:44:00
所以我才跟原po說,若你認為對方不履約造成你的損失,應該是循民事途徑解決,而不是在這裡公審
作者: disdark (特級廚餘師)   2019-04-28 20:44:00
相片跟個資上傳確實不妥,這點我道歉,已經打碼+刪除我錯的部份就是我錯,我不會否認https://imgur.com/fdZNmgr.jpg還有人質疑我有沒有去面交嗎?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21:00:00
有車票證據那你就黑名有理呀 但還是覺得很蠢而已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21:00:00
chspoutre 收,這個字每人定義不同,各人口語化問題,您認為是答應,以我的角度認為「收」到這訊息的意思唷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21:07:00
你前面根本沒提到不賣了之類的字眼,那個收只會聯想到ok吧,這段也沒什麼好硬拗了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21:23:00
我再三強調,相信大家認為原PO有些地方太刁鑽令人反感。我知道我未明確告知不賣了的確不妥,我後來想改期至週三,原PO不同意,我就沒有打算繼續販售給原PO。至於個資外洩包括我的名字、聯絡方式、照片,就算這樣也不至於該被公開,雙方都有錯難道我在個人通訊上有放照片就該被公開嗎?假如原PO也有放照片我是不是也該效仿他一樣公開公審?黑名歸黑名,個資外洩而是另一回事,再者我後來未讀未回也沒回應原PO的訊息問我明天在北車哪裡碰面,一般常理難道還會北上嗎?還認為是正常交易行為嗎?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21:27:00
我覺得你就別再回了 他就黑名有理 你如果覺得有違反個資你就去警局備案告他 有些人的邏輯就是這樣 他覺得你沒有親自在字眼上明顯說不要 他就認為你還是要賣他
作者: g6h630 (catch)   2019-04-28 21:34:00
賣家不知道矜持啥不想賣又不敢明說,你們都在私訊階段還說不一定要賣…這理由真得扯,大可明說買家眾多不付訂不保留。買家用字我倒覺得不用多做聯想,有人打字就是這樣直接,不過之後賣家未讀還敢北上赴約也很扯就是了
作者: davidwu1111 (davidwu1111)   2019-04-28 21:35:00
老實說我乍看之下也是賣家要賣的意思,如果原po今天沒上去北車,相同的場景反而變成他被黒名公審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21:39:00
請問誰說私訊階段就是100%賣給他?我跟不只她私訊好嗎....要黑名就黑名吧,一個口語化問題(收的意思),每人見解不同罷了,大家要堅持我該把手機賣給原PO(未支付訂金之下保留一週?)認為我放鳥?(後續我根本沒在回覆確切時間跟地點)大家認為原PO這種行為無人感到不妥,從刁難照片連結、日期時間、車票要求吸收我也無話可說...至於要公審我無意見,但沒打馬賽克就是造成我名譽受損,截圖已留,已有3千餘人觀看諸位的神邏輯真是令我欽佩,交換立場思考吧!今天換作是你被刁難被要求一堆,你會爽?我不悅不回訊息、甚至封鎖對方根本沒有後續再次確切時間跟地點,請問這面交何來成立?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21:44:00
買賣家也沒有討論訂金啊,吵這個算誰的問題?不然你問問各位你那個「收」字會不會有人聯想到「沒付訂金」、「不賣了」的意思?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21:45:00
請問幫留一週難道就是賣家該主動提出訂金這件事嗎?去櫃上消費常理本來就是要預購就是付訂,難道我該全心全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21:46:00
牽拖一輪又帶回來買家口氣不好,不好你就說不賣你啊,到底問題在哪= =
作者: shoeming (修)   2019-04-28 21:48:00
傻眼 原賣家還不知道問題在哪 你大可嗆一句不賣了封鎖再原po,這樣你就沒事了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21:49:00
可以說先收訂金你不說、可以說不賣了你也不說;真的也是奇文共賞了
作者: dracula0317 (有信來了喔)   2019-04-28 21:49:00
買賣一回事 個資一回事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21:49:00
我已經講了,我沒說不賣了就直接不回,是我的疏失,但我不認為買家還堅持我該賣給他,甚至認為這交易還算進行中請問你今天遇到這種要求一堆的買家,你還會有心情回覆嗎?就已經沒說後續的時間跟地點,到底何來面交成立?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21:53:00
