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我覺得英文片名《Peace Officer》最能呈現片中的主題。
也許一聽到是紀錄片,會有人覺得悶或無聊之類的
但這部根本就像劇情片毫無冷場
而且,他媽的超好看!
當時人在LA的戲院看到預告後,就立刻訂票,想說這紀錄片在台灣應該看不到,結果沒想
到後來卻成了今年高雄電影節的放映片。但不得不說,這片大概是這陣子在美國看到最精
彩也最震撼的一部。
(以下有雷,敘述可能因為記憶加上不太好的英聽,所以有點不太對,但我想應該比雄影
放在youtube上的的策展人報告準確不少)
電影的一開始就用一串攻堅行動的紀錄影片開場,帶出了整個故事,也就是製片之一,勞
倫斯警長的故事。他曾經是美國最年輕的警長,在猶他州為人民效力,之後還參選國會,
但三次都敗選,後來做起有機食品,現在則是會到郊外幫忙清理下水道裝置,假日則會開
開小飛機出去。而在他飛機的倉庫最裡頭有面牆,牆後面是一個由三面白牆圍繞的長型空
間,上頭貼滿照片,有數名警察以及一名被打死的男子,而死者是他的女婿。
三十年前,勞倫斯設立了猶他州警方的第一支SWAT,
三十年後,他的女婿死在猶他州的SWAT槍下。
勞倫斯的女婿布萊恩原本是一個好好先生,但在面臨失業等問題後,他有了心理疾病,開
始會對妻子拳打腳踢,這讓勞倫斯很看不下去,但對於布萊恩來說,他也知道自己不應該
這樣。2008年的這一天,布萊恩打了妻子後,直接報警,他跟警方說他打了妻子、強暴了
她(但其實沒有),請警察趕快來抓他。豈料,當警方趕到,一連串意外竟導致布萊恩亂
開槍,並持槍躲進車中,與警方展開長達12小時的對峙,SWAT重重包圍街道,布萊恩的家
人也趕到現場,其中包括了勞倫斯。
身為猶他州警界傳奇人物的勞倫斯,憑藉自己的專業,告訴布萊恩的父母與妻小,現場所
有的警察都是非常專業的,他們是來讓事情和平落幕,不會出事的。但他萬萬沒想到事情
到最後,卻讓他日後與美國警方就此槓上。
對峙12小時後,布萊恩死了,警方跟記者們宣布是犯嫌畏罪自殺。但記者們卻就現場的錄
影,懷疑布萊恩是被警方打死,警方這才承認是他們開槍殺了布萊恩,但一切行動都符合
程序。只是這對勞倫斯而言是不可能的事。
勞倫斯重新扮回當年警長的角色,尋找所有錄影與警方報告書,並對犯罪現場進行調查,
拼湊出真相:SWAT先用塑膠子彈從側窗射進車中的布萊恩,痛得布萊恩決定投降。而當布
萊恩下車時,警方打了電話給他,他接起的瞬間,又一顆塑膠子彈從旁打他的頭,令他瞬
間倒地,手槍也飛了出去,他哭著投降,但SWAT卻朝他繼續開槍,甚至丟了12顆震撼彈在
他身上,並從另一邊對他開槍。最後,由附近趴在地上的年輕州警,朝布萊恩的臉狙擊一
槍,完完全全地虐殺。
勞倫斯對警方提出控訴,但警方卻仍舊互相包庇。紀錄片為此特地去採訪猶他州SWAT隊,
但所有人都不參與訪問,唯一被拱出來的則是一名當天出差的警官,而他也完全不談論此
事,只待著記錄團隊去車庫介紹車輛,而其中包括了一輛從軍方接手的裝甲車。
近年來,因為政策改變,美國警方接受了成堆的美軍軍武,防彈背心、突擊步槍、裝甲車
,甚至是50機槍(說真的警察到底要50機幹嘛)。然而,這些軍武的使用卻不是真正用來
對付大型罪犯。片中穿插勞倫斯介紹SWAT成立的歷史,表示SWAT是成立來70年代社會運動
時充斥的大型犯罪,目的是透過軍事訓練的警察特殊小組,將傷亡降到最低,以保護人民
,而如今美國警方已過度武力化,宛如成為軍隊,成了人民的恐懼,甚至在某些地區擁有
比毒品更高的致死率,「和平的警官」已不復存在。
察覺到警界問題的勞倫斯,開始追查各地警方違法使用武力的案件,並發現警方不只有過
度武力化的問題,本身的定位也不再跟以前一樣,他們已趨近有著警徽的黑道。以往看美
國警察進到屋內逮捕犯人時,總是有人在尖叫,我們不以為意,甚至還覺得好笑,但接下
來所談到的事實,卻讓我大感震撼。如今的美國警方為了破案,為了「保護人民不被罪犯
騷擾」,他們會不帶搜索令,不開警車,不穿制服,不秀警徽,直接荷槍實彈,甚至帶著
面罩,在半夜衝進民眾的家中。
勞倫斯調查的案例1:
一名少女在晚上開車時,被兩名警察懷疑持有毒品。這兩名警察穿著便衣,走下民車,持
槍直接衝向少女叫她下車。害怕的少女,加速駛離,隨後被兩人開槍打死。警方報告表示
少女試圖衝撞兩名警察,但影片跟隨勞倫斯的調查,發現兩名警察的位置一直處於安全的
地方,而他們也沒有表示自己的身份,最後終於翻案成功,兩名警察遭到起訴。
但案例2就沒那麼幸運。
一個深夜,警方接獲報案,某戶人家藏有大量毒品,於是大批警方前去一治安不好的社區
