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人跟我約定好一周之後面交手機
秉著相信版友的想法也沒有跟他收訂金
甚至拒絕了其他幾位版友的來信只因他是比較早寄信的
三天後一句不買了,也沒給任何解釋
其實棄標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
只是像這種要人等好幾天的時間
最後不買還連個解釋也沒有,真的讓人不愉快
只能希望各位版友注意了
如果交易時間拖比較長還是收個訂金比較保險
網路上賣二手東西,我覺得賣家的先決條件,是選對自己交易成本最低的
作者:
kayau (kayau)
2019-09-05 07:57:00口頭要保留聽聽就好 買家也不會想付定金 選能最快速交易的
作者:
sintsu (Stev)
2019-09-05 08:29:00也犯不著檢討受害者吧
作者:
EQUP (不怒師兄)
2019-09-05 08:33:00沒檢討吧 給原po個建議而已人太好就會遇到這種人 以後還是以自己方便為優先比較好
最近念到法律 交易契約是不需簽訂就生效的 其實原po可以告他XDD又有站內信可以存證哈哈哈
作者:
kof2200 (K General)
2019-09-05 11:11:00樓上,基本上都是和解。再來這頂多是民事。刑事訴訟不會被起訴,民事訴訟則是駁回或和解。買賣雙方,其中從一點來說買方無犯意,在法官心證就輸了。除非賣方先收訂金,然後買方不買或要求全額退訂金故而提告,買方才會敗訴。這種整人買家都知道這一點啦!即使不是整人買家也都知道。會買的買家絕對會付訂金,不會買的買家不會付訂金,在批踢踢誠信值多少?放鴿子、棄買的人基本上來說都是上來紓壓整賣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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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VZVT (花開花落)
2019-09-05 14:10:00又不是第一天買賣了,當然找最快完成交易的人先,什麼保留什麼誠信都是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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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igger (朝鄉而行2016)
2019-09-05 15:00:00才三天就講偷笑了...說要告民事的請先舉證損失,計算訴訟成本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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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ingic (洨魯舌)
2019-09-05 16:59:00約好之後看到更低價的就跑了,下次還是放賣場付點手續費,對雙方都有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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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tfconk (mean)
2019-09-05 17:53:00在蝦皮遇過不到200問一堆下標了還要繼續拗運費且還是在北市府上班的應該不是沒錢…你這種還好啦,抗壓性強一點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