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台灣企銀台北分行,業績很不好,
可是實領底薪,是新台幣二萬三千元,
我沒有任何客戶,都自己下單,
一個月只有幾百萬的業績,
可是我也做了兩個月,
就被辭職了,沒有資遣費,
因此我和台灣企銀鬧到日本的法院,
就是日本世界真光文明教團的法院.
作者:
Exusia (金)
2019-03-25 16:30:00這甚麼展開
作者:
lauhick (yahoo~~~~~)
2019-05-18 12:46:00年輕人的文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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