,逮捕犯嫌。一樣地,為了不驚動目標,這群警察沒穿制服,沒帶搜索令,直接攻進犯嫌
家中,他們表示他們曾有表示自己是警察,但沒人回應,於是他們兵分兩入進入屋中,只
是他們不知道他們搞錯目標,偏偏對方是空軍特勤隊(印象中好像叫馬修,但有點忘了,就
先叫他空特好了)。
在睡夢中被驚醒的空特,面對有人半夜持槍進到家中,馬上開槍回擊,一名警察被打死,
雙方頓時展開激烈交火,兩名警察被追擊打死,受傷的空特也跑到屋外,與其他支援警力
交火,子彈甚至打到隔壁住家,最後,空特傷重送醫,隔天甦醒時,才知道自己打死了三
名警察,而等候他的是死刑。
警方事後聲稱這名空特是持槍罪犯,說謊的殺警惡魔,因對三名殉職的英雄以死負責。但
察覺警方一定有疏失的勞倫斯,立刻展開了調查,影片跟隨他闖進當時槍戰的屋內,並開
始重新進行彈道比對。一條條紅線模擬著當初一百多顆子彈的彈道,勞倫斯對敲出雙方交
火的過程,卻發現第一名陣亡警察站的角度,別說被空特爆頭了,空特根本打不到他。換
句話說,從彈道顯示,那是「Friendy Fire」,第一名警察是被自己人打死的!空特先開
槍示警,卻引發警察打死自己人,才演變成雙方槍戰,而不知對方是警察的空特,最後追
擊了邊朝自己開槍邊逃跑的兩名警察。勞倫斯最後從彈道中,找到了現場居然還有沒被搜
到的彈頭,而那個位置就是第一名殉職的警察,子彈上還帶著血液與組織,而這子彈口徑
與空特使用的槍不同,是來自警方的!隨後,勞倫斯又找到了數顆。就此,他得出了一個
結論:「如果不是犯罪鑑定太草率,就是警方在掩蓋真相」。
勞倫斯將子彈送驗,並告訴警方自己的發現,受訪的攻堅警察們卻表示他們都是按照程序
,按照標準隊形攻堅,不可能有誤殺自己人的事情發生,但隨著化驗的結果,事件開始重
新展開調查。但該名空特在那之前,就已經被輿論與警方逼到在獄中上吊自殺,不少人惋
惜,但也有不少人(尤其絕大多數的警方)表示他是懦夫,應該承擔他的死刑。(當然,天
知道會不會是被自殺呢)
案例3:
某天半夜,一名年輕夫婦與他們的小女兒,被聲音驚醒!爸爸拿著球棒,叫妻子陪著女兒
並報警,隨後拿著球棒下樓走到大門,瞬間被進門的一群持槍男人壓在地上,一樣地,外
頭沒有警車,這群男人沒有制服,沒有證件,沒有搜索令,他們直闖二樓。報警沒用的妻
子抱著女兒,一看到男子們,便瘋狂大叫,而被他們持槍對著押到一樓。直到這時候他們
才表明他們是警察,並喊著這一家三口都不知道的人名,爸爸立刻表示他們找錯人,可以
去他的車上找他的證件,這群還是沒秀警徽的警察半信半疑地查了查後,這才確定他們找
錯人了。但他們有道歉嗎?沒有,他們臨走前只對了爸爸說了一句話:「好險你今天拿的
是球棒,不是散彈槍。」
一家三口氣得牙癢癢,對爸爸而言,按照要塞法,他是真的可以拿散彈槍的,只是他並不
想要在女兒面前開槍,但如果他真的拿散彈槍,是不是會馬上被這些「惡警」開槍呢?
電影中隨即剪了大量警察攻堅時直接開槍的畫面,其中最令人震撼的莫過於一進門,看到
一個揮舞高爾夫球桿的人,便一槍朝他胸口開槍。
對勞倫斯而言,當今的美國警察已變質了,他們不再是在保護人民,而是一種高壓於人民
的法治暴力組織,許多社區出事時,居民打死也不叫警察,因為他們知道警察一到現場只
會更糟。警察已不再是「人民保姆」了,是連鎖的軍隊。倘若自己的女婿沒被打死,勞倫
斯大概會一直活在他假想的警察光榮中,但如今他已決心將接下來的日子放在改變警界體
制上,繼續調查更多的警方非法案件,找回正義,也為此贖罪。
整部電影節奏明快,敘述結構穩妥,訪談、記錄畫面與檔案畫面穿插得得宜、精彩,且無
比震撼,一針見血,直指問題核心,既有如娛樂劇情片的魅力,又有極強的感染力,沈重
地讓人反思,又以重拳激起觀眾的正義之心,喚醒對抗不法公權的意識。唯一的缺點大概
就是警方訪談不多,少了那麼一點客觀。
據說影片最後成功迫使猶他州警界做出改變,而在與勞倫斯的QA中,他說他總共調查了15
起案件,上述三起是最代表性的,他知道此外還有很多很多在等著他,所以他不能停。這
部片子的起因是,有一次勞倫斯在酒吧遇見了導演,於是問他能不能教一下剪接軟體,導
演很好奇他要剪什麼,於是勞倫斯把它搜集到的布萊恩對峙記錄拿給導演看,導演一看,
這才覺得不得了!居然有這樣的故事,進而意識到美國居然面臨這麼大的問題,於是就陪
勞倫斯一起記錄,將整個問題拍成電影展現給所有人看。而某次調查,勞倫斯其實有假扮
警察,混入警局中,反正他也曾是當地的警長。
事實上,我覺得這部幾乎可以拍成劇情片了。但就算再怎麼拍,也不會有片中這麼強烈的
力道,很希望有朝一日台灣能有片商引進,讓多一點人看一看。
最後附上預告
https://youtu.be/YAOA53UcTUg