所以你到底幹嘛不開始就把你的規矩跟需求講清楚?沒有講就沒有講,不然你也發一篇來黑原po態度不好,這樣你心情會不會比較好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21:59:00
我現在覺得 買方 賣方都有很大的問題................賣方 不停地跳針 她說話沒問題 阿你就去警局備案呀一直跳針說 感受度問題 阿你就老子不爽不賣他直接中離解釋什麼啦 阿你就沒有說清楚 所以人家黑名有理簡單來說 我覺得買賣方的態度都很強硬 但買方畢竟花了車票錢 來強化賣方的不合理 所以也沒啥好多說的賣方 你就不用跟我們強調感受 你如果覺得透漏個資是違法那就請去備案 自然會有結果 其他真的就不用多解釋了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22:06:00
我後來就刪除他好友(覺得他刁鑽龜毛),後續他跟我確認時間地點我沒有回覆了,這交易本來就不存在了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22:06:00
買方 他就黑名有理 但他同時也可能被版上的賣家默默黑名交易不存在是你說的 但我們普遍認為你沒說清楚就是還算生效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22:07:00
要黑名就黑沒什麼大不了其實,重點是大家根本模糊焦點,沒有確定的交易何來確定面交成立?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22:07:00
再說一次 你認為不存在 版上的多數認為存在 所以呢?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22:08:00
所以我隨便蜜一個人跟他說時間地點對方沒回也算成立的意思囉?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22:08:00
沒有人模糊焦點 我們就是覺得交易勉強還算存在因為之前 你有答應別人 你說好 但你後面沒有說不好
作者: Tomberd (公園觀察員)   2019-04-28 22:09:00
所以你到底在幹嘛...說一句不賣有這麼困難喔,都你說的沒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22:10:00
你都承認一開始 交易算成立 那你是不是要在文字上去取消還在那邊要別人來猜你的行為 成熟一點的處理方式好嗎
作者: disdark (特級廚餘師)   2019-04-28 22:11:00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22:11:00
什麼叫做我不理他 交易不算成立 阿你之前有沒有答應
作者: Tomberd (公園觀察員)   2019-04-28 22:11:00
訂金了,這交易就在協商階段而已...
作者: shoeming (修)   2019-04-28 22:12:00
真的硬凹欸,感覺就是週六前沒賣掉還是會賣,所以才不說死,然後一賣出就直接封鎖真的很糟
作者: disdark (特級廚餘師)   2019-04-28 22:12:00
圖片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呵呵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22:12:00
所以我剛剛說了 現在看下來 根本買賣方都是強硬的態度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22:14:00
嗯嗯好唷反正我沒差也不是只有一個PTT account黑就黑~大家要站在原PO我無話可說唷
作者: Tomberd (公園觀察員)   2019-04-28 22:15:00
這件事也給原PO學個經驗了,雖然真的會單純去赴約的一定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22:15:00
一個從頭到尾要求一堆的人,大家還認為有理 哈
作者: shoeming (修)   2019-04-28 22:20:00
還在跳針欸 沒人覺得你應該賣他,問題是你先說了「可以」,之後卻沒有說不賣了就封鎖,你隨時說聲不賣了,問題就不在你這邊了好嗎
作者: squrar (無垠的天空)   2019-04-28 22:21:00
買家要求一堆也是你有先同意 你不同意或當場才提當然不合理 你之後不理不管就合理?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22:24:00
各位沒發現 買賣方都有點不可理喻嗎?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22:27:00
之前戰買方的推文不回來看看賣方的講法嗎WW 反正超貼的既定事實就給版主去裁示吧至於這一組買賣家黑不黑 留給後面的人看心裡有數我是感謝當初板上買手機時還好沒遇到這種賣家啦「一個從頭到尾要求一堆的人」;不也是你接受了,到底W
作者: chspoutre (rrr ttt)   2019-04-28 22:39:00
還凹啊 國文老師哭慘了你到底是來解釋還是還打嘴砲的?
作者: g6h630 (catch)   2019-04-28 22:43:00
你當初在私訊階段補上我那些附註,哪個買家敢再放聲屁,沒人說你一定得賣他,都你被牽著鼻子走啊,除了改時間你幾乎沒提出反駁,最後搞神隱被對方報復自己不用負責?另外不需要網路上聲明,你真的權益受損選就近派出所直接報案,沒有備案這玩意,什麼嗆聲都是假的,拿到三聯單才是真的…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22:48:00
好唷,反正當鄉民都嘛好棒棒拍手手!在那嘴,等你們實際遇到這種買家就知道
作者: g6h630 (catch)   2019-04-28 22:49:00
我也無法想像跟你轉換立場,賣家能挑肯配合規則的買家,一切都是我主導啊,我也不同意買家車資轉嫁我身上,一句:抱歉我無法配合 有很難=.=?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22:50:00
我接受了原PO?笑死,我是基於賣家告知商品的介紹,的確一開始我說了可以,後續時間配合不了,我沒說不賣了的確我錯,但然後呢?解釋了你們一樣站在原PO認為他對,認為這個交易存在,週五我根本沒跟他約時間,何來放鳥?今天一個賣家沒跟你確認最後的時間地點,請問,根本沒有達到雙方交易時間,根本就沒有出席這件事,也沒有放鳥一事每人的處理方式本就不同,沒說不賣難道很嚴重?錯歸錯,根本沒有後續確認到底何來買賣成立?請問我有跟原PO確認最後的面交時間地點嗎?對話裡哪裡有? https://i.imgur.com/FpuoJOa.jpg
作者: squrar (無垠的天空)   2019-04-28 22:58:00
你說可以之後買賣雙方合意 買賣契約成立 後續都是為完成的行為 沒有確認交易時間只是不能完成交易行為 你沒說不賣之前 契約都是存在的
作者: G4321 (小胖囉)   2019-04-28 22:59:00
我覺得大家可以不理賣家 他不認為這樣算交易成立他的個性就是為了回嘴而回嘴 這種強硬態度跟買方差不多你們繼續陪他解釋吧 這種人很難要他認錯的
作者: pyCassandra (Q口Q)   2019-04-28 23:01:00
收~~ xD
作者: g6h630 (catch)   2019-04-28 23:05:00
呵呵,對啊就是你沒明確說不賣了的確你錯在先呀,後續解釋就是掩飾,提出來不一定看官們會接受吧,好啦,神人兄我要去運動了,畢竟不是我跟你交易…晚安了!
作者: cmq29 (cmq29)   2019-04-28 23:21:00
買家跟賣家都承認 事前或事後 有不妥適的地方 這就很棒了畢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認知 大家就熄火 讓買賣雙方偃旗息鼓吧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23:24:00
squrar我說的可以指的是價錢可以好嗎==不是指這個交易我可以接受==很難懂?
作者: yeng1217 (σ`∀′) ゚∀゚)σ)   2019-04-28 23:28:00
好了啦 還在跳針態度真的很膩了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8 23:29:00
作者: squrar (無垠的天空)   2019-04-28 23:35:00
你可以查一下買賣契約成立要件 價金跟標的物合意即成立契約已經成立 交易行為沒完成前 可以反悔 可是你沒表示你要反悔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9 00:10:00
我未收取任何金錢,沒有不當得利, 不法所得 https://i.imgur.com/KVRvwB2.jpg
作者: davidwu1111 (davidwu1111)   2019-04-29 00:37:00
對啊,所以就只是黑名阿,原po有因為這件事要告你嗎?那你現在為什麼又要強調你沒違反法律?最後也只能給賣家一個忠告:當你覺得所有人都有問題時,你可能要反思一下自己的想法是否真的妥當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9 01:01:00
我說囉,黑名對我沒有影響唷!樓上強調買賣契約已成立呀另外我並無覺得我沒有問題唷!但是原PO確實違法了,就算他過了將近一天才將照片個資馬賽克
作者: davidwu1111 (davidwu1111)   2019-04-29 01:09:00
那你真的要去告他,不要說說而已,或是只「保留法律追訴權」坐等結果
作者: slamblock15 (slamblock15)   2019-04-29 01:19:00
你要回就回清楚一點 回一個收我看也覺得你有要交易的意思 就不要把錯都怪在別人身上了吧 幫原PO拍拍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9 01:38:00
了解了,謝謝各位指教,會再深思
作者: SwissMiniGun (瑞士迷你槍)   2019-04-29 03:43:00
賣家跟買家都覺得自己沒問題 這就是最大的問題買家錯在態度讓人不舒服 跟對方確認沒回應還硬要去賣家錯在有什麼問題都不明說 自己用詞讓人誤會要買上來回應一大堆推文也只是怪買家態度差 但沒有反省自己在回應上真的蠻容易讓人家認為你接受價格且要賣說真的 買賣有需要這麼省話嗎 看了回應只覺得賣家跟買家態度都沒有很好吧
作者: nick5487 (nick5487)   2019-04-29 08:38:00
前一天聯絡多次無人回應還敢北上面交的人 這年代...不多
作者: cook321 (機八久..)   2019-04-29 09:38:00
講實在賣家那樣回我也是以為要星期六,不過前一天不回應我會北上不會北上很容易被放鳥說實在二個都有問題,只是賣家真的很誇張,不去還不回收,笑死賣家真的要學會跟人溝通..
作者: ellis1995 (Ellis)   2019-04-29 10:19:00
統整時間軸,4/21(日)買家與我第一天聯繫,當下告知我4/24(三)、27(六)有空面交,其餘時間無法。第一天原先以週六,我未告知付訂才保留確實有爭議,難道賣家未主動提及,常理判斷,一個店家/賣家會無條件保留一週嗎?倘若換作我被晃點?買家理應提出付訂保留?雙方無共識,表示此交易存在瑕疵風險?4/23(二)我詢問買家可否改至他可以的時間週三,告知我臨時要出差沒有辦法,買家希望原訂週六,我當下在忙公事不讓對方覺得我已讀,匆促回應了一個「收」字,卻讓大家無限上綱...我的確回應簡短,或許讓人誤會,我理解下收等於Receive,並不是一個同意的意思,卻有人認為我硬拗,只能說理解能力是客觀。時間、地點、價格完全照著買家的意思,身為一個賣家心有何感?4/26(週五)買家最終跟我確認隔天面交的時地,我未回覆確實不妥,雙方沒有共識最後的時間地點,面交成立?說明再多也累依然感謝大家的指教,謝謝https://i.imgur.com/e5RstDg.jpghttps://i.imgur.com/7rfOMNz.jpghttps://i.imgur.com/mP4juqd.jpghttps://i.imgur.com/Ex4LFa6.jpghttps://i.imgur.com/pVApADi.jpghttps://i.imgur.com/a2vKFX4.jpg謝謝網路上依然有溫暖的回應!https://i.imgur.com/qn7FaDm.jpghttps://i.imgur.com/r3Sj8SK.jpg感謝各位對於此事的看法分析,個人認為雙方在此事仍有不妥之處,各有各的認知見解造成資訊落差,彼此抨擊造成各位感受不佳,再次說聲抱歉對不起,會再檢討,謝謝
作者: disdark (特級廚餘師)   2019-04-29 11:17:00
對話內容造成觀感不佳,我會檢討改進。po出照片個資的部份,是我的錯,我承認,並向ellis1995道歉。至於發這篇文章的原因,因為我希望不會有其他版友跟我一樣賠了時間跟金錢,就是這樣 。
作者: gp3au6fu6 (123)   2019-04-29 11:33:00
錯就是錯 別向自以為的正義哥